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作業簡化及策進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報告人:趙惠文 105年10月13日
大 綱 重要性別平等政策及推動工作 性別平等管考作業之問題分析 性別平等管考作業之簡化方向 結語
重要性別平等政策及推動工作
性別平等發展歷程-國際 1945-1975 婦女公民權典章化: 1945年《聯合國憲章》承諾促進婦女地位 1946年成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致力於確保婦女平等與促進婦女權益。 1952年通過《婦女政治權利公約》,承認並保障世界各地婦女參政權。 196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歧視宣言」,奠定婦女平權的法律基礎。 1975年 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婦女十年,宣布未來10年為「婦女十年:平等、發展與和平」,以消除性別歧視,強化婦女對於促進世界和平的貢獻為目標。 1979年 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作為婦女人權憲章。 1985 全球女性主義的誕生-奈洛比宣言:第三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性別盲」,將婦女議題視為全人類的問題。 1995 成功的接續-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提出「性別主流化」及「北京行動綱領」,以性別主流化的策略來達成性別平等的目標,將性別議題取代婦女議題。
我國性別平等發展歷程 2007 CEDAW 公約簽署 2012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2011 施行法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2005 性別 主流 化實 施計 畫 2004 婦女政策綱領 2000 跨世紀婦女政策藍圖 1998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1997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 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 2002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騷擾防治法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2009 人口販運防制法 性別平等處為性別平等會之幕僚單位
性別平等專責機制 國際組織 性別平等處(101.1.1成立)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人身安全組 教育、媒體及文化組 衛生福利及家庭組 就業經濟組 國際及公共參與組 環境、能源及科技組 各部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性別聯絡人 直轄市、縣(市)政府 各局處 各地方政府 婦權會 五院 非政府組織 婦權 基金會 各部會 國際組織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 婦女權益的提升是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 性別主流化是實現施政以人為本的有效途徑 我國在公私部門共同參與討論下,於100年12月19日函頒「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期盼此一政策綱領的提出,能持續打開社會各界的性別視野,促使台灣邁向更多元、包容、豐富且為全體國民共治、共享、共贏的永續社會。 在各部會的努力下,女力已開始崛起,如何支持女性充分發揮潛能是促進性別平等、競爭力加分的首要任務。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七大領域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就業、經濟與福利 人口、婚姻與家庭 教育、文化與媒體 人身安全與司法 健康、醫療與照顧 建構參與式民主,參與的概念由獲得權力提升至參與決策及產生影響力,使女性參與面向由政治領域擴展到經濟及社會領域。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強化女性就業技能,增加婦女創業資源及管道,鼓勵企業建立性別友善職場。 就業、經濟與福利 健全家庭支持系統,建立平價、優質與具可近性的托育及照顧服務體系,並正視多元文化與家庭型態,打造友善環境。 人口、婚姻與家庭 改善就讀領域性別隔離現象,消除文化禮俗儀典具性別貶抑之文化意涵,並鼓勵媒體製播性別平等意識節目。 教育、文化與媒體 建構對性別暴力零容忍的社會意識,強化司法、警察及檢調體系的性別意識及被害人保護機制,打造安全無虞的生活環境。 人身安全與司法 規劃長期照護及配套措施,並建立友善醫療環境,以滿足不同性別的健康需求。 健康、醫療與照顧 降低科學工程相關領域性別隔離現象,加強女性能力建構與決策參與,政策規劃設計納入性別觀點。 環境、能源與科技
