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約之引誘(未具拘束力) 要約 承諾 契約成立之三步驟 契約成立,對雙方發生拘束力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投稿之著作權問題§41 著作財產權人投稿於新聞紙、雜誌或授權公開播送著作者,除另有約定外,推定僅授與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之權利,對著作財產權人之其他權利不生影響。 徵稿--要約之引誘(有稿件需求) 投稿--要約(提供稿件) 刊登--承諾(可以決定是否接受)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競賽之著作權問題 得獎作品,其智慧財產權歸主辦單位享有 比賽辦法--要約(合於資格者均得參賽) 參賽--承諾(主辦單位不得拒絕參賽)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報章雜誌期刊之資料處理 原樣合訂本 新版合訂本(縮小版) 微縮影片 專論選輯、年度選輯 資料庫(數位化有體物散布、網路查詢無體物傳播)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報章雜誌期刊之資料處理 著作財產權人投稿於新聞紙、雜誌或授權公開播送著作者,除另有約定外,推定僅授與刊載或公開播送一次之權利,對著作財產權人之其他權利不生影響。(§41) 原樣合訂本? 新版合訂本(縮小版) ? 微縮影片? 專論選輯、年度選輯? 資料庫(光碟版、網路版) ?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電子資料庫之著作權相關議題 報章雜誌期刊與單篇著作之著作權利歸屬 建立資料庫所面臨之著作權問題 資料庫建立後所面臨之問題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報章雜誌期刊 v. 單篇著作 第七條:「就資料之選擇及編排具有創作性者為編輯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編輯著作之保護,對其所收編著作之著作權不生影響。 」 第二十八條:「著作人專有將其著作改作成衍生著作或編輯成編輯著作之權利。但表演不適用之。」 報章雜誌期刊----編輯著作 報章雜誌期刊資料庫----編輯著作?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New York Times Co., Inc., etal 2001年重要判決 New York Times Co., Inc., etal v. Tasini etal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原告 v. 被告 原告----全國作家聯盟(National Writer‘s Union)總裁Jonathan Tasini等自由撰稿人 被告----New York Times Newsday Times Lexi-Nexi公司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事實 原告為獨立的自由撰稿人,為被告New York Times, Newsday及Time撰寫專文。 前開被告未經同意,將原告投稿於其報章雜誌上之文章,授權被告Lexi-Nexi公司加入線上電子資料庫及作成CD-ROM,使用者搜尋後可列出原告個別單篇著作全文。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相關法規 美國著作權法第201條(c)款:「集合著作中之單篇著作,其著作權與該集合著作之著作權有別,且自始歸該單篇著作之著作人所有。無明白之著作權或其中一部分權利之轉讓約定,集合著作之著作權人僅取得將該集合著作中之單一著作作為該集合著作之一部分,隨同該集合著作、該集合著作之改版及其後同一系列之集合著作加以重製及散布之特權。」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爭點 被告利用原告著作之行為,是否屬美國著作權法第201條(c)款所定被告原有報章雜誌改版(revision)之結果 ?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各級法院判決(Dec. 16,1993) 聯邦地方法院----被告勝訴 972 F.Supp. 804 (1997) 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原告勝訴 206 F.3d 161 (1999) 最高法院----原告勝訴 June 25, 2001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原告勝訴原因 資料庫的形成不是美國著作權法第201條(c)款所定集合著作之改版(revision) ,而是就單篇個別著作之利用。 資料庫使用者搜尋結果是單篇著作之個別顯示,而非原報章雜誌之整份再現。 允許報章雜誌社引用美國著作權法第201條(c)款之特權,將造成單篇著作之著作權人嚴重損害。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法院對被告提出警示之否定 資訊流失不全 v. 雙方協商、立法或司法解決 不能因為對於可能造成未來損害之臆測,竟以法律所賦予原告之權利作犧牲。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國內資料庫現況 國家圖書館(全國博碩士論文資訊網線上資料庫) 中研院(數位典藏資料庫) 聯合新聞網(報社記者所撰寫新聞) 國科會(全國學術電子資訊資源共享聯盟) ………...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出版品數位化法定授權(草案) 新聞紙、期刊、雜誌等定期出版品之出版人,就其出版品中之投稿著作,得自行或授權他人重製為數位資料庫,並以離線或網路連線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但經著作財產權人投稿時或投稿後以書面表示反對之意思者,不在此限。 前項情形,出版人應通知被利用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並支付使用報酬。使用報酬率由著作權法主管機關定之;其金額應與著作一般經自由磋商所應支付合理之使用報酬相當。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孤兒著作orphan works之解決 「孤兒著作(orphan works)」,指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但找不到著作權人以洽商授權利用事宜。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加拿大著作權法第77條 任何人欲利用已發行的著作而找不到著作權人授權時,可以向著作權主管部門提出授權申請,經委員會確認利用人已不遺餘力地洽尋著作權人之所在而不可得後,可以設定利用條件及費用,逕行授權利用人向委員會所指定的著作權仲介團體付費後,利用該「孤兒著作」。嗣後著作權人被發現,或其出面主張著作權後,只能向著作權仲介團體領取該項費用。 自1990年8月該項制度啟動至2004年底,加拿大著作權委員會僅發出了143件授權許可。 韓國及日本著作權法第47條、第67條 有類似規定。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英國著作權法第57條 若經過合理的努力,無法找到著作權人,也不確定著作權保護期間是否屆滿,則利用該著作的行為,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香港1997年著作權法第66條延用。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著作權與科技發展 印刷術----書籍(有體物之重製) 廣播、電視----節目(無體物之散布) 影印、錄音、錄影----個人、大量重製(品質差) 數位化設備、電腦----個人、大量重製(品質佳) 數位化電腦網路----個人、大量、快速重製、散布(品質佳)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音樂著作利用的演變 曲譜紙頁(music sheet)----往事如煙 公開演出(public performance)----現場演奏 公開播送(broadcast)----廣播電視 機械灌錄權(mechanical right)」(唱片) 影音灌錄權(synchronization right)(電影配音) 手機鈴聲(ring tone) MP3----日正當中 www.copyrightnote.org
