蔺 传 球 浏阳市安监局副局长 注册安全工程师 13975830678 QQ:1211380196 2013.1.26 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蔺 传 球 浏阳市安监局副局长 注册安全工程师 13975830678 QQ:1211380196 2013.1.26
主 要 内 容 一、概 述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新规定 三、烟花爆竹主要事故隐患 四、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
一、概 述 (一)烟花爆竹产业概况 前途光明、道路艰难。 1:布局: 全国生产企业3909家,湖南1982家(浏阳1026家); 一、概 述 (一)烟花爆竹产业概况 前途光明、道路艰难。 1:布局: 全国生产企业3909家,湖南1982家(浏阳1026家); 江西782家,陕西253家,广西188家,安徽147家。 其余557家分别分布在四川、内蒙古、河北等16个省、市、自治区。
2、事故 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587起、死亡1 110人,平均每年117起、死亡222人,亿元产值死亡率0.64人。 其中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燃放事故将近占一半。
3、文化产业与高危产业 (1)工艺美术品、精神消费品、民俗用品 民众、企业、政府通过燃放烟花爆竹表达感情。 黄明章、黎仲畦:国家工艺美术大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浏阳花炮制作工艺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浏阳花炮、东信烟花、庆泰烟花:中国驰名商标 金生烟花获中华老字号; 2012年国家将烟花爆竹纳入国家文化产业目录; (2)易燃易爆性; 非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有别于煤炭)。
(1) 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废弃品处置各环节的事故、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的事故对整个产业将产生影响; 4、安全、环保、资源对产业的影响 (1) 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废弃品处置各环节的事故、主产区与非主产区的事故对整个产业将产生影响; (2)建设、生产、燃放中的环境破坏与污染影响; (3)土地资源、劳动力资源、 原材料资源;
(二)烟花爆竹事故规律 1、违章与事故 偶然性:并不是每次违章都会发生事故; 必然性: 超过一千次的违章必然会发生事故,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 严重违章长期普遍存在,必然会发生大事故;
事故金字塔:每一起严重事故是因为在事故前已经存在一千个以上的隐患(即海恩法则)。 1 严重事故(死亡事故) 1 0 轻微事故 3 0 财产损失事故 3 0 0 未遂事故 >1 0 0 0 隐 患 宏观上,长期普遍违章是事故发生的必然性。 微观上,单起事故发生是偶然性。(某人、某地、某时、某种偶然的诱因)
2、事故发生的时间规律 (1)、4月、10月事故高发阶段; (2)、下午2点、5点、上午9点; (3)、长假收工、复工时; (4)、久雨突然大晴天; (5)、恶劣天气时候;
3、事故发生的人员规律 (1)、没有经过培训的人员发生事故比率高; (2)、有大喜大悲的人危险性大 近一年半以来生活有大变故的人(生活变化单位LCU达150必须密切注意,超过300的肯定会生病);如: 配偶死亡100、离婚73、夫妻分居65、结婚50、家庭成员健康改变40、大额抵押借贷31、个人取得显著成绩28、子女离家出走29、家庭密切成员死亡63等48项。 (3)、有不良性格特征的人 攻击型性格;孤僻固执;易冲动;浮躁不安;马虎粗心;懒惰;没有主见; (4)、患病、情绪正不稳定或正生气发怒的人;
4、事故多发的环节 维修环节; 装卸搬运环节; 5、事故易发的企业 黑火药企业;引火线企业; 主要负责人不重视,或忽视安全的企业 维修环节; 装卸搬运环节; 装筑药环节;清扫药尘环节; 烘干晾晒、自燃自爆、应急处置 5、事故易发的企业 黑火药企业;引火线企业; 不服监管、多次被处罚企业; 多股东分线生产企业、分租厂房企业; 主要负责人不重视,或忽视安全的企业
(三)熟练掌握 《安全生产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烟花爆竹工程设计规范》---工房布局、安全设施 《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人员作业安全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产品质量安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安监总局令15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16号)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安监总局令24号)
二、烟花爆竹管理新规定 (一)控制烟花爆竹企业数量: 1.全国礼花弹生产企业控制100家内。 礼花弹只允许由礼花弹生产企业提供给公安部门批准的燃放单位或供出口。禁止调配销售礼花弹。 2.全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5年内减少20%。
(二)、加强药物、半成品和产品品种安全管理 1、黑火药、引火线原则上禁止跨省长距离运输。 2、 禁止买卖烟火药和有药半成品; 3、 烟雾类、摩擦类产品仅供出口; 4、禁止使用退役双基(多基)发射药或直接使用退役单基发射药生产烟花爆竹。
(三)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 发生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四)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在“十二五”期间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其中要求60%以上生产企业、80%以上经营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企业。 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的企业,要暂扣许可证,停产整顿。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关闭。
