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交流 乌鲁木齐拓荒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陈元福 联系电话13369678855 2016年9月
目 录 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为什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要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01 02 03 目 录 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01 02 为什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03 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必要条件 04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05 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
一、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办法》定义: 高新技术企业是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含义 01 02 03 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这是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必要条件 企业从事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技术方向 企业必须有持续的研究开发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 01 02 03
二、为什么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科技项目资金优先支持; 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介入,推动企业进行产业化扩张; 企业在资本市场上融资上市的条件; 市场价值,仅次于驰名商标;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高企申报意义 至高荣誉 真金白银 国家高企
三、申报的必要条件 定量(四大指标) 定性(一票否决) 1、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1、知识产权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技术领域 3、人员比例 4、研发投入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 定量(四大指标) 1、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研发组织管理水平 4、成长性指标 专家评价>70分
1、知识产权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不含港、澳、台地区),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I 类 1、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 2、植物新品种 3、国家级农作物品种 4、国家新药 5、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I I 类 1、实用新型专利 2、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 3、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
2、技术领域 一、电子信息 五、高技术服务 二、生物与新医药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三、航空航天 七、资源与环境 四、新材料 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要对应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的四级目录,并在高新技术产品情况表中说明。 一、电子信息 二、生物与新医药 三、航空航天 四、新材料 五、高技术服务 六、新能源与节能 七、资源与环境 八、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3、人员比例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人员是指企业从事研发活动或其他科技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 研发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
4、研发投入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6、创新能力评价 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计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序号 指标 分值 1 自主知识产权 ≤30 2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3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20 4 企业成长性 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计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6、四项综合指标—计算与赋值 各项指标实际得分=本指标赋值×分数比例 分数比例: A:0.80~1.00 B:0.60~0.79 C:0.40~0.59 D:0.20~0.39 E:0.01~0.19 F: 0
6.1 创新能力评价--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同一知识产权分别在国内外申请、登记的,只计为一项。 ※※技术的先进程度;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知识产权数量;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强(7-8分) B.较强(5-6分) C.一般(3-4分) D.较弱(1-2分) E.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6分) B.受让、受赠和并购等(≤3分)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6.2 创新能力评价--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30分) 6.2 创新能力评价--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30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8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7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6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6分) 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技技术普及活动。(≤3分)
6.3 创新能力评价--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分) 6.3 创新能力评价--科技成果转化能力(≤20分) 科技成果转化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 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A.转化能力强,6项以上(16-2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5项(11-15分) C.转化能力一般,2~3项(6-10分) 最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 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业以技术成果形成产 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A.转化能力强,6项以上(16-2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5项(11-15分) C.转化能力一般,2~3项(6-10分) D.转化能力较弱,0~1项(0-5分)
6.4 创新能力评价--企业成长性(≤20分) (1)净资产增长率 6.4 创新能力评价--企业成长性(≤20分)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3)年平均利润率 年平均利润率=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成长性得分 指标赋值 分数 (≤20分)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9分) ≥20% ≥10% ≥5% >0 ≤0 A (7-9分) B (5-6分) C (3-4分) D (1-2分) E (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7分) ≥30% A (7分) B (5-6分) C (3-4分) D (1-2分) 年平均利润率赋值(≤4分) A (4分) B (3分) C (2分) D (1分)
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 1、自我评价 2、网上注册登记 3、准备提交材料 4、审查认定 有异议 5、公示 核查处理 无异议 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6、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程序---提交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五、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 1、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 2、发现已认定的高企不符合认定条件的,提请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取消其高企资格,并通知税务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2.1 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2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2.3 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3、高企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4、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企,在其高企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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