落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各篇具體行動措施(總計255項)分別 請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本院所屬各機 關積極推動辦理。 相關機關每年度針對具體行動措施,規劃未來預期目 標並填報辦理情形,並經本院性別平等會分工小組會 議、會前協商會議及委員會議三層級議事運作檢視具 體規劃內容與執行成果,督導各部會積極推動、落實, 期將性別平等理念落實於施政中。 填報作業:搭配本院性別平等會三層級會議期程,於 每年2、6、10月分別填報前一年度成果,年中辦理情 形及次年度規劃重點及預期目標。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 聯合國 我國於2011年訂頒「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將CEDAW內國法化,並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國
落實CEDAW法規檢視 依CEDAW施行法第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 應於本法施行後3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 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落實CEDAW法規檢視 送立法機關及地方議會審議 函頒「性別平等大步走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計畫」。 101年6月 建置法規檢視系統,由各級政府機關進行法規檢視。 101年12月 各部會應完成法規制訂、修正或廢止之法制作業程序及行政措施之改進。 102年12月底 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檢視系統填報檢視案件33,157件。 102-103年5月 送立法機關及地方議會審議 103年底 審查結果:針對疑似違反CEDAW法規之案件,邀集學者專家進行審查會議,截至103年9月底計召開20次會議、確認違反CEDAW案件計228件。截至105年8月底,已完成修訂計206件,送立法機關審議中1件,尚未完成修訂之法規及行政措施計21件,中央部會計13件,地方政府計8件。
不符合CEDAW案件之類型&案例 不符合CEDAW案件之類型&案例 強化性別 刻板印象 規定由女性擔任秘書小姐;以性別作為技能教育分班依據,男女學員區分學習不同課程;民防團以性別編組組成婦女隊執行護理宣慰等工作;限定女性員工制服為短裙或窄裙;女性參訓種類以照顧服務員、保母人員訓練班為主;媽媽教室之參與對象與課程內容偏重女性從事家事、養育及才藝等。 女性工作權限制 禁止或限制女性從事特定工作或夜間工作與值勤;男女員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不同;員工進用限制女性人數比例;僅規定某些職務性質適合女性工作。 婦女財產權限制 97年7月祭祀公業條例施行前已存在之祭祀公業,如無規約或規約未明定者,規定以男系子孫繼承派下員為原則。 對女性差別待遇 僅要求未成年懷孕女性接受家庭教育課程;保送女警進修以身高165公分以上、體重50公斤以上等作為條件;規定男女不同的最低訂婚及結婚年齡;限定各類球隊出國人員男女補助員額不同。 違反婦女身體或生育自主權 視墮胎為犯罪之法律;婦女實施人工流產需配偶同意。 強化父系 家庭體制 津貼、補助之全家人口計算範圍以計算夫家直系血親為原則,排除出嫁女兒;撫卹及安置就業對象排除出嫁女兒;老人重病看護費補助對象排除女婿;寡媳有受領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資格,排除鰥婿。 其他 夫妻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稅額較單身申報增加稅負;生育補助對象排除非婚生子女或再婚所生子女補助金額較低