(五)企业负责人轮流现场带班(值班)制度。 烟花爆竹企业生产期间,每天应安排企业负责人在企业值班或带班; 各涉药生产线要有一名管理员现场带班; 重点部位应指定一名管理员负责管理协调。 未现场带班的,按擅离职守,顶格罚款。 发生事故,未现场带班的,对主要负责人从重处罚。
(六)、严格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管理 1、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安全买卖合同,查验对方资质; 2、建立产品购买、销售登记台账,并保存两年备查。 3、内销批发企业和零售点不得购买、销售A级产品。
5、严禁购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制贩的产品。 4、生产企业不得调配其他企业产品销售,或加贴本企业标签后销售。 5、严禁购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非法制贩的产品。 6、严禁转包、租赁烟花爆竹经营权。
(七)、加强企业用工管理 1.禁止使用童工和学生从事烟花爆竹生产。 2、涉药岗位严禁使用身体残疾、精神障碍人员或65岁以上老年人。 3、实施职工上下班考勤、进出厂登记管理。 4、对违章人员严厉处理并记录在案。
(八)、加强储存安全管理 1、完善仓库消防、防雷、防护屏障、安全监控等安全设施。 2、加强储存、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库区安全守卫工作。 3、严禁在库内进行装箱拆箱、野蛮装卸、库房超员等违规行为。 4、严禁将应储存在1.1库房内的产品存放1.3级库房内。 5、严禁将不合格产品和收缴的非法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混存。
(九)、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死亡一人应停产2个月,死亡2人停产3个月。 2.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还应重新审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发生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 4、实行事故处理结果公告制度。 5、2012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号)
(十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新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视频监控系统 药物总库、成品总库、药物和半成品中转库、机械混药装药工房、晾晒场、烘干房等应安装视频监控和异常情况报警系统。 (十一)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新的安全管理制度 1、药物存储管理、领取管理和余(废)药处理制度; 2、企业负责人及涉裸药生产线负责人值(带)班制度; 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案例:管理员离岗未跟班管理、依法追究责任 2006年8月6日早上6:10在蕉溪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亮珠线职工邹××、张××、李××在生产亮珠时,将应在造粒间用造粒机裹过火药的工序改在晒坪操作,因磨擦发生爆炸,引爆了晒坪的亮珠,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该企业药物线职工凌晨五点上早班时,企业管理员、安全员等未同时到厂进行跟班管理。经法院审理,管理员张××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安全员罗××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违章作业的职工李××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
4、产品购销合同和销售流向登记管理制度; 5、新产品、新药物研发管理制度; 6、安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7、原材料购买、检验、储存及使用管理制度; 8、职工出入厂(库)区登记制度; 9、厂(库)区门卫值班(守卫)制度; 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
(十二)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1、2012年7月1日起,烟花爆竹产品包装及外包装箱应张贴标识码,并录入信息系统;(7月1日以前生产,未出厂的可补贴标识) 2、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购销产品信息应录入信息系统; 3、2012年10月1日起,对未张贴标识码并录入信息系统的产品,不得对外销售,公安机关不得开具道路运输许可证;
4、已进入经营环节的,可免贴,应在2013年底前销售完毕。逾期应补贴。 5 、标识码 (1)礼花弹产品标识码(19)、包装标识码(22) (2)非礼花弹类A级产品: 产品标识码(23)、包装标识码(29) (3)其他普通烟花爆竹和黑火药、引火线: 包装标识码(29) 条码信息包括:类型、级别、产品编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序列号、(内装产品数量)。
(十三)禁止出租、转包、分包 1、不得出租、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不得将企业、生产线或者工(库)房转包、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3、不得多股东各自独立进行烟花爆竹生产活动。
