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壢高商 104學年四技二專招生報名 工作說明會 教務處註冊組 中華民國104年5月
簡報大綱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簡介 甄選入學 登記分發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簡介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進路圖 持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及各校要求之資料向各招生委員會報名 甄選入學 書面審查(成績、作品、證照) 指定項目甄試(面試) 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 書面審查(成績、作品、證照) 指定項目甄試(面試) 各校系自行決定各科成績之應用比重 甄選入學 (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及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成績) (甲)高職應屆畢業生 (乙)綜合高中 (修畢專門學程25學 分以上)應屆畢業生 (甲)高職、綜高應屆、 非應屆畢業生 (乙)高中(普通科) (丙)同等學力考生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僅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報考類別、加權計分後依所填志願分發 聯合申請入學 (採計統測成績或在校成績及參加綜合測驗):桃竹苗區 聯合登記分發(採計部份統測成績及在校成績):台北區、台中區、嘉南區、高屏區 (甲)高職、綜高應屆 、非應屆畢業生 (乙)高中(普通科) 應屆、非應屆畢業學生 (丙)同等學力考生 進修部及夜間部 (依委員會性質採計或酌採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一、甄選入學 適用對象: 選才方式: 專科學校、高職、綜合高中【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含)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生與非應屆畢業生。 第一階段: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進入第二階 段。 第二階段:各校系科組指定項目甄試,依統測成 績、指定項目甄試成績核算總成績。
二、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適用對象: 錄取方式: 持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之考生。 採用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辦理分發,不再辦理第二階段指定科目或參採其他項目成績。 ※103學年度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均採網路報名,考生務必完成網路報名作業及繳費各項程序。
三、進修部及夜間部聯合招生 聯合登記分發: 桃竹苗區可以選擇用統測成績(加權3倍)或在校成績(加權2倍)擇一報名,並再加考桃竹苗區綜合測驗,兩者加總計算分發總成績 台北區、台中區、嘉南區、高屏區採計統測成績及在校成績,未報考統測同學仍可報名 ※證照及畢業年資於本招生管道有加分優待。 ※應屆畢業生可於畢業當年度報名參加。
聯合登記分發各區 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對照表 聯合登記分發各區 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對照表 四二 技專 進夜 修間 部部 採計統測成績 及 在校成績 台北區、台中區、 嘉南區、高屏區 或 在校成績 綜合測驗 桃竹苗區
四、技優入學 技優入學分為保送及甄審兩種,一律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技優入學資格如下: 保送:凡取得認可之國際技能競賽優勝者與全國技能競 賽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科學生技(藝)能競 賽前3名獎項者,至多可選填50個志願,由招生委 員會依獲獎種類、名次及志願分發。 有關保送分發之比序標準,四技二專技優保送規劃為10級等,分別增加國手資格。
