2016年佛山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项目培训 主讲人:梁娟娟 副教授 佛山市信合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扶 持 背 景 激发行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的热情 确保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2500万专项资金扶持电商发展 21项扶持项目
政策扶持背景 1.与重点工作挂钩 3.着眼于降低成本 2016年佛山市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4.注重扶持企业做强做大 5.注重对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平台扶持 2.市区错位扶持 2016年7月8日
2017/9/9 目录 扶持对象 01 扶持内容 02 申报材料 03 申报流程 04 注意事项 05 常见问题 06
01 扶持对象 SUPPORT OBJECT
■ 园区 ■ 集聚地 扶持对象 电子商务载体 其 他 电子商务企业 ■ 服务中心 ■ 中介机构 ■ 社会团体 ■ 运营型电子商务企业 SUPPORT OBJECT ■ 园区 ■ 集聚地 电子商务载体 其 他 ■ 服务中心 ■ 中介机构 ■ 社会团体 电子商务企业 ■ 运营型电子商务企业 ■ 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 ■ 应用型电子商务企业 ■ 服务型电子商务企业 (以上所指电商企业均包含跨境电商企业)
在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及备案系统登记备案,并按时填报电子商务统计报表 申报条件 SUPPORT CONDITION 1 佛山市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或单位法人 2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企业法人产权明晰 近两年无违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3 在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及备案系统登记备案,并按时填报电子商务统计报表 4 5 其他条件
02 扶持内容 SUPPORT CONTENE
10、电子商务服务领先企业 11、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 12、各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17/9/9 扶持内容 SUPPORT CONTENE 1、传统制造企业开展电商务 2、传统产业专业批发市场转型电商 3、商贸流通企业转 型O2O 4、农产品网络销售企业 5、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扶持 6、农村电商交易平台和各类市场主体 8、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7、电子商务应用企业 6、纳入社消零统计电 子商务企业 10、电子商务服务领先企业 11、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 12、各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14、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 15、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 16、跨境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企业 13、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扶持 扶持内容 SUPPORT CONTENE 14、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 15、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 16、跨境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企业 13、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扶持 18、自建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扶持 17、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或公共服务平台扶持 19、租用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扶持 20、企业信用贷款贴息扶持 21、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扶持
03 申报材料 DECLARE MATARIAL
申报材料一式10份(具体内容查看链接) 3.商贸流通企业转型O2O扶持 2、传统产业专业批发市场转型电商扶持 4、农产品网络销售企业扶持 SUPPORT CONTENE 申报材料一式10份(具体内容查看链接) 2、传统产业专业批发市场转型电商扶持 3.商贸流通企业转型O2O扶持 4、农产品网络销售企业扶持 1、传统制造企业开展电商业务扶持 6、农村电商交易平台和各类市场主体扶持 8、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扶持 5.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扶持 7、电子商务应用企业扶持
14、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扶持(B2C) 15、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扶持(B2B) 16、跨境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企业扶持 申报材料 SUPPORT CONTENE 申报材料一式10份(具体内容查看链接) 10、电子商务服务领先企业扶持 11、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扶持 12、各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扶持 9、纳入社消零统计电子商务企业扶持 14、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扶持(B2C) 15、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龙头企业扶持(B2B) 16、跨境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企业扶持 13、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扶持
申报材料一式10份(具体内容查看链接) 18、自建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扶持 19、租用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扶持 20、企业信用贷款贴息扶持0 SUPPORT CONTENE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10份(具体内容查看链接) 18、自建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扶持 19、租用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扶持 20、企业信用贷款贴息扶持0 17、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或公共服务平台扶持 21、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扶持
04 申报流程 REPORTING PROCESS
政策宣讲解读阶段 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市级审核 完成申报项目公示 完成申报项目区级初审, 7月29日必须上交所有材料 完成申报项目专家评审 申报流程 REPORTING PROCESS 政策宣讲解读阶段 完成申报项目资料市级审核 完成申报项目公示 7月20日 8月15日 9月30日 7月30日前 8月30日 完成申报项目区级初审, 7月29日必须上交所有材料 完成申报项目专家评审
05 注意事项 INTRODUCES THE CONTENTS
5..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单位)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有关统计资料。 注意事项 INTRODUCES THE CONTENTS 1.申报期限:2015.01.01—2016.06.30 2.务必按时在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http://112.74.112.72:8087/) ; (书面材料需与系统内的备案数据一致);否则不予通过 3.申报类型最多不可超过三个 4.收到资助或奖励资金后,企业按照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或会计准则进行会计 核算和账目处理,对资助或奖励资金的支出建立辅助明细台账,单独核算,确 保接受财务检查时能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会计资料。 5..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单位)须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按要求报送电子商务有关统计资料。 6.项目申报材料一式10份,另刻光盘一张提供申报材料 PDF文档(可搜索格 式).
