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 招生录取办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09.3.18
内容目录 一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简介 二 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主要环节 三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简介
一、江苏省普通高考的模式 7 门 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 2 门 5 门 语文 6 个 选测 必测 数学 方面 外语 科目 3 + 学业水平测试 + 综合素质评价 7 门 2 门 5 门 语文 6 个 选测 必测 数学 方面 外语 科目 科目
1.统考科目 统考科目 普通类总分 480分 语文 数学 外语 附加题 + + + = 160 分 160 分 120 分 40 分 艺术体育类总分440分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的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8日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 2门选测科目 5门必测科目 政治 技 地理 历史 术 生物 物理 化学 2选1 4选1 4 门 (6月9日测试) 2选1 4选1 4 门 1 门 (4月8、9日测试) 政治 地理 生物 化学 技 术 历史 物理 (3月下旬测试) 按比例划定 A+、 A、B+、B、 C、D六个等级 分为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视为D 按分数划定 A、B、C、D 四个等级
考生选修科目与附加题的关系 2选1 4选1 选1门 选1门 统考科目 选测科目 语文160分 数学 160分 英语 120分 + 附加题 40分 历史 + 或 附加题 40分 物理 语文+数学+英语+语文或数学附加分=480分
3.综合素质评价 4、学习能力 1、道德品质 5、运动与健康 2、公民素养 6、审美与表现 3、交流与合作 综合素质评价 凡符合基本条件者, 可评为合格。 按等第评定,分 A、B、C、D 四个等级 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后三项均为D级的,可不录取。
二、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主要环节 1 2 3 4 5 6 7 录取批次 计划公布 划线办法 志愿设置 填报志愿 投档办法 录取办法
1.计划公布 高校分专业公布 招生计划 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要求
必须在历史或物理中选择一门,或两门均可。 人文社科专业类——历史 自然科学专业类——物理 兼招专业类——历史、物理 选测 科目 (1)高校分专业提出选测科目要求 必须在历史或物理中选择一门,或两门均可。 人文社科专业类——历史 自然科学专业类——物理 兼招专业类——历史、物理 院校 (专业) 计划数 选测 科目 其他建议选测科目 南部大学 选测AB+ 100 历史 物理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01计算机科学 30 √ 02汉语言文学 03金 融 20 04管理工程 历史、物理中选择一门或两门均可;考生的1 门选测科目(历史或物理)须符合院校、专业的选科要求。 对考生的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全选)。 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也可选择一门或多门 作为建议选科。
必须在历史或物理中选择一门,或两门均可。 人文社科专业类——历史 自然科学专业类——物理 兼招专业类——历史、物理 院校 (专业) 计划数 选测科目 其他建议选测科目 南部大学 选测AB+ 100 历史 物理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01计算机科学 30 √ 02汉语言文学 03金 融 20 04管理工程 (1)高校分专业提出选测科目要求 必须在历史或物理中选择一门,或两门均可。 人文社科专业类——历史 自然科学专业类——物理 兼招专业类——历史、物理 建议选科供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参考,其在录取中的作用,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在录取时按章程要求执行。投档时只要考生的历史或物理符合院校要求即可。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原则上不作选科要求(即全选)。 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也可选择一门或多门作为建议选科。
(2)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不分具体专业),提出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有两种提法: 院校 (专业) 计划数 选测科目 其他建议选测科目 南部大学 选测AB+ 100 历史 物理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01计算机科学 30 √ 02汉语言文学 03金 融 20 04管理工程 … 不分具体科目,总体上提出等级要求。 如:选测科目为AB+ 对历史、物理提出等级要求,并对其它选测科目提出总体等级要求。 如:选测历史为A、物理为A+, 其它选测科目为B+ 不分具体科目,只提出一个总体上的等级要求。
(2)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不分具体专业),提出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有两种提法: 院校 (专业) 计划数 选测科目 其他建议选测科目 北部大学 选测历史A, 选测物理A+ 其它选测B+ 100 历史 物理 政治 地理 化学 生物 01计算机科学 30 √ 02汉语言文学 03金 融 20 04管理工程 (2)高校以学校为单位(不分具体专业),提出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有两种提法: 不分具体科目,总体上提出等级要求。 如:选测科目为AB+ 对历史、物理提出等级要求,并对其它选测科目提出总体等级要求。 如:选测历史为A、物理为A+, 其它选测科目为B+ 对历史、物理提出等级要求,并对其余科目提出总体等级要求。
2.划线办法 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填报志愿基本条件的考生(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根据各批次高校招生计划数和院校提出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综合考虑,划定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3.录取批次 高校录取共分七个批次: (1)提前批院校 [含普通类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本、专科)、航海院校(本、专科)及其它院校(含免费师范本科);体育类、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公办本科、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2)普通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3)普通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4)普通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5)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6)普通类第一批高职(专科)院校; (7)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院校。
