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汽车公司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东风汽车公司医保优化项目工作组 2012年8月
目 录 一、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简介 二、公司医疗保险制度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 四、商业保险项目 五、总结与答疑 2
评估 优化 实施 一、项目开展情况 公司人事工作专题会议决定(东风司纪[2011]14号),开展“东风汽车公司医疗保险制度优化”项目。 构建符合国家政策要求,适应公司战略需要,保障适宜、防治并重、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员工健康保障体系,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评估 第一阶段(项目评估阶段) 从三个维度(公平性、效率性和风险性),对现行制度进行了评估[包括管理层、员工访谈], 根据评估成果,确定优化方向 。 优化 第二阶段 (优化设计阶段) 根据评估成果确定的优化方向,通过精算分析,进行制度优化设计。从待遇水平、风险管理、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 实施 第三阶段(报批实施阶段) 新政策已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综合项目组阶段成果,形成完整方案,根据法定流程,报批并实施优化后的新方案。 跟踪评估和持续完善。
目 录 一、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简介 二、公司医疗保险制度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 四、商业保险项目 五、总结与答疑 4
二、医疗保险体系----制度构架 制度构架 优化要点 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 统一报销比例、简化结算流程 强化参保管理、预决算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 提高赔付比例、保险金额 增加附加保障 大病医疗保险 降低补偿门槛、扩大受益群体 扩大补偿范围、减轻员工负担 开辟“健康促进”推进、激励政策通道 补充医疗保险 基于国家政策架构要求,和对现行制度效率性、公平性、风险性评估成果,优化体系结构、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范围。
个人缴费基数:在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 缴费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二、医疗保险体系—— 基金征缴 保险项目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8% 缴费基数* 2% 大病医疗保险 无 85元/人/年 补充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3% 缴费基数: 个人缴费基数:在职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 缴费上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 缴费下限: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单位缴费基数:其所属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6
个人账户配置水平无变化 二、医疗保险体系—— 个人账户配置 示例:某在职职工,45岁,核定个人缴费工资2000元/月 第一部分:个人缴纳部分 参保人员年龄段 划入比例 30周岁以下 1.12% 30至40周岁 1.40% 40至50周岁 2.66% 50至60周岁 3.85% 60至70周岁 4.55% 70至75周岁 5.25% 75至80周岁 5.60% 80至85周岁 6.30% 85周岁以上 7.00% 第一部分:个人缴纳部分 第二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划入部分 第三部分:补充医疗保险账户补贴 第四部分:以上三部分存储额利息 示例:某在职职工,45岁,核定个人缴费工资2000元/月 项目 原政策 现规定 划拨基数 单位缴纳 (2000×7% ) 个人缴费工资2000 划拨比例 38% 2.66% 划拨计算 (2000×7%)×38% = 2000×2.66% = 53.2 2000×2.66% =53.2 工龄补贴 按东风司发﹝2001﹞80号规定标准,根据实际在岗工龄确定补贴标准。 个人账户配置水平无变化 7
新体系待遇水平一览表 二、医疗保险制度—— 保险待遇 险种 项目 待遇水平 基本医疗 住院起付线 首次三级:800 二级:500,二次及以上减半 住院支付限额 12万 住院报销比例 在职:92%/90%/86% (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退休:94%/92%/90% (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乙类费用 自付10% 特殊门诊 起付线:300;报销比例:80%; B/C/D类病种:定额给付 A类病种:不受定额总量限制,享受二次补偿。 大病医疗 支付比例 90%报销 支付限额 50万 补充医疗 二次补偿 针对住院(特门A类病种) 分为两类 自付部分:<=1000:0;1000-5万:80%;>5万:90% 自费部分:<=5000:0;>5000:50% 商业补充保险 普通费用保险:起付线1000,70%报销,年限额 5000 在职员工疾病身故险:保额5万 退休员工意外伤害险:保额5万 健康促进 建立政策和资金通道,开展适宜的健康促进项目。 8
两升两降,一简一定,保障待遇提高 一定:特门分类定额管理 一简:简化核销政策 (1)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4.5万元----12万元 二、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 两升两降,一简一定,保障待遇提高 (1)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4.5万元----12万元 (2)提高住院统筹的核销比例 (1)降低住院起付线 (2)降低需个人支付诊疗项目的自付比例:15%---10% 两升 两降 一定:特门分类定额管理 一简:简化核销政策
