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 湖北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二月
第一部分 推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一、改革背景 (一)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深入,各项财政资金均纳入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部门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实时监控。但是,财政部门无法监控单位提取现金的具体用途和使用情况。少数单位利用这一点在授权支付额度内大量提取现金,以逃避监管。
一、改革背景 (二)行政事业单位无法监控公务人员的现金使用情况,难以防范和杜绝“假发票”、“多开发票”等违法违纪行为。此外,相当一部分单位的财务人员对现金的提取、保管、核算和退还等业务上没有严格按规章制度的要求来执行,存在一定的现金管理风险。
一、改革背景 (三)根据国库集中支付的程序,只有在确定支付金额与收款单位后才能开具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凭证,不能实现“钱货两清”的同步结算,客观上造成了单位在零星、小额商品服务采购中的不便。
一、改革背景 总之,现金管理已经成为当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难点和焦点。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 (一)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信用卡)。公务卡分为个人公务卡(以下简称“个人卡”)与单位公务卡(以下简称“单位卡”)。个人卡是以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职工个人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单位卡是以行政事业单位名义开立的贷记卡,行政事业单位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 公务卡的特点: 1、公务卡是一种贷记卡(信用卡); 2、持卡人是行政事业单位或在职职工,持卡人按照与发卡银行的协议承担相应的责、权、利; 3、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具体地说,单位卡必须用于公务开支;个人卡主要用于公务开支,也可用于个人开支。 4、我省公务卡采用“62”开头的银联标准卡。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的结算方式。
二、公务卡结算方式 公务卡结算方式的特点: 1、电子化、无纸化的支付方式; 2、实时记录交易信息; 3、方便快捷的同步结算功能; 4、利用金融系统的融资功能,先消费后报销还款。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一)从宏观层面看: 1、有利于加强预算执行的管理。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通过电子支付信息对公务支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有利于增加预算执行信息的透明度,堵塞各种管理漏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从机制上防范腐败行为。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2、有利于加强国家税收管理。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通过对各项电子交易信息的准确记录,形成个人和商户的交易档案,有利于促进对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征缴和监管,加强对商户的约束,防范偷税漏税行为,为税务检查提供有效的信息,保证国家税收应收尽收。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3、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和金融环境的改善。公务卡在行政事业单位的推广和普及,为全社会使用银行卡做出了表率,有利于增强广大居民的信用卡意识,带动其他社会人员使用银行卡,促进各金融机构加大对用卡环境的投入,调动广大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和金融环境的改善。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4、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的发展。对于各发卡银行而言,公务卡的推出满足了公务开支的市场需求,完善了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增加了银行卡业务收益,促进了各项业务尤其是个人银行业务的发展,为发卡机构提供了更多拓展其他相关金融业务的机会。同时,也增强了按照WTO的要求完全开放金融市场后国内银行业的竞争力。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二)从微观层面看: 1、实现了同步结算功能。在进行零星、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时,单位持卡人员可通过刷卡消费,现场完成交易,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2、简化了单位财务部门的业务流程。使用公务卡后,免除了预借现金的程序,将公务开支由原先的预借款、报销两道程序,变为报销一道程序,简化了财务流程和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3、降低现金流压力,使单位具有融资优势。一方面,公务人员可以利用贷记卡先消费后还款功能,充分利用金融系统的融资功能,降低资金的占用成本,使单位的资金调配更为灵活;另一方面,由于取消了单位预借现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少数公职人员长期占压资金的问题。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4、有效控制了现金管理风险。实行公务卡结算后,财务人员不需存取现金、核对现金、保管现金,有利于控制现金管理风险,避免支付差错,杜绝假钞,减轻财务人员的工作压力;持卡人凭卡消费,不必大量携带现金,相对较为安全。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5、有利于公务人员的身体健康。使用公务卡可以杜绝大量使用现金,控制了疾病的传播途径,有利于个人卫生。为此,北京、上海等地政府都曾将提倡用卡消费作为割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传播的重要工作来抓,以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6、有利于个人理财。使用公务卡,既可以享受发卡银行与银联的双重优惠活动,还可享受免年费、免费到期换卡等特别待遇。持卡人还可以通过绑定公务卡还款账户,得到额外的利息收入。
三、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的意义 总之,公务卡对加强公共部门的财政财务监管、扩大税基、促进金融产业发展、提升国际形象具有重大的意义,对单位与个人也带来很多便利。有关机构对全球50个银行卡产业比较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银行卡支付在一个国家消费总支付中的比重每增加10%,可带动国家GDP增长0.5%。可以说,推行公务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
第二部分 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内容
一、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 (一)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手续费等费用; (二)行政事业单位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会议费、咨询费、租赁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维修费等费用。
一、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 (三)在公务卡结算方式的适用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只在具有刷卡条件的商户进行公务消费。 注:实行公务卡结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因公务活动的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经持卡人消费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银联小票)。 (二)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职工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申请报销。