甄審:持有簡章規定之競賽獲獎證明者或乙級以上技術 士證照者,可選填5個志願,並參加各校之指定項 目甄審。 同時符合多項技藝技能優良甄審資格者,限選擇1項參加甄審入學。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甄審優待加分 百分比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國際技能競賽組織 國際奧林匹克殘障聯合會 (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推薦參加) 第1~3名 增加甄審成績55% 優勝 增加甄審成績50% 勞動部(國際技能競賽中華民國委員會) 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正(備)取國手 增加甄審成績45%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1名(金牌) 增加甄審成績40% 第2名(銀牌) 增加甄審成績35% 第3名(銅牌) 增加甄審成績30% 第4、5名 增加甄審成績25%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教育部 第4~15名 第16~30名 增加甄審成績20% 第31~50名 增加甄審成績15% 第51~76名 增加甄審成績10% 11 11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技優甄審競賽優勝名次或證照等級優待加分標準表 競賽、證照名稱 主辦單位 競賽優勝名次 或證照等級 甄審優待加分 百分比 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 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 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 第1名 增加甄審成績25% 第2、3名 增加甄審成績20% 佳作 增加甄審成績15%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 中央各級機關或直轄市政府 第1~3名 其餘得獎者 領有技術士證者 勞動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甲級技術士證 乙級技術士證 其他參加國際性特殊技藝技能競賽 獲相關競賽優勝名次 增加甄審成績15%~50% (由本會依相關資料認定) 備註 1. 中央各級機關及直轄市政府主辦,經本會認可之全國性各項技藝技能競賽請參閱簡章。 2. 在資格審查前,若相關辦法或實施要點有所修訂時,概以教育部最新公告為準。 12 12
技優甄審入學招生作業流程 指定項目甄審 甄審總成績計算:指定項目甄審成績×(1+優待加分比例) 甄審結果公告 資格審查 網路報名 指定項目甄審 登記就讀志願序 志願序分發放榜 報到 指定項目甄審 由各校評定(不得為筆試) 甄審總成績計算:指定項目甄審成績×(1+優待加分比例) 甄審結果公告 甄審結果由各校公告。各校系科(組)學程得列正 備取生或不足額錄取(此時尚未取得入學資格) 考生登記就讀志願序後,經本委員會統一分發錄取, 才取得報到及入學資格 13 13
技優甄審入學流程 [採考生個別報名方式] 甄審資格審查登錄 繳交報名費 選擇甄審校系科(組)、學程 向甄審學校繳費暨繳寄相關資料 技優甄審入學流程 [採考生個別報名方式] 甄審正取生及備取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結果放榜 繳交報名費 選擇甄審校系科(組)、學程 向甄審學校繳費暨繳寄相關資料 參加各校系科(組)、學程之指定項目甄審 各甄審學校公告錄取正、備取生名單 向志願序統一分發錄取學校辦理報到 甄審資格審查登錄 確定送出:5.6(三)10:00 ~5.12(二)17:00 狀態查詢:5.6(三)10:00~5.22(五)10:00 開放時間:5.21(四)10:00~5.26(二)17:00 開放時間:6.22(一)10:00 開放時間:6.24(三)10:00~6.26(五)17:00 開放時間:7.1(三)10:00 繳費時間:5.21(四) 10:00~5.25(一)24:00 5.27(三)前郵戳為憑
志願序統一分發 就讀志願統一分發係依各校系科(組)招生名額、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名次及考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分發作業。 參加技優甄審之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均應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統一分發,僅報名單一校系之考生,仍應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 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應依其錄取校系科(組)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由甄選委員會進行就讀志願統一分發,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科(組)為限。
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遇備取名次相同致分發結果超過原招生名額時,則一併以增額方式分發至該校系科(組)。 獲分發之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科(組)之入學資格。