4. 志愿设置 普通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在每个批次设置了一个平行院校志愿、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 平行志愿的含义:考生填报的ABC 3所(或ABCDE 5所)院校之间是平行的,只要考生满足所填志愿中任一院校的投档条件,即可投档至该院校;如满足多所院校投档条件,则按照ABC(DE)先后顺序投档至某一院校。 3所院校 5所院校 专 科 提前、本科 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平行院校志愿 批 次
5.填报志愿 (1)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 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 (2)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 持有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的往届考生,其2007年高考综合考试成绩转换后对应的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的( 技术科目不作要求),准予其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报名和填报志愿。 (3)考生在填报有关高校志愿时,选测科目须符合高校相关专业指定的科目要求,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应满足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自主选拔录取对象、艺术特长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院校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招生的等级要求;如院校未单独提出要求,则按院校普通类统招生要求执行; 高水平运动员D级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 保送生、小语种提前单招和示范性高职单招考生,必测科目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以及空军招飞对象不作要求。
(5)考生填报志愿时,计算机程序将按高校各专业选科要求和等级要求进行控制。 如考生不符合填报要求,计算机将自动提示考生,如执意填报,将不能参加该校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投档办法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办法中加入 选测科目要求和等级要求
3 4 5 1 2 投 档 原 则 汇总 院校各 专业类 应投档 人数 投 档 过程 同分 考生 投档 顺序 公布 投挡等 级和分 数线
依据选科 满足等级 按分排序 遵循志愿
3 4 5 1 2 投 档 原 则 汇总 院校各 专业类 应投档 人数 投 档 过程 同分 考生 投档 顺序 公布 投挡等 级和分 数线
人文社科专业类(以历史为选测科目) 自然科学专业类(以物理为选测科目) 兼招专业类 (历史、物理均可) 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分别 计算各专业类应投档人数。
3 4 5 1 2 投 档 原 则 汇总 院校各 专业类 应投档 人数 投 档 过程 同分 考生 投档 顺序 公布 投挡等 级和分 数线
对省控线上考生按照总分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平行院校志愿,根据不同专业类的应投档人数,依据考生选测的历史或物理科目,并按照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分别进行投档。 只要这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投档。
上述过程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被投档,均已享受了该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将不再补投到平行志愿的其它院校,只能参加征求平行志愿、服从志愿的填报、投档。 只有当上一位考生的ABC或ABCDE志愿检索完毕后,才对下一位考生进行检索。
(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平行志愿投档示意图 (依据选科、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西部大学 等级A+A 遵循志愿、依次检索A、B、C 考生A 兼招类:80人 已投进70人 考生B × 按分排序、逐个检索 A B C 南部大学 等级AB+ 小张 西部大学 南部大学 东部大学 √ 小李 南部大学 中部大学 西部大学 人文社科类:30人 已投进28人 × 自然科学类:30人 已投进30人 小张:416分(历史A、政治A) 小李:415分(物理B+、化学A) √ 兼招类:40人 已投进39人
考生档案投放到高校须满足五个条件 (1)分数 (2)等级 (3)志愿 (4)选测科目 (5)专业类应投档人数 (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兼招类)
3 4 5 1 2 投 档 原 则 汇总 院校各 专业类 应投档 人数 投 档 过程 同分 考生 投档 顺序 公布 投挡等 级和分 数线
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3 4 5 1 2 投 档 原 则 汇总 院校各 专业类 应投档 人数 投 档 过程 同分 考生 投档 顺序 公布 投挡等 级和分 数线
为让广大考生完整了解投档情况,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各高校的投档等级和相应的投档分数线。 院 校 等级 投档分数线 南部大学 AB+ 403 东部大学 A+A 北部大学 历史A,另一门B+ 408 物理A+,另一门B+ 420
7.录取办法 高校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 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 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 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高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 先等级后分数 先分数后等级 按选测科目等级将进档考生分成若干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 等级档次,在同等级档次内再按总分排序。 先分数后等级 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 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 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1)先等级后分数 (2)先分数后等级 (3)等级级差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 等级级差法 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等级折算成等级 级差分,对考生在总分的基础上加 (1)先等级后分数 上级差分,然后进行排序。 高校也可在上述办法基础上,采取其它排序办法。 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它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1)先等级后分数 (2)先分数后等级 (3)等级级差法 (4)其他排序办法
