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区幼儿、学生入托入学 查验接种证和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市拱墅区幼儿、学生入托入学 查验接种证和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及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杭州市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和学校内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杭卫发[2005]311号文件)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就读于全区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所有幼儿、学生。
学校内预防接种和查验接种证工作内容 入托入学时的查验接种证 疫苗查漏补种 适龄儿童的疫苗接种 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
一、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时的查验接种证工作 (一)入托入学时的查验接种证工作由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承担。 (二)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时要查验儿童接种过的所有疫苗。其中杭州市确定必须接种的疫苗为:百白破疫苗、卡介苗、脊灰糖丸、乙肝疫苗、麻疹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风疹疫苗(或麻腮风疫苗)共9种。
一、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时的查验接种证工作 (三)查验接种证工作程序 1、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手续时,应要求其家长或监护人必须出示《接种证》。 2、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负责查对幼儿、学生各疫苗免疫剂次和标准免疫程序,判断幼儿、学生是否完成全部规定剂次的疫苗接种,填写杭州市集体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两份,分别由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与预防接种门诊各持1份作为档案保存。《接种证》交还儿童家长保存。
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 (一)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由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和当地预防接种门诊一起配合完成。
(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程序 1、当发现无接种证的儿童时,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应告知家长到儿童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去补办接种证。暂时难以补办接种证的,可由原来接受预防接种的预防接种门诊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证明。 2、对儿童的接种记录登记完成后,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应主动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取得联系。当地预防接种门诊的医生应尽快到托幼机构、学校对登记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有儿童尚未接种必须接种的疫苗,预防接种门诊医生应确定接种时间,由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负责通知家长去进行接种。补种完成后医生应在接种证上进行记录。
(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程序 3、幼儿、学生完成补种后,预防接种门诊医生应将完成接种情况反馈给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由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在杭州市集体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表中进行记录。 4、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对所有幼儿、学生查验接种证登记和疫苗查漏补种的资料存档,以备疾控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检查。
(三)查漏补种注意事项 1、百白破疫苗 a、幼儿园入托儿童(3个月-6周岁)可用吸附百白破或无细胞百白破查漏补种; b、大于6周岁、小于12周岁的儿童可用吸附精制白破二联接种; c、大于12周岁的儿童如免疫史空白或不全,应该用成人用吸附精制白破二联或吸附精制破伤风类毒素接种。 2、卡介苗:接种前先作结核菌素试验,阴性者方可接种。 3、糖丸、百白破如需全程接种,每剂(针)间隔1个月以上。 4、乙肝疫苗免疫程序按0、1、6月常规接种。 5、麻疹疫苗、风疹疫苗及流腮疫苗,有二种或二种以上应种者应该使用麻腮风三联疫苗。
三、适龄儿童的疫苗接种 (一)适龄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由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与当地预防接种门诊一起配合完成。
(二)适龄儿童的疫苗接种工作程序 1、先由预防接种门诊医生按省市区相关疫苗的免疫方案确定需要接种儿童的年龄条件,并统一书写通知单。各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负责预防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宣传。接种地点安排在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所在的预防接种门诊内,由有资质的上岗医生进行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在学校进行群体性接种。 2、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所在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的幼儿、学生,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要进行再次通知。对于完成接种的儿童记录,预防接种门诊医生应反馈给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托幼机构、小学和初级中学和当地的预防接种门诊应分别登记、保存儿童接种信息。
(三)在园、在校儿童应种疫苗介绍 1、幼儿园就读期间需接种的疫苗 a、必须接种:4周岁时加强一剂脊灰糖丸疫苗,6周岁时加强接种白破二联1针,复种麻苗1针、乙肝疫苗3针(不能确定初免成功者)、乙脑活疫苗1针。 b、选择接种:水痘疫苗(12月龄-12周岁)、流感疫苗每年接种(6月龄以上)、麻腮风疫苗(18月龄以上)、Hib疫苗(1周岁以上注射1针)。
(三)在园、在校儿童应种疫苗介绍 2、小学生需接种疫苗 a、必须接种:6周岁时加强接种白破二联1针,复种麻苗1针、乙肝疫苗3针(不能确定初免成功者)、乙脑活疫苗1针,7周岁复种甲肝疫苗1针。 b、必要时接种:流感疫苗每年接种,麻腮风疫苗可作应急接种用。 3、初中学生需接种疫苗 初中一年级进行甲肝疫苗查漏补种,初三时接种风疹疫苗或麻腮风疫苗。
四、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工作 根据省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关疫苗的强化免疫接种对象,以及传染病监测和预警信息,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与流行进行的相应疫苗接种,托幼机构、学校应配合疾控部门,保证达到一定的接种率。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
浙江省免疫程序
拱墅区免疫规划接种门诊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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