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 Rousseau 生技動物一乙 第五組 組長: 林祖丞 組員: 涂毓雯 吳秀玲 王玟 張凱絜
目錄 人物背景介紹-涂毓雯 主要著作介紹-涂毓雯 主要思想介紹-張凱絜 重要之學說與理論探討-林祖丞 思想對當世及後世的影響-吳秀玲 批評與檢討-王 玟 結論-王 玟
盧梭背景介紹 報告者 涂毓雯 圖片來源:GOOGLE之盧梭
關 於 盧 梭 本名 :讓-雅克·盧梭(1712/6/28~1778/7/2) ( 法語: Jean-Jacques Rousseau ) 為法國有名的思想家、作家、政治理論家 生於日內瓦的一個鐘錶匠家庭,家境貧寒 圖片來源:GOOGLE之盧梭
人 球 盧 梭 ? 盧梭受了 兩年的教育 母親早逝,父親因和別人打鬥而被驅趕出境 改由舅舅照顧 被送去 當學徒 當了華倫夫人 的伺童 受不了苛責 逃離日內瓦
華 倫 夫 人 VS 侍 童 盧 梭 圖片來源:GOOGLE之盧梭和華倫夫人
華倫夫人扮演的角色 1. 讓盧梭開始接觸音樂 2. 讓盧梭接受正規教育,學到了許多知識,並喜歡讀書 3. 帶著盧梭出席許多貴族 的聚會,使他習得貴族的禮儀、進入上流社會的方法 圖片來源:GOOGLE蠟筆小新 華倫夫人扮演的角色
圖片來源:GOOGLE之蠟筆小新 但是很不幸的… 華倫夫人的喜新厭舊 新歡帥氣理髮師的出現
巴黎 新生活 盧梭開始在沙龍裡彈奏鋼琴維生,因為他的 音樂天份加上之前在華倫夫人那學到的交 際,使他漸漸地成為了沙龍寵兒 圖片來源:GOOGLE之蠟筆小新 巴黎 新生活 盧梭開始在沙龍裡彈奏鋼琴維生,因為他的 音樂天份加上之前在華倫夫人那學到的交 際,使他漸漸地成為了沙龍寵兒 在沙龍中,認識了許多「百科全書學派」的 成員-伏爾泰、狄德羅等,也認識許多貴族
遇 見 戴 萊 斯 把自己孩子送去孤兒院 讓盧梭受到了不少的抨擊, 但最後事實證明了, 他的做法是對的 盧梭住在巴黎郊外的一間小酒館並認識了 女服務生戴萊斯•勃•瓦瑟,開始與她同居。 五位小孩陸續出生後,盧梭皆把他們送至 孤兒院 盧梭認為他沒有能力扶養他們長大,去那 裏還有機會成長成人
盧梭的高峰和低潮 這篇論文使盧梭的名聲被打響,人生也開始走上坡 《論科學與藝術進步與風化之關係》 是盧梭在1749年10月發表的論文 在狄德羅的鼓勵下所寫的,並參加第戎 學院徵文,獲得名次 這篇論文使盧梭的名聲被打響,人生也開始走上坡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因為這篇論文,盧梭開始和百科全書學派的成員意見不合,不久後兩方就決裂了 在1755年,第戎學院再次徵文,不過這次 沒有入選 在文章談到貴族是賊,因為他們所圈的 地,是屬於人民的 因為這篇論文,盧梭開始和百科全書學派的成員意見不合,不久後兩方就決裂了
《愛彌兒》 1762 年所創作的作品 教育應“歸於自然” 尖銳批判封建教育把年幼無知的兒童當 作哲學家、道德家和神學家對待,揠苗 助長,戕害身心 因為盧梭打破傳統教育體制,並大肆批評當時的教育,讓法國政府非常的不滿,並下令焚書,通緝盧梭!
