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it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ECHA 14 & 15 January 2010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上诉委员会 介绍 萨班·海克斯托克,上诉委员会注册处 呈交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2010年12月2日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OHIM - An Introduction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简述
是一个欧盟机构,负责授予商标和外观设计受到保护的权利,在整个欧盟境内有效并可执行;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任务与作用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是一个欧盟机构,负责授予商标和外观设计受到保护的权利,在整个欧盟境内有效并可执行; 是一个以收费为资金来源的组织,其收入只能用于补偿其运行开支。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必须是一个重质量的、高产的、灵敏的、用户友好的、易用的、有效率的、符合成本效益的组织。
Visit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ECHA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14 & 15 January 2010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的工作方式 大量使用新技术– 通过互联网为用户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和交易 已注册欧共体外观设计(RCD * )中电子申请占65%,欧共体商标(CTM)中电子申请占93% 异议中电子申请占40% 欧共体商标(CTM**)中电子更新占94% 已注册欧共体外观设计中电子更新占84% 在线可获取文档 95.000件(被咨询文档数量) 项目:电子注册,电子撤销,电子认证,等等。 Paperless office /无纸化办公 * RCD –已注册欧共体外观设计 ** CTM – 欧共体商标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OHIM - An Introduction
Visit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ECHA 已注册欧共体外观设计申请量, 至2010年10月31日: 16,886件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14 & 15 January 2010 on 31/12/06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OHIM - An Introduction
欧共体商标申请量, 至2010年10月31日: 80,187件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申请的上诉案件数量, 至2010年10月31日:2,106件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2010年案件数量预估 :2500件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上诉委员会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任务陈述 上诉委员会的任务是依照《欧共体商标条例》和《欧共体外观设计条例》的授权审理和裁决向其提出的上诉。任何人只要受到在先案件裁决的不利影响,均可以提出上诉。
Visit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ECHA 上诉程序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14 & 15 January 2010 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第58条规定,来自于下述部门的裁决可以上诉: · 商标部 · 撤销和诉讼部 -> 驳回欧共体商标申请的绝对事由 -> 驳回欧共体商标申请的相对事由 -> 关于欧共体商标注册的撤销或者无效请求,存在绝对驳回事由和相对驳回事由。 · 外观设计和注册部 -> 败诉裁决 -> 注册服务处的备案(关于更新的缺陷,权利转让等) 在争议裁决通知后两个月内提起上诉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OHIM - An Introduction
根据《共同体商标条例》第58条规定,来自于下述部门的裁决可以上诉: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根据《共同体商标条例》第58条规定,来自于下述部门的裁决可以上诉: 商标部 外观设计部 撤销和诉讼部 注册处 在争议裁决通知后两个月内提起上诉 上诉委员会 可以对上诉委员会的裁决上诉至: 欧洲法院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全部职员共70人,其中19人在注册处 任务分配: 注册处 : 各委员会 : 新上诉的分配 后续工作流程直到最终程序审查 起草裁决 审议裁决 审校 裁决定稿和署名 裁决通知 上诉案结案
(《欧共体商标条例》第136第,《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第1条) 议长 1人 主席 3人 委员(选举产生) 3人 总数 7人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主席团 组成 (《欧共体商标条例》第136第,《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第1条) 议长 1人 主席 3人 委员(选举产生) 3人 总数 7人 多数票裁决 新案件分配 程序规则 内部规则 给注册处指示 给当事人指示
(《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第1条a款,《委员会组织规则》第8条) 议长 1人 主席 3人 委员(轮值) 5人 总数 9人 扩大(大)委员会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组成 (《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第1条a款,《委员会组织规则》第8条) 议长 1人 主席 3人 委员(轮值) 5人 总数 9人 扩大(大)委员会由上诉委员会议长主持,只要有下述正当理由: 法律难题,重大案件,特殊情形
外观设计案件只有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即第三委员会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各委员会 外观设计案件只有一个独立的委员会,即第三委员会 第一、第二和第四委员会处理欧共体商标案件 组成: 主席 1人 委员 直至4人
新上诉案件在各委员会的分配: 分配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按照进入的时间顺序和主席团确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委员会 注册处收到电子形式提交的上诉 按照进入的时间顺序和主席团确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委员会 上诉案件将按照其到达注册处的时间顺序在各委员会间轮流分配,并与各委员会的成品数量相适应(双方当事人案件和单方当事人案件分别处理) 欧共体商标:第一、第二和第四委员会 外观设计:第三委员会: 语言标准 德语案件只分配给第一委员会(40%)和第四委员会(60%) 意大利语案件只选择第一委员会和第二委员会分配 其它语言:第一、第二和第四委员会 例外: 对同一裁决的上诉案件 具有相同的事实要件或者法律要件的上诉案件
“就职能来说,在上诉委员会和审查员之间存在一个连贯性 委员会是什么? 它们不是法院 但他们像法院一样工作! 重要的是: 委员是独立的 上诉委员会—在协调局内部的位置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委员会是协调的一部分 “就职能来说,在上诉委员会和审查员之间存在一个连贯性 委员会是什么? 它们不是法院 但他们像法院一样工作! 重要的是: 委员是独立的 除了法律之外,委员不受任何指示约束
注册处负责上诉案件的程序事务和行政部分。是上诉委员会和上诉程序相关的信息/请求的联结点。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注册处 一个中心注册处 注册处负责上诉案件的程序事务和行政部分。是上诉委员会和上诉程序相关的信息/请求的联结点。 《上诉委员会主席团2008年12月16日关于给上诉委员会注册处的指令的决定》 高级注册官是上诉委员会相关投诉的联系人
Visit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ECHA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14 & 15 January 2010 程序概览 《欧共体外观设计条例》、《欧共体商标条例》和《上诉委员会程序规则》规定的上诉程序。 争议裁决 送给IR的文件 委员会裁决 授予IR 不授予IR 一个月 四个月 事由陈述 NoA上诉费 两个月 答辩 两个月 反驳 答复 两个月 Notice of Appeal Appeal number attributed Board designated Appellant receives confirmation Respondent informed Statement of Grounds Respondent informed, if applicable Interlocutory Revision In CTM appeals in ex-parte as well in inter-partes cases In CD appeals only in ex-parte cases Observations submitted by Respondent Respondent receives confirmation Appellant informed Additional round Joinder Rejoinder File submitted to Chairperson of the Board Designations of Rapporteur File to Rapporteur Might ask parties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in ex-parte and inter-partes cases) or might raise further objections (only in ex-parte cases) Oral hearing Might be ordered, if expedient Rapporteur submits draft to Board Deliberation of the Draft Written procedure Oral procedure Decision adopted Decision signed Notification of decision to parties 分配报告人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OHIM - An Introduction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审理时限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谢谢您的倾听!
Visit of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ECHA 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 (商标和外观设计) 14 & 15 January 2010 联系方式: (+ 34) 965 139 100 (总机) (+ 34) 965 139 400 (电子商务技术事件) (+ 34) 965 131 344 (传真主线) information@oami.europa.eu e-businesshelp@oami.europa.eu twitter/oamitweets youtube/oamitubes The Boards of Appeal of OHIM - An Introduction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