二、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按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后,对符合公务卡结算范围和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予以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二、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1、报销资金已经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财务部门登录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公务卡”菜单,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从银联提供的交易信息中提取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核实后确定可报销金额,录入“金额”、“目级科目”、“支付摘要”等业务要素,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或《财政直接支付用款申请》,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系统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二、公务卡结算的程序 2、报销资金没有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则登陆银联湖北分公司或开卡银行提供的公务卡信息系统,根据消费交易凭条录入“交易日期”、“卡号”和“系统跟踪号”核实相应的公务消费信息,确定可报销金额,通过相关账户向公务卡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转账结算,完成报销程序。
消费过程 个人消费:2,000 不能报销,自行偿还 某职工 A商场刷卡消费 金额:17,000 公务消费:15,000 允许报销 个人消费:2,000 不能报销,自行偿还 某职工 A商场刷卡消费 金额:17,000 公务消费:15,000 允许报销 索取发票、银联小票
报销过程 发票、银联小票、相关 报销凭证、公务卡 还款信息 (核对卡号用) 某职工 财务处 从银联系统中提取消费信息 开卡银行(公务卡账户) 确认到集中支付系统 支付回单 个人账户 授权支付凭证 补录相关信息 还款 授权支付代理银行
单位端的操作 按照既要遵循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要求、又要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既要加强管理、又要体现服务的原则,将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与公务卡信息系统进行了整合。对财政部门而言,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每笔公务支出进行跟踪和查询,提高了管理效率;对预算单位而言,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和清算均在一个业务系统内操作完成,无需在不同的系统之间进行切换,大大减轻了单位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单位端的操作 选择公务卡菜单:
单位端的操作 进入查询明细菜单界面:
单位端的操作 进行数据确认(可对金额等进行修改)
单位端的操作 数据确认之后,即可生成凭证。单击“生成凭证”菜单,选择需要生成凭证的数据和对应的计划额度 。
单位端的操作 单击生成凭证,弹出公务卡支付凭证录入菜单,录入相关信息,打印发送。
单位端的操作 小结:在预算单位的集中支付系统中,公务卡报销结算的操作除以下两个步骤外,其余的与传统的授权支付程序完全一致。 1、取数――发送查询请求,从银联的数据库中得到相应的消费信息; 2、结算方式――选择公务卡。
三、公务卡代理银行 (一)省财政厅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进行审核认定后,确定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与代理银行、银联湖北分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三、公务卡代理银行 (二)为了保障国库集中支付的顺利清算和公务卡的有序运作,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银行作为公务卡代理银行。确有需要的单位,经省财政厅批准,可在省级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再选择一家公务卡代理银行。
三、公务卡代理银行 (三)行政事业单位与公务卡代理银行要按照“持卡人员承担用卡经济责任、开卡银行承担挂失经济风险、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公务还款责任、财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原则签订规范的代理服务协议,并报省财政厅备案。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一)个人卡的开设 行政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在本单位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每人可开设一张个人公务卡(注:如果单位选择两家公务卡代理银行,职工只能选择其中一家开设个人卡),个人卡开立的基本程序为: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1、单位职工自行选择开卡银行,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签订“领用合约”,连同相关证明资料一起交单位财务部门; 2、单位财务部门对职工申请开卡的相关资料进行确认,将申请资料送代理银行; 3、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职工开卡申请资料和办理个人卡; 4、代理银行将办妥的个人卡连同必要的相关资料一并发给职工或委托单位财务部门发给职工。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二)单位卡的开设 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在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开立一张单位公务卡。一张单位卡可办理一至三张附属卡。单位卡以单位名义开设,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管理。单位卡开立的基本程序为: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1、单位财务部门向省财政厅提出开立单位卡的书面申请,省财政厅按照《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 2、行政事业单位向人民银行出具省财政厅的批文以及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所需的其他开户资料申请开户,人民银行按规定审定后颁发“开户许可证”;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3、单位财务部门填写“公务卡申请表”,连同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的审批文件及其他证明资料送代理银行; 4、代理银行按本行规定程序审核单位卡开卡资料和办理单位卡,并与预算单位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5、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将单位卡账号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三)公务卡的透支额度 个人卡的透支额度为1至3万元(含3万元),具体额度由单位财务部门与代理银行商定。单位卡的透支额度为3至20万元(含20万元),具体额度由省财政厅根据单位的申请并结合其部门预算确定。代理银行根据公务卡持卡人的信用考核情况,视具体情况给予提高或降低透支额度的决定,但透支额度不得突破个人卡和单位卡的上限。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四)公务卡的使用 个人卡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支出,也可以用于个人消费。 