(十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员配备 1、专职安全员; 按职工总人数的1%配专职安全员,最少2人。 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专职安全员应具备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中级职称、高级技工、或注册安全工程师; 2、兼职安全员 按职工总人数的5%配兼职安全员。 “一岗双责”:各车间、生产线管理员管生产、管安全。
(十五)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流向管理规定 1、 购买单位购买原材料应提供3个资料: (1)本企业的许可证复印件并盖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单位购买介绍信 2、、买卖双方5日内分别向公安机关备案; 3、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4、不得转让、出借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丢失、被盗应立即报案;
(十六)、安全培训新规定 1、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 2、企业一把手对安全培训负总责; 企业负责人上安全讲台; 3、烟花爆竹企业新职工: 应由企业新培训72学时; 特种作业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再由师傅带徒弟实习2个月,方可独立上岗; 每年再培训20学时; 师傅条件:中级以上技工,3年以上工作经历、没有“三违”行为。
4、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应重新参加安全培训考试; 5、对未经培训人员责令立即离岗,并对企业顶格处罚; 6、对各类安全责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训、考试、发证不到位的责任; 7、主管部门把安全培训纳入年度执法计划,纳入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
(十七)《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X)(报批稿) 1、分类与分级 (1)、产品类别由14类调整为9类: 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吐珠类、架子烟花类、组合烟花类、 玩具类(玩具类、线香类、其中烟雾类、摩擦类仅供出口)、 礼花类(小礼花、礼花弹)、。 (2)、烟花爆竹产品级别分为A、B、C、D四级,其中A、B级由专业人员燃放。
(3)、消费类别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 个人燃放类:指不需加工安装,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C、D级产品。个人燃放类产品应使用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的字样。 礼花类、玩具类中烟雾、摩擦产品不允许个人燃放。 专业燃放类:指应由取得燃放专业资质人员燃放的A、B级产品和需加工安装的C、D级产品。用红色字体注明“专业燃放”的字样
2、其他重大修改 (1)、产品不应使用氯酸盐(烟雾类、摩擦类、擦炮中的过火药、结鞭爆竹中纸引和擦火药头除外,所用氯酸盐仅限氯酸钾,结鞭爆竹中纸引仅限氯酸钾和炭粉配方)。 (2)、产品不应使用双(多)基火药;不应直接使用退役单基火药,使用退役单基火药时,应含稳定剂(二苯胺含量≥1.2%)。 (3)、架子烟花产品仅限喷花药,不应使用爆炸药和带炸效果件。
(4)、产品不应使用砷化合物、汞化合物、没食子酸、苦味酸、六氯代苯、镁粉、锆粉、磷(摩擦类除外)等; 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吐珠类、玩具类产品及个人燃放类组合烟花不应使用铅化合物,检出限量为0.1%。 (5)、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产品除可含每单个药量<0.13g的响珠和炸子外,不应使用爆炸药和带炸效果件。
(十八)《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B11652--2012) 2012.9.1实施 1、适应范围扩到经营企业; 2、增加一般性规定、引火线制作、危险性废物处置等三章; 3、对烘房、设备安装维修、爆竹插引封口、黑火药制作等根据实际作了较大修改; 4、增加了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要求; 5、列出各类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作附录件
三、烟花爆竹主要事故隐患 (一)生产企业主要隐患 1、超许可范围生产;责令停产期间擅自复工; 2.1.3级车间从事1.1级作业; 1.3级车间、库房存放药物、属于1.1级的效果件、半成品、成品; 3、1.3级工序严重超量超员; 如插引、紧口、结鞭等 4.在其他职工上班时,通过作业区运送药物; 搭乘装载有药物、有药半成品的车辆;
5.私搭乱建工房、工棚; 6.收发室违规存放药物或超量存放引火线、半成品 7.职工串岗,或超员作业; 8.职工多人同时至库房领取药物、半成品; 9.抢收药物、半成品; 10、出租生产车间、生产线,或各股东分线独自生产;
案例:抢领药饼引发大爆炸 2004年6日9日上午6:30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花园鞭炮厂职工为争取多做事提早到厂等候领药饼插引,收发员到厂后挤在药饼收发室门口的20名职工抢领鞭炮药饼,有的职工领取10大饼即堆在旁边又挤着去领取,在领发、推挤过程中发生爆炸,死亡16人,受伤28人。
11.堵塞通道、闩门作业、在工房周边、通道上违规摆放药物、半成品; 12.违规销毁余废药物; 13.维修设备前未转走危险物并未水洗设备; 14.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不当; 15.边基建维修、边进行生产; 16、涉药作业超过34度或低于0度作业;其他超36度或低于0度作业。
案例:新疆集中销毁余废品爆炸 2008年3月26日新疆吐鲁番市公安局组织对1998年起已停止生产的红旗花炮厂遗留的成品、半成品、药物、原材料分别装在四辆大卡车上准备集中销毁,在卸车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29人死亡(其中警察7人、记者1人),九辆汽车被毁的重大事故。
