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會計假設與會計原則 11-1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11-2 基本會計假設-權責發生基礎 11-2 基本會計假設-繼續經營慣例 11-2 基本會計假設-企業個體慣例 11-2 基本會計假設-會計期間慣例 11-2 基本會計假設-貨幣評價慣例 11-3 基本會計原則-成本原則 11-3 基本會計原則-收入認列原則 11-3 基本會計原則-配合原則 11-3 基本會計原則-充分揭露原則 11-3 基本會計原則-客觀原則 11-3 基本會計原則-一致性原則 11-3 操作限制(修正原則)
11-1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為了確保會計資訊的公正表達,及不同企業財務報表的相互比較,因此由會計權威團體發布處理會計事務的規範,大家公認且共同遵守,這個規範通稱為「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權責發生基礎 1.意義 (1)企業應採權責發生基礎(或稱應計基礎)編製財務報表。 11-2 基本會計假設 -權責發生基礎 1.意義 (1)企業應採權責發生基礎(或稱應計基礎)編製財務報表。 (2)權責發生基礎下,交易事項的影響應該在「發生」時予以辨認、記錄及報導,而不是在現金收付時才記錄。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權責發生基礎 2.應用 (1)賒銷商品時,依據權責發生基礎,出售商品時就應記錄這個交易所產生的影響。 11-2 基本會計假設 -權責發生基礎 2.應用 (1)賒銷商品時,依據權責發生基礎,出售商品時就應記錄這個交易所產生的影響。 (2)權責基礎下,依照配合原則將收入及其直接相關的成本費用同時認列。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繼續經營慣例 1.意義 假設企業將繼續經營下去,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解散或清算。 11-2 基本會計假設 -繼續經營慣例 1.意義 假設企業將繼續經營下去,在可預見的未來不會解散或清算。 企業資產將可繼續使用到其原定計畫或目的完成,負債也可在到期日清償。 企業的財務報表是基於繼續經營的假設而編製,企業應評估資產負債表後至少十二個月內能否繼續經營。當有證據顯示企業將無法繼續存在下去時,會計人員即應放棄繼續經營的假設,而改用不同基礎評價。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繼續經營慣例 2.應用 排除了清算價值的使用(除非企業無法繼續存在時,才改用清算價值)。 11-2 基本會計假設 -繼續經營慣例 2.應用 排除了清算價值的使用(除非企業無法繼續存在時,才改用清算價值)。 提供資產成本分攤的會計原則,因為企業將繼續經營,所以用該資產的合理分攤基礎做成本分攤。例如:建築物以其估計耐用年限提列折舊、專利權以其經濟年限提列攤銷等。 提供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的劃分理論基礎,以負債到期日的遠近,劃分為流動負債與長期負債。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企業個體慣例 1.意義 (2)處理會計事務時,應以企業的立場,而不是 以業主的立場。 11-2 基本會計假設 -企業個體慣例 1.意義 (1)會計上把企業視為一個與業主分離的經濟個 體,有能力擁有資源,負擔義務。 (2)處理會計事務時,應以企業的立場,而不是 以業主的立場。 (3)業主個人的財產債務、收支、業務也應與企 業的收支、業務劃分清楚。 (4)劃分企業與業主為不同的經濟個體,才可以 表達企業真實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企業個體慣例 2.釋例 業主提取企業的商品、資金自用,或代墊企業的報紙支出、水電支出等,會計人員都必須以企業個體的立場,記載企業與業主所發生的財務往來。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會計期間慣例 1.意義 (1)會計上以人為的方法,將企業繼續經營的過程劃分成相等的期間,以計算損益、編製報表,每一劃分的段落稱為會計期間。 (2)會計期間通常為一年、半年或一季,如果是一年則稱為會計年度。我國商業會計法第六條規定,「商業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會計年度。但法律另有規定,或因營業上有特殊需要者,不在此限。」 (3)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稱為「曆年制」,現行我國各企業組織的會計期間通常採曆年制。 (4)如果以企業業務最清淡的月份,作為會計年度結束月份,稱為「自然營業年度」。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會計期間慣例 2.應用與釋例 (1)應用:使得應收收入、應付費用、預收收入、預付費用等帳項有了基準點,在會計期間終了時調整入帳。 (2)釋例:會計期間的假設下,企業定期編製財務報表,結算損益。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貨幣評價慣例 1.意義 (1)會計以貨幣作為記錄、衡量及報導財 務資訊的工具。 11-2 基本會計假設 -貨幣評價慣例 1.意義 (1)會計以貨幣作為記錄、衡量及報導財 務資訊的工具。 (2)假設貨幣的價值不變,或變動不大可以忽略。 目 錄