著作權與科技發展 著作權法基本原則未因科技發展而改變 科技發展結果有助於著作方便簡易價廉利用 利用人忽視著作權法之規定 授權利用 合理使用 科技發展結果有助於著作方便簡易價廉利用 利用人忽視著作權法之規定 權利人忽視科技發展後應加速著作利用管道之調整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與著作權 消費者購買著作權相關產品,到底取得何種權利?物權?使用權? 買家用個人版軟體作營業或教學使用,是違約還是著作權侵害? 購買原版書後,可否影印數份,分別在家中、車上或辦公室閱讀? 購買原版CD後,可否錄製成錄音帶在隨身聽上收聽,或轉換成MP3檔案置於硬碟中或虛擬櫃中,透過電腦、網路或手機收聽? 購買原版軟體後,可否同時使用於自己使用的家中、辦公室桌上型電腦及筆記型電腦?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著作權法之立法目的 著作權法第一條 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近程目標) 調合社會公共利益(中程目標) 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終極目標)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數位權利管理(一)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數位網路科技時代的好處 無實體----降成本 無國界----隨地傳 無限期----隨時用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數位權利管理(二)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權利管理資訊(Rights Management Information,簡稱RMI) 科技保護措施(Technological Protection Measures,簡稱TPM) 法律賦予權利—科技保護權利—法律保護科技(法律—科技—法律) DRM條款--以法律保護(保護權利的科技)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之保護(一) WCT §12 有關權利管理資訊之義務 (1)締約各方應有適當及有效之法律救濟規定,以對抗任何人明知且故意,或於民事賠償方面,有理由應知悉其行為將引起、促成、便利或包庇本條約或伯恩公約所規範任何權利之侵害,而為下行為: (i)未經授權而消除或變更任何電子之權利管理資訊; (ii)未經授權而散布、或為散布而輸入,廣播、或對公眾傳播明知係未經授權而已被消除或變更之電子之權利管理資訊之著作或著作重製物。 (2)本條所稱「權利管理資訊」,指附隨於著作重製物或於著作向公眾傳播時所顯現足以確認著作、著作人、著作之任何權利人、或使用該著作之期間或條件、及足以表現任何該等項目之數字或數碼等資訊。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之保護(二) 禁止對於著作權人在著作上所作的權利管理電子資訊加以任意刪除或竄改,或明知已被刪除或竄改而仍散布,違反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3I-17, §80bis, §96bis)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指於著作原件或其重製物,或於著作向公眾傳達時,所表示足以確認著作、著作名稱、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人或其授權之人及利用期間或條件之相關電子資訊;包括以數字、符號表示此類資訊之情形。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權利管理電子資訊」之保護(三) §90quter 違反第八十條之一或第八十條之二規定,致著作權人受損害者,負賠償責任。數人共同違反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八條之一、第八十九條之一及第九十條之一規定,於違反第八十條之一或第八十條之二規定者,準用之。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百科全書資料庫 access control 每年付費US $ 49.99取得會員Password 節省空間、即時資訊、快速檢索、線上查詢 同一Password同時多次鍵入 Password自動失效 未續繳費則停權 萬能Password----US $ 0.99 only !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影音消費產品 防拷CD----只能在CD Player播放 Copy control 神奇的麥克筆----無聊人之新發現 DVD----台灣僅可收視3區光碟 Access control 改機-----保證全區----common sense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保護措施(一) WCT § 11 有關科技措施之義務 締約各方應有適當之法律保障及有效之法律救濟規定,以對抗規避著作人所使用於行使本條約或伯恩公約所定權利,或供作制止未經著作人授權或法律所允許對其著作所為行為之有效的科技措施。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保護措施(二) WCT Article 11 Obligations concerning Technological Measures----Contracting Parties shall provide adequate legal protection and effective legal remedies against the circumvention of effective technological measures that are used by author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exercise of their rights under this Treaty or the Berne Convention and that restrict acts, in respect of their works, which are not authorized by the authors concerned or permitted by law.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保護措施(三) 「防盜拷措施」,依第三條第一項第十八款之定義,「指著作權人所採取有效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或利用著作之設備、器材、零件、技術或其他科技方法。」