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學年度光華高工 環境安全衛生研習 101年8月17日 14:30~15:30 報告人:陳永富主任 101學年度光華高工 環境安全衛生研習 101年8月17日 14:30~15:30 報告人:陳永富主任
本校環境衛生安全業務 A.實習工場及實驗室作業安全與管理,業務由教務處及實習 處負責。 B.學生行為與活動安全注意事項由學務處負責。 C.校園環境安全包括消防、用電、建築設施安全,由總務處 負責。
學校實驗室與實習工場 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於82年、89年分別將大專院校與高中職的實驗室、實習場所納入勞工安全衛生法適用範圍,因該場所中使用之機械、 設備、 儀器、化學藥品或實驗操作模式,隨科技進步,種類日趨複雜,防止校園實驗場發生意外之火災、爆炸、中毒、感電之事件。
光華高工校內安全衛生政策 941025 為提昇本校環境品質,防止實驗室、實習工場、研究室及各種工作場所之意外災害,保障全校教職員工生命安全與健康,本校全體教職員工與學生共同努力於: 遵從環保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本校加強宣 導安全衛生注意事項,並建立各項之共識,充分落實於校內各實習工場與實驗室,預防 意外災害的發生。
加強儀器與設備之安全使用及維護避免人員暴露於有害的作業環境致力於保護環境與人員健康。 透過教育訓練,強化環保安全衛生觀念之落實,養成符合環保安全衛生之作為,並且擴大到日常生活與校園之外的實踐。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廿十四條 第二十四條 雇主應負責宣導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使勞工周知。 勞工定義: 舉凡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學校校長(不論公立或私立)為雇主,教職員工為勞工。
勞工安全衛生法第廿十八條 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時,雇主應於 二十四小時內報告檢查機構: 一、 發生死亡災害者。 一、 發生死亡災害者。 二、 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者。 三、 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即派員檢查。 事業單位發生第二項之職業災害,除必要之急救、搶救外,雇主非經司法機關或檢查機構許可,不得移動或破壞現場.
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 雇主及、或現場實際負責人(從事業務之人)有下列情形時,會被以涉嫌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移送法辦。 1.發生死亡一人或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之職業災害時。 2.有應注意之事實。 3.有能注意而疏於注意之事實。 4.上述事實與災害發生有因果關係。
小五生右眼失明聲請國賠 【東森新聞報 記者郭淑靜、楊信智/台北報導94.11.23】 台北縣永和國小一名王姓學童,因為幫忙學校佈置運動會會場,不幸被鐵絲刺傷眼,導致右眼視力僅剩0.01,幾近失明狀態,家長聲請國賠獲准,永和國小必須賠266萬。 事實上,266萬元包括醫療費、看護費和精神撫慰金,因為法官審理認為,學童佈置會場,老師竟不在旁指導,明顯未盡保護之責。 事件發生後學校、老師、學生、家長的感受相信都不是金錢能夠彌補,本案例告知本校同仁在進行實習實驗課程請務必穿戴防護具(如護目鏡.防護手套...等)以保障師生的安全。
墜落、滾落災害實例
藝高人膽大?! 2018/11/7
藝高人膽大?! 2018/11/7
2018/11/7
2018/11/7
2018/11/7
1. 勞工於二樓樓板作業時,不慎掉落於 樓梯開口平台,造成一人死亡之災害 a. 樓梯平台距二樓地面二‧七四公尺。 b
2. 勞工從事鋼架屋頂將石綿瓦換裝彩色鋼板作業 時,不慎踏穿採光板墜落,造成死亡之災害 a. 踏穿處屋頂高度距地面約五公尺。 b
3. 勞工於吊籃內從事外牆彩色鋼板固定作業時, 不慎發生墜落,造成一人死亡之災害 a. 吊籃高度距地二十六公尺,罹災者並未繫安全帶。 b
16. 勞工利用堆高機及托板從事油漆粉刷工作時, 不慎墜落至地面死亡職業災害 a 16.勞工利用堆高機及托板從事油漆粉刷工作時, 不慎墜落至地面死亡職業災害 a.該堆高機為荷重三公噸,罹災者係站立於以堆高機雙叉 叉舉之托板上離地面總高度約三三○公分。 b.對於高度在二公尺以上之作業場所,未構築施工架。
感電災害實例
感電特徵_電擊效應 人的身體是電的導體,當被電擊時兩種條件必須成立: 身體的部分形成一個電流迴路 該電流迴路中存在電壓差 人感電受傷(甚至死亡),影響傷害的程度有: 流過電流的大小 電流流過的身體部位 電流流過的時間 身體的電阻 波形及頻率 21 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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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部份實驗大都使用110V 、220V之交流電源,而教材上所使用之無熔絲開關(閘刀開關)一般多半都會有部份電源線裸露在外,如果認為110V不致觸電,則會有潛在危險。電壓並非安全之指標,觸電是否會導致嚴重後果,其實與電壓並沒有直接關係,而須視通過人體電流大小、通過人體部位、感電時間而定。只要人體潮溼,電阻降低時,數十伏特之交流電仍可致人於死。因此一般 110V、220V用電絕對有致人於死之能力。 23
電氣設備技術上如何防止感電災害? 一、隔離 二、絕緣 三、防護 四、接地 五、安全保護裝置 六、其他 24
一、隔離 隔離乃使帶電的電氣設備或線路與工作者分開或保持距離,使勞工不易碰觸。如開關箱內電源線端子有接觸之虞者,以中隔板(護板)隔離。(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41條) 明確劃定標示電氣危險場所,必要時可加護圍或上鎖,並禁止未經許可人員進入。(設規第276條) 25
