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社會工作 吳慧美 社工師
醫務社會工作的定義 在醫療衛生保健工作中所實施或配合的社會工作。 傳統的定義著重其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對病人之服務工 作;近代的定義則擴大到其對於健康之保健與促進, 以及對疾病的預防與治療。 醫務社會工作可說是社會工作者運用社會工作知識與技 術於醫療衛生機構,從社會暨心理層面評估並處理案主 的問題,以醫療團隊之一份子共同協助病患及家屬排除 醫療過程中之障礙,不但使疾病早日痊癒,病患達到身 心平衡,並使因疾病而產生之各種社會問題得以解決, 同時促進社區民眾之健康。
醫務社會工作在台灣歷史脈絡 民國38年,省立台北醫院(現在的市立聯合醫院中興院區)首先 在臺灣成立「醫院社會服務部」。 民國3 9年,台大醫院精神科門診和病房開始從事精神病患之社 會個案工作。 民國42年,台大醫院正式成立社會服務部。 民國52年,彰化基督教醫院設立社會服務部。 民國56年,省立醫院普遍設立社會服務部。 民國56年,台大社會系廖榮利教授首次在學校開授「醫療社會 工作」。 民國72年,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成立。 民國74年,衛生署將「社會工作」納入醫院評鑑項目,正式肯 定醫務社會工作為醫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民國83年,全民健康保險實施,醫務社會工作角色面臨轉型。 民國86年,社會工作師法通過。
醫務社會工作實施場域 急診室 癌症病房 小兒科病房 一般病房 加護病房 復健病房 精神醫療 藥物濫用 公共衛生 社區及家庭健康 照顧
醫務社會工作實務 個案工作 ◎疾病適應與心理適應 ◎情緒困擾 ◎影響疾病治療及康復之家庭問題 ◎與醫護人員及醫院之溝通 ◎救助貧困病患事項 ◎出院計劃與安置問題 ◎與病患有關之福利問題 ◎保護性個案協助與通報 團體工作 ◎病友團體組織 ◎座談會舉辦 ◎病房關懷活動舉辦 社區健康服務 配合社區活動,協助健康衛教 宣導活動或設立醫療救護站 等。 志願服務業務推展 社會資源募集 運用捐款協助有需要之貧困病 患順利就醫。
個案工作 發展『高危險群病患例行性照會』 推展『病患權益福利諮詢服務』方案 提供『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服務』 1822 1889 1908
團體工作 玫瑰之友聯誼會 小兒血腫團體暨家屬聯誼會 糖尿病病友團體 呼吸治療病房家屬座談會
社區工作 88風災大內鄉義診 香、檳、酒健康促進方案 社區民眾CPR教學 兒童健康保健計劃
社區工作 聽希望在唱歌~癌症關懷活動 社區健康篩檢活動 員工及志工手作義賣活動 原住民城市遊學活動
志願服務 醫院志願服務 醫院服務人力支援 志願服務受獎及表揚 學生志工服務方案
謝謝大家的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