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上页 下页 返回 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要求掌握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熟悉我国海陆空邮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了解伦敦保险业协会海运货物条款,学会操作货运保险基本业务以及掌握合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规定方法。 重点难点 风险与损失的界定;保险险别;仓至仓条款的含义;保险条款的基本内容以及规定保险条款的注意事项。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承保范围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上页 下页 返回 ----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别,并根据一定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对于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范围内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范围 保障范围 风险 损失 费用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风险 1、结构: 2、基本概念 上页 下页 返回 自然灾害 海上风险 意外事故 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 2、基本概念 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 外来风险---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风险引起的风险。 上页 下页 返回
基本概念 返回 自然灾害-----一般是指由于自然界变异现象的力量而造成的灾害,即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意外事故-----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之中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海上保险业务中的意外事故,并不局限于发生在海上,也包括发生在陆上的意外事故。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风险而造成的损失。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国家的政策、法令、行政命令、军事等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损失 1、结构 海上损失 全部损失 部分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单独海损 共同海损 2、基本概念 上页 下页 返回 海上损失~是指保险人承保哪些损失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损失 上页 下页 返回 全部损失----是指运输中的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实际全损 推定全损 部分损失-----是指凡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未达到上述情况之一者,都属于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 -----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上页 下页 返回
推定全损 ~~~~~一般是指保险标的物受损后并未全部灭失,但若进行施救、整理、修复所需的费用或者这些费用再加上续运至目的地的费用的总和,估计要超过货物在目的地的完好状态的价值。 ①保险标的实际全损已经无法避免,或者是为了避免实际全损,需要花费的施救费用,将超过获救后标的的价值。 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使被保险人失去标的的所有权,而收回这一所有权所需花费的费用,将超过收回后的价值。 ③保险标的受损后,整理和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货物到达目的地的价值。 ④保险标的受损后,修理费用已超过货物修复后 的价值。 返回
共同海损 ~~~是指载货船舶在海上遇到灾害、事故,威胁到船货等各方面的共同安全,为了解除这种威胁,维护船货安全,使航程得以继续完成,船方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者支出特殊额外费用。 具备条件: ①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的,或者是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 ②消除船、货共同危险而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和合理的。 ③必须是属于非正常性质的损失。 ④费用支出是额外的。 返回
实际全损 返回 ~~~~~一般是指被保险货物全部灭失,或全部变质或全部不能归还货主所有等情形而言。 ①保险标的物完全灭失。 ②保险标的物丧失。 ③保险标的物发生变质,失去原有使用价值。 ④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期。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费用 施救费用 ~是指当被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雇佣人和受让人等采取措施,抢救保险标的,以防止扩大损失,由于实施此种抢救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救助费用 ~是指被保险标的遭遇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者采取抢救行为,对于此种救助行为,按照国际法的规定:获救方应向救助方支付相应的报酬,所支付的该项费用被称为救助费用,属于保险赔付范围。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海运险 海运险结构 平安险 水渍险 一切险 基本险 附加险 一般附加险 特殊附加险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海运险 基本险-------承保范围 平安险 水渍险: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的各责任外, 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部分损失。 一切险: 其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除外责任 ~是指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损失或费用。 责任起讫 ~又称保险期限, “仓至仓”条款 保险索赔期限 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地之日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上页 下页 返回
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的险别。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海运险 一般附加险~~是指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的险别。 包括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和锈损险等 特殊附加险~~是指由于特殊外来原因引起风险而造成损失的险别。 主要是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政策法令、行政措施等特定的外来原因而造成的。它不能单独投保,必须依附于主险而加保。 包括战争险、罢工险、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素险等 注意 这些附加险,只能在投保一种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而不能单独投保。 上页 下页 返回