案例:应急处置不当 2008年5月28日,浏阳某某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因当地连续7小时降雨268毫米,山洪暴发,亮珠总库等厂房倒塌,该厂生产厂长组织7名管理人员分乘二辆车到药物生产线巡查,在通往药物总库途中,横倒在路上的树林挡住车道,两名司机下车移树,生产厂长带领各管理员(扯筒车间主任、内筒线主任、组装车间主任)和内筒线勤杂工等5人下车到亮珠库巡查,发生爆炸5人遇难。
(二)烟花爆竹经营主要隐患 1、一证多点经营;经营摊点间距不足; 2、超许可品种、级别经营; 3、非法经营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4、非法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 5、仓库超品种、超级别、超量、超高储存; 6、批发企业业务室存放有药样品;
7、零售门店超范围、超量存放; 8、在不符合条件的场所试放产品; 9、经营、储存场所违规用火、有生活设施 10、经营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的产品; 11、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12、业务员、守护员、搬运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13、在未经许可场所非法储存产品; 14、出租、出借许可证。 15、批发企业为零售单位代开道路运输许可证; 16、批发企业收取费用放任不管。
案例:居民区转装烟花爆竹爆炸 2008年3月12日晚7时,广州市黄埔区宏康东筑小区东侧通道上,江西萍乡市神洲汽车贸易公司赣J49571货车在向湖南永洲市联运有限公司湘M03397拖挂车转卸玩具手枪圆形塑料火药弹(口急 纸弹),准备转运到中海船运公司出口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其中临时雇请搬运工3人),37人受伤,路旁一栋高层住宅楼100多户住房严重受损,仅支付周边居民临时安置费200多万元。
(三)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 1、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是万恶之源 (1)不具备基本的安全条件; (2)安全管理失控; (3) 无任何承担风险能力; (4) 冲击合法生产经营企业; 与合法单位争劳力争市场; 假冒伪劣产品,滥质滥价; (5)事故率高,影响恶劣,追责严重。
2、打非责任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属地负责。 明确打非责任制; 落实全覆盖的巡查排查报告制度; 牵头组织联合打击取缔。 (2)重点地区保持必要的打击力度;扩大打击取缔行动的影响力; 禁止以罚代法、创收式执法、 放水养鱼式执法;
(3)注意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新动向新变化(向非重点地区转移、由家中移至偏僻地带、一楼转到楼上) (4)组织暗访,运用督办问责机制; (5)重大情况书面上报; (6)重大突出问题上级专项整治;
3、铁的心膛、铁的手段、铁的纪律; (1)铁的心膛: 不同情;不手软;疾恶如仇; (2)铁的手段 抓人(包括作业人员); 没收、罚款、拆设备; 查原料、查下单、查后台; 查监管责任;有奖举报
(3)铁的纪律 告知到户、盯重点户及重点地区; 公职人员不参与不说情,发现应报告; 有案必查; 发生非法生产经营事故必问责; 打非不力启动问责。 4、执法安全: 操作安全、防范暴力抗法;
案例:打非行动中发生大爆炸 2001年9月18日中午,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街道上胡村一废弃学校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作坊发生爆炸,死亡3人。当日下午,武汉市黄陂区召开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紧急会议,在全区开展收缴非法烟花爆竹工作。9月18日晚上,武汉市黄陂区李集镇党委、镇政府组织7名李集镇派出所民警、9名镇政府干部前去取缔李集镇黄家港的刘小旺非法烟花爆竹作坊,刘小旺闻风而逃,于是,决定立即将作坊内烟花爆竹成品、原材料全部运走,在收缴搬运过程中因为碰撞摩擦导致发生爆炸,造成18人遇难(其中民警5名、镇干部9名、村民4名)。 事故案例: 2001年5月17日,湖南省临湘市组织人员依法取缔收缴临湘市桃林镇永丰村喻家四组非法藏匿的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时,发生爆炸,造成4名民警、3名镇干部遇难。
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一)烟花爆竹执法基本要求 1、能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熟悉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标准; 2、能够处置违法行为; 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强制措施实施; 3、能够审查或提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4、能够指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5、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没有原则:监管失控,问责风险; 没有灵活:脱离实际,寸步难行; 6、执法言行严谨规范。 (使用执法语言、不在危险场所训斥职工、检查行为符合安全规范)
案例: 2012年1月10日,内蒙古赤峰客喇沁旗一个烟花爆竹零售者冯志刚,用三轮车装载烟花爆竹到元宝区平庄镇销售,在车旁试放双响炮时引起爆炸,死亡5人,伤9人。 客喇沁旗安监局危化股长张某在冯志刚只有他一人参加培训,业务员、守护员未参加培训而发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以玩忽职守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通用安全检查内容 1、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2、安全培训; 3、主要负责人履职; 4、“三同时”; 5、安全设施设备; 6、安全警示标志;
