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说明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 二00七年三月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 一、优惠政策 二、申报说明
优惠政策 1、经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的内外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为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对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当年提取并实际使用的职工教育经费,在不超过当年企业工资总额2.5%以内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产业除税收政策外的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申报说明 一、认定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三、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五、咨询信息
认定范围 一、 软件研发及服务 类别 适用范围 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 对用于企业管理、生产管理、供应链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教育、人力资源、海关管理、物流、地理信息管理等行业的软件研发 嵌入式软件的研发 对嵌入在设备内部并控制设备行为的专用软件的研发 客户定制软件的研发 根据客户要求定制开发软件系统 软件技术服务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调试等技术性服务
认定范围 二、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服务 类别 适用范围 产品和技术研发 从事自然科学及相关领域的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 工业设计 产品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产品设计等
认定范围 三、信息技术研发服务 类别 适用范围 集成电路设计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系统集成 用于电子政务、企业管理、金融、保险、商业、医院、交通等方面的系统集成 提供电子商务平台 为电子贸易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 测试平台 为集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申报条件 1、从事上述认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的企业。 2、企业的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在苏州工业园区内。 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业务稳定增长。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申报条件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 5、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6、从事外包服务的企业应获得有关国际资质认证,并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
申报材料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适用于苏州工业园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总结(1000字以上),提纲如下: a.企业的基本情况 b.企业创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主要特征(包括: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的构成<占企业总收入的70%以上>,尤其要对获得这些收入的业务进行阐述) c.企业服务、经营管理情况 d.企业发展前景与规划
申报材料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管理章程 4、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相关资质证书(例如:GB/T19000-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企业认定证书、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证书、CMM/CMMI认定证书、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证书、信息安全(BS7799)认证证书、PCMM认证证书、物流采购联合会认证证书、国际运输代理资质证书、海关报关资质证书等)
申报材料 6、当前从事的主要技术先进型服务范围内的业务合同、开发合同、委托开发协议书等,若合同中未注明金额的需要提供该合同在2006年度发生的相关发票。 7、其它进一步说明企业情况的佐证材料。(包括:环保证明、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获奖证书、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专利证书、特种行业许可证、企业厂容厂貌图片等)
申报时间 申报表和工作总结的电子文档先发电子邮件给科技局进行集中审核。 时间要求:3月27日之前。 集中审核后,所有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后提交,同时提交最终确认修改后的申报表和工作总结的电子文档。 时间要求:3月30日之前。
咨询信息 申报表、操作流程、工作总结提纲等可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网站下载 网址:http://tech.sipac.gov.cn(在“最新下载”中)
联系人 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发展局科技管理处 何葭 电话:66680917,13915522777 传真:66680999 E-mail: hejia@sipac.gov.cn 沈琰 电话:66680921,13912639322 E-mail: shenyan@sip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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