06 常见问题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常见问题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财 务 问 题 网上进行推广支出的费用没有发票,截图是否可以?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财 务 问 题 网上进行推广支出的费用没有发票,截图是否可以? 电商网上流量比较大,但是很多东西没有凭证(平台收入和实际收入不符合)审计报告上面只有几十万,和销售额度不符合。 电子商务交易额证明文件,有没有要求是什么类型文件、网上进行推广支出的费用没有发票,截图是否可以?网络交易额,交易记录是否可以? 发票,银行收入支出凭据或者审计报告等均可网络销售额证明可以是第三方平台后台截图材料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时 间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是需要2015年度的吗 申报表要求为申报期内的申报表,申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 申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 现在纳入系统还来不来得及 没有纳入系统的,现在还可以填,来得及 网址为http://www.fsdsfw.gov.cn/
常见问题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政 策 及 材 料 文 件 很多纳税是由平台代报的,由代报关企业,出台的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政 策 及 材 料 文 件 很多纳税是由平台代报的,由代报关企业,出台的证明文件是否可以? 扶持传统企业转型的 没有写竞争性还是定额分配? 竞争性分配 关于商贸流通O2O的综合体、超市等网络销售额达到1000万,线上销售额超过网络销售额10%,这里的网络销售额是指各个线上线下渠道吗?不只是网上,而是各个网络渠道? 关于商贸流通O2O的综合体、超市等网络销售额达到1000万,线上销售额超过网络销售额10%,这里的网上销售额等于线上销售额 是同一个概念
常见问题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商 务 平 台 统 计 系 统 填 写 双软认定 有申请过就有 系统注册要多久才能审核通过 五个工作日内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商 务 平 台 统 计 系 统 填 写 双软认定 有申请过就有 系统注册要多久才能审核通过 五个工作日内 备案的时候,三证合一了怎么填组织机构代码 那一栏 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需到2018年才正式使用,组织机构代码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九位至倒数第二位组织机构代码一共九位数,格式是XXXXXXXX-X 这个系统,协会怎么备案呢 选择注册,企业注册,填写资料时选择协会 请你再次内部确认是否已经丢失账号密码,如确实丢失,请你司出具正式证明文件递交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我们协助你重置密码 这种是填写企业对外的财务数据还是对内的财务数据 6月份之前已经提交了电子商务认定资料,什么时候有结果呢? 已通知
常见问题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证 明 材 料 请问是否是企业到所属街道开具相关证明? 不需要。可选项。能提交最好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类型 遇见问题 问题解答 证 明 材 料 请问是否是企业到所属街道开具相关证明? 不需要。可选项。能提交最好 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 对电子商务相关行业协会、联盟或中介机构开展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人才培养,业务培训,会展活动,宣传推广,咨询等服务的。这里的中介机构需要有什么资质才算是呢? 合法注册,经营范围涵盖上述业务,并能提供相应活动证明文件即可。 如果要申报多项扶持,应该准备多少套材料呢 需提交与第三方平台签订的服务合同和第三方平台开具服务费发票复印件,这个都是直接在网站填写申请提交的,没有签订合同的 无合法凭据一律不通过。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再次申请要求 标准及金额 返回 (一)扶持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电子商务 ► 电商转型升级和开拓市场传统制造企业(包含自建或第三方平台) ►推动网络品牌创建和营销、个性化定制生产 ►F2C、M2B、O2O、智能制造等新型业态转变等 基础材料 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0.如去年已获得同类型扶持的,须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利用第三方平台的:签订的服务合同、服务费发票、商务活动证明文件、销售额证明文件; 7.自建平台的:企业上线页面复印件和网址、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8经第三方审核,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再次申请要求 标准及金额 类型 增幅 3000万以内 >30% 3000万以上 >15% 大宗10亿以内 大宗10亿以上 ►申报期间网销额≥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 ►(大宗商品为2亿元、5亿元、10亿元) ►按≤(10、20、3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再次申请要求 标准及金额 返回 类型 增幅 (一)扶持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电子商务 基础材料 传统产业专业批发市场转为新型O2O 经营模式(自建或引入第三方平台)。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商家名单证明文件,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文件(包括平台页面复印件和网址)和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再次申请要求 类型 增幅 1亿以内 >30% 1亿以上 >15% 大宗30亿以内 大宗30亿以上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间 ►交易企业数≥(100、500、1000)家 且网销额≥(2500万、5000万、1亿) ►大宗商品≥(5、15、30)亿 ►扶持金额≤(25、50、100)万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一)扶持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电子商务 基础材料 开展O2O线上线下一体化大型连锁零售企业、超市、商业综合体、商贸流通企业。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需提交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文件(包括平台页面复印件和网址)和电子商务销售额、总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网销额≥1000万且(大于总销额10%) ►按小于网销额度5%,扶持资金≤100万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二)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基础材料 基础材料 生鲜农产品、农副产品、农特产申报期内网络零售额 200 万元以上的农事企业、农业基地或农村专合组织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文件(包括平台页面复印件和网址)和销售额证明文件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网销额≥200万 ►按小于网销额度5%扶持,且 扶持资金≤30万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二)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经市商务局、农业局共同认定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 基础材料 经市商务局、农业局共同认定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市授予认定服务点的名单公布文件复印件(盖章) 标准及金额 ►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属定额分配项目)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二)扶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农村电商交易平台、开展创新营销模式、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发展农村电商 ►在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开设佛山主题农产品特色馆的企业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开展活动证明文件(包括平台页面复印件和网址)和销售额证明文件; 7."