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命尊嚴與品質 「太陽不會無為而照的。」 ---史懷哲 「未經檢驗的生命不值得生存。」 ---蘇格拉底
一前言: 生命在現實世界中的處境 ﹝The dilemma of life﹞ 兩個不同的向度: 生命 (Life) 生活 (Living)
龍的傳人? 肢體傷殘者得後裔?
生命是什麼? 人依神形像(Image)、樣式(Form)而造
生命品質(Quality of Life) 尊重生命(Reverence for Life) 生命神聖(Sanctity of Human Life)
I.生命起源:(第四章再詳論) 1.創造論(Creationism) 人的尊嚴與意義是 神給人的禮物 2.進化論(Evolutionism) 人的尊嚴與意義是演化的結果
1.靈(Spirit) 人是具有宗教性(Religious)的存有(Being) II.生命的組成 1.靈(Spirit) 人是具有宗教性(Religious)的存有(Being) 2.魂(Soul) 人具有心思(Mind)、意念(Will)、 情感(Affection) 、認知(Cognition) 3.體(Body) 人具有肉體physical being 西方認為: 人具有 Soma 、Sarx 、Psyche 、Zoe Questions: 1.靈魂是什麼? 2.神存在嗎?
何物有靈性說法: (1).萬物有靈論﹝Animism﹞: (2).生機論﹝Vitalism﹞: (3).印度教等﹝Hinduism﹞: 一切物體都是有靈魂的。 (2).生機論﹝Vitalism﹞: 所有生物體都有靈魂, 它無法單單化約為化學元素或物理定律。 (3).印度教等﹝Hinduism﹞: 所有動物都有神性。 (4).猶太、基督教 ﹝Judaism/Christianity﹞: 只有人類有神聖的靈魂。而且是由神賦予的。
三.生命是神聖的 1.生機說: 所有生物都是神聖的, 2.人道主義:所有人類的生命都是神聖的, a.神聖的人道主義 1.生機說: 所有生物都是神聖的, 它們的生命都當受到尊重。 2.人道主義:所有人類的生命都是神聖的, 他們具有永恆的價值,他們都當受到尊重。 a.神聖的人道主義 b.人本的人道主義 (如後)
2.人道主義: a.神聖的人道主義 b.人本的人道主義 所有人的存在與價值是由上帝賦予的。 不涉及神存在之肯定, 所有人的存在與價值為無上的。
四.生命品質 (1).道義論 (Deontological) 道德的價值在於行動(act)或行動種類 (或是行動背後的意圖)。 目的永遠不能使手段合理化, 結果和方法是沒有任何關聯的。 (2).目的論 (Teleological) 道德的價值在於其結果或行動的結果。 而為達到此結果,可以不擇手段。 (3).契約論 (Contractualism) 否認人類有「內在價值」, 所有的價值都只是他在市場上或 他人認定下的價值。
五.論點的抉擇 六.生命光輝的範例: Fanny Crosby、蔡蘇娟、劉俠、陳俊翰等 七.覺入(Sympathy)的功課 八.討論
Fanny Crosby Born: March 24, 1820, Putnam County, New York. Died: February 12, 1915, Bridgeport, Connecticut. Buried: Bridgeport, Connecticut.
暗室之后 蔡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