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国家科技计划经费 管理改革培训 预算执行与监督 国家科学技术部 2012年5月 2019/1/16
主要内容 一、经费管理使用 二、经费监督检查 2019/1/16
一、经费管理使用 1、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制度 2、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3、直接费用的支出管理 4、间接费用的支出管理 5、经费预算的调整 6、其他有关要求 7、《通知》与《经费管理办法》的衔接 2019/1/16 3
1、建立健全与经费相关的制度 承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与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制度,明确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和要求: 制定单位领导、科研和财务部门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等方面的审核、签批流程; 制定预算调整的审批流程和相关制度; 单位的有关制度应与国家的保持一致。 严格执行国家和单位的有关制度 及时拨付合作单位经费 按照课题预算书要求及时转拨合作单位经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转拨经费。 2019/1/16 4
2、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 承担单位应将课题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经费只能用于本课题的研究任务。 课题承担单位与合作单位均应对专项经费和自筹经费分别单独核算,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 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单独设置会计科目(分别设收入和支出科目),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在单位会计核算系统中设辅助明细账,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经费分别进行单独核算。 规范会计基础性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2019/1/16 5
3、直接费用的支出管理 ◆设备费: 设备采购应有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政府采购); 设备购置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突破批复的预算; 设备费的支出应当在研究周期以内,不得在结题前突击采购; 无预算批复的实验室小型基建不在支出范围; 2019/1/16 6
⑤加强设备的管理 ◇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项目(课题)经费形成的设备属于国有资产,一般由单位进行使用和管理,国家有权进行分配;企业使用项目(课题)经费形成的设备,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 课题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做到实物与账簿相符。 2019/1/16 7
大宗、贵重的材料采购应签有合同,应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材料费: 大宗、贵重的材料采购应签有合同,应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采购材料应有完整的材料入库、出库手续; 大宗、贵重材料严禁以购代耗、以支代耗; 不得列支大量的日常办公耗材。 2019/1/16
严格按照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定义范围支出经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严格按照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定义范围支出经费; 大宗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应签订委托合同; 测试内容、单价、测试数量、结果报告、委托合同、等资料应当保存完整; 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立子任务,变相转拨经费。 2019/1/16 9
用于可以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和专科学装置的相关支出; 实验室日常水、电、气、暖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不能再重复列支或分摊。 ◆燃料动力费: 用于可以单独计量的仪器设备和专科学装置的相关支出; 实验室日常水、电、气、暖等支出属于间接费用的开支范围,不能再重复列支或分摊。 ◆会议费: 会议费支出手续要完备,要有预算单、会议通知、参加人员等; 会议开支标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严禁铺张浪费;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严禁开支招待费、礼品费和旅游费用等不合理支出。 2019/1/16
出差手续要完备,要有出差审批表和报销单;出差目的、事由、出差人数等信息应当齐全; ◆差旅费: 出差人员应为课题组成员; 出差手续要完备,要有出差审批表和报销单;出差目的、事由、出差人数等信息应当齐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差旅费报销标准; 严禁列支旅游费、景点门票。 2019/1/16 11
出国手续应当完备,要有邀请函、出国审批表等; 要有国外行程单;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国补助标准的规定。 ◆国际合作交流费: 出国人员应当为课题组成员; 出国任务应当与课题任务相关; 出国手续应当完备,要有邀请函、出国审批表等; 要有国外行程单;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出国补助标准的规定。 2019/1/16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大宗专业资料和软件购置费支出应当有预算批复; 专业软件购买、出版专著等大额支出应有合同; 不得列支一般办公软件、广告费、普通通信费等,如移动电话费。 2019/1/16 13
发放标准应当结合课题周期和劳务人员、专家投入的工作时间;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发放对象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只能发放给个人,其他方式不认可; 发放标准应当结合课题周期和劳务人员、专家投入的工作时间; 发放凭证应当具备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身份证号、工作内容、工作时间、领取人签字等信息。 ◆其他支出: 严格依照预算批复的内容和金额使用。 2019/1/16
4、间接费用的支出管理 间接费用以课题为单位进行核定; 间接费用分配: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合作单位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总额基础上,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和经费额度进行分解,协商提出分配方案,并在课题预算(书)中明确; 间接费用管理: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课题承担单位与课题合作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间接费用管理制度。 2019/1/16 15
间接费用可以采取提取、列支、提取与列支并用的方式,但不得超过核定的金额; 间接费用应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支出;不得在直接费用中列支属于间接费用支付范围的费用。 绩效支出应遵循有利于提高科研人员积极性,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所在单位合理统筹安排; 课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绩效支出的管理制度; 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2019/1/16
5、经费预算的调整 承担单位有权调整的开支科目: 课题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①材料费、②测试化验加工费、③燃料动力费、④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⑤其他支出如需调整,项目(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由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 确认时主要审核单位内部是否建立严格规范的调整审批程序并执行,是否存在不合规的调整审批事项。 2019/1/16 17
不予调增或调整的开支科目: 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项目(课题)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 间接费用不得调整(增)。 2019/1/16 18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按原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调整须按程序报批的预算内容: 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按原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项目(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科技部批准。 2019/1/16 19