09录取办法与08录取办法比较 年 度 分数形式 填报志愿 特殊考生 录取批次 划线与投档 2 8 8 普通类:投档分(480)=特征分(440)+附加分(40) 艺体类:特征分(440) 1.省要求: 专科4C1合格;本科2B4C1合格; 2.高校要求: 选科和等级 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2B4C1合格 1.师范类本科不分免费和收费,均安排在提前批次; 2.高职(专科)院校安排在一个批次录取 1.对符合省规定相应学历层次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依据院校计划数进行划线; 2. 按特征分划线,按投档分投档 9 普通类:480分 艺体类:440分 4C1合格; 在必测达到4C1合格的基础上,由院校提出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 1.收费师范类本科专业与本校其它专业一起,安排在相应的本一或本二批次; 2.高职(专科)院校分为专一、专二两个批次 1.对符合省规定填报志愿最低条件的考生,依据院校等级要求和招生计划数划线; 2.按总分投档
三、艺术类、体育类录取办法 1 文化考试 2 专业考试 3 录取批次 4 划线 志愿设置与填报 5 6 投档录取办法
1.文化考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含三门统考和学业水平测试)和相关专业考试。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报名与测试。考生在参加艺术、体育类录取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均视为必测科目,基本要求为七门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院校可在此基础上,对考生必测科目提出总体上的等级要求,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向考生公布。
2.专业考试 我省艺术类的音乐、美术及体育类专业实行省统考。 09年体育专业考试按专项设置考点。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仍以原始分计。 院校校考与省统考须“双合格”专业 (“31+11”院校按院校要求办理) : 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
3.录取批次 (1)体育类录取分为三批: 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 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 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 (2)艺术类录取共三大批八小批
艺术类录取批次 一、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 第1小批(“31+11”所院校和“211工程”院校校考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第2小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院校) 第3小批(第1小批以外的其它校考专业) 二、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本科院校 第1小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院校) 第2小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三、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第1小批(“31+11”所院校校考专业) 第3小批(除第1小批以外的其它校考专业)
4.划线 对符合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 基本条件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 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考虑考生 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划定各批次录取 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
5.志愿设置与填报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填报ABC 3所); 使用艺术类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传统院校志愿(每批填报一所院校志愿)。 符合艺术类、体育类填报志愿基本条件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成绩在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必测科目满足院校规定等级要求即可报考该院校及相关专业。
6.投档录取办法 (1)投档原则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 按“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专业校考的艺术类院校: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上线的考生, 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院校如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则投档时还需满足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①美术类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②音乐类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专业分排序,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③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本科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的本科专业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④除“31+11”以外的其它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专业),对文化分达到省控线、专业合格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⑤体育类专业,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分排序,分男女,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和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2)同分考生投档顺序 艺术类专业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体育类专业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分数之和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3)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 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 进行录取。
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