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恐懼症 (social phobia)
社交恐懼症的定義 社交恐懼症(social phobia)又名社交焦慮症(social anxiety disorder) 是一種對任何社交或公開場合感到強烈恐懼或憂慮的精神疾病。患者對於在陌生人面前或可能被別人仔細觀察的社交或表演場合,有一種顯著且持久的恐懼,害怕自己的行為或緊張的表現會引起羞辱或難堪。
社交恐懼症的症狀 患者在面對或進行其所恐懼的社交活動時,除感到焦慮外。 多數會伴隨著如臉紅、發抖、異常冒汗、心跳加速、心悸、輕微頭痛、暈眩、 胸悶、呼吸急促等生理症狀。
社交恐懼症的診斷標準 (1)明顯而持續害怕一種或多種社會性或操作性情境,此人害怕自己可能會因為行為失當〈或顯露焦慮症狀〉而招致羞辱或困窘的情形。 (2)暴露於使其畏懼的社會情境幾乎必然引發焦慮。 (3)此人能理解自己的害怕是過度或不合理的。 (4)病人會逃避所害怕的社會情境或操作情境,或是懷著強烈的焦慮或痛苦而 忍耐。
社交恐懼症的診斷標準(續) (5)針對所害怕的社會情境或操作情境的逃避行為、預期性的焦慮、或處身期間的痛苦,嚴重干擾此人的正常常規生活、職業〈或是學業〉功能、社交活動或社會關係,且此人對此種情形會覺得困擾。 (6)以上所述的情形,不是由於其他疾病或是藥物所造成。 (7)如果個案年齡未滿十八歲,則需至少超過六個月的時間。
社交恐懼症的病程發展 大多在15到18歲之間 50%的患者在13歲之前 70%的患者在17歲之前 90%的患者在19歲之前 在25歲之後才罹病的患者非常少見。
特定對象畏懼症
特定對象畏懼症的定義與症狀 孩子對特別的刺激持續產生強烈的畏懼反應,因此會盡可能地躲避令他恐懼的刺激. 有恐懼的孩子可能會有心跳加速,發抖,肚子不舒服以及流汗等現象. :孩子遇到恐懼的事物或預料這種可怕的事物就要出現時,就會設法逃脫或迴避. 孩子會反覆地產生一種災難式的信念,這種認知和思考模式會造成孩重大的困擾,而且影響注意力和生活.
DSM-IV的診斷 1.對於某種已經出現或預期即將出現的特定物體或情境,持續產生明顯過度或不合理的害怕反應. 2.接觸到使其產生恐懼的刺激時,幾乎立即引發焦慮反應,而於兒童和大人的最大差別之一是焦慮和恐懼的表現形式不同,小孩子可能會以哭鬧,亂發脾氣,身體僵硬發抖或緊緊黏住大人不放的行為來表現. 3.大人理解自己的害怕是過度不合理的,但兒童不見的有這種認知.
DSM-IV的診斷(續) 4.會主動避開令人恐懼的刺激,或是懷著強烈的焦慮或痛苦而忍耐下去. 5.嚴重干擾正常生活,工作或學業表現,社交活動或人際關係,對恐懼症感覺十分苦惱 6.成人沒有要求症狀持續時間多久才符合診斷標準,但十八歲以下的個案,也就是兒童和青少年,症狀需持續至少六個月以上才符合診斷標準.
盛行率與共病 約有2%~4%的兒童達到臨床上恐懼症的診斷標準.,但卻很少兒童接受治療.因為大部份的家長不把它視為嚴重的病,甚至認為是正常發展情況.特定對象畏懼症男女得病的比例差不多,只血的畏懼症是女生多於男生. 患特定對象畏懼症的容易與其它焦慮疾患共病,共病率頻繁.但和其它焦慮疾患的共病率比起算低.
病程發展 特定對象畏懼症是可以病發於任何年齡的,但是特定對象畏懼症五型中的三型,動物型,自然環境型,血—打針—受傷型典型發病於兒童期(約7~9歲),而情境類型較特別,病發時間呈現雙峰分部,一個高峰是兒童期另一個高峰是25歲左右.至於其他類型範圍較廣沒一定的發病時間.特定對象的畏懼是會隨著時間而慢慢衰退的.而符合臨床上標準和沒符合臨床的差別是符合臨床上的畏懼症其持續的時間較久.
相關病因 現在主要以行為學習的理論為主,演化的理論為輔來解釋定對象畏懼症,最有名的理論就是Mowrer的兩階段理論. 但是結果發現許多痛苦的記憶未必直接感受就會發展出畏懼症,因此認為畏懼是可以經由觀察學習而來的. 畏懼症是具有生物演化的基礎,畏懼是一種特定學習,是讓害怕制約模式去符合害怕生物模式.
治療方法 治療焦慮類疾患,於長期治療時藥物成效是不高的,甚至其他方法與藥物合併使用成效還會降低.藥物只是治療過程有必要時輔助的.例如怕高的人,在企圖克服時,交感神經激發,過度激動,需要開肌肉鬆弛,鎮定的藥劑.而怕血的人在企圖克服時,副交感神經激發,呈現昏眩,需要相反效所的藥,如果開相同的藥就昏過去了,所以依需求不同用不同的藥劑來輔助.
治療方法(續) 如果特定對象畏懼症是經由制約形成的話可以經由反制約的歷程即可. 大部份最常使用的治療方式為暴露法,就是讓當事人直接面對害怕的事物有輕微害怕的事物然後慢慢接觸害怕等級越高的相同的事物.讓當事在極端焦慮情況下,再一段時間後漸漸不再意,然後焦慮自然降下,逃避行為漸少進而造成認知改變.但這樣的方法會造成很大的焦慮較為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