7、劳动防护用品; 8、出租、转包; 9、疏散出口; 10、危险品管理 11、隐患排查治理; 12、应急管理
2、使用假冒、伪造、非法转让的许可证生产; 3、在厂区外进行有药工序作业; 4、在许可场所外储存产品、药物引线、有药半成品; (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违法生产 1、吊证或注销后继续生产; 2、使用假冒、伪造、非法转让的许可证生产; 3、在厂区外进行有药工序作业; 4、在许可场所外储存产品、药物引线、有药半成品; 5、被责令停产停业期间擅自复工生产 陕西蒲城新平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在2009年12月20日责令停产,22日擅自复工。3股东分线生产,2010年1月1日双响炮车间爆炸,死9人,伤8人。
6、许可证到期未延期换证继续生产; 7、超许可的产品种类、产品等级生产 8、一证多点生产; 9、生产线、生产车间出租分包生产; 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以下;
2010年8月16日9时47分,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18万元。 2010年6月11日,黑龙江省安监局便已暂扣了华利实业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顿。该厂没有停止生产。 伊春市乌马河区安监局安排驻厂安监员,每天到厂检查,没有进行有效监管。 .吴庆文,中共党员,伊春市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高振波,中共党员,伊春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科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程传信,中共党员,乌马河区安全监管局局长,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刘纯亚,中共党员,乌马河区安全监管局科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自此, 黑龙江全省退出烟花爆竹生产。
(1)从事烟花爆竹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四)生产作业环节安全检查 (包括作业人员管理、工房管理、作业环境管理、作业行为管理等) 1、作业人员管理方面违法情形: (1)从事烟花爆竹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2)从事烟花爆竹危险工序作业人员未满18周岁,或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聋哑、肢体残疾、智障及其他患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孕妇从事有药工序作业; (4)身体状况严重不佳,或思想情绪异常、饮酒后进行作业; (5)新职工或转岗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合格。
2、工房管理方面违法情形 (1)未按经审批的工房设计用途、定员、定计算药量、定机等使用工房; (2)擅自改变生产作业流程作业; (3)未按设计的工房危险等级从事相应危险等级的工序作业,特别是在低危险等级工房从事高危险等级的作业;
(4)工房防雨、防潮、防小动物、通风、防火条件等已不符合要求; (5)擅自增设建筑物(构筑物); 2010年4月12日,河南伊川杜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在库区非法搭建6个简易储存棚存放引火线、亮珠、半成品,发生爆竹,死4人。 (6)擅自在工房内加装电气设备,机械等。
3、作业环境管理方面违法情形 (1)生产储存区域未设有控制人员和车辆进入的设施; (2)危险性工房无防火隔离带,或防火隔离带未进行清理; (3)含药废水未经集中收集沉淀(过滤)直接排放;危险性废弃品未集中收集按规定销毁随意倾倒堆放;
(4)室温超过或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及出现雷电暴风雨天气、设备运转不正常时继续进行相应工序生产作业; (5)安全疏散通道摆放药物、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 (6)工房、仓库未保持整洁干净,清扫方式(有药工房应湿法清扫)清扫工具(禁用铁器工具清扫)清扫方法(应先搬离危险品,并轻抬轻放,不得拖动拉动)等。
4、作业行为管理方面违法行为 (1)烟花爆竹生产制作行为违反《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的规定: 生产、制作装运过程中有拖拉、碰撞、抛摔、用力过猛等行为(应轻拿、轻放、轻操作); 不在规定的地点晾晒、存放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等;
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生产储存区域; 或在禁火区违规用火(吸烟、生火取暖、违规动火作业等); 未按规定实行人机分离操作; 不在规定场所燃放检验产品; 不按规定方式处置危险性废弃物; 装卸搬运行为违反规定等。
(3)储存违反《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包括危险性物品储存地点、储存数量、储存品种、堆码方式等违反规定; (2)消防、通风、电气(电气设备、电气线路、防雷、防静电、照明等)防护屏障等防火防爆防尘安全设施不符合《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要求; (3)储存违反《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包括危险性物品储存地点、储存数量、储存品种、堆码方式等违反规定; 在储存库房进行生产操作; 超过2人以上同时进入1.1级库房内;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未按要求做储存安全检测检查等;
(4)穿着背心、短裤、硬底鞋、拖鞋、化纤衣服或打赤膊从事烟花爆竹特种作业; 在以上作业人员管理、工房管理、作业环境管理、作业行为管理等方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单位罚款1万至5万;