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网销额≥1000万 ►按小于网销额度5%扶持,扶持资金≤50万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再次申请要求 标准及金额 返回 类型 增幅 (三)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基础材料 基础材料 7.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建平台进行网络销售的电子商务企业。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第三方平台开展的需服务合同、服务费发票复印件、活动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上线页面复印件和网址)和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自建的需开展电子商务活动证明文件(包括平台页面复印件和网址)和销售额证明文件 8.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9."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10.获得扶持的需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再次申请要求 类型 增幅 3000万以内 >30% 3000万以上 >15% 大宗10亿以内 大宗10亿以上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间网上网销额≥500万元、1000万元、3000万元(大宗商品为2亿元、5亿元、10亿元) ►按≤(10、20、3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已申报传统产业转型电子商务扶持的不得申报本项扶持。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再次申请要求 标准及金额 返回 类型 增幅 (三)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9.获得扶持的需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8.扶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自建或引入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传统产业抱团结成产业联盟建立行业垂直电商平台。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商家名单证明文件、活动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上线页面复印件和网址)、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获得扶持的需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再次申请要求 类型 增幅 1亿以内 >30% 1亿以上 >15% 大宗30亿以内 大宗30亿以上 标准及金额 ►交易企业数≥100家、500家、1000家且网销额≥2500万、5000万、1亿元(大宗商品 ≥5亿元 、15亿元 、30 亿元) ►按≤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已申报传统产业电子商务扶持的不得申报本项扶持。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注意事项 标准及金额 返回 (三)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 基础材料 基础材料 9.纳入社消零统计电子商务样本企业扶持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活动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上线页面复印件和网址)、 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企业纳入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 10.年交易额增长证明文件 已纳入的样本企业,年度交易额同比增长 30%或以上的,参照上述企业类型进行扶持。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内 ►首次进入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体系的电子商务样本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 ►(属定额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2017/9/9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四)扶持电子商务服务发展 基础材料 基础材料 10.扶持电子商务服务领先企业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移动电商、供应链、物流仓储、支付结算、信用认证、咨询策划等重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活动证明文件、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内 ►电商服务收入超过 500 万元、1000 万元、5000 万元的, ►分别按不超过 25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 ►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四)扶持电子商务服务发展 基础材料 补充性材料 11.扶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 1.提交协会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参与的电子商务相关活动方案、通知、总结报告、参与企业和嘉宾名单以及会场照片原件一份 2.提交媒体报导、相关费用的合同或协议(须列出场地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支出情况 )、场地设备租赁费、专家交通费、住宿费等银行汇款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与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内的备案数据一致) 标准及金额 ►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50%予以扶持, ►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扶持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四)扶持电子商务服务发展 基础材料 12.扶持各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中心组建费用发票(包含装修、购置设备等)和中心人力资源建设情况(包含人才数量、职位和薪资表) 7.中心组织开展或参与的所有的电子商务相关活动方案、通知、总结报告、参与企业和嘉宾名单以及会场照片原件一份、媒体报导、相关费用的合同或协议 (须列出场地设备租赁费、交通费、住宿费支出情况 )、场地设备租赁费、专家交通费、住宿费等银行汇款证明复印件、发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参与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创建工作,符合电子商务服务中心认定标准 ►对于积极配合各级电子商务主管部门、推进电子商务产业效果显著的各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不超过中心组建和运营实际投入费用的50%进行扶持,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注意事项 返回 (五)扶持电子商务产业载体(含跨境电子商务载体) 基础材料 13.扶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与载体内开展业务的商家名单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由区经科局或当地镇(街)出具的书面证明)、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如去年已获得同类型扶持的,需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标准及金额 ►园区入驻经 商务局备案的电子商务类经营主体数量>50家、100家、300家, ►园区电商年交易额>2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大宗商品为5亿元、15亿元、30亿元), ►分别按不超过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给予载体运营企业扶持。