五、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 104學年度高中生進入技職體系的主要管道,以特殊核定名額進行分發。 適用對象: 高中生、綜合高中生畢業生。 選才方式: 各校系科組依特色訂定招生條件,主要以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多注重語文及數理能力)、書面資料或面試等項目選才。 規劃採單一窗口辦理四技申請入學招生作業,由臺北科技大學擔任104學年度承辦學校。
六、其他招生管道 日間部、進修部及夜間部單獨招生 各招生學校自行辦理二技、四技二專之日間部、進修部及夜間部單獨招生,其招生方式、招生日程、報名方式、成績採計方式及相關規定均詳列於招生簡章。 教育部核定單獨招生之類別計有偏遠地區、特殊類科、部分名額單獨招生及統一入學測驗停止辦理類科單獨招生。 二招引起的爭議,92學年度是否辦理一切依教育部政策。
在職專班招生 四技二專在職專班均由各校自行辦理單獨招生,絕大多數學校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修業期滿依據大學法授予學士或副學士學位證書。 四技二專在職專班報考資格除需符合教育部所定報考資格外,並應取得報考資格1年以上且具備從事工作經歷,目前在職中且持有在職證明。
進修學院與專科進修學校 二技進修學院之報名資格與一般二技報考資格相同,並無相關工作年資限制,應屆畢業生可報考;二專進修專校亦同。 二技進修學院修業期滿成績及格取得學士學位證書,二專進修專校修業期滿成績及格可取得副學士學位證書。 大多數進修學院與進修專校於週末假日上課,其課程較為偏重實務導向。 進修學院與進修專校無修業年限之限制。
運動績優生招生 身心障礙生招生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學生甄審分發 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學生甄試分發 運動績優生單獨招生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 分視障、聽障、腦麻、自閉症及其他障別等5類 身心障礙學生單獨招生
科技校院辦理高職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 限應屆畢業生報名,並由原就讀學校推薦,各高職學校推薦人數10名。 政策目標在於縮短城鄉差異,並增加偏遠地區成績優異學生就讀大學之機會。 在校成績排名需在全年級(或科組學程)前30%以內,或具有技優甄審入學報名資格。 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至高三上學期應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勞動部為促進青少年就業,及培訓契合企業需求之優質專業技術人力,自民國92年與教育部合作,引進德國「雙軌制」(Dual System)職業訓練模式,推動「台德菁英計畫」,並以德國雙軌制訓練制度為基礎,發展本土化之雙軌訓練制度。經檢討施行成效,為契合國內產業及社會環境需求,自98年起以本土化為主要導向,進行計畫再造,並更名為「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訓練生(學生)於訓練期滿且成績合格者,可取得教育部授予之日間部正式學歷文憑與勞動部及事業單位共同核發之結訓證書。 詳細資料可至雙軌訓練旗艦計畫網站(http://www.dual.nat.gov.tw/)查詢。
七、招生重要事項 考生除報考統一入學測驗、取得測驗成績外,仍須另行報名參加各招生入學管道之招生分發;若未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取得成績,或取得測驗成績卻未向各招生委員會報名者,皆無法取得各該招生委員會錄取之機會。 請務必注意聯合登記分發網路報名程序,完成繳費後務必至網路查詢是否完成繳費作業,避免權益受損。
網站資訊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技職風雲榜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總會網頁http://www.techadmi.edu.tw/ 技訊網http://www.techadmi.edu.tw/search/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http://www.tcte.edu.tw/ 技職風雲榜 http://techexpo.moe.edu.tw/award.php 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https://www.jctv.ntut.edu.tw/
甄選入學
甄選入學日程表 統一入學測驗 準備階段 第一階段報名 第一階段公告 第二階段報名 指定項目甄試 登記就讀志願序 放榜、報到 5.2~5.3 5.20寄成績,公告資格審查結果 準備階段 4.22~5.7 第一階段報名 5.20~5.26 第一階段公告 6.1 第二階段報名 6.1~6.5 指定項目甄試 6.12~6.28 公告錄取正、備取名單 7.2上午10時 7.2~7.6 登記就讀志願序 放榜、報到 7.9 、7.16以前