(五)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 1、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管理方面 (1)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包括批发、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批发或零售经营; (2)未取得烟花爆竹有关安全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仓储出租;
(3)转让、买卖、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证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4)取得零售许可证从事批发业务; (5).经营许可证到期未重新办理经营许可证继续进行烟花爆竹经营;
(6).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变更经营场所或者仓储设施地址、仓储设施新(改、扩)建,未经三同时审查,或未重新申请办理许可手续从事经营活动; (7).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和经营许可范围等发生变更,没有在变更后1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0万以下;
2、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储存管理方面违法情形 (1).烟花爆竹仓库超过限定药量和品种储存; (2).零售网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超过当地规定; (3).储存场所和零售场所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宋哲元:河北个体户,将燃放业务介绍给浏阳三湘公司股东,判6年。 案例:央视大火案 2009年2月9日(元宵节),在建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因为非法进行焰火燃放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建筑物过火、过烟面积21333平方米,其中过火面积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 央视大火案共有71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46名追究刑事责任,除负责燃放的浏阳市三湘烟花制造公司股东刘发国判6年6个月和 1名燃放技术员判5年,还有: 宋哲元:河北个体户,将燃放业务介绍给浏阳三湘公司股东,判6年。 刘桂兰: 河北永清县供销社鞭炮日杂经销处经理,违法为刘发国提供烟花转运仓库(该仓库不具备储存A级产品条件),判3缓3. 张炳建 开车将烟花从河北永清县绕小道运至央视新址,判3年。 薛继伟:要价3200元,为从河北到北京运送烟花的车辆带路,判4年
(4).将不合格产品和收缴的非法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混存。 (5)批发企业业务场所存放有药样品; (6)在未经许可的场所储存烟花爆竹; 2010年12月11日,山东阳信县一栋两层民房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发生爆竹,死亡8人。
案例: 2003年7月31日上午8时荆溪烟花厂股东之一黄道福从江西宜春夏月昌处无证购买的亮珠在仓库自燃发生爆炸,造成6人死亡,36人受伤。 原荆溪烟花厂业务员林其木在荆溪烟花厂“7.31”事故后,将从宜春夏月昌处无证购买的亮珠非法储存闽侯县上街镇赵光铭二间平房内,2003年8月26日晚10:40因亮珠受潮发生放热反应,引起爆炸,造成周边21名村民死亡,31人受伤。 吊证后仍非法组织生产爆炸物品亮珠的江西宜春市夏月昌,非法购买、非法储存爆炸物品的林其木2004年7月4日被执行死刑。荆溪烟花厂负责人黄道福被判有期徒刑20年。
3、经营管理方面违法行为 (1)、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 (2).烟花爆竹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3).烟花爆竹经营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即A级烟花爆竹产品);
(5).烟花爆竹经营者购买、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6)不在规定地点试放(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4).销售有药半成品; (5).烟花爆竹经营者购买、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6)不在规定地点试放(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2007年2月15日,山东济南市仲宫烟花爆竹市场,一个客户试放花炮,引燃摊位上花炮,造成140多个烟花爆竹摊位、40多辆车辆烧毁。 (7)未建立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或者购销档案不健全的;
(8)经营企业采购、销售黑火药、引火线; (9)储存假冒伪劣、过期、含有违禁药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烟花爆竹的。 (10)零售经营者直接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购烟花爆竹;
(11)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12)零售经营者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不得超过当地规定的。其中超量存放的数量达到当地规定3倍以上的,并处超储产品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批发企业罚款10万以下;对零售单位罚款3000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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