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再次申报的载体,入驻载体的电商数量增加 50%或以上的,销售额增长30%以上。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注意事项 返回 (六)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企业 14.纳入我市跨境电商数据统计,利用我市口岸进行通关开展跨境电商 B2C 业务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须提交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如去年已获得同类型扶持的,须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内销售额>250 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跨境电商企业, ►分别按≤10万元、25万元、50 万元予以扶持,扶持金额≤50 万元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在去年已经获得过扶持,再次申报的企业,要求交易额 ≤1000 万元的,同期销售额增幅须>30%;交易额>1000万元的,同期销售额增幅须>15% 返回 2017/9/9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类型 增幅 (六)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企业 15.纳入我市跨境电商数据统计,利用国际知名电商平台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与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内的备案数据一致) 6.需提交跨境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如去年已获得同类型扶持的,须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内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额>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重点跨境电商企业 ►按≤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标准进行扶持,且扶持金额≤100万元。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类型 增幅 5亿以内 >15% 5亿以上 >8% 再次申请要求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六)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企业 16.跨境电子商务代运营服务企业。 基础材料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与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内的备案数据一致) 6.被服务名单有效证明文件、2015 年所有服务企业情况简表(包括被服务企业名称及网站、联系电话、服务内容、服务收入、服务时间、服务模式和服务效果等)、10家被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成效良好的证明(加盖被服务企业公章,附被服务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帮助 ≥30 家本地企业 ►申报期销售总额≥3000 万元 ►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在同类企业中处领先水平的 ►≤50万元扶持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注意事项 返回 (七)扶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或公共服务平台 17.为我市制造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或综合服务平台。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与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内的备案数据一致) 6.与会员名单的有效证明文件(区经科局或当地镇(街)出具的书面证明,名单平台截图页面等)、跨境电子商务销售额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9.如去年已获得同类型扶持的,须提交销售额增幅证明文件。 标准及金额 ►申报期内服务会员≥100家,且总交易额≥1亿元,且交易额纳入我市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 ►≤100万元扶持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再次申报的企业,要求服务会员和总交易数比去年增加10%以上;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八)扶持跨境电商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 18.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自建 >1000 平方米境外仓或展示、分销、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中心等营销渠道场所,并以正常运营应用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与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内的备案数据一致) 6.建设项目已支出费用证明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按≤已投入金额10%扶持。 ►设立在“一带一路”沿线沿带重点国家的,追加3%扶持,且最高扶持金额≤100万元。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八)扶持跨境电商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 19.跨境电商企业租用境外仓或展示、分销、物流、配送、售后服务中心等海外营销渠道面积≥100平 基础材料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租赁合同、服务发票、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按照租用合同给予年租金费用不超过30%的扶持。 ►设立在“一带一路”沿线沿带重点国家的,追加10%扶持 ►且≤50万元扶持 (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八)扶持跨境电商境外仓储和营销渠道。 20.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获得金融机构信用贷款。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与佛山市电子商务数据统计系统内的备案数据一致) 6.贷款合同和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文件(贷款收款凭证、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需加盖银行公章);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按市场基准利率上浮超出利息部分的50%进行贴息扶持。 ►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属竞争性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扶持内容 提交的材料 标准及金额 返回 (十)扶持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 21.对电子商务培训机构为市内电子商务企业成功输送人才,符合电子商务人才行业标准认定 基础材料 1.资金申请表 2.项目申请报告 3.材料真实性声明 4.无 违法行为声明 5.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培训合同复印件、专业服务机构开具的人才认定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相关文件; 7.具有条形码的企业上一年都审计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标准及金额 ►签订1年以上合同并交纳社保费的,给予≤1000元/人奖励 ►在申报期内成功入驻经各级部门认定的市内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给予≤1500元/人奖励。 ►且单个培训机构获得奖励≤20万元。(属定额分配项目) 注意事项 返回
注意 返回
附件一 返回 2017/9/9
附件二 返回
附件三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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