11-2 基本會計假設 -貨幣評價慣例 2.缺點 3.釋例 (1)限制會計報告的範圍。 (2)通貨膨脹時,幣值穩定假設不切實際 11-2 基本會計假設 -貨幣評價慣例 2.缺點 (1)限制會計報告的範圍。 (2)通貨膨脹時,幣值穩定假設不切實際 3.釋例 (1)企業的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以貨幣金額列示。 (2)通貨膨脹時,貨幣評價慣例面臨重大考驗。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成本原則 1.意義:以歷史成本作為交易入帳與評價的基礎,除非有新的交易發生或消耗,否則入帳的成本即不再變動。 11-3 基本會計原則 -成本原則 1.意義:以歷史成本作為交易入帳與評價的基礎,除非有新的交易發生或消耗,否則入帳的成本即不再變動。 2.成本的決定:以歷史成本為評價的依據,以資產的取得為例,成本是取得資產並使其達到可使用狀況與地點所必須支付的現金。 3.採用成本原則的理由:歷史成本是實際的交易價格,具有客觀的證據。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收入認列原則 1.意義:決定何時應該認列收入的指導原則。 11-3 基本會計原則 -收入認列原則 1.意義:決定何時應該認列收入的指導原則。 2.收入認列的條件:收入通常於「已實現或可實現而且已賺得」時認列。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收入認列原則 3.認列收入的時點: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配合原則 1.意義: 指導費用認列的基本原則,因收入而發生的營業成本及各項費用應與收入在「同一會計期間」認列。 11-3 基本會計原則 -配合原則 1.意義: 指導費用認列的基本原則,因收入而發生的營業成本及各項費用應與收入在「同一會計期間」認列。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配合原則 1.費用與收入配合的方式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充分揭露原則 1.意義:財務報表必須完整提供公正表達企業經濟事項所必要的資訊,並以報表使用者易於了解的方式表達。 11-3 基本會計原則 -充分揭露原則 1.意義:財務報表必須完整提供公正表達企業經濟事項所必要的資訊,並以報表使用者易於了解的方式表達。 2.充分揭露的方法:財務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業主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等,各報表應內容完備,且有適當的分類。並利用附註、附表揭露重要資訊。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充分揭露原則 會計處理: 1.銀行存款與銀行透支應分別列為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 11-3 基本會計原則 -充分揭露原則 會計處理: 1.銀行存款與銀行透支應分別列為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 2.應收帳款明細分類帳貸餘,列為流動負債;應付帳款明細分類帳借餘,列為流動資產。 3.銷貨退回時借記銷貨退回帳戶,不宜直接沖抵銷貨帳戶;進貨退出時貸記進貨退出帳戶,不宜直接沖抵進貨帳戶。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客觀原則 1.意義:會計記錄與報導應根據客觀事 實,並取得充分的客觀憑證。 2.實際作業觀點: 11-3 基本會計原則 -客觀原則 1.意義:會計記錄與報導應根據客觀事 實,並取得充分的客觀憑證。 2.實際作業觀點: (1)會計處理時應依據發票、收據等原始憑證編製傳票,並作為入帳的根據。 (2)加強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能與職業道德,確保客觀性與超然獨立。 目 錄
11-3 基本會計原則 -一致性原則 1.會計處理應前後期一致,不得任意變更,以便前後期報表的比較。 2.一致性原則並不是表示會計處理絕對不能變更,若有正當理由而必須變更時,應將變更的情形、理由及其影響在財務報表中說明 。 目 錄
11-3 操作限制(修正原則) 目 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