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用CC授權宣導研習 ~創作放心、使用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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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與創用CC簡介 上過剛才的著作權課程後,我們要進入今天推廣課程的核心—創用CC。「創用CC」是「Creative Commons」在台灣的譯名,簡單來說,就是一套開放性的著作權授權契約—著作權人設定某些 _________,只要遵守這些條件,__________都可以免費使用該著作。 主講人:黃証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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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 新竹縣教育研究發展暨網路中心 辛文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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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授權宣導研習 ~創作放心、使用安心~ 雲林縣中山國小 程璟滋 2019/4/6 本著作係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2.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

創用CC開步講 ~案例分享篇~您不可不慎! 先從著作權說起~ 授權的新選擇:創用CC 小小圖示大大用意:四種核心授權要素 變換組合: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CC授權哪裡尋 CC好站集中營 解惑專線 CC同在,保您安心

~案例分享篇~您不可不慎! 著作權法的陷阱,小心「林英典」就在你身邊 攝影名家愛興訟 學子痛批 著作權流氓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geoglin_99/3/1300989718/20071228230341/ 攝影名家愛興訟 學子痛批 著作權流氓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nov/17/today-so6.htm 救救我們的老師與學生們!請大力宣傳尊重智財權~ http://blog.sina.com.tw/a_shan/category.php?pbgid=15101&categoryid=27474 取得授權方可使用著作, 避免著作權蟑螂肆虐!

先從著作權說起~ 定義: 類別: 智慧結晶 著作權 腦力 心力 圖片1 著作權內容均摘錄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項目說分明:語文、攝影、視聽、音樂、美術 詩詞、散文、小說、劇本、學術論述、演講及其他之語文著作 語文 照片、幻燈片及其他以攝影之製作方法所創作之著作 攝影 電影、錄影、碟影、電腦螢幕上顯示之影像 視聽 音樂 曲譜、歌詞及其他之音樂著作 繪畫、書法、雕塑、美術工藝品及其他之美術著作 美術

項目說分明:錄音、舞蹈/戲劇、建築、電腦程式、圖形 任何藉機械或設備表現系列聲音而能附著於任何媒介物上之著作 錄音 舞蹈、默劇、歌劇、話劇及其他之戲劇、舞蹈之著作 舞蹈/戲劇 建築設計圖、建築模型、建築物及其他之建築著作 建築 直接或間接使電腦產生一定結果為目的所組成指令組合之著作 電腦程式 地圖、圖表、科技或工程設計圖及其他之圖形著作 圖形

著作權的十二大權能 著作權,就是俗稱的「版權」,所以「版權所有,翻印必究」其實說的就是著作權,也就是精神上的財產權。 十二大權能 公開口述權 公開播送權 公開上映權 公開演出權 公開傳輸權 公開展示權 重製權 散布權 出租權 輸入權 改作權 編輯權

知識一點靈 授權方式: 著作權人同意【權能利用?】、授權契約【注意用語,避免文字模糊】、合理使用【行為目的與性質、著作物的性質、利用的比例、對市場利益的影響】 著作權的保護時間:存續至著作人的生存期間+死亡後50年。

創作難,用亦難 利用人動輒得咎,著作人未蒙其利 著作權法規定過嚴,合理使用範圍不明確 任何利用都必須取得著作權人同意,費時費力

創用CC授權 同樣是尊重,方法大不同! 保留所有權利(all rights reserved) 著作權【copyright】 保留部分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 創用CC授權 我國著作權法:登記主義創作主義 1.在面對著作權制度與日俱增而對創作產生限制的預設規定之下,建立一層合理、具彈性的著作權機制。 2.即提供創作人一套標準化的著作權授權條款,幫助創作人預告全世界,他們允許他人在特定條件下利用其著作。 CC Taiwan是美國Creative Commons與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所的國際合作計劃,免費提供社會大眾一組著作權授權條款。

影片秀一秀 http://creativecommons.org.tw/cc_intro_anime

授權的新選擇:創用CC 定義: 2002年由美國的非營利組織Creative Commons提出,是一套簡便、彈性的開放性著作權授權契約。 目的:促進著作流通 特色:對不特定人授權、保留部分權利 四種核心授權要素: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小小圖示大大用意:四種核心授權要素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相同方式分享