6、其他有关要求 年度决算报告制度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组织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上报科技部。 课题财务决算报告应由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应账表一致、账实相符。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将作为课题后续年度拨款、中期财务检查、结题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2019/1/16 20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期间出现课题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变更、更名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承担单位变更为其下属独立法人单位或全资、控股子公司,属于单位变更。 三大计划重大事项报告程序如下: 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将重大事项报科技部; 863计划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及时按程序将重大事项报科技部; 支撑计划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将重大事项报项目组织单位及科技部。 2019/1/16 21
7、《通知》与《经费管理办法》 的衔接 《通知》(财教[2011]434号)和《经费管理办法》都是指导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的制度文件。 《通知》针对科技界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若干规定进行了调整完善。 2019/1/16
《经费管理办法》与《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通知》为准。《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经费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仍按照《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经费管理办法》中涉及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的定位、承担单位资质、课题组织等方面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规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最新发布的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为准。 2019/1/16
二、经费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 2、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 3、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 4、监督检查结果的应用 2019/1/16 24
1、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 规范科技计划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行为; 保障科技计划经费使用的安全和有效; 增强法人单位和课题负责人的财经法律法规意识。 2019/1/16 25
2、 监督检查的对象和主要内容 对象:项目(课题)经费及其使用经费的承担单位。 主要内容: (1)与科技计划经费使用有关的财务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对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针对本单位财务工作特点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以及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等。 2019/1/16 26
(2)课题经费会计核算情况。包括单独核算情况,会计科目设置规范性,核算内容和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和手续的完备性,以及相关财务资料保管情况等。 (3)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按照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经费支出情况,预算调整的规范性,合作单位预算资金拨付及监管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情况,挤占、挪用、转移经费,自行分解、擅自转拨经费等,绩效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等。 2019/1/16 27
(4)资产管理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管理情况,如批复购置设备预算的执行情况,资产出入库管理情况,购置设备纳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等。 (5)决算和财务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编报决算和结题财务报告情况,及时清理账目、确定项目(课题)支出情况,结余经费上缴情况,以及有无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报销费用等问题。 2019/1/16
3、 监督检查的主要方法 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项目(课题)经费可通过专项审计、中期财务检查、巡视检查、受理举报、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督检查。 专项审计:科技部统一组织,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科技计划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以及财务收支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进行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有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进行整改。 2019/1/16 29
巡视检查:科技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获得科技经费数额较大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资料查验等多种方式,全面检查承担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贯彻国家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管理机制、执行科技经费预算等方面的情况。 中期财务检查:科技部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联合主管部门或地方科技行政部门,对承担单位使用和管理项目(课题)经费情况进行分析、诊断,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为项目(课题)顺利验收提供支持。 2019/1/16 30
受理举报:科技部根据举报,组织相关机构、专家组或社会审计机构对相关单位或个人科技经费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处理工作。 绩效评价:科技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科技计划经费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019/1/16
4、监督检查结果的应用 信用管理 逐步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包括合作单位),课题负责人等科研人员,评估机构和咨询专家在经费管理使用、评估评审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承担单位、科研人员、评估机构和咨询专家今后参加国家科技计划、承担评估评审任务等的重要依据。 2019/1/16 32
信息公开 科技部应当及时对非涉密项目(课题)预算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探索建立项目(课题)绩效情况公示制度;积极推进对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行为进行公开。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逐步建立项目(课题)信息公开制度,在单位内部对课题组人员构成、项目(课题)设备购置、预算调整、外拨经费、间接费用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 2019/1/16 33
处罚措施 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法人约谈、不通过财务验收、终止项目(课题)、追回已拨经费直至一定时限内取消其项目(课题)申报资格等。 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19/1/16 34
网上相关资料 1、《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预算管理问答》,科技部条财司 财政部教科文司编,2012.5。 2、“十二五”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视频培训会影像资料,2012.05.14。 3、“十二五”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改革培训ppt,科学技术部,2012.5。 4、《通知》、《经费管理办法》……。 5、科技计划经费使用和管理网上咨询。 科学技术部:www.most.gov.cn 科学技术部经费监管中心:www.jgzx.org 201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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