不安全電氣設施 26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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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關帶電部份隔離保護 電源開關箱 開關箱內部 中隔板 分路開關 總開關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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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電端子隔離保護 32
開關帶電份隔離保護 變壓器帶電部份隔離保護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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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絕緣 電氣設備應採用符合國家標準之規格並依規定施工;防止電氣線路或設備遭受外來因素破壞其絕緣性能 裸露帶電部分有接觸之虞時,應施以絕緣被覆如橡膠套、絕緣膠帶等加以保護及使用絕緣台、絕緣毯等 低壓電線之絕緣電阻依屋內線路裝置規則規定辦理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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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確 正確 39 39
插頭電線破損而碰觸裸露電線 40
三、防護 防護乃作業者穿戴電氣絕緣用防護具或使用活線作業用器具及裝備 如穿戴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護肩、電工安全帽 使用絕緣棒、絕緣工具及絕緣作業用工程車之作業吊桶 防止電氣設備及線路遭受外來因素破壞其絕緣性能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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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接地 接地係將電氣設備的金屬外箱(殼)等目的物以導體與大地作良好的電氣性連接,保持目的物與大地是同電位,一般最常見感電防止方法 然而實際上當漏電事故發生時,有時並不能完全達到人體保安上的要求,如果要使接地能充分發揮防止感電功能,建議應配合其它安全防護裝置一起使用(例如漏電斷路器) 45
接地基本概念 接 地 安 全/19 接地安全之設計有兩項目的: 1.在正常及故障的情況下,提供路徑給電流流入大地。 接地安全之設計有兩項目的: 1.在正常及故障的情況下,提供路徑給電流流入大地。 2.基於安全考量,確保人員不曝露於危險的致命電擊。 漏電
觸電案例 災害發生經過 94年6月10日上午9時許,公司同仁在印刷機旁看到罹災者劉00正在裁紙機與牆壁間小空間處整理廢紙,突然聽到他哀叫一聲,靠近後發現他左膝靠在裁紙機接線盒,身體斜躺在機旁鐵欄杆上,即關掉電源並趕快送成大醫院救治,惜仍因傷勢過重不治。
災害原因分析 罹災者劉○○正在裁紙機與牆壁間小空間處整理廢紙,因左膝不慎碰觸裁紙機接線盒電源線接頭裸露處,電流經人體、旁邊鐵欄杆再傳至大地致不幸發生本災害。 1、直接原因:不安全動作:左膝不慎碰觸裁紙機接 線盒電源線接頭裸露處感電死亡。 2、間接原因:不安全環境:裁紙機接線盒電源線接 頭裸露,未有適當之絕源被覆。 3、基本原因:未施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災害防止對策 對低壓電氣設備,雇主對於電氣機具之帶電部分(電熱器之發熱體部分,電焊機之電極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須露出之帶電部分除外),如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因接觸(含經由導電體而接觸者)或接近致發生感電之虞者,應設置防止感電之護圍或絕緣被覆。 災害示意圖 圖片說明 肇事之裁紙機(交流電 200V)
6. 在濕潤場所使用手提式電動破碎機,因漏電造成 操 作人員感電之職業災害 a 6.在濕潤場所使用手提式電動破碎機,因漏電造成 操 作人員感電之職業災害 a.該電動破碎機無名牌,無接地線置於水泥筒基座旁,經測定 該機外殼絕緣電阻為○歐姆,使用電壓為一一○伏特。 b.在濕潤場所、鋼板上或鋼筋上等導電性良好場所使用移動式 或攜帶式電動機具及臨時用電設備,未設高敏感度,能確實 動作之感電防止用漏電斷路器。
7. 營造業勞工從事油漆粉刷作業時,推動施工架時 碰 及破損電線而感電,造成一人死亡之職業災害 a 7.營造業勞工從事油漆粉刷作業時,推動施工架時 碰 及破損電線而感電,造成一人死亡之職業災害 a.罹災者以手推動施工架工作台,以便更換油漆位置時, 因施工架工作台碰觸絕緣已破損之臨時電梯用電線, 致遭感電。 b.該臨時電梯用電線絕緣破損裸露處並未以絕緣加以被 覆。
8. 營造業勞工使用電焊機焊接基礎鋼筋螺絲時,不慎 觸及裸露之焊柄而感電,造成一人死亡之職業災害 a 8.營造業勞工使用電焊機焊接基礎鋼筋螺絲時,不慎 觸及裸露之焊柄而感電,造成一人死亡之職業災害 a.該電焊機為交流電焊機,一次電壓440V~220V。 b.電焊作業使用之焊接柄已損壞,無絕緣耐力,且使用 之交流電焊機未設自動電擊防止裝置。
11.勞工從事水塔清洗作業時,不慎觸及水塔浮球開 關導電端子而感電,造成一人死亡之職業災害 a.未將通電中之水塔浮球開關切斷再進行作業之不安全 行為及未於浮球開關之帶電部分設置絕緣被覆之不安 全狀況。 b.該罹災勞工未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0.印刷業勞工從事配電箱配電作業時,不慎觸及 帶電線路而感電,造成一人死亡之職業災害 a.該配電箱內電源係三相220伏特電壓。 b.接近低壓電路從事作業時,未於該電路裝置絕緣用 防護裝備或使勞工戴用絕緣用防護具,致左手背誤 觸無熔絲開關下方匯流排銅板而感電。
火災災害實例
防火管理法規 消防法第13條: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 責其製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機關核備,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 本校現行防火管理人由總務主任擔任.