性別主流化發展歷程 1995年 :北京舉辦第四屆世界婦女大會,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宣示以「性別主流化」做為行動策略,以性別議題取代婦女議題。 2004年:各部會設置性別聯絡人。 2005年:「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95至98年)」,分培訓、試辦及推廣3個階段,協助各部會逐步落實性別主流化工作。 2009年:「行政院各部會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99至102年)」,推動重要中長程個案計畫及法律修訂進行性別影響評估。 2013年:「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3至106年度)」,強化CEDAW及重要性別平等政策或措施之規劃、執行與評估。
性別主流化六大工具 性別平等運作機制 性別影響評估 性別統計 性別分析 性別預算 性別意識培力 建置各級性別平等推動機制與單位。 在制定方案、計畫、政策、立法時,考量不同性別觀點,針對不同性別者的影響及受益程度進行評估檢討。 是一種測量工具,也是一種過程,將「性別」當作一個必要元素,考量政策、方案、法案等對女性/男性及性別關係發展的影響。 性別影響評估 透過區分性別的統計資料,瞭解不同性別者的社會處境。 性別統計 以性別統計資料所呈現的兩性地位、狀態、角色、責任差異,及使用與支配資源的情況做為基礎,進一步運用質化與量化研究方式,從性別的觀點來分析造成性別不平等的背後原因。 性別分析 是將性別主流化應用到預算的過程,是以性別評估為基礎的預算,並將性別觀點整合到預算過程的所有層面,進而重構歲入和支出的結構以達成性別平等。 性別預算 性別意識培力 透過性別相關課程的辦理,提昇個人追求並落實性別平等能力。
推動性別主流化 本院於102年10月函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 流化實施計畫(103至106年度)」,在以往性別主流 化之基礎上,持續督促各部會依所定之推動性別主流 化執行計畫,運用績效管理方式,落實推動性別平等 業務。 本處每年均檢視各部會所送之性別主流化成果報告、 提出建議作為部會精進相關業務之參考,並綜整各部 會年度工作重要辦理情形及關鍵績效指標達成情形, 具體呈現機關推動性別平等之成效,提報本院性平會。
各機關提報性別主流化年度成果報告作業程序 每年2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執行成果提報機關性別平等專案小組 公布於機關網站 函送本處
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為響應聯合國2012年宣布10月11日為第1屆「國 際女孩日」,呼籲各國重視並投資女孩,期能 幫助女孩獲得應有的人權與照顧,本院於102年 3月函頒「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明訂我國 維護及提升女孩權益之4大面向14項願景及75項 實施策略,督促各部會積極落實各項促進女孩 身心健康、教育、人身安全及改善傳統禮俗、 媒體內容性別刻板印象與歧視等重要事項。 管考情形:每半年(1月及7月)提報各項實施策 略辦理情形,並邀請本院性平會委員召開研商 會議,以追蹤實施成效。
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 本院104年7月17日訂頒「104年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 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及獎勵計畫」,引導、督促中央 各部會以全面及創新的作法,推動性別平等工作,104 年底已評核完竣,105年3月辦理「第14屆金馨獎頒獎 典禮暨交流觀摩會」,分享推動性別平等工作的經驗, 作為各機關相互觀摩學習之參考。 本院105年3月29日訂頒「105年行政院辦理直轄市與縣 (市)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獎勵計畫」,以瞭 解各縣市政府性別平等業務現況,並協助其於擬訂政 策、計畫及措施時,能融入性別觀點,主動創新推展 性別平等措施,105年為各地方政府第1次填報相關工 作內容及報表。 考核頻率:每2年辦理考核1次。
社會傳統文化、習俗、宗教禮儀 目前性別平等之主要障礙 兒子:傳宗接代、繼承家產(※祭祀公業條例第4條) 女兒:出嫁潑水丟扇、嫁雞隨雞 嫁狗隨狗(※現代國民婚禮) 媳婦:初二回娘家(除夕、初一不能回娘家) 弄璋:雞腿油飯;弄瓦:蛋糕 主祭、執幡、捧神主牌(※現代國民喪禮)
性別刻板印象與定型化思考 目前性別平等之主要障礙 男尊女卑 一夫一妻制(刑法237條重婚罪、239條通姦罪) 男理工 女人文 男嬰藍 女嬰粉 男穿褲 女穿裙 男主外 女主內(男人賺錢養家,女人持家育兒照顧家小、公婆) 女人工作、家庭蠟燭兩頭燒 男兒有淚不輕彈 只是未到傷心處
目前性別平等之主要障礙 性別刻板印象之歧視性用語 歧視類型 傳統版 現代版 不符傳統陰柔性別氣質之女性 恰查某、母老虎、男人婆、母夜叉、 肉食女、魚干女 不符傳統陽剛性別氣質之男性 查某體、娘娘腔、人妖 娘砲、CC(sissy)、草食男、偽娘、花美男 逾適婚年紀尚未結婚之女性 老小姐、老處女、老姑婆 (男性:黃金單身漢、鑽石王老五) 剩女、敗犬 對女性身體的性別化規訓(要求女性具有姣好之外貌及身材) 飛機場、太平公主、洗衣板、荷包蛋、大奶妹、波霸、水桶腰、水蛇腰 貧乳、恐龍妹、事業線、童顏巨乳、金剛芭比