甄選入學 準備階段:考生資料修改及核對 個人基本資料、身分、在校成績(綜合高中生另須有專門學科名稱及學分) 低收入戶:報名統測時未繳交者,需繳交低收入戶證明(沒有學生姓名及身分證字號者須加附戶籍謄本) 原住民:登錄原住民身分,由甄選委員會透過「內政部電子查驗機制系統」查驗考生戶籍資料
甄選第一階段工作日程 5月 20日(三)收到統測成績 22日(五)12:00前校內報名收件(需決定志願)及繳費 23日(六)公佈第一次選填校系結果及修改(教務處前)
時 間 緊 迫 請 提 早 準 備 甄選第一階段工作日程 5月 26日(二)12:00前校內甄選第一次選填校系修改結束 26日(二)12:00後正式向甄選委員會辦理甄選第一階段集體報名 時 間 緊 迫 請 提 早 準 備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報名工作 志願:至多選擇3個校系科(組)、學程 (惟甄選學校得限制志願數) 第一階段報名費:500元 報考商管群之考生,於甄選入學時可以09商管群、21資管類中選擇3個校系科組學程。 惟證照或得獎加分採計之技藝技能競賽優勝及技術士職種類別不相同。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級分 檢定 倍率篩選 (全均標、後均標) (2科0級分不得參加篩選)
A: 13級分(76.8~83.2) 甄選入學 統測成績如何轉級分: 報名本甄選入學全體一般考生中,國文最高原始得分為96分,則每一級距為96÷ 15=6.40,依此得到0.01~6.40為1級分,6.41~12.80為2級分,… , 83.21~89.60為14級分,89.61~96為15級分 Q:某生國文考80分,則在最高分為96分時,該生國 文應為幾級分? A: 13級分(76.8~83.2)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總則p.13)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總則p.13) 全均標:統測每一考科全體考生(不含缺考生) 如何做檢定篩選?檢定篩選範例.JPG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總則p.13) 如何做檢定篩選?檢定篩選範例.JPG 全均標:統測每一考科全體考生(不含缺考生) 之平均級分 後均標:統測每一考科後50%考生(不含缺考) *考生:104學年度開始,全體考生是指考統測的所有考生。
甄選入學 第一階段統測成績篩選: (總則p.13) 如何做倍率篩選?倍率篩選範例.JPG 依所訂篩選科目倍率之高低依序篩選
甄選入學 例:某校系科組之招生名額為10人,各科之篩選倍率為:國文5、英文6、數學5、專業一3及專業二3。 篩選之過程為: 先依英文成績級分篩選出前60人(6×10人),再以這60人之國文與數學成績級分加總後篩選出前50人(5×10人),再以這50人之專業一與專業二成績級分加總後篩選出前30人(3×10人),此30人即為「預計甄試人數」。
篩選結果人數大於原訂指定項目甄試的人數時,則該級分之同級分考生,再以「(統一入學測驗總級分)」再做一次篩選。 甄選入學 要注意本身統測成績是否不利於篩選順序 第一階段『同級分超額篩選 』 (總則p.14) 篩選結果人數大於原訂指定項目甄試的人數時,則該級分之同級分考生,再以「(統一入學測驗總級分)」再做一次篩選。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甄選總成績之處理 (總則p.15~17) 甄選總成績包括: 1.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2.指定項目甄試成績 3.在校學業成績 4.證照或得獎加分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 (總則p.15) 考生各指定項目甄試之分數(尚未乘以甄選總成績佔分比例之原得分)取至小數第2位,第3位四捨五入。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採計方式」欄框內之 「滿分」:校系科(組)、學程對指定項目 甄試科目所訂的滿分數。 「最低得分」:在計算該項成績中至少 應得分數。範例.JPG
甄選入學 範例說明:在校學業成績(不一定採計,最高採計20%) 統測加權 平均級分 15 14.24 12.74 11.24 9.74 | 「個人加權值」: (總則p.16) 某乙統測各科級分為國文12、英文11、 數學10、專業一12、專業二12,報名某校系其各考科之加權分別為1 、1 、1 、2 、2,則平均級分為 (12×1+11×1+10×1+12×2+12×2)÷7=11.57級分 查個人加權值對照表(下表)得某乙之「個人加權值」為0.8,若其在校學業成績為85.50,則在校學業成績為85.50×0.8=68.40 統測加權 平均級分 15 14.24 12.74 11.24 9.74 | 14.25 12.75 11.25 9.75 0.00 個人加權值 1 0.9 0.8 0.7 0.6
A: (1) 0.9 A: (2) 80×0.9=72 甄選入學 Q:小強統測各科級分為國文13、英文12、 數學12 、專業一14、專業二14,報名某校系其各考科 之加權分別為1 、1 、1 、2 、2,則平均級分為 (13×1+12×1+12×1+14×2+14×2)÷7=13.29級分 則(1)小強之「個人加權值」為何? (2) 若在校學業成績為80,則在校學業成績為何? A: (1) 0.9 A: (2) 80×0.9=72