住院 二、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 对标地方,优于地方 提高保障水平,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乙类费用自付 险种 项目 新体系住院核销政策参数 基本医疗 住院起付线 三级:800 二级:500,二次及以上减半 住院支付限额 12万 住院报销比例 在职:92%/90%/86% (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退休:94%/92%/90% (一级/二级/三级医院) 乙类费用 自付10% 转外就医 个人首先承担统筹支付范围费用的10% 提高保障水平,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降低乙类费用自付 统一报销比例、简化结算流程
特殊门诊------定额管理 二、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 定额结算 参照地方 符合国家 医改趋势 结算政策:1、年起付线300元,不分甲乙类费用,报销比例80% 按病种定额结算 透析、移植和肿瘤病种无定额限制,享受二次补偿 2、个人支付部分可进行补充门诊项目补偿 定额核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特门病种的,月定额以定额较高病种的月定额为基数, 每增加一个病种月定额增加100元,但月定额最高为500元。 类别 病种 统筹支付定额(元) 年定额 月定额 D类 结核病、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 2400 200 C类 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脑梗后遗症、精 神病、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 3000 250 B类 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肾功能衰竭、 系统性红斑狼疮 3600 300 A类 肾透析、器官移植和恶性肿瘤 符合政策规定的费用,不受 定额总量限制,享受住院二 次补偿
二、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 缴费不变 保额、报销比例双提升 险种 项目 新体系 大病医疗 支付比例/限额 保额50万元/人.年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以上的费用按90%报销; 缴费不变 保额、报销比例双提升 12
普惠性、即时性 二、医疗保险制度---补充保险 住院二次补偿 险种 项目 新体系 补充医疗 个人账户补贴 个人账户补贴维持不变,工龄补贴,退休人员补贴 住院二次补偿 自付补偿:<=1000:0;1000-5万:80%;>5万:90% 自费补偿:<=5000:0;>5000:50% 补充门诊与住院 普通门诊费用起付线1000,住院无免赔; 70%报销,共用保额5000元 在职疾病身故险 保额5万 退休人员意外险 普惠性、即时性 住院二次补偿 住院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后,对员工合理医疗费用中个人负担部分,由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给予适度补偿。包括自付补偿和自费补偿两部分。在出院结算时补偿。 自付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按政策由个人分担费用。 自费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3
规范医保运行管理,防范基金风险,保证制度持续健康运行 二、医疗保险制度---基金预算决算管理 规范医保运行管理,防范基金风险,保证制度持续健康运行 年初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实行基金预算、总量控制。 年终调整: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特殊情况, 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过审批后方可进行适当调整。 过程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参保单位、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风险预警:构建基金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对基金收支风险的管理。 14
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应达到规定,方可享受个人不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管理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应达到规定,方可享受个人不缴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年限最低规定:1、男30周年(360个月)、女25周年(300个月) 2、其中实际缴费年限10年(120个月) 缴费年限组成:实际缴费年限 + 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参加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医疗保 险费的累计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除实际缴费年限外的符合国家工龄认定政策的工 作年限。 不足缴费年限的补缴: 一次性补缴金额= 不足年限所对应月数×退休当年医保平均缴费基数 ×(8%+3%) 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 15
目 录 一、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简介 二、公司医疗保险制度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 四、商业保险项目 五、总结与答疑 16