開 始 了 逃 跑 人 生 被政府通緝, 逃出法國 到英國後,受到哲學家 修莫的照顧 跑回巴黎 和修莫吵架 特赦後改回本名, 結束逃亡生活。 化名為勒努 繼續生活
悲 慘 晚 年 患了「受迫害妄想症」 1778/7/2盧梭死掉時他窮困潦倒,死前 被馬車撞翻,屍體又被狗撲傷踐踏 屍體被丟到亂葬崗 悲 慘 晚 年 患了「受迫害妄想症」 1778/7/2盧梭死掉時他窮困潦倒,死前 被馬車撞翻,屍體又被狗撲傷踐踏 屍體被丟到亂葬崗 不是我咬的… 圖片來源:GOOGLE之小白
時 空 背 景 法國大革命1789~1799 圖片來源:GOOGLE之法國大革命
所以為了增稅, 路易十六決定開 三 級 會 議 (1789) 背 景 背 景 所以為了增稅, 路易十六決定開 三 級 會 議 (1789) 政治: 過多的政府部門及冗員令政府行政 效率十分低。政策變化無常,政治混亂 社會:農民、工人以及資產階級對傳統貴 族領主特權的憤恨 經濟:路易十五時代的過度參戰,導致國 庫空虛
三 級 會 議 圖片來源:GOOGLE之三級會議
會 議 組 成 教士 貴族 平民 300人 不合理 300人 600人
人 民 大 反 擊 會議一開頭就因開會的程序問題而發生 嚴重爭執,而平民代表覺得應該要以人 頭數算選票,這樣才能公平 貴族和教士害怕人民的氣勢越來越高昂, 就找了路易十六討論對策 隔天路易士十六卻用凡爾賽宮在整修為 由,取消會議
網 球 場 宣 言 有人開始唸起盧梭的社會契約論 也宣誓:不制定和通過憲法,決不解散! 羅伯斯比爾等人便霸佔一旁的網球場,平民自行組成國民議會,並發表網球場宣言 圖片來源:GOOGLE
攻 佔 巴 斯 第 監 獄 法國大革命就以盧梭之名 一觸即發
國 民 議 會 掌 權 國民制憲議會決議通過取消封建制度 發布《人權宣言》(1789年8月26日) 在盧梭死後十四年(1791年),法國革命 終於成功,大家也開始重視盧梭的理念 盧梭樹立雕像,以金字題詞-「自由的 奠基人」。 圖片來源:GOOGLE之盧梭
圖片來源:GOOGLE之蠟筆小新
主 要 著 作 介 紹 圖片來源:GOOGLE
《論科學與藝術》(1749) (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1755) (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mes) 《新愛洛伊斯》(1761) (Julie, ou la nouvelle Héloïse) 《社會契約論》(《民約論》)(1762) (Du contrat social) 《愛彌兒》(1762) (Émile ou de l'éducation) 《山中書簡》(1763) (Lettres de la montagne) 《懺悔錄》(1788) (Les Confessions)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mes) (1755) 社約論前傳 圖片來源:GOOGLE《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開 頭 文章開頭,提出人類中的兩種不平等 自然上的不平等 政治上的不平等 圖片來源:GOOGLE之蠟筆小新
自 然 上 的 不 平 等 聖、賢、才、智、平、庸、愚、劣 身體健全 or 肢體殘缺
政 治 上 的 不 平 等 盧梭說:「誰第一個把一塊土地圈起來並 想到說:這是我的,而且找到一些頭腦十 分簡單的人居然相信了他的話,誰就是文 明社會的真正奠基者。」
私有財產 和 圈地即是 不平等的首要原因, 而我們將人類平等的理念訴諸於法律 政治上的不平等 私有財產 和 圈地即是 不平等的首要原因, 而我們將人類平等的理念訴諸於法律 產生私有財產後 →造成貧富懸殊 →為維持其利益,建立法律制度 →政府依此制度保持、維繫了不平等的狀況
盧 梭 總 結 自然狀態中,不平等幾乎是不 存在的,由於人類能力的發展 和人類智慧的進步,不平等才 獲得了力量並成長起來 由於私有制和法律的建立,不 平等變得根深蒂固而成為合法。
《社會契約論》 (Du contrat social) (1762) 圖片來源:GOOGLE之社會契約論
全 書 共 分 四 卷 強調了主權是不可轉讓和分割的! 第一卷論述了社會結構和社會契約 。 第二卷闡述主權及其權利。 第三卷闡述政府及其運作形式。 第四卷討論幾種社會組織。 強調了主權是不可轉讓和分割的!