證照或競賽得獎須符合報名類別的加分職種才能加分 若持2種以上符合加分優待的項目,限選1項優待加分 甄選入學 甄選原始總分 = 1+2+3 (滿分為100分)範例.JPG 甄選總成績 = 甄選原始總分*(1+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 1. 統測成績:各考科加權後合佔總成績比例 2. 指定項目甄試成績:最低得分為指定項目甄試至少應得分數,未達最低得分(或缺考)者,不得錄取 3. 在校學業成績:統測成績(依各校系之加權)之平均級分轉換為「個人加權值」後再乘上學業成績 4. 證照或得獎加分比例(簡章「證照或得獎加分」欄如為 「依加分標準」則可加分):丙級(+5%),乙級(+15%), 甲級(+25%),其它競賽依加分優待標準(參閱總則p.19) 證照或競賽得獎須符合報名類別的加分職種才能加分 若持2種以上符合加分優待的項目,限選1項優待加分
甄選入學 原住民考生:僅針對有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之校系 (無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之校系以一般生身分進行篩選) 總則p.13、p.21 原住民考生:僅針對有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之校系 (無提供原住民外加名額之校系以一般生身分進行篩選) 第一階段:統測各科原始成績轉換為級分,先與一般生一起篩選(簡稱一般篩選),通過者以一般生身分進入第二階段;未通過者依總級分高低篩選(簡稱原住民篩選)出外加名額3倍之考生以原住民身分進入第二階段,僅能爭取外加名額 第二階段:以一般生身分進入第二階段者先跟一般生比序分發一般生名額,錄取者以一般生身分錄取;未獲錄取者,再跟以原住民身分進入第二階段者比序分發外加名額,錄取者以原住民身分錄取 (外加名額錄取標準由各校系自訂,得不足額錄取)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報名工作 6月3日(三)中午12:00前辦理二階報名、繳費及繳交備審資料袋,逾時不候,資料袋內容需注意: (6月1日一階放榜,6月4日備審資料裝箱、送件) 6月3日(三)中午12:00前辦理二階報名、繳費及繳交備審資料袋,逾時不候,資料袋內容需注意: 資料袋正面需貼個人資料(教務處會發),簽名欄簽名。 資料袋背面需貼要推的學校簡章影本(方便檢核資料)。 資料袋內含考生身分資料表、推薦條件證明文件黏貼紙、證照或得獎加分證明黏貼紙。
甄選入學 第二階段報名工作 備審資料最晚於6月3日17:00前補齊,4日將封袋寄出 (請班長、副班長協助檢查無遺漏後再封袋)。 各校要求的備審資料不盡相同,請詳參各校簡章,並提早準備 各項證明辦理單位:社團證明、無大過證明、體育競賽及幹部證明─學務處,證照證明─實習處,各項成績證明─教務處,其他比賽得獎證明請至承辦單位。使用影印之證明資料務必請證明單位蓋註與正本相符 及承辦單位戳章。
甄選入學 6月3日(三)報名、繳費及交備審資料,未於該時段完成以上三項工作者視同放棄。 (指定項目甄試費用:一項500元、二項(含)以上750元) 3. 6月4日(四)上午10:00各班班長、副班長至第一會議室集合協助班上同學整理備審資料。 4.請勿將表A20、表A21、表A22 裝訂於考生備審資料中,以利各甄選學校進行審查作業。
甄選入學 甄選總成績(104年6月30日上午10:00):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各校不寄發成績單紙本) 總則p.15~22 甄選總成績(104年6月30日上午10:00):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各校不寄發成績單紙本) 甄選結果(104年7月2日上午10:00):各校網站公告正、備取生名單,委員會網站提供考生個人查詢及高中職學校下載,不另寄書面通知。
甄選入學 正、備取生至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04年7月2日至6日) 總則p. 23 正、備取生至委員會網站登記就讀志願序 (104年7月2日至6日) 1.各校放榜後,考生不管正取或備取1或多個校系科(組) 、學程,均須接受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後,始取得入學資格。 2.凡未於本時間內上網登記就讀志願序或雖有上網登記志願但未按下「確定送出」者,以未登記論,即喪失登記資格與分發機會。 3.7月9日就讀志願序統一分發放榜
甄選入學 報到(104年7月16日以前):依各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報到方式(不得為電話方式)辦理報到手續,否則視為放棄。 總則p.24 報到(104年7月16日以前):依各校指定之報到時間及報到方式(不得為電話方式)辦理報到手續,否則視為放棄。 注意,甄選及技優入學僅能擇一報到。報到後又想要放棄,須依各甄選學校所定報到截止日前填妥「已報到考生放棄錄取報到申請表」傳真給各四技二專辦理放棄手續,逾期不予受理,未完成放棄手續者不得再報名其他招生管道,否則會被取消本會的錄取及報到資格