医疗机构 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才能纳入报销范围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 医疗机构 发生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才能纳入报销范围 基本医疗/大病医疗/二次补偿:基本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6家医院及卫生所门诊部 商业补充门诊与住院保险: 承保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 名录详见员工手册附录一 费用范围 基本医疗/大病医疗/ 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 二次补偿 与治疗直接相关的部分自付和自费费用 商业补充门诊与住院保险 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 核销顺序 先基本医疗,后大病医疗,再住院二次补偿; 最后个人向承保公司申请补充商业保险赔付。 出院即时结算 个人申请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住院报销流程 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包括:住院起付线、乙类费用自付、按比例个人自付; 大病医疗保险个人自付部分包括:按比例个人自付(10%)、超最高保额以上部分。
医疗总费用9958元,其中自费部分179元,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4896元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住院案例1 某在职职工,在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 医疗总费用9958元,其中自费部分179元,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4896元 结算情况 项目 金额(元) 费用核销过程 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7301 =(9958-179-4896*10%-800)*86% 大病医疗保险支付 - 0,未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自付补充支付 1182 =(9958-179-7301-1000)*80% 住院自费补充支付 0,自费部分未超过起付线5000元 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1475 = 9958-7301-1182 报销率85% =(9958-1475)/9958 个人申报 补充商业保险补偿 907 =(9958-7301-1182-179)*70% 568 = 1475-907 综合 综合报销率 94% =(9958-568)/9958
某在职职工,首次住院并且是转外地三级医院治疗 医疗总费用50000元,其中自费部分5000元,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30000元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住院案例2 某在职职工,首次住院并且是转外地三级医院治疗 医疗总费用50000元,其中自费部分5000元,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30000元 结算情况 项目 金额(元) 费用核销过程 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31820 =[50000-5000-30000*10%-(50000- 5000-30000*10%)*10%-800]*86% 大病医疗保险支付 - 0,未超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自付补充支付 9744 = (50000-5000-31820-1000)*80% 住院自费补充支付 0,自费部分未超过起付线5000元 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8436 = 50000-31820-9744 报销率 83.1% =(50000-8436)/50000 个人申报 补充商业保险补偿 2405.2 =(8436-5000)*70% 6030.8 = 8436-2405.2 综合 综合报销率 87.9% =(50000-6030.8)/50000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特殊门诊流程1
某在职职工,肝硬化特殊门诊患者,月定额为300元; 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月费用1400元,其中自费400元,乙类费用900元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特殊门诊1 某在职职工,肝硬化特殊门诊患者,月定额为300元; 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月费用1400元,其中自费400元,乙类费用900元 结算情况 项目 金额(元) 费用核销过程 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300 =(1400-400-300)*80%=560> 月定额300;故 实际支付300 大病医疗保险支付 - 不享受此项目 住院自付补充支付 住院自费补充支付 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1100 = 1400-300 报销率 21.4% =(1400-1100)/1400 个人申报 补充商业保险补偿 1400-400-300小于1000元未达免赔额 综合 综合报销率 21.4% =300/1400
