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財務管理導論
1.1 財務管理和財務經理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1.3 財務管理的目標 1.4 代理問題與公司控制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1.1 財務管理和財務經理 何謂財務管理? 設想你要創業,你都必須回答下列三個問題: 1. 你應該從事什麼樣的長期投資呢?換言之,你要從事什麼行業,以及你需要哪些辦公場地、機器和設備? 2. 你將從何處募得投資所需的長期資金呢?是要引進其他合夥人,還是要採用借錢的方式呢? 3. 你要如何管理日常性的財務活動,例如,向顧客收款和支付供應商款項等? 最重要的,財務管理就是在探討如何解決上述三個問題。
1.1 財務管理和財務經理 財務經理 財務管理的功能通常是由公司中的某位高階主管負責,例如財務副總(vice president of finance)或首席財務長(chief financial officer, CFO)等。圖 1.1 中的簡化組織圖凸顯出大型公司的財務活動。
1.1 財務管理和財務經理
1.1 財務管理和財務經理 財務管理決策 資本預算(capital budgeting)資本預算就是有關規劃和管理公司長期投資的過程。 在資本預算過程中,財務經理應找出那些物超所值的投資機會,就是資產所帶來現金流量的價值超過資產的投資成本。 資本預算的本質在於評估未來現金流量的大小(size)、發生時點(timing)和風險(risk)。
1.1 財務管理和財務經理 資本結構(capital structure)資本結構;也稱為財務結構,financial structure。 探討公司採取何種型態的長期負債和股東權益的資金組合以支援公司所需的資金。
1.1 財務管理和財務經理 營運資金管理(working capital)營運資金所指的是公司的短期資產,例如,存貨和短期負債。營運資金管理是公司日常性的活動,在確保公司有足夠的資金足以持續營運,以避免營運中斷所造成的損失。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獨 資 獨資(sole proprietorship)就是一人所擁有的企業,是最簡單、最不受法令約束的企業組織型態。 因為成立容易,數目最多。 業主獨享全部的利潤,也得承擔公司債務的無限償還責任(unlimited liability)。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全部營業所得都納入個人綜合所得中計算。 存續期間受限於業主本身的壽命。 資本也受限於業主的個人財富。 所有權移轉困難。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合 夥 合夥(partnership)類似於獨資,只是業主(合夥人)有兩位或兩位以上。 (1) 普通合夥(general partnership),所有的合夥人必須共同承擔利潤和損失,且對該合夥企業之全部債務都負有無限償還的責任。利潤(和損失)的分配,規定在合夥協定(partnership agreement)內。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2) 有限責任合夥(limited partnership),一位或一位以上的普通合夥人(general partners)負責經營該企業,並負無限償還責任。同時也有一位或一位以上的有限責任合夥人(limited partners)在合夥企業內,但他們並不實際參與經營企業。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普通合夥人對合夥債務負有無限償還責任。 任一普通合夥人想要退出或死亡,合夥關係即告中止。 合夥人的全部所得都視為個人所得來課稅。 資本侷限於所有合夥人財富的總和。 所有權轉移相當困難。 書面協定是重要的。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公 司 公司(corporation)是企業組織型態中最重要的一種。 公司是「法人」的組織型態,與業主完全獨立。 公司擁有許多自然人所擁有的權利、義務和特有的權利。 成立公司必須擬定一份公司章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或charter)和一套實施細則(bylaws)。 股東選舉董事會,再由董事會挑選管理人員。基本上,真正控制公司的還是股東。 所有權(以股份為代表)的轉讓容易,對公司債務只負有限責任以及存續沒有受到限制。
1.2 企業組織的型態 公司是一個法人,所以必須繳稅。股東收到股利後須再繳納個人所得稅。這就是雙重課稅(double taxation)。 兩合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此類企業組織型態依照合夥企業組織型態的方式課稅,但每位業主僅承擔有限的責任。 除非兩合公司能符合某些事先設定的條件,否則國稅局將認定兩合公司為一公司的組織型態。