圖示(一):姓名標示 姓名標示(Attribution)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利用人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且不得藉以暗示利用人與著作人有任何關係。 第一種條件是「姓名標示」。要利用其著作,必須標示出作者姓名。 如何標示? 依著作人指定。例如以筆名流通的作者,如瓊瑤、九把刀等,若標示其本名,反而沒人認識。反之,若作者刻意且明示要匿名發表,例如名作家偶爾想寫篇離經叛道的文章,故意不使用眾所周知的筆名,也請不要太雞婆的將之標示出來。 若著作人沒有指定,也沒有顯示本名(例如網路上的匿名發表),應盡可能標示出處到讓人可以循線找到作者的程度。例如標示發表的網路id、連結來源等。 姓名標示是為了表彰作者的尊嚴,利用人不得藉機攀親帶故。例如美國名校麻省理工學院(MIT)製作的開放式課程網頁,內容採創用CC授權釋出,利用時應標示該內容係來自MIT某某教授,但不得藉機暗示自己是MIT關係企業、或是該教授正宗傳人…之類的背書文字。 為了表彰作者的著作人格權,創用CC希望利用人給予作者最基本的尊重,因此,「姓名標示」是目前所有授權條款都必選的預設選項。 所有的創用CC授權條款,都必須包含「姓名標示」此授權要素。 14 14

圖示(二):非商業性 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不得為商 業目的使用該著作。利用人若希望對著作為商業利用,需另外取得著作人之授權。 第二種條件是「非商業性」。要利用其著作,不得用於商業目的。 判斷有無「商業性」的定義是指有沒有用這個著作營利賺錢。假如是營利的公司,將該著作拿來做非營利的內部訓練之用,仍然符合「非商業性」。 利用人若希望將該著作用於商業用途,並非無望,只是已超出CC的授權範圍,需回歸著作權法,個別取得著作人之授權。 15 15

圖示(三):禁止改作 禁止改作(No Derivatives)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利用人不得改作其著作。如果要散佈依據原著作創作的衍生著作, 必須另外取得著作人的同意。 第三種條件是「禁止改作」。要利用其著作,不得將之改作。 在著作權法上,所謂「改作」的意思是要加上個人的原創性,產出另一個獨立的作品,改作出來的新作品,叫做「衍生著作」。例如將一本英文小說翻譯成中文、或改編成電影。單純的改改錯字、增刪段落,不加入個人創作的成分,不算是改作。 利用人若希望改作該著作,並非無望,只是已超出CC的授權範圍,需回歸著作權法,個別取得著作人之授權。 16 16

圖示(四):相同方式分享 相同方式分享(Share Alike) 「相同方式分享」與「禁止改作」,無法並存於同一個創用CC授權條款。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改作其著作而成的衍生著作,必須採用與其著作相同的創用CC授權條款,或經創用CC組織認證相似、相容的授權方式。   第四種條件是「相同方式分享」。要利用其著作,可以改作,但改作出來的「衍生著作」,必須採用與原著作相同的創用CC授權條款,或經創用CC組織認證相似、相容的授權方式,釋出給公眾使用。也就是取之於人、用之於人,鼓勵分享的道理。   我們可以發現,前面提到「禁止改作」是不允許將原著作改成新的衍生著作;但「相同方式分享」卻是鼓勵衍生著作、但要求必須將衍生著作分享出去。「相同方式分享」與「禁止改作」這兩個授權要素,前提上就是互相矛盾的,無法並存於同一個創用CC授權條款。 「相同方式分享」與「禁止改作」,無法並存於同一個創用CC授權條款。 17 17

變換組合: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姓名標示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以上介紹的四種授權要素:「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相同方式分享」,著作權人設定的時候,可以複選。於是,排除掉互相矛盾的「禁止改作」與「相同方式分享」不能放在一起,其他幾種授權要素排列組合,就可以有投影片所顯示出的這六種「授權條款」。以下我們再來複習這六種授權條款的排列組合。 提醒:凡是想要做超出授權範圍的利用,就回歸著作權法,個別取得著作人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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