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認識電子商務
本章大綱 2.1 電子商務的定義架構 2.2 電子商務的分類 2.3 總結
2.1 電子商務的定義架構(1/5) 何謂電子商務? Kalakota & Whinston(1996) 利用電腦資訊網路,進行資訊、產品及服務的銷售與購買。 Zwass(1996) 電子商務是指藉由通訊網路,以分享企業資訊、維持企業關係,並執行企業交易。
2.1 電子商務的定義架構(2/5) Laudon & Traver(2002) 電子商務對於刺激傳統產業觀念的七項特點: 普及性(任何時、地均可上網購物) 全球可及(可向各國購物) 全球化標準(購物介面簡易) 豐富性(多采多姿、影音多媒體購物環境) 互動性(消費者參與商流) 資訊密集(所有資訊一點即得) 個人化/客製化(產品及服務)
2.1 電子商務的定義架構(3/5) Kalakota & Whinston電子商務運作模型的架構 電子商務應用(e-Commerce applications) 一般商業服務架構(common business services infrastructure) 訊息及資訊傳播架構(messaging and information distribution infrastructure) 多媒體內容及網路出版架構(multimedia content and network publishing infrastructure) 資訊網路架構(network infrastructure)
圖2-1 Kalakota & Whinston的電子商務架構
2.1 電子商務的定義架構(4/5) Zwass的階層式電子商務架構 基礎架構彙總層(infrastructure meta level) 服務彙總層(service meta level) 產品及結構彙總層(products and structures meta level)
圖2-2 Zwass的電子商務架構
2.1 電子商務的定義架構(5/5) CommerceNet的跨產業電子商務架構 網際網路市場服務(I-market services) 企業服務(business services) 商務服務(commerce services) 網路服務(network services)
圖2-3 CommerceNet的電子商務架構
圖2-4 電子商務的分類 政府 G C2G G2C B2G G2B A,D,F,H,……? C2C2B, (C2C)2B
2.2 電子商務的分類(1/6) 企業對消費者(business-to-consumer, B2C)間的電子商務 典型範例:虛擬店面——博客來網路書店 B2C的交易方式為市場交易(marketplace transaction),主要的商業模式有 入口網站(Yahoo!.com) 內容提供者(CNN.com) 電子零售商(Amazon.com; Walmart.com; 7-ELEVEn) 交易仲介商(eztravel.com) 市場創造者(eBay.com; Priceline.com) 服務提供者(xDrive.com) 社群提供者(Cityfamily.com)
圖2-5 B2C間的電子商務
2.2 電子商務的分類(2/6) 企業對企業(business-to-business, B2B)間的電子商務 典型範例:電子交易市集平台提供者(e-Marketplace provider)——首席電子商務公司Com2B Corp. 市場連結交易(market-link transaction)的商業模式有 供應商(賣方)導向模式(intel.com) 客戶(買方)導向模式(台塑網) 中間商模式(阿里巴巴) 拍賣導向模式荷蘭花卉拍賣)
圖2-6 B2B間的電子商務
2.2 電子商務的分類(3/6) 消費者對企業(consumer-to-business, C2B)間的電子商務 典型範例:集體議價——CityMart都會拍賣網站 團購網 愛評網
圖2-7 C2B間的電子商務
2.2 電子商務的分類(4/6) 消費者對消費者(consumer-to-consumer, C2C)間的電子商務 典型範例:台灣Yahoo奇摩、樂天與美國eBay拍賣網站
圖2-8 C2C間的電子商務
2.2 電子商務的分類(5/6) 組織內(Business to Employee, B2E)的電子商務 市場驅動交易(market-driven transaction) 內部作業之自動化 跨部門整合,協同作業 知識管理、線上學習
2.2 電子商務的分類(6/6) 非營利(not-for-profit)與政府對企業(Government-to-Business, G2B)間的電子商務 公眾支持模式(Public support model) 幫助弱勢族群 表達人民心聲 政策法規宣達 服務公共事務
2.3 總結 以後沒有所謂的「電子商務」,因為所有的商務都是「電子商務」。 傳統行銷所期望的「大量客製化」(mass customerization)透過資訊平台、網際網路得以成真。 展望未來,如何將虛擬的世界與實體的通路、媒體合而為一,發揮綜效,乃是重要的研究課題。 並非所有的商品或服務都適合經由網際網路來販賣,也並非所有的電子商務模式皆可獲利。 在將傳統的商務模式轉換為電子商務時,必須重新思考所有的流程該如何改造與修正,以發揮數位新經濟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