某在职职工,肝硬化特殊门诊患者,月定额300元;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特殊门诊1 某在职职工,肝硬化特殊门诊患者,月定额300元; 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在三个月内,特殊门诊结算费用合计1500元,同时发生普通门诊费用1200元,其中自费100元。 1、普通门诊: 商业补充医疗报销金额=(1200-100-1000)70%=70元。 2、特殊门诊: 结算情况 项目 金额(元) 费用核销过程 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900 (1500-300)×80%=960> 定额900;故实际支 付900 大病医疗保险支付 - 不享受此项目 住院自付补充支付 住院自费补充支付 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600 = 1500-900 报销率 60% =(1500-600)/1500 个人申报 补充商业保险补偿 420 =600×70% 180 综合 综合报销率 88% =(1500-180)/1500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特殊门诊流程2 注:三类疾病: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抗排、恶性肿瘤 24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特殊门诊案例2 某退休职工,肾移植患者,在三级定点医院治疗 年医疗总费用75,306元,其中自费部分315元,乙类费用72,292元。 结算情况 项目 金额(元) 费用核销过程 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59753 =(75306-315-300)*80% 大病医疗保险支付 - 0,未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自付补充支付 11390 = (75306-315-59753-1000)*80% 住院自费补充支付 0,个人自费金额未超过5000元起付线 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4163 = 75306-59753-11390 报销率 94.4% =(75306-4163)/75306 个人申报 补充商业保险补偿 2,693.6 =(4163-315)*70% 1,469.4 =4163-2693.6 综合 综合报销率 98% =(75306-1469.4)/75306
目 录 一、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简介 二、公司医疗保险制度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 四、商业保险项目 五、总结与答疑 26
大病医疗 补充医疗 基本医疗 住院 特殊门诊 大病医疗 框内保障项目为 商业保险部分 四、商业保险项目 从风险分担和保险管理的角度,东风公司坚引入专业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到医疗保障体系管理中。 大病医疗 补充医疗 基本医疗 住院 特殊门诊 大病医疗 补充门诊及住院险 在职疾病身故险 退休职意外伤害险 个人账户补贴 住院二次补偿 参保人员健康促进 框内保障项目为 商业保险部分 27
相同:运作方式相同,均为商业保险公司市场运作。 不同:承保公司不同,保障内容不同,彼此形成补充。 四、商业保险项目 本项目与DFL、DFM直管单位商保项目关系 DFM项目 DFL项目 本项目 承保公司 国寿、人保 新华保险 意外伤害险 在职 退休 疾病身故险 --- 疾病险 (门诊住院) 独生子女 直系供养亲属 在职、退休 相同:运作方式相同,均为商业保险公司市场运作。 不同:承保公司不同,保障内容不同,彼此形成补充。
理赔审核时效 理赔信息反馈 四、商业补充保险 资料不齐全:立即退回 一般案件: 15个工作日 疑难案件: 60个工作日 不属于保险范围:拒赔 客服中心现场查询 网上查询 -ww.hbnci.cn 短信反馈 客服中心服务电话 所在地 设置地点 地址 服务电话 武汉 协和医院(西区)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神龙大道149号门诊大楼4楼 18995567770 襄阳 襄阳市东风人民医院 襄阳市东风汽车大道16号襄阳医院门诊大楼1楼外科换药室旁 0710-3392001 十堰 东风总医院 十堰市大岭路10号1楼门诊大厅 0719-8211127 东风花果医院 十堰市张湾区新疆路8号门诊楼4楼 15507280026 东风茅箭医院 十堰市茅箭区东风大道12号门诊楼一楼医务科隔壁 15507280025 29
四、商业保险项目 报销所需资料 报销所需资料 商业保险 普通 门诊 住院 意外 伤残 身故 疾病 被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 √ 商业保险理赔申请书(在东风定点医院和社保办事处客服中心柜面索取) 门诊医疗费用收据、费用清单或处方、门诊病历复 印件 住院费用收据(或医保报销分割单)、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 能确诊的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复印件 意外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派出所证明、 工伤事故证明) 伤残鉴定书(新华保险认定的具有伤残鉴定资格的 医疗机构,详见附件二) 死亡证明、丧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受益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0
四、商业保险项目----大病保险流程 31
医疗总费用184976元,其中自费部分20518元,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107502元 三、商业保险项目------案例1 某退休职工,在三级定点医院首次住院 医疗总费用184976元,其中自费部分20518元,乙类诊疗项目和药品费用107502元 结算情况 项目 金额(元) 费用核销过程 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120000 =(184976-20518-107502*10%-800)*90%= 137617>基 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0000,故统筹基 金实际支付金额120000元 大病医疗保险支付 17617 =137617-120000 住院自付补充支付 20672.8 =(184976-20518-120000-17617-1000) *80% 住院自费补充支付 7759 = (20518-5000)*50% 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18927.2 = 184976-120000-17617-20672.8-7759 报销率 89.7% =(184976-18927.2)/184976 个人申报 补充商业保险补偿 4318.16 =(184976-120000-17617-20672.8-20518)*70% 14609.04 = 18927.2-4318.16 综合 综合报销率 92% =(184976-14609.04)/184976
