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中核算单位内部控制 郜勤伟 尚亚培 2010年12月6日 浅谈集中核算单位内部控制 郜勤伟 尚亚培 2010年12月6日 CHALCO
目录 集中核算的概念 集中核算的特点 案例 分析 建议 结束
集中核算又称之为一级核算,是指将企业所有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核算的一中会计工作组织形式。 集中核算的概念 集中核算的定义: 集中核算又称之为一级核算,是指将企业所有会计工作都集中在会计部门进行核算的一中会计工作组织形式。
1、内部审计的存在主次两个责任单位 集中核算的特点 《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负责人的主体地位并没有改变,只是部分会计核算的责任转移到了核算中心。对于这种变化,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内部审计时,审计程序也发生了变化。内部审计部门从核算中心提取会计资料进行财务收支方面的审计,会计核算的规范性、正确性由核算中心负责,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被审计单位负责。内部审计部门还需到被审计单位,对单位内控制度的有效性、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审计。
特点(续) 2、资金使用规范性增强,审计重点有所转移 会计核算纳入核算中心进行统一核算后,加强了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整体业务能力和人员素质较强,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业务支出任意使用科目,相关收入入账不规范的现象。 对进行核算中心的单位开展的内部审计,已由以前的从账户入手的审计方法,转移到从内控入手的审计方法。审计重点从以前偏重于财务收支审计,转移到经济效益审计,具体结合事业单位经费筹集、管理、分配和使用等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查,通过对事业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分析,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事业经费的管理,提高事业经费的使用效益。
案例 案例:甲单位部门集中核算内部控制制度 摘录如下: (1)设立核算(分)中心的主管部门,未设立专门的内部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的人员为兼职,而人员大多是为下属各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开展内部审计的人员多数被抽调到核算(分)中心来。 (2)会计与各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脱节,会计人员只有根据各单位报账会计提供的原始凭证以及报账单来判断各项业务。 (3)会计核算工作由核算(分)中心负责,内部审计的审计由原来单一的被审计单位,变成了被审计单位和核算(分)中心。被审计单位负责资金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支出的审批权,仍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管理的主体。而核算中心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并行使会计资料档案保管权及资金管理权。 该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在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部门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诿,增大了一些责任认定难度。 分析 (1)内部审计人员独立性较差 开展内部审计时,虽然也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不会出现自己查自己的账,但还是让人感觉是核算中心人员在审计核算中心做的账,因此内部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值得商榷。 (2)会计业务的真实性较难确定 对于不纳入统一核算范围,另设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的收入,就无法知晓。对于利用真发票套取资金,也无法进行辨别。对于开出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其资金是否全额上交,也无法判断。因此单从会计核算方面较难控制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审计人员从账面上也很难找出问题。 (3)会计责任较难区分 在核算中心与被审计单位部门之间可能就一些会计核算责任问题相互推诿,增大了一些责任认定难度。
建议 改进方案:如何更好地开展集中核算单位内部审计 1、修改内审操作规程,规范责任认定标准 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实行后,各部门制定的内部审计操作细则应有所变化。审计的重点从账户入手发现问题转移到从内控入手寻找问题,难度大大加大。审计工作程序也有所变化,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需抄送一份给核算中心。在完成审计工作时,内审部门将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在送交被审计单位时,抄送核算(分)中心。虽然会计核算职能由核算(分)中心负责,但各单位会计法律地位不变,其负责人仍是会计责任主体。应对本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核算(分)中心承担着各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责,要对代管资金、会计核算、会计资料的安全性负责。
建议2 2、在会计核算(分)中心开展互审工作 人非圣贤,熟能无过。在忙碌的会计核算过程中,核算(分)中心的会计人员由于某些原因,会产生会计核算处理错误,而会计稽核没有发现错误的现象。有时对一笔支出认定需根据它的支出用途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例如购买礼品,如用于看望单位职工,则应计入职工福利基金;如用于来人招待,则应计入招待费。又如培训时的交通费,应与培训时的其他支出一同计入培训费科目,但如遇到单独报销,则应计入交通费中。 由于存在以上的情况,核算(分)中心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定期在会计人员中开展互审工作。根据核算(分)中心的会计核算分组情况进行相互审计,一些人员较少的核算(分)中心,可以在会计人员之间进行。互审的内容为审核原始凭证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会计科目设置、记账凭证录入的正确性以及账务处理的规范性等。通过互审可以达到共同学习、共同了解各不同类型单位的财务特点、共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错误或问题,从而起到自查自纠的效果。通过互审,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在开展内部审计前就得以纠正,使内部审计的重点可以转移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及其他方面。
建议3 3、从内控入手开展内部审计 内控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直接影响到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内审部门应从内控入手开展内部审计。审查各项制度的制订是否有不合适的地方,各项工作流程是否有可能出现漏洞的地方,测试各项工作在具体执行时是否有出现问题的可能。 盘点各项固定资产。由于事业单位大多不执行成本核算,对固定资产不需计提折旧,因此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都存在重视度不够的现象。财政部门每年都核拨了一定数额的设备购置费,各单位不断地更新各项设备。内审部门重点审计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过程中的审批程序及资金收支情况,是否存在违规现象。对国有资产的处置收入是否按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审查往来账款的真实性。由于往来款票据领购、核销过程与资金不发生联系,而会计核算又在核算(分)中心完成,因此很容易造成票款分离现象,出现部分收入不纳入核算(分)中心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账”,“小金库”。内部审计时重点审查往来款票据的管理模式,是否存在报账会计一人领购、开具、结报的现象,审查开出的往来款票据是否全部入账,入账金额是否正确。
建议4 4、开展绩效审计 目前大多数内部审计重点仍在于财务收支审计,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体制的建设,公共财政框架已逐步形成,绩效审计也越来越多的运用到内部审计中。内部审计工作不仅要检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而且要检查其效益性;不仅要关注单位各项活动是否合规,更要关注各项活动有无绩效,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标。内部审计部门从资源投入的经济性、工作的效果性、管理的效率性三方面对事业单位开展绩效审计。具体审计预算执行和工作进行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财产物资的取得、使用、管理情况,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管理方法及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度等。通过绩效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全方位的评价,使其不仅仅注重单纯的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更注重社会效益,内部审计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考核评价依据。
建议5 5、不断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新经济时代,信息化浪潮冲击着社会经济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是新经济的重要特征。目前核算(分)中心都运用了网络技术,使用财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单位在业务中也使用了数字化管理的模式。内审人员已不能局限于会计知识,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已日趋重要。 业务水平,综合能力比较强。各部门在选择内部审计人员时,不能仅仅只有财务方面的人员,还应有工程、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对各单位业务流程都要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使内部审计成为全方位的审计,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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