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西五經系列:申命記
摩西第二次講律法(申五至二十六章) 律法的細節:節期 (申十六章)
節 期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節 期 你要注意亞筆月,向耶和華─你的神守逾越節,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在亞筆月夜間領你出埃及。 你當在耶和華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從牛群羊群中,將逾越節的祭牲獻給耶和華─你的神。 你吃這祭牲,不可吃有酵的餅;七日之內要吃無酵餅,就是困苦餅─你本是急忙出了埃及地─要叫你一生一世記念你從埃及地出來的日子。 在你四境之內,七日不可見麵酵,頭一日晚上所獻的肉,一點不可留到早晨。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中,你不可獻逾越節的祭; 只當在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晚上日落的時候,乃是你出埃及的時候,獻逾越節的祭。
申命記十六章中的節日 逾越節、除酵節(1-8節) 七七節(9-12節) 住棚節(申16﹕13-17) 利二十三章對其他節日有更詳細的描述
節期的重要性 預表將來的事:“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 讓後人知道上帝的作為: “你們要住在棚裡七日;凡以色列家的人都要住在棚裡,好叫你們世世代代知道,我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曾使他們住在棚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利二十三:41-42)
猶太曆 月份 節期 公曆 1, 尼散月 14日:逾越節; 15-21日:無 酵節; 獻初熟莊稼搖祭 三至四月間 2, 以珥月 四至五月間 3, 西彎月 6日:五旬節 五至六月間 4, 搭模斯月 六至七月間 5, 埃波月 七至八月間 6, 以祿月 八至九月間 7, 提斯利月 1日:吹角節; 10日:贖罪日; 15-21日:住棚節; 22日:嚴肅會 九至十月間
猶太曆(續) 註2:「亞達月 I」只在閏年才有。一般將「亞達月II」稱為「亞達月」。當閏年時,第6個月之後加插這個閏月,共30日,並稱該月為「亞達月 I」,之前的6月由亞達月改稱為「亞達月 II」。設置閏月的作用是使猶太曆和太陽曆大致上沒有太大偏差,尤其是確保將尼散月安排在春天。 月份 公曆 8, 瑪西班月1 十至十一月間 9, 基斯流月1 十一至十二月間 10, 提別月 十二至一月間 11, 細罷特月 一月至二月間 12, 亞達月 I2 二至三月間 13 亞達月 II2 註1:每年的瑪西班月和基斯流月的日數可以不同, 視乎該年所需的日數而定
耶穌與春季的節日的關系 節 日 逾越節 無酵節 初熟節 五旬節 舊約 (影兒) 新約 (實體) 摩西為中保 羔羊的血 無酵餅 酒 耶穌為中保 彌賽亞的血 耶穌的身體 耶穌的血 無酵節 除酵 在埃及為奴蒙拯救 成聖 在罪中蒙救贖 初熟節 搖莊稼 瑪哪 耶穌的復活 生命的糧 五旬節 山上的火 頒布律法 寫在石版上的律法 以色列國的開始 信徒身上的火 賜下聖靈 寫在心上的律法 教會的開始
耶穌與秋季的節日的關系 節日 舊約 (影兒) 新約 (實體) 吹號節 角聲預告贖罪日的到來 一系列的災難預示主的再來 贖罪日 以色列民罪過的年度赦免 以色列在耶穌再來時蒙拯救 住棚節 紀念在以色列人在曠野時與上帝同在的情形 耶穌基督掌管全世界時的情形
雜記及補充(十六:18-十七:1) 你要在耶和華─你神所賜的各城裡,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官長。他們必按公義的審判判斷百姓。 不可屈枉正直;不可看人的外貌。也不可受賄賂;因為賄賂能叫智慧人的眼變瞎了,又能顛倒義人的話。 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 你為耶和華─你的神築壇,不可在壇旁栽什麼樹木作為木偶。 也不可為自己設立柱像;這是耶和華─你神所恨惡的。
相關背景 在各城設立審判官,按公義判斷百姓, 這是以色列百姓一般的民事律法制度, 也是士師記的來源。 迦南地的外邦風俗,在祭壇的旁邊都有一些偶像,后來成為神兒女膜拜的對象。可能因以色列人不能經常到耶路撒冷獻祭,但為了讓他們能時常事奉神,摩西就准許他們立壇,可是以后卻產生了邱壇、高壇,使本來對神的敬拜卻退化成了對偶像的敬拜。
摩西第二次講律法(申五至二十六章) 律法的細節:民事治理的條例(申十七章)
見證的原則 在你們中間,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諸城中,無論哪座城裡,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惡的事,違背了他的約, 去事奉敬拜別神,或拜日頭,或拜月亮,或拜天象,是主不曾吩咐的; 有人告訴你,你也聽見了,就要細細地探聽,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你就要將行這惡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門外,用石頭將他打死。 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將那當死的人治死;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將他治死。 見證人要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相關背景 這一段的內容可能與十三章中判定假先知的條例有關。 嚴厲的條例起到的是警告的作用,原意是要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這裡的重點不是要定怎樣的罪, 而是應該如何定罪。士師的權力不可太大、太集中,司法審判不能憑他的好惡,所以需要有見證人的制度來幫助他。
利未人的工作和判語 你城中若起了爭訟的事,或因流血,或因爭競,或因毆打,是你難斷的案件,你就當起來,往耶和華─你神所選擇的地方 去見祭司利未人,並當時的審判官,求問他們,他們必將判語指示你。 他們在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語,你必照著他們所指教你的一切話謹守遵行。 要按他們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們所斷定的去行;他們所指示你的判語,你不可偏離左右。 若有人擅敢不聽從那侍立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聽從審判官,那人就必治死;這樣,便將那惡從以色列中除掉。 眾百姓都要聽見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相關背景 利未人在各城裏雖不從事生產,卻是治理的角色。利未人有神的律法,是律法專家,是否干犯神的律法,利未人最清楚,可以幫助審判官,也幫助以色列人主持公義。 第13節是以色列人很大的教訓。當摩西在執行神命令的時候,他的權柄受到挑戰。可拉一黨反叛摩西,結果神審判他們,使地開了口把他們都吞滅了。這事是警誡,讓百姓尊重神的權柄。不敢再擅自行事。 新約神的子民應該明白,神雖沒有再次把律法的要求藉著教會執行在我們身上,卻不表示我們可以不尊重神,不接受祂的權柄。
立王的條例 到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時候,若說: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圍的國一樣。 你總要立耶和華─你神所揀選的人為王。必從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為王。 只是王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為要加添他的馬匹,因耶和華曾吩咐你們說:不可再回那條路去。 他也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他登了國位,就要將祭司利未人面前的這律法書,為自己抄錄一本, 存在他那裡,要平生誦讀,好學習敬畏耶和華─他的神,謹守遵行這律法書上的一切言語和這些律例, 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氣傲,偏左偏右,離了這誡命。這樣,他和他的子孫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國位上年長日久。
相關背景 立王不是最合神心意的安排。這段經文有預言的性質。不幸的是許多的警告都在所羅門為王是被違背。 從這一段經文我們看到一個合神心意的領袖要具備如何的素質? 信仰純正; 心正清廉; 愛神律法; 遵行主道; ……
本週作業 閱讀申18-19章, 思考以下的問題: 根據十八:1-2, 利未人的產業是甚麼? 如果以色列人與神的關係疏遠, 他們的產業會受到怎樣的影響? 這給了我們怎樣的啟發? 從十九章設立逃城的條例中,我們可以學習到公義和恩典應當如何結合? 本週經文:申十六: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