四、商业保险项目----商业补充门诊及住院理赔流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特殊门诊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和经过住院医疗保险报销后(基本医疗---大病保险---住院二次补偿)的个人自付费用(自费除外),新华保险赔付70%,门诊与住院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5000元。 33
某退休人员普通门诊费用合计6,500元,其中自费500元; 三、商业保险项目----案例2 某退休人员普通门诊费用合计6,500元,其中自费500元; 同时在三级定点医院住院1次,费用36,465元,其中自费197元,乙类费用28842 元。 1、普通门诊: 商业补充医疗报销金额=(6500-500-1000)*70%=3500元。 2、住院费用: 结算情况 项目 金额(元) 费用核销过程 即时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 29325 = (36465-197-28842*10%-800)*90% 大病医疗保险支付 - 0,未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住院自付补充支付 4754 =(36465-197-29325-1000)*80% 住院自费补充支付 0,自费部分未超过起付线5000元 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2386 = 36465-29325-4754 报销率 93.5% =(36465-2386)/36465 个人申报 补充商业保险补偿 1500 =(36465-29325-4754-197)*70%= 1532元, 由于商业补充医疗门诊与住院共用保额5000元,而此职工 门诊已赔付3500元,故补充商业医疗保险报销1500元。 886 2386-1500 住院综合 综合报销率 97.5% =(36465-886)/36465
三、商业保险项目----在职职工疾病身故,退休职人员意外伤害险流程 在职职工疾病身故保险报销流程: 退休(职)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报销流程:
目 录 一、医疗保险制度优化简介 二、公司医疗保险制度 三、员工医疗费用结算 四、商业保险项目 五、总结 36
社会基本保险 执行国家政策 基本医疗 基本医疗延深 保障大额需求 大病医疗 企业自主提供 体现员工关爱 补充医疗 五、总结 社会基本保险 执行国家政策 基本医疗 保障程度提高 个人缴费比例不变 报销流程简化 服务水平提升 基本医疗延深 保障大额需求 大病医疗 封顶线提高 报销比例提高 增加身故保障 企业自主提供 体现员工关爱 补充医疗 合并原补充与救助,扩大受益面 普惠性的针对自付和自费的二次补偿 增加针对普通门诊与住院和身故的补充保障 37
五、总结 制度框架 基本 医疗保险 大病 补充 保障项目 管理机构 待遇依据 性 质 资金来源 保障人群 定点结算 基本医疗保险 大病医疗保险 二次补偿 补充门诊 在职职工 疾病身故险 退休职人员意外伤害险 管理机构 省厅授权 社管中心经办 商业保险公司 公司举办 社管中心经办 待遇依据 国家省政策 承保协议 公司政策 性 质 社会保险 互助性 企业补充性 资金来源 单位与个人缴纳 个人缴纳保费 企业补充保险基金 保障人群 全体人员 缴费人员 参保险单位的参保人员 定点结算 即时性 个人申请
东风公司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助标准 附录:个人账户补贴 人员 补贴标准 (元/每实际在岗工龄) 退休人员补贴 50周岁以下 0.5 50-59周岁 1.0 50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按本人退休金的2%划入 60-64周岁 1.5 65-69周岁 2.0 70周岁以上 2.5 *:《关于进一步完善东风汽车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做好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东风司发[2001]80号)
特殊门诊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相对固定,适宜实行按病种付费 周边地区已先行门诊慢性病定额支付管理 附录:特殊门诊定额支付 国家推行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趋势 特殊门诊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相对固定,适宜实行按病种付费 周边地区已先行门诊慢性病定额支付管理 调整 按项目支付------按病种定额支付 配合 扩大了病种用药和诊疗项目范围。 实行特殊门诊定额管理后,对原特殊门诊诊疗范围进行了调整,扩大了范围,增加了患者在用药治疗上的选择度。 费用不分甲乙类,降低起付线。 特殊门诊病种治疗费用不分甲乙类,统一按照80%进行核销,一个统筹年度内起付线下调为300元 同步实施商业补充门诊医疗保险项目 特殊门诊结算后个人支付的部分(自费费用除外),可以向新华保险提出索赔申请。
医疗 正规 必须 合理 自费补偿范围: 附录:住院二次补偿中自费补偿 《东风汽车公司职工医疗保险统筹实施办法》(东风司发〔2012〕97号) 对于住院治疗必须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诊疗费用, 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东风汽车公司补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目录》(东风社管发〔2012〕9号) 医疗 正规 必须 合理 不予补偿自费费用包括八大类: 一、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二、服务类 三、非疾病治疗类 四、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五、治疗类 六、药品类 七、其他 非参保人群医疗费用,不对症的医疗费用 八、经公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技术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补 偿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