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托兒及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開始受理申請 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政府積極推動雇主辦理員工托兒設施、措施與哺(集)乳室,並提供規劃辦理相關設措施之各項資源,本(104)年特別辦理企業托兒及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邀請專家學者針對事業單位辦理員工托兒服務或設置哺(集)乳室之問題提供評估與建議,歡迎踴躍申請。 (名額有限,請儘速申請) 企業托兒及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計畫 一、目地 為促進性別工作平等,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減輕員工工作與家庭兼顧之負擔,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推動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及設置哺(集)乳室,104年為積極輔導事業單位辦理托兒服務及設置哺(集)乳室,透過辦理企業托兒及設置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計畫,以具體及實務性之輔導作法,協助事業單位規劃辦理相關服務。 二、參加對象 有規劃辦理托兒服務或設置哺(集)乳室意願,且有進一步瞭解相關作法之事業單位。 三、辦理方式 (一)事業單位提出托兒設施或措施或哺(集)乳室諮詢輔導服務需求申請,經辦理單位評估需求後, 邀請專家學者提供辦理企業托兒服務或設置哺(集)乳室之評估建議。 (二)請申請單位於諮詢輔導前提供辦理托兒服務或哺(集)乳室之初步構想與問題。 (三)每次安排1位專家學者於申請單位之場所或安排場地進行諮詢輔導,時間約2 至3小時。 *請事業單位向所在地之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主辦單位: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
企業托兒及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 專家諮詢輔導服務申請表 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政府積極推動雇主辦理員工托兒設施、措施與哺(集)乳室,並提供規劃辦理相關設措施之各項資源,本(104)年特別辦理企業托兒及哺(集)乳室專家諮詢輔導服務,邀請專家學者針對事業單位辦理員工托兒服務或設置哺(集)乳室之問題提供評估與建議,歡迎踴躍申請。 (名額有限,請儘速申請) 專家諮詢輔導服務申請表 單位名稱 僱用員工人數 □250人以上 □未滿250人 申請輔導項目 □托兒設施 □托兒措施 □哺(集)乳室 目前辦理情形 □尚未辦理托兒設施、措施、哺(集)乳室 □已設置員工托兒設施 □已與立案托兒服務機構簽約 □已提供員工托兒津貼 □已設置哺(集)乳室 輔導需求 □規劃設置員工哺(集)乳室 □設置托兒服務機構(如幼兒園、托嬰中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之空間及環境評估 □設置托兒服務機構(如幼兒園、托嬰中心、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之經費概估 □如何進行員工需求調查 □如何尋找立案托兒服務機構 □如何與立案托兒服務機構簽約 □其他(請說明) 姓名 職 稱 聯絡電話 E-Mail 本人同意上述個人基本資料,提供勞動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行政單位於執行本案聯絡使用 (如同意提供,請勾選) 主辦單位: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