《社會契約論》的開頭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契約應該被重新思考!!! 政府不應該是 保護少數人的財富和權利,而是應該著眼於每一個人的權利和平等。 盧梭又指出原始的契約有著明顯的缺陷。 在《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政府的出現是 統治者與被統治者 的一種契約。人們願意放棄個人自由是他們認為在一個有正規政府的社會比在一個無政府中能夠得到更好的個人的權利和財產保護。
主 要 想 法 理想的社會應建立在人與人之間,而非人 與政府之間的契約關係中。 盧梭認為政府的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認可。 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 主權在民的思想,是現代民主制度的基石
主 要 想 法 美國的《獨立宣言》 法國的《人權宣言》 個人自由 < 國家秩序 這個理論成為近代世界民主訴求最有利的思想武器影響 自然權利論 即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人民主權論即主權在民,政府是人民自由產物 個人自由 < 國家秩序 所以人民有權廢除一個違反自己意願、剝奪了自己自由的政府
《愛彌兒》 (1762) Émile ou de l'éducation 圖片來源:GOOGLE之愛彌兒
西方第一個完整的教育哲學 第一部教育小說 以愛彌兒為主角,說明如何教育出一個 理想的公民 提出自然主義的教育觀 認為女子的教育應以順從、迎合、取悅 男人為天職
嬰兒期(0-2歲 ) 兒童期(3-12歲) 少年期(12-15歲) 青年期(15-20歲) 成年期(20歲之後)
嬰兒期(0-2歲) 認為教育要從出生就開始 身體的需要及是自然的需要。 反對用藥物來幫助兒童獲得健康 應以身體養護為主,飲食應簡單而平淡
兒童期(3-12歲) 學習勇敢精神的時期 應培養感官能力 教育避免過分嚴格、過分放任 此時期的施教原理是 「需要法則」
青少年期(12-20歲) 學習成為良好公民的智能 情感理性的發展已漸趨成熟,要培養其道德 教學要以直接經驗而不是去死記課本
成年期(20歲之後) 此時期知道自己應該負的責任 自然人轉為社會人了
愛彌兒給盧梭帶來悲劇 因為之前把孩子送去孤兒院,但在這本 書中有高談教育,就被抨擊 因為說中的教育理念和當時政府不同, 盧梭又批評其教育方式,愛彌兒變禁書, 自己也被通緝了
《懺悔錄》 (1788) (Les Confessions) 圖片來源:GOOGLE之懺悔錄
寫 作 目 的 及 大 綱 回憶了他孩童時代所受到的遭遇,入世 後社會對他的虐待和他耳聞目睹的種種 黑暗與不平,指出社會存在著「強權即 公理」的不平等現象。 通過盧梭自己的坎坷一生反映社會對人 的某種殘害和壓迫。
後 世 評 價 文學史上的奇書 把自己的靈魂真誠地 、赤裸地呈現給讀者 書中毫不掩飾個人醜行,對後世影響深遠。 後 世 評 價 文學史上的奇書 文學史上最早有影響的自我暴露作品 把自己的靈魂真誠地 、赤裸地呈現給讀者 書中毫不掩飾個人醜行,對後世影響深遠。
影 響 盧 梭 的 行 為 懺悔錄》中提到,盧梭8歲時受到女教 師的鞭罰,帶來『肉慾的快感』 ㄟ嘿嘿 ~
SM愛好者? 「正是這種懲罰註定了我終生的趣味、 慾望和感情」 年長後,曾經躲在巷弄中露出屁股來嚇 人。 他曾說深知這是一件非常愚蠢的行為,但 每次做的時候,總會帶來無比的性滿足。
主要思想介紹 報告者:張凱絜
大綱 霍布斯.洛克.盧梭理論的差異 人類「理想」演進過程 人類「現實」演進過程
比較 霍布斯 洛克 盧梭 人性本惡 人性本善 非善非惡 地獄 天堂 黃金時代 契約論 社會契約論 君主剝奪人民權利,但人民沒有權利推翻政府(君主集權) 自然權利不可剝奪,因為君主是經人民同意才能統治(主權在民) 理想的國家、社會是由一致契約同意所組成的,團體契約的形成(全意志) Ex:班長