登記分發
登記分發 招生作業流程 5.28(四)10:00~6.17(三)17:00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04.7.1(三)10:00起 資格審查 網路查詢繳費狀況 網路選填志願 放榜 資格審查 繳費 招生作業流程 5.28(四)10:00~6.17(三)17:00 資格審查結果公告:104.7.1(三)10:00起 個別繳費:7.14(二)10:00~7.20(一)24:00 便利商店繳費至7.17(五)止 所有考生務必至本會網站查詢是否繳費成功,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者皆不得參加網路選填志願。 7.24(五)10:00起~7.29(三)17:00止 8.4(二)10:00
登記分發 資格審查繳件(5.28~6.17) 1. 應屆畢業生由原學校集體報名統一入學測驗者:除特種生外,其餘考生皆毋須繳件。 2. 特種生、非應屆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者:皆須繳件。 特種生資格:包含退伍軍人、原住民生、僑生、蒙藏生、政府 派外工作人員子女及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 3.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考生:未於報名統測及甄選入學時出具證明並通過審查者,須繳寄證明文件,始得享有登記費免繳優待或減免30%。 考生須上網登錄基本資料後寄送證明文件至本會 具有特種生身分但未參加或未通過特種生資格審查者,視同一般生;通過特種生資格審查者,始得享有加分優待之權利。 登分簡章p.4~6
登記分發 繳費(個別繳費:7.14(二)~7.20(一)) 1. 繳費管道有金融機構、ATM及便利商店,但便利商店繳費僅至7.17(五)止。 登分簡章p. 10 繳費(個別繳費:7.14(二)~7.20(一)) 1. 繳費管道有金融機構、ATM及便利商店,但便利商店繳費僅至7.17(五)止。 2. 每位考生繳款帳號皆不同,僅供本人繳費使用,請妥善保存切勿遺失或委請他人代為處理。 3. 低收入戶考生毋須繳費,可直接網路選填志願。 4. 學生自行擇一管道繳費,若重複繳費,本會不退還其重複繳交之費用。
登記分發 登分簡章p.11 繳費狀態查詢(7.14(二)~7.20(一)) 1. 考生繳完費用後約2小時,可至本會網站之「繳費狀態查詢系統」查詢,進入系統確認繳費成功後,列印「繳費完成確認單」以備查。 2. 若填寫之基本資料中需要造字者,於本會網站「下載專區」下載造字表,填寫後傳真至本會,由本會據以造字。 請每位同學繳費後務必查詢是否繳費成功,低收入戶考生亦務必至系統登錄確認免繳費。
個人總成績及排名查詢(7.24(五)10:00起) 1. 繳費成功之考生可登入委員會網站查詢個人總成績及排名,不另寄發總成績單。 登記分發 登分簡章p.13 個人總成績及排名查詢(7.24(五)10:00起) 1. 繳費成功之考生可登入委員會網站查詢個人總成績及排名,不另寄發總成績單。 2. 登入系統查詢時,需輸入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及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准考證號碼。
登記分發 網路選填志願 (7.24(五)10:00起至7.29(三)17:00止) 登分簡章p.14 網路選填志願 (7.24(五)10:00起至7.29(三)17:00止) 1.本會一律採網路選填志願,各群(類)別登記志願數最多以199個為限。 2.凡符合本會登記資格且繳費成功之考生,其未在其他招生管道錄取報到且其測驗總分數非0分者,皆具備參加選填志願之資格。 3.提供單機版選填志願軟體,可於104.7.10(五)10:00起至本會網站下載,先試填志願順序。本服務僅作網路選填志願之參考,非志願落點模擬。 4.先依照學生總分數之高低順序,再按考生選填之志願序統一分發。
登記分發注意事項 登分簡章p.14-15 考生首次上網選填登記志願時,須自行設定通行碼,設定完請儲存或列印通行碼設定表並妥善保存。 請儘早上網選填志願,逾期概不受理。志願選項資料確認送出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或重填。 學生必須看到畫面出現「鳳梨圖示-恭喜你!您已完成網路選填登記志願」之圖示,才算完成選填志願程序。 已登記分發錄取之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改分發。 考生自設通行碼遺忘時,請於每日8:30至17:30,檢具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申請補發,以1次為限。 通行碼補發申請表格請自行上網下載(至委員會網站「下載專區」點選下載,填妥後連同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影本傳真至本會,傳真後並以電話確認已收到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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