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執照有效期限計算方法(1/4) .執業執照自發照日起有效期間為六年(第3條第一項) 6年 起 止 新照:發照日or領證日 更新:舊照到期日
執業執照有效期限計算方法(2/4) 例外(一) 甫領醫師證書:第3條第二項 1.證書發證日5年內申請執業(免提出證明) 95/9/1起 101/8/31止 95/9/1 96/4/1 100/7/31 證書核發日 執業申請日 2.證書發證日5年後申請執業 -申請時需檢具專科醫師資格、修滿繼續教育或為住院醫師證明;執業執照自核發日加6年。 95/9/1起 101/8/31止 ~5年~ 95/9/1 100/8/1 100/9/1 證書核發日 執照核發日(申請日)
執業執照有效期限計算方法(3/4) 例外(二)緩衝期:第3條第三項 1.換發日在辦法公布5年內: 「辦法要求在1年內換領者」及「非首次辦理執業登記者」適用,有效日一律換發至98/4/22(免提出證明)。 個案1 個案2 法規公布 換照截止日 換照 92/4/23 93/4/22 98/4/22 2.換發日在辦法公布5年後: 申請時需檢具專科醫師資格、修滿繼續教育或為住院醫師證明;執業執照自核發日加6年。 法規公布 92/4/23 97/4/22 100/9/1 106/8/31止 執照核發日(申請日)
執業執照有效期限計算方法(4/4) .執業執照更新(換照日在有效期內) .執業執照更新(換照日未在有效期內) 98/8/1起 「起」、「止」日:不因停、復、歇業變動 98/8/1起 104/7/31止 前一張執業執照有效日98/7/31 可換照日 換照 到期日 92/8/1 98/5/1 98/7/31 .執業執照更新(換照日未在有效期內) 換照日+6年 前一張執業執照有效日98/7/31 99/2/1起 105/1/31止 可換照日 到期日 換照 98/5/1 92/8/1 98/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