霍布斯 認為人性本惡 自然狀態─人類最原始的狀態(無法律秩序,互相侵害的恐怖狀態) 人民彼此簽約,但由於人性本惡,所以請到有強大力量的第三者利維坦(巨靈)來監督,非特殊情況不得任意更換
洛克 認為人性本善 自然狀態─如伊甸園中平等、自由及快樂的狀態 政府的成立是在人民的同意之下,人民將權力(對自然法的解釋權和執行權)交給仲裁者(政府),也就人民與仲裁者簽訂契約。如果仲裁者無法符合民意,人民有權更換
盧梭 不同意霍布斯和洛克,認為人性有善有惡 自然狀態─黃金時代(不需任何同意,互不干涉)
人類理想演進過程 國家狀態(有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社會狀態(有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家族狀態(無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自然狀態(黃金時代,不須任何同意) 家庭狀態(無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家族狀態(無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社會狀態(有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國家狀態(有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絕對自由 自然狀態 1.不知道道德,所以也不知道如何運用理性 2.反對霍布斯的「性惡」和洛克的「性善」 3.盧梭認為自然狀態是一種「黃金時代」 認為原古時代是所謂「黃金時代」, 過著絕對自由的日子。
人少地大 有爭議就走人 →另尋天地(無須法律) 不會有爭議 This is my world!
家庭狀態 親緣關係產生家庭的型態(這是一種自然同意的契約,組織而成) 這是一種無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我去除草 我收玩具! 我睡覺! 我來煮晚餐
家族狀態 一起回家聚一聚吧! 人口繁衍越多 → 家庭形態會漸漸擴大 這是一種無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人口繁衍越多 → 家庭形態會漸漸擴大 這是一種無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例如:大家約定一個時間一起家聚,當大家同意之後,就會遵守約定。 一起回家聚一聚吧!
社會狀態 很多家族形成一個鬆散的社會 以物易物交換自己的需求→簡單的市集(例如:艋舺) 這是一種有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為了公平,那不如妳再用一顆跟她換吧~! 妳跟我換的雞蛋有兩顆壞掉了!!!你要賠我 是你自己弄壞不吃的!你拿出證據阿!
此交換是在公平的狀態、大家同意的情況下,形成「全意志同意契約」 ,大家給了園長老大交易所得的1/10,形成一種 「有形的全意志同意契約」 由於艋舺處於交通要道,許多人來此交易,故常常會有紛爭,因為園長老大的公信力十足所以大家拍拍手決定讓他當市場管理員。
國家狀態 當社會越來越大時,會形成一個大型社會,也就是國家 大家一致的決定,就是全意志的原則 共同擬定契約(有形的全意志),政府也就產生了
社會→國家 有形的全意志契約同意 強制力 社會 → 國家 鬆散 → 嚴謹 全意志 → 主權 契約 → 法律 因為社會越來越大 社會 → 國家 鬆散 → 嚴謹 全意志 → 主權 契約 → 法律 因為社會越來越大 當管理員拿到的錢變多 利益增大 有能力的人都想當 制定嚴謹的法律 投票選出管理人 強制力
現實演進過程…… V.S.法國的社會 三級會議的不平等?! 教士 貴族 平民 ?