性別平等管考作業之問題分析
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展 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 政策 規劃 計畫 推動 措施 落實
性別平等工作之推展 業務快速發展 推動工作負荷
重要性平工作填報問題分析 填報頻次密集 填報項目較多 填報內容部分重疊 性平綱領:每年3次(2月、6月、10月) 性平業務輔導考核:2年1次 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每年2次(1月、7月) 性別主流化成果報告:每年1次(2月) 填報項目較多 性平綱領:255項 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75項 填報內容部分重疊 性平綱領、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部分項目內涵重疊 平均1年6.5次
重要性平工作填報問題分析 填報作業待溝通 填報知能待加強 性平綱領、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性平業務輔導考核及性別主流化等重要性平業務填報作業之目的、效益待溝通強化。 填報知能待加強 對性平業務考核報表、性別影響評估表單等填報內容不了解,或對填報系統操作不熟悉。
性別平等管考作業之簡化方向
性別平等工作簡化管考之努力 運用資訊 匯流 減少填報 頻次、項次 排除填報 問題 縮小檢視 填報範圍
性平作業填報運用管考簡化原則及相關配套措施 強化自主管理,落實分層負責 善用差別性管考,提升執行效率 多元管考作為,減少表報作業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提升女孩權益促進行動方案 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 性別主流化 CEDAW 修訂相關規定 強化教育訓練 加強溝通協調及推廣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 現行作法 簡化作法 預期效益 預訂完成時間 每年2、6、10月填報 放寬填報週期:減除6月填報。 減少填報次數,由原每年3次減少為2次。 105年起 列管255項具體行動措施 減少院管考項數:採分級列管、自主管理 (由255項,減為70-80項),其餘由部會自主管理。 減少約70%院管考項數。 105年10月
提升女孩權益行動方案 現行作法 簡化作法 預期效益 預訂完成時間 每年1、7月填報 填報頻次: 將原1月填報調整為2月,並減除7月之填報。 填報次數由原每年2次減少為1次。 105年12月 列管75項實施策略 填報項次簡化: 減少與綱領重複項次之填報。 減少約70% 院管考項數。
性別平等業務輔導考核 現行作法 簡化作法 預期效益 預訂完成時間 每2年填報1次 1.協助排除填報困難,並加強溝通及說明。 提升資料填報效率,減少作業負擔。 105年 2.研議評審指標簡化 106年6月
性別主流化 現行作法 簡化作法 預期效益 預訂完成時間 依本院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精進各項工具 研議性別主流化工具之操作及管考簡化 提升運用工具推動性別平等業務之效能 106年12月 性別主流化訓練: 加強地方政府性別主流化訓練 提升地方政府推動性別主流化知能 性別影響評估: 協調國發會及本院法規會研擬性別影響評估流程及表件簡化作業 精簡表件填報項目及內容、強化填報重點、提升填報效率。
CEDAW 現行作法 簡化作法 預期效益 預訂完成時間 縮小法規檢視範圍: 由各機關自行認定與第29號至33號一般性建議相關之法規命令及行政措施進行檢視。 減輕法規檢視負擔 106年2月
性別平等 幸福升等 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與本處共同攜手積極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讓性別平等之價值理念落實於政府各項施政,營造性別平等的友善社會。 促使不同性別自我實現 符合國際潮流趨勢 提升國家競爭力 性別平等業務推動 需符合國人期待及國際公約之承諾 快速發展之業務對各機關確實有一定負擔 簡化作業,落實推動 請各部會及地方政府與本處共同攜手積極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讓性別平等之價值理念落實於政府各項施政,營造性別平等的友善社會。
謝謝聆聽‧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