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属于发货人 的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3)在保险责任开始承担前,被保险货物 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5)战争险条款和罢工险条款所规定的责任及除外责任。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1、陆运险 责任范围: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暴风、雷电、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由于陆上运输工具(主要指火车、汽车)遭受碰撞、倾覆或出轨,如有驳运过程,包括驳运工具搁浅、触礁、沉没或由于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大致范围相当于海运险中水渍险。 2、陆运一切险 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陆运险的责任外,保险人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窃、渗漏、碰损、破碎、钩损、雨淋、生锈、受潮、受热、发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责任。相当于海运险中的一切险。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陆上运输货物保险 3、除外责任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属于发货人所负责任或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所引起的损失。 由于战争、工人罢工或运输延迟所造成的损失。 起讫期限与海洋运输的“仓至仓”条款大致相同。 上述基本险中也可投保附加险 。与海运附加险大致相同。 此外还有陆上运输冷藏货物险。它具有基本险的性质,责任范围除包括陆运险的责任外,还负责赔偿由于冷藏设备在运输途中损坏而导致货物变质的损失。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险 1、航空运输险 责任范围: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于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它危难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损、倾覆、坠落或失踪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包括为此采取的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的合理费用也负责赔偿,但以不超过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与海运险中的“水渍险”大致相同。 2 、航空一切险 责任范围:除航空险的责任范围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等全部或部分损失,也负赔偿责任。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运输险 3、航空运输战争险 属于附加险,包括运输途中由于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以及各种常规武器和炸弹所造成的货物损失。原子武器或热核武器造成 的损失除外。起讫责任类似于海运战争险。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邮政包裹险 它包括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 1、邮包险 责任范围:包括被保险货物在邮运途中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倾覆、出轨、坠落、失踪或由于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损或部分损失。包括有关费用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2、邮包一切险 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邮包险的范围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邮包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窃、短少在内)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邮政包裹险 保险责任是被保险邮包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启运地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自邮局发出到货通知给收件人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或邮包一经递交收件人处所,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3、邮包战争险 它是一种附加险。类似于航空战争险。 上页 下页 返回
4) 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战争险、罢工险.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思考题 我按CIF贸易术语对外发盘,如按卖方负责投保下列险别作为保险条款是否妥当?如有不妥,试予更正并说明理由。 错 一切险、偷窃提货不着险、串味险、交货不到险。 2) 平安险、一切险、受潮受热险、战争险、罢工险。 错 3) 水渍险、碰损破碎险。 4) 偷窃提货不着险、钩损险、战争险、罢工险. 错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基本做法 (一)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CIF(或CIP)价×(1+投保加成率) (二)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 1、申请投保 2、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3、取得保险单据 向保险公司发损失通知 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采取合理的施救、整理措施 备妥索赔单证 4、保险单的转让 (三)保险索赔 上页 下页 返回
索赔单证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正本。 运输合同(海运提单、陆运、空运单、邮包收据、联运单据等) 发票。 装箱单、重量单。 向承运人等第三者责任方请求赔偿的函电或其他凭证和文件。 检验报告。 海事报告摘录。 货损、货差证明。 索赔清单。 返回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区别: (1)致损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由海上风险直接导致船、货受损;而共同海损是为解除或减轻风险,人为地有意识地造成的损失。 (2)损失的承担者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是被保险货物,即保险标的物;而共同海损的损失,除保险标的外,还包括支出的特殊费用。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ICC 1、种类 协会货物条款(A)——ICC(A) 协会货物条款(B)——ICC(B) 协会货物条款(C)——ICC(C) 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 协会罢工险条款(货物) 恶意损害险条款 2、主要内容 1)ICC(A)险:采用“一切险减除外责任”的方式。除外责任有:①一般除外责任;②不适航、不适货除外责任;③战争除外责任;④罢工除外责任。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ICC 2)ICC(B)险:采用“列明风险”的方法,共11条以及除外责任。 ICC(A)险除队被保险人的故意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费用不负赔偿责任外,对于被保险人之外的任何人或数个人故意损害或破坏标的物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损害要负赔偿责任;但ICC(B)险对此均不负赔偿责任。对海盗行为不负保险责任。 3)ICC(C)险:①它只承保“重大意外事故”而不承保“自然灾害及非重大意外事故”,共6条。②除外责任。与(B)相同。 4)战争险:大体上与我国的相同,但在除外责任方面,保险人对由于非敌对行为(如使用核武器等)所造成的灭失或损害必须负责。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ICC 5)罢工险:与我国的基本一致,但在“一般除外责任”中增加了“航程挫折”条款。目的在与限制被保险人对由于罢工造成的额外费用(如存舱费、重新装船费等)提出赔偿要求。 6)恶意损害险:承保被保险人以外的其它人(如船长、船员)的故意破坏行为(如沉船、纵火等)所致被保险货物的灭失或损害。但是,恶意损害如果出于政治动机的人的行为,则保险人免责。 3、保险期限 采用“仓至仓”条款,但比我国的规定更详细。战争险也采用“水上或运输工具上的危险”,不使用“仓至仓”条款。 上页 下页 返回
第七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1、合同中的保险条款 保险金额; 投保险别; 写明由哪个保险条款负责。 2、举例 Insurance: 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s for ××%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nst …or per and subject to the 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1/1,1981. 上页 下页 返回
平安险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沉没、触礁、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在装卸或转运时 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下页
平安险 ○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危险的货物 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损的 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运输工具遇海难后,在避风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 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运输契约订有“ 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 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