单位卡用于公务活动中原使用转账结算方式的小额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实行政府采购的小额商品服务采购支出,不得用于个人消费。单位财务部门可通过单位卡进行水费、电费、电话费等代扣代缴业务操作,具体事宜由行政事业单位、发卡银行与收款单位三方协商确定。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五)公务卡的内部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财务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严格公务卡的管理,并建立事前报批制度。单位财务部门要分别指定一名单位卡的持卡人与一名单位卡的保管人。使用单位卡前,应填写“单位公务卡使用申请表”,由业务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报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四、公务卡的开设、使用与管理 (六)公务卡的保管 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公务卡,遗失应及时挂失。因公务卡遗失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处理。 对银联小票,持卡人及单位财务部门应视同发票进行管理。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后的财务管理 (一)总体原则 “两个基本不变”: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和报销流程基本不变,现行会计核算办法基本不变。 “一个严格管理”:对现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后的财务管理 (二)在公务消费中一律不得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对个人卡提现行为,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对单位卡提现行为,视同违规行为处理。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后的财务管理 (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商品服务支出通过公务卡结算,职工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的现金通过个人工资卡报销还款,一般情况下单位不再使用现金结算。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后的财务管理 1、确需用现金发放的慰问费或其他抚恤救济性支出; 2、确需用现金发放给非本单位职工、单笔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一次性费用; 3、确需用现金支付给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不含长期聘用人员)的费用;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后的财务管理 4、在个别确实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商业服务网点发生的、金额在3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5、单笔金额在300元以下的职工差旅补助费; 6、其他特殊情况经省财政厅批准的支出项目。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后的财务管理 (四)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大额现金提取实行财政审批制度。单位单笔或当日累计取现金额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需提供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的“提取大额现金审批单”,代理银行方可办理提现。
五、实行公务卡结算后的财务管理 (五)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原则上不再向职工个人办理借款。特殊情况需向职工个人借款的,经单位领导及单位财务部门同意后,财务部门将借款支付至借款人的工资卡,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职工退还借款余额时,单位财务部门要填制银行进账单或现金缴款单,将款项退还单位原支付资金的账户。
第三部分 推行公务卡结算的工作要求
一、整体要求 2006年12月1日起,省直一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2007年3月1日起省直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 会后,要向单位领导作好汇报,迅速启动这项改革。
二、推进工作的步骤 (一)单位选择代理银行并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并将协议报财政厅国库收付中心备案(此项工作应于2006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向单位职工进行宣传、布置,并为单位的在职职工开设个人公务卡(此项工作应于2007年元月前完成)。
二、推进工作的步骤 个人公务卡是以单位在职职工个人名义开设的,是否开卡完全属于个人行为。但是,我省制度规定,在公务卡结算范围以内,所有公务支出都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因此,从规范管理、方便工作的角度,单位职工原则上都应开设个人公务卡。单位财务部门应站在规范管理、控制现金的角度,鼓励和提倡单位职工开设个人公务卡。对职工个人而言,开设公务卡可以避免个人在公务活动中垫付现金,还可以享受公务卡免年费的待遇以及开卡银行提供的各种优惠活动。
二、推进工作的步骤 (三)升级集中支付系统,对公务支出开始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此项工作应于2007年元月前完成)。
三、形成改革的合力 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但关键在于预算单位及公务人员能否尽快改变传统的观念、习惯和消费方式。 财政部门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不断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同时,欢迎单位对改革多提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把好事办好。
三、形成改革的合力 省财政厅将于2007年对省直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改革的情况进行检查。
结束了。 谢谢大家!
什么是免息期? 用信用卡,最大的好处是可以先透支后还款,享受免息期。免息期是指银行记账日至还款日之间的时间。因为客户刷卡消费的时间有先有后,所以享有的免息期长短不同。比如,某信用卡账单日为每月15日,还款日为次月5日。在3月14日刷卡交易,3月15日是账单日,那么最迟可以在4月5日还款,能够享受21天的免息期;如果在3月16日刷卡消费,账单日就是4月15日,那么最迟可以在5月5日还款,能够享受到最长的50天免息期。
哪些支出能享受免息期? 要注意,并不是使用公务卡的所有支出都可享受免息期。要享受免息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到期还款日前全额还款,二是非现金交易。
哪些支出能享受免息期? 如果还款日前没有全额还款或选择了最低还款,则不再享受免息期的待遇,银行从记账日起按照全部应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收取循环利息。如果连最低还款额都未还足,银行还要按最低还款额与实际归还额的差额的百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并影响持卡人信用。 我省规定,公务卡结算报销应一律全额还款。
哪些支出能享受免息期? 使用信用卡可以透支提取现金,但银行要收取提现的手续费,并按照提现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收取利息。如果因为多还款的原因,从信用卡中将多还的金额提现,银行还要收取溢缴款提取手续费。 我省规定,一律不得使用公务卡提现。
公务卡的两种还款方式 公务卡结算有两种还款方式:一是报销时直接向公务卡账户还款;二是报销时向公务卡关联的账户还款,开卡银行根据约定在最后还款日的前一天再将款项从相应账户还至公务卡账户。 为了避免因还款不及时而产生循环利息和滞纳金,一般情况下建议采取第二种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