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 101學年上學期出國 留學行前研明會 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王嘉瑜 網路分機1268
出國前注意事項 • 簽證、外館資訊確認(外交部) • 簽證、外館資訊確認(外交部) • 確認預計研修課程可授與學分(要採認/抵免成臺師大 學分者須再向所屬系所確認學生抵免學分辦法) • 領核定公文;出發一個月前,備齊護照簽名頁影 本、本人新臺幣帳戶存摺封面影本、簽證影本請 第一期款 • 役男至本校生活輔導組瞭解役男出國規定
出國期間注意事項 • 出國修課期間仍須於本校註冊,惟不需選課 • 出國修課期間仍須於本校註冊,惟不需選課 • 出國修課期間如有臨時異動(期程、地點等),須立 即與本處聯絡(期程縮短者按比率計算繳回補助金) • 確實修課;每學期至少修等同臺師大6學分
返國後注意事項 • 返國後2個月內檢據向國際事務處辦理核銷、結案 、請尾款 • 返國後2個月內檢據向國際事務處辦理核銷、結案 、請尾款 • 欲辦理學分採認/抵免者:填表向系所提出申請, 送教務處審核登錄,結案影本給本處
核銷所需單據 • 護照入出境章戳頁影本(本地及進修地皆需) • 國外留學成績證明影本 • 心得報告紙本及電子檔
其他注意事項 詳閱補助辦法、細則、核定公文 注意時程,遵守義務
THANK YOU 國際事務處 2012/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