1.3 財務管理的目標 可能的目標 第一類目標與獲利力有關。包括銷售量、市場佔有率和成本控制等目標,這些目標均牽連到盈餘與利潤。第二類目標則與風險控制有關,包括避免破產、穩定性和安全性。
1.3 財務管理的目標 財務管理目標 財務管理的目標是使公司股票的目前價值極大化。
1.3 財務管理的目標 廣義的目標 公司的股票總價值就等於股東權益的價值。廣泛地定義為:使現有股東權益的市場價值極大化。
1.3 財務管理的目標 沙賓法案 美國國會在 2002 年制定了沙賓法案(Sarbanes-Oxley),為人所熟知的名稱是 Sarbox,其目的是要保護投資者免於企業濫權之害。基本精神在於使管理階層為公司財務報表的正確性負責。例如
1.3 財務管理的目標 禁止公司提供個人貸款給員工。 第 404 條規範每家公司的年報,必須包括一份有關公司內部控制機制及財務報表的評估報告,且經會計師的審核及簽證。
1.4 代理問題與公司控制 代理關係 股東和管理階層之間的關係稱為代理關係(agency relationship)。在代理關係中,利益衝突的可能性存在於雇主和代理人之間。這種衝突稱為代理問題(agency problem)。 假設你雇用某人幫你賣車子,並答應賣掉車子後付她(他)一筆固定佣金。 代理人的動機是趕快把車子賣掉,以收取此筆固定佣金,而不是高價賣出車子。
1.4 代理問題與公司控制 管理目標 代理成本(agency costs)是指股東和管理階層間的利益衝突所衍生的成本。包括直接的與間接的。例如:投資機會的錯失,就是一種間接代理成本(indirect agency cost)。 直接代理成本:第一種是對管理階層有利,但不利於股東的費用支出項目。第二種直接代理成本是為了督察管理階層而產生的費用支出。
1.4 代理問題與公司控制 管理者的行為是為了股東的利益嗎? 取決於兩個因素 (1) 管理階層的目標和股東的目標一致性的程度? (2) 如果管理階層不以股東的目標為其目標,他們會被汰換嗎?
1.4 代理問題與公司控制 管理者的報酬 (1) 通常是根據公司財務數據績效來決定的,尤其是股票價值。 (2) 管理人員工作生涯前景有關。
1.4 代理問題與公司控制 公司的控制權最終仍落在股東手中。股東選舉董事,再由董事聘用或解雇管理人員。 藉由收受委託書(proxy fight)的機制,以更換不適任的管理人員。
1.4 代理問題與公司控制 利害關係人 不同的利害關係群體都稱為公司的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利害關係人是除了股東和債權人之外,對公司現金流量有可能求償的人。企圖去控制公司,甚至損害公司所有權人的利益的人。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公司現金的流入和流出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初級市場和次級市場 初級市場 次級市場 初級市場(primary market)是指政府和企業初次發行證券的市場。公司是證券的賣方,從交易中籌措公司所需的資金。 公開發行涉及將有價證券賣給一般投資大眾。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私下募集:是針對特定買主賣出證券。 次級市場(secondary markets) 交易涉及證券的原所有權人,將其證券所有權賣給另一個投資人。其提供了公司證券所有權轉移的管道。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自營商(dealer markets)為自己買賣,風險自負。 股票和長期債券的自營商市場稱為店頭市場或櫃檯市場(over-the-counter (OTC) markets)。大部份的債券交易都是在櫃檯市場進行。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拍賣市場(auction markets)和自營商市場的差異如下。 拍賣市場或交易所均有實質的交易地點(像華爾街)。 在自營商市場中,大部份的交易活動都是經由自營商完成。拍賣市場的主要目的是撮合交易雙方。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市場中最大的就是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NYSE)。 其交易量佔所有股票拍賣市場交易量的 85% 以上。 其他包括美國證券交易所(American Stock Exchange, AMEX)和太平洋證券交易所(Pacific Stock Exchange)。
1.5 金融市場與公司 在1971年,全國證券自營商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 NASD)提供 自營商和經紀商一個電子報價系統,稱為全國證券自營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簡稱 NASDAQ。 NASDAQ 上交易的公司數目大約是NYSE的二倍,但 Microsoft和Intel都在OTC上交易。 上市掛牌(listed) 股票在交易所進行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