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含理論及技術) 高雄市前鎮區紅毛港國小 劉熾慧 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架構
何謂補救教學? 針對一群因為前一階段的學習結果不足,而無法使其順利進行現階段學習內容的對象,提供一系列基本學力的再訓練,以強化其可以順利進行現階段(或下階段)內容的學習。
目標對象的篩選 × 跟全班比? 跟全年級比? 跟全國比? 跟必要標準比? × × ○
× × × × ○ 補救教學內容 成完作業? 再上一次當周的進度? 練習當周題材? 由補救老師自行判斷? 透過客觀工具的進行學習診斷? 由診斷結果決定學習範圍與內容 × × × ○
學習成效的檢核 × 完成作業? 情意檢核? 學習單的表現? 段考成績? 透過特定功能之工具的檢核? × × × ○
前言 95年度起,教育部開始推動「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及「教育優先區-學習輔導」,以照顧弱勢之個人或地區。 因應12年國教實施,102年起整合國中小補救教學計畫,以協助所有學習成就低落的學生。 確保每一位國民中小學學生之基本學力 為加強扶助弱勢家庭之低成就學生,以弭平其學習落差,本部自95年度起開始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積極運用現職教師、退休教師、經濟弱勢大專學生、大專志工等教學人力,於課餘時間提供弱勢且學習成就低落國中小學生小班且個別化之免費補救教學。另對於原住民比率偏高及離島地區等地域性弱勢之國中小學生,則是以「教育優先區計畫-學習輔導」對原班級學生進行免費之補救教學。 7
102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 國民中小學課中實施補救教學試辦計畫 三級管考辦理期程說明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 100年至102年業務推動重點說明 102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 國民中小學課中實施補救教學試辦計畫 三級管考辦理期程說明
經費補助 試辦計畫 行政考核 一.100年至103年業務推動重點說明 101年補助依據: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103年補助依據: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 經費補助 100年:國民中小學攜手計畫課後扶助篩選追蹤輔導轉銜試辦計畫 102年: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課中實施補救教學試辦計畫 試辦計畫 100年:統合視導 101年元月起:三級管考及統合視導 行政考核
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 補救教學作業要點 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配套措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之補助依據 目的 篩選出學習低成就學生,施以補救教學。 提高學生學力,確保教育品質。 落實教育機會均等理想,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目標。
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 一般學習扶助方案 特定學習扶助方案 縣市整體推動方案
補救教學受輔對象 (一) 一般學習扶助方案 102學年度(含)之國中學習低成就學生 其餘年級為學習成就低落且具弱勢身分 (二) 特定地區學習扶助方案 1、原住民學生合計占全校學生總人數之百分之四十以 上者。 2、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屏東縣琉球鄉、臺東縣 蘭嶼鄉及綠島鄉等離島地區國民中小學。 3、偏遠地區學校,其住宿學生總人數占全校學生總人 數之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4、國中基測或教育會考學校成績待提升之學校。
教學人員資格 (一)現職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或退休教師且接受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 (一)現職國民中小學教師(含具教師證之代理教師) 或退休教師且接受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者。 (二)具下列資格之一且接受十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 習課程者: 1、儲備教師:指具中等或國小教師資格之儲備教師。 2、大學生:指大學三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2)受有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3)具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者。 