,亦即包括禁止或限制他人擅自「進入」或「利用」著作之措施。所謂「進入」著作,其真意係指「使用、收聽、收看、閱覽」著作行為;所謂「利用」著作,其真意則係指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九條所定涉及著作財產權之行為。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保護措施(四) 第80條之2僅禁止破解或規避禁止「進入著作」的防盜拷措施,不禁止破解或規避禁止「利用著作」的防盜拷措施。 禁止製造、輸入破解或規避「進入著作」或「利用著作」的防盜拷措施、或提供公眾破解或規避或為公眾提供破解或規避服務。 違反禁止製造、輸入或提供規定者,可依第96條之1第2款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保護措施之例外 一、為維護國家安全者。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所為者。 三、檔案保存機構、教育機構或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為評估是否取得資料所為者。 四、為保護未成年人者。 五、為保護個人資料者。 六、為電腦或網路進行安全測試者。 七、為進行加密研究者。 八、為進行還原工程者。 九、其他經主管機關所定情形。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保護措施之例外 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二第三項各款內容認定要點 中華民國95年3月23日經智字第09504601270號令發布 十四、本認定要點至少每三年檢討一次。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科技保護措施(五) §90quter 違反第八十條之一或第八十條之二規定,致著作權人受損害者,負賠償責任。數人共同違反者,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八條之一、第八十九條之一及第九十條之一規定,於違反第八十條之一或第八十條之二規定者,準用之。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P2P條款(一) 第八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本法另有規定外,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 七、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意圖供公眾透過網路公開傳輸或重製他人著作,侵害著作財產權,對公眾提供可公開傳輸或重製著作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而受有利益者。 前項第七款之行為人,採取廣告或其他積極措施,教唆、誘使、煽惑、說服公眾利用電腦程式或其他技術侵害著作財產權者,為具備該款之意圖。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P2P條款(二) 第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第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四、違反第八十七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者。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P2P條款(三) 第九十七條之一 事業以公開傳輸之方法,犯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二條及第九十三條第四款之罪,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應即停止其行為;如不停止,且經主管機關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業者認定侵害情節重大,嚴重影響著作財產權人權益者,主管機關應限期一個月內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命令停業或勒令歇業。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IFPI與Ezpeer及Kuro和解 攜手共創光明的未來 P2P條款(四)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YouTube案 (一) YouTube提供了分享平台,讓大家可以自由上載影片,和他人分享,YouTube則是從網友每一次欣賞影片的點擊次數,向在網站上刊登廣告的商家收取廣告費,作為網站營運所需費用的支出。 Robert Tur主張YouTube鼓勵網友非法上載他的影片,對於網友隨意把他的影片貼上網路供人瀏覽的行為,YouTube也應該負侵害著作權的責任。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YouTube案 (二) YouTube網站充分遵守DMCA的免責規定,陸續刪除了很多不法的資料,但無效果。 Viacom公司要求YouTube應以過濾程式技術來遏止非法上載行為,YouTube原本拒絕。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YouTube案 (三) BBC在YouTube上載部分節目片段,一方面和YouTube分享豐厚的廣告收入,另一方面是於YouTube的網頁上,進行鏈結,將超過7千萬的YouTube使用者引導到BBC的網站上,進行完整的節目的瀏覽。 Google已與環球唱片等公司簽訂授權協議,授權Google在YouTube播放該公司的音樂影片,包括網友自製含有這些公司音樂產品的影片,Google則同意和他們分享廣告收入。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YouTube案 (四) 如果每一段影音內容都一定要先獲得授權,才能在網路上流通,網路的快速與互動特性,將被嚴重限制,則網路和電視就沒有不同。相對地,著作權人任意通知YouTube刪除檔案,可能立即會阻礙網路言論自由及剝奪合理使用。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YouTube案 (五) 請權利人上載著作以供比對 權利人可以選擇是否授權以分享廣告費 權利人最在乎的二件事 對於著作利用的控制權 利益的分配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結 語 如果,科技保護措施是一個錯誤? 科技--革命性全盤推翻原有的技術 法律--演進式地在既有架構與思維下推移 科技永遠走在法律之前 結 語 如果,科技保護措施是一個錯誤? 科技--革命性全盤推翻原有的技術 法律--演進式地在既有架構與思維下推移 科技永遠走在法律之前 過早回應之立法,未必是適當的作法,延長「停、聽、看」的時間,等待市場機制的自動演化,反而會發生事緩則圓的效果。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著作權筆記 認識著作權 請看 http://www.copyrightnote.org E-mail:service@copyrightnote.org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
敬請指教 2018/11/12 www.copyrightnote.org www.copyrightnot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