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司法警察制度及其历史发展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察的产生及警察制度的发展 一、警察的产生 司法警察概论 (一)警察是国家的产物 (二)警察产生的历史条件 1、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私有制和商品交换是警察产生的经济条件。 2、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国家一经产生,便出现了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在统治阶级内部也存在着种种不可调和的矛盾斗争,而警察是镇压对立阶级和反对势力中最直接、最具威力的实在性力量。这就是警察产生的政治条件。 3、警察产生的社会条件——统治阶级威力维护自己的统治,需要制止犯罪行为、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就必须依靠暴力、行政强制力来镇压和惩处犯罪行为。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察的产生及警察制度的发展 二、古代的警察制度 司法警察概论 警察制度指的是要求警察共同遵守的规程或行动准则,以及规范、管理警察的工作机制。 古代警察是指对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执行警察职能的机关与官吏的总称,是指警察产生以后,直至资产阶级近代警察产生以前的这一时期的警察。 古代中国警察的基本特征是:以维护黄泉和以维护封建等级秩序为重要任务,军警不分,政警合一,手段残酷,刑讯逼供合法,封建警察制度与宗法制度密不可分,少有保护商品交换秩序的责任。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察的产生及警察制度的发展 三、近代警察的制度 司法警察概论 近代警察是指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专职警察机关和专职警察人员。近代警察制度是指近代有成文法规范的警察机构、警察人员和警务活动的总称。 (一)新型的警察制度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资产阶级的警察是伴随着近代西方国家制度的变革、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近代警察制度也是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二)自治型警察体制 自治型警察体制又称为分散型警察体制,或海洋型警察体制,以英国为代表,警察不实行中央集权制,而是分属地方政权管理。受这种制度影响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一节 警察的产生及警察制度的发展 (三)欧洲大陆警察制度 司法警察概论 欧洲大陆警察制度又称国家警察体制。以法国为代表,强调对警察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和管理,实行国家警察与国家宪兵两种并行的警察体制。这种警察体制主要在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土耳其以及拉丁美洲等一些原法属殖民地国家施行。 四、现代警察制度 司法警察概论
第二节 我国司法警察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近代意义上的司法警察始于清末,北洋政府承袭了清末体制。清政府于1905年正式在北京建立了巡警部,作为中央警察机关,这也是旧中国第一个全国性专职警察机构。1906年,中央巡警部被改称为民政部。 1910年,为适应审检二厅履行职务的需要,设置了司法警察,并发布了《检察厅调度司法警察章程》共八节八十条。这是中国的司法警察或称执行司法职能的警察人员的最早记载。1951年9月3日中原 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中规定,“县级人民法院设置法警,省级人民法院设法警若干人。”这是建国后首次对司法机关设置法警作出法律规定。 司法警察概论
第二节 我国司法警察的建立与发展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动乱期间,司法警察的工作遭到了极大的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司法警察的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法院组织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司法警察若干人”,《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根据需要可以设司法警察”。这些法律规定为司法机关设置司法警察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司法警察的建设发展提供了保证。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三节 我国的司法警察制度 一、司法警察制度的概念 二、司法警察制度的特征 司法警察概论 第三节 我国的司法警察制度 一、司法警察制度的概念 司法警察制度指的是要求司法警察共同遵守的规程或行动准则,及管理、规范司法警察的工作机制。 二、司法警察制度的特征 1、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 2、坚持党的领导的特征 3、群众路线的特征 4、全国统一的司法警察体制的特征 5、重视队伍建设的特征 司法警察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