3、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之社會人士。 4、身心障礙班(含疑似身心障礙學生)教學人員資格: (1)持有特殊教育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2)修畢特殊教育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找出需要學習扶助的孩子篩選及施測 學習成就低落學生如何找? 九月電腦測驗 初步篩選名單 (一)一般學習扶助: (二)特定學習扶助: 由導師或學習領域任課 教師(國語文、數學及英語三科)提報該科 成績為原班級後百分之三十五之學生參加測 驗。 (二)特定學習扶助: 全校所有學生一律提報參加測驗。 初步篩選名單 (1) 無論是否申請本方案經費,所有學校均需提報學生參與篩選 參加電腦化測驗,經系統篩選屬學習低成就者則須實施補救教學。 九月電腦測驗
施測期程 篩選 每年9-10月 翌年2-3月 翌年6-7月 第1次學習成效追蹤 第2次學習成效追蹤 1.國中學生提報率需達20%以上 2.施測率需達100%以上 1.無論是否參與本方案,個案名單學生均須參加 2.施測率需達100%以上 1.無論是否參與本方案,個案名單學生均須參加 2.施測率需達100%以上
個案管理 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或補救教學線上評量系統認定應接受補救教學之學生,學校應於入班決定十四日內於補救教學資源平臺學生管理系統登錄學生名單。 凡進入補救教學資源平臺學生管理系統之個案管理名單之學生,均應參加每年二月及六月之成長測驗,以追蹤學生學習成就進步情形。 受輔學生具下列因素者,經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決議,得予結案: 1、進步因素:學生經輔導至少一期後,在校各該科目成績明顯進步或二次成長測驗成績均已達到各年級標準者。 2、積極因素: (1)國小學生家庭弱勢情況已獲改善。 (2)有其他社會福利資源介入學習輔導。 3、其他因素:例如中輟、死亡。 進步 回班率
補助基準 -分4期核算,節數基準如下 第1期(寒 假):4節*5天*1週=20節 第2期(下學期):1節*4天*18週=72節 鐘點費額度 -分4期核算,節數基準如下 第1期(寒 假):4節*5天*1週=20節 第2期(下學期):1節*4天*18週=72節 第3期(暑 假):4節*5天*4週=80節 第4期(上學期):1節*4天*18週=72節 ==注意== 住校生夜間輔導:每校每班每學期最高補助一百二十八節,六年級及九年級每校每班每學期最高補助一百一十二節(每夜二節×每週計畫輔導夜數×週數) 各校規劃開班時,可在總量(244節)原則下,依實際需求於各期別間彈性調整運用。
補助基準 鐘點費: 學期中週一至週五下午四時以前(各校得以第七節下課時間為區分基準):國民小學每節新臺幣二百六十元;國民中學每節新臺幣三百六十元。 其他時間:國民小學每節新臺幣四百元;國民中學每節新臺幣四百五十元。 住校生夜間輔導:國民小學每節新臺幣四百元,國民中學每節新臺幣四百五十元。 勞保費、提撥勞退金及健保補充保費:依勞工保險、勞退金提撥及二代健保相關規定計算。 健保費:每週工作時數十二小時以上者,得編列本項經費。
補助基準 行政費 按鐘點費節數計算,每節補助行政費最高新臺幣四十元;包括辦理下列項目所需經費: 建立學生個人學習檔案或製作教材教具。 召開學校學習輔導小組會議及教師相關研習;其屬辦理在職 教師補救教學八小時專業研習計畫者,應報直轄市、縣(市) 政府備查。 購買學生獎勵品(包括餐點,並以不超過行政費百分之三十 為原則)。 施測費,以不超過行政費之百分之三十為原則。 工作人員加班費(限夜間學習輔導)。 從優敘獎:敘獎以每次施測人數採計
施測結束後-測驗診斷報告下載 診斷報告可進行個別或一次性下載。 一次性點選 個別點選
依檢測結果進行 焦點式補救
點選同班同學或個案學生 個別點選 序號 基本學習內容 能力指標 檢測狀況統計 謝OO 李OO 顏OO 黃OO 陳OO 張O 程OO O △ X 合計 1 4-A-1 運用乘法結合律、先乘再除與先除再乘的結果相同、連除兩數等於除以兩數之積的性質,解決整數四則運算問題。 4-a-01 能在具體情境中,理解乘法結合律、先乘再除與先除再乘的結果相同,也理解連除兩數相當於除以此兩數之積。 2 5 9 4-D-1 報讀生活中的長條圖(分類資料)、折線圖(有序資料),並了解圖名、橫軸及縱軸的意義。 4-d-01 能報讀生活中資料的統計圖,如長條圖、折線圖與圓形圖等。 6 3 4-N-1-11 以真分數、假分數、帶分數記錄分量。 4-n-07 能認識真分數、假分數與帶分數,熟練假分數與帶分數的互換,並進行同分母分數的比較、加、減與非帶分數的整數倍的計算。 7
補救教學計畫表
重要網站 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台http://priori.moe.gov.tw 高雄市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網 http://163.32.155.9/asap/
愛與希望 教育愛 就是在學生的需要上 看見自己的責任 讓我們攜手向前 讓愛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