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 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宁夏通信管理局 宁夏通信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2016年8月
宁夏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现已完成前期的招投标、管理机制设立、工作机制制订及合同签订等工作,为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及生产安全,按期顺利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现就工程建设质量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明确如下:
主要内容 一、工程质量要求 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四、工程资料及验收方式、流程要求 五、工期控制及共建共享要求
一、工程质量要求 (一)对建设单位质量要求:工程项目手续应齐全;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管理工程质量;应按招标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确定并检查中标服务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及持证上岗人员,确保与投标承诺一致;不得明示或者暗示项目承建单位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任意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二)对设计单位质量要求 :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应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技术要求要作详细说明,必须达到满足指导现场施工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的设计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
(三)对施工单位质量要求: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批准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现场施工。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与其投标文件承诺一致,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应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应按施工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对施工图进行现场核查,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设计环节提出设计修改意见。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及偷工减料。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应按要求及时、如实上报和认真处理。
(四)对监理单位质量要求:应根据工程实际制订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并按照建设单位批准后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监理人员的配备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一致,并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现场监理应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
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一)对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建设单位不应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设计会审时,应重点审查设计单位是否按宁夏通信管理局相关办法规定在设计文件中根据工程实际内容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工程概预算中的安全生产费是否按规定全额计取,工程合同中应明确安全生产费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并确保按时支付;对安全防护、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增加安全生产费用的,应结合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增加项目及费用清单;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生产安全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对设计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编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对有可能引发通信工程安全隐患的灾害提出防治措施,同时还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设计单位编制工程概预算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全额列出安全生产费用。
(三)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根据工程实际为所承建的工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落实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通信专业操作规程;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工程开工前对参加工程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考核,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严格按照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按规定组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要确保安全资金投入,保证安全条件满足施工安全要求。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应根据设计文件和现场复勘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作业预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四)对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施工作业预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应针对工程实际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配置安全监理人员;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须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监理规范的要求和设计内容,编制含有《安全风险警示管控预案》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实施项目安全监理工作、做好相关记录。
三、工程质量监督申报和竣工验收备案要求 (一)质量监督申报要求:严格按宁夏通信管理局相关办法在工程开工前7日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开工建设。电信运营企业办理质量监督申报手续,应认真填写并复核《质量监督申报表》,按要求提供相关呈报资料,并对呈报资料的真实性和质量监督申报工作质量负责。
(二)竣工验收备案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申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填写《通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提交符合《邮电通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的以下材料:1、初步验收报告;2、竣工报告。3、验收证书。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工程资料及验收方式、流程要求 宁夏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为宁夏通信管理局2016至2017年重点工程,工程验收采取先进行初验,初验和试运行合格后再进行工程竣 工验收的方式。
(一)初步验收要求: 1、电信运营企业已按规定要求完成质量监督申报手续。 2、电信运营企业已按设计、合同要求完成相关工程量, 且预验合格,宁夏通信管理局收到验收申请。 3、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编制、提交竣工资料,提交能反映工程工序质量、重点部位施工、危险防范等方面的影像资料,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认可;工程撰文应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节点填写完整。所有资料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4、监理单位已按要求提交完整的工程监理资料。监理撰文、监理日志应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时间节点填写,实行统一格式网上填报的方式。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拍照,必要时可摄像并填写文字说明后通过网络提交监理日志。现场照片应能反映当日施工全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隐蔽工程和整改项目前后对比情况、施工单位现场人员资格查验等重 点部位、环节必须提供影像资料。所有资料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5、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监理资料需按“宁夏通信工程质量监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给定的格式、目录内容、顺序进行装订。系统中已给定格式的资料需从系统编制并打印、签章,未列出格式的其他资料由各方协商确定格式编制、打印、签章,并装订到资料中。 6、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在通信工程初步验收7日前将工程验收方案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监中心。
7、初步验收采取现场实物、实测电气指标数据、管道试通等情况与施工竣工资料、监理资料、设计 文件及相关施工规范相印证的方式进行。工艺质量验收采取抽测印证方法,抽测比例不低于整体工程量的20%(不包括设计变更部分)。电气指标测试、通信管道试通采取100%实测印证方法。
(二)试运行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应当自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设计文件中规定的试运转周期立即组织供货商、设计、施工、监理和维护部门参加工程的试运行。工程试运行期一般为3个月。经试运行,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免费返修,试运行期可最多再延长3个月。
(三)竣工验收要求: 1、试运行结束后的15日内,电信运营企业工程建设部门应同时向宁夏通信管理局及其计划部门报送竣工报告和初步决算,并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工作应由电信运营企业提出申请,由电信运营企业计划部门确认符合条件后组织相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同时于竣工验收前7日向质监中心发出邀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将委托第三方开展测速验收等监督工作。电信运营企业需向宁夏通信管理局提供测速数据和配合提供测速验收的必要技术条件。
3、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并有工程质量评定意见。 4、宽带产品速率满足行业标准YD/T 2400-2012《宽带速率测试方法固定宽带接入》要求。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作中所使用网络设备需符合《宽带普遍服务质量管理系统总体要求》和《宽带普遍服务专用固定客户端设备技术要求》。对于自然村、行政村、未通村、升级村的施工标准、建设标准、业务标准、资费标准应符合合同要求。 5、工程试运行期内影响工程线路、设备运行的故障问题均已处理完毕,且原因清晰明确;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试运行报告已签发、材料核销及财务决算已完成。
6、工程各项文件、资料内容完整,签章齐全,且已按归档要求整理完毕。 7、维护用主要仪表、工具、车辆和维护备件已按设计要求基本配齐。 8、生产、维护、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素质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9、竣工验收的方式主要以查验竣工档案资料为主。必要时可针对初步验收、试运行期间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现场复核。
(四)投入使用要求: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正式交付使用。竣工验收通过时间应当以竣工验收通过之日为准。工程交付使用时,电信运营企业应向宁夏通信管理局提交至少保持6年持续稳定运行维护的保证书,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五、工期控制及共享建设要求: (一)工期控制要求:电信运营企业在保证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的情况下,要严格按照宁夏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合理组织建设力量,确保2017年6月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向宁夏通信管理局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为保证宁夏通信管理局对工程进度的监控和及时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进度款,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于工程开工后每月25日向宁夏通信管理局上报工程进度月报表。
(二)共享建设要求:各电信运营企业在实施宁夏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工程建设任务中,应遵守宁夏通信管局有关共建共享方面的管理规定,相互配合,严格履行相关程序,严禁相互推委扯皮、破坏他方设施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一但发生上述行为,宁夏通信管理局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