燃燒三角形理論
滅火之方法
滅火的 基本原理 燃燒 條件 方法 名稱 滅火 原理 滅火方法描述 可燃物 隔離法 搬離或除去可燃物。 將可燃物搬離火源或自燃燒的火焰中除去。 助燃物(氧) 窒息法 除去助燃物。 排除、隔絕或者稀釋空氣中的氧氣 熱 能 冷卻法 減少熱能。 使可燃物的溫度降低到燃點以下。 連鎖反應 抑制法 破壞連鎖反應。 加入能與游離基結合的物質,破壞或阻礙連鎖反應。
消防安全設備之種類 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就用途及功能區分,可區分為: 一、滅火設備。 二、警報設備。 三、避難逃生設備。 四、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 五、其他經中央消防主管機關認定之消防安全設備。
各種滅火器適用之火災 火災種類 燃燒物質 滅火作用 最有效的滅火器材 A類火災 (固體燃料) 木材、紙張、衣著類物品等 冷卻及隔絕空氣 消防水 泡沫滅火 B類火災 (液體燃料) 液體燃料、稀釋劑、油脂類等 掩蓋以隔絕空氣 乾粉滅火 二氧化碳滅火 注意:不可用水直接撲救B類火災。 C類火災 (電氣) 電氣及電器材料等 冷卻、隔絕空氣、切斷電源。 海龍(Halon)滅火劑 注意:電源未切斷前不可用水及泡沫滅火,更不站在有水的地方救火。 D類火災 (金屬) 可燃性金屬、碎屑及粉末 冷卻、隔絕空氣 金屬火災需採用特種乾粉滅火
滅火器使用操作步驟
消防與滅火設備 警報設備是利用裝置於室內的火警探測器來偵測火災發生時所產生的煙、熱或火焰,而發出警報聲響的設備。 警報設備之組成 一、探測器;二、受信總機;三、綜合盤 1.手動警報機 2.火警警鈴 3.火警標示燈
消防與滅火設備 警報設備之使用 避難逃生設備包括: 1.標示設備(如出口標示燈、避難方向指示燈、避難指標等); 2.避難器具(如避難梯、救助袋、緩降機等); 3.緊急照明設備等。
校園安全 1. 辦公室延長線再延長(電風扇、檯燈、充電器…等) 2. 電線發燙 3. 冷氣機上方放置鐵鎚、壁報紙或其他雜物 4 校園安全 1.辦公室延長線再延長(電風扇、檯燈、充電器…等) 2.電線發燙 3.冷氣機上方放置鐵鎚、壁報紙或其他雜物 4.冷氣機出風口放置飲料罐 5.人趴在或靠在冷氣機上 6.桌椅上木條、鐵釘裸露 7.不安全環境隨時通報總務處(欄杆鬆脫、止滑條脫落、水泥塊掉落) 8.前操場鐵蓋(地下暗溝—排水用) 9.課桌椅排列(書包掛旁邊、飲料罐放地上) 10.守望相助 11.防震防災演練 12.使用梯子二人乙組 13.因嬉戲或追逐打破窗戶及撞斷冷氣水管 14.走路時雙手不插口袋及口袋內盡量不放筆 15.課桌椅坐姿標準不後仰
結論 1.環境安全人人有責 2.預防重於治療 3.疏忽是最大的敵人 4.認識周遭 5.培養默契 6.經驗傳承
報告完畢 謝謝聆聽 實施環安測驗10分鐘 未達70分同仁另行補測 預祝測驗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