現實的演進過程 自然狀態 家庭狀態 家族狀態 社會狀態 國家狀態 第一個圈地的聰明人出現 其他聰明人仿效
處罰 笨蛋不承認聰明人所圈的地,並拿圈地裡的資源 聰明人便選出一位強者,成立政府,制定法律,私有財產合法化 笨蛋不承認,再拿取圈地的資源 但是為了存活,只好求聰明人給他們工作,聰明人就雇用他們。 階級,不平等出現 處罰
EX:當時的法國 三級會議 教士 權利最大 貴族 平民 權利最小 為了錢、地位可以世襲,聰明人互相聯合→支持強者專制、獨裁,稱王稱帝 強者為了報答聰明人,就封他們為公、侯、伯、子、男 聰明人→貴族(世襲) 平民(笨蛋)→長工、奴樸(世襲) 不平等的制度從此世襲!! 階級制度(極端的不平等) 權利最大 EX:當時的法國 三級會議 權利最小
賊,偷了大家的土地 不平等的根源,是貴族的祖先圈地,平民 必須起來革命,打倒貴族和國王,重新回 到自然狀態,共同簽訂全意志的『社會契 約』,重新建立公平正義的新社會及國家。
重要學說與理論 報告者:林祖丞
大綱 什麼是全意志 全意志之演變 全意志vs眾意志 全意志演化到主權 人民的主權說
全意志-general will 必須符合: 全國性的問題 由人民共同參予(早期為全體、晚期為 多數決) 公共利益 拘束全體的力量
全意志→社會契約 社會契約就是一群人所組成的社會,而 訂定一些的規定,再由全體所認同,形 成能夠約束所有人的契約。 例如:班級所定下的班規,再選出幹部出 來管理。
全意志之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為全意志的核心,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可以犧牲自己的自由與平等,來換取全體的自由與平等。 說:
全意志演變 必須符合全體的同意和公共的利益 青年 全體同意 接受了洛克的說法,全體同意太困難,所以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多數決也是可以的 年長
全意志演變 公共利益才是全意志的核心,所以只要符合公共利益少數決也行 中年後 少數決 公共利益的重要,可由個人決定 老年 個人 成為獨裁者的藉口 EX:希特勒假借為了亞利安人的權益,而殺害猶太人
什麼是眾意志 看似為了全體,其實是為了個人利益 用全意志的糖果外衣包裹個人利益 Ex:選舉時提高農民年金
全意志vs眾意志 全意志 眾意志 利益 全體利益 個人利益 目的 為了全體人民 為了自己 舉例 累進稅率的政策 選舉時,提出稅率減半政見
全意志??主權?? 鬆散的社會 全體認同 社會契約 社會 全意志 嚴謹的社會 全體認同 法律 都市、國家 主權
社會越來越大後就必須形成比較嚴謹的組織-國家 例如:艋舺-台北 嚴謹的組織就必須具有比較強制信的約束-法律 例如:在鬆散的社會,沒有按時繳稅,還可以延期,但是嚴謹的社會就會遭受法律制裁。
全意志=主權 鬆散的 嚴謹的 社會契約=法律
人民主權說 人民主權是全意志的表現 「主權在民」:由全體人民所主導 國家的主權是透過法律來展現的 政府為執行主權,守護全意志,不為絕 對權力 立法權 保障人民自由、平等 政府
立法權 立法權是屬於全體人民的 法律的更改、補充、修正通通 屬於 圖片來源:google
立法權 法律的目的:讓人民能夠維持自由與平等,所以我們依據公共利益所制定。 EX:騎機車必須戴安全帽,這是法律規定的,而法律是人民所訂下的,為了不要失去未來的人才
主權的主要原則 原則: 主權不可分割 主權不可讓渡 主權不可被代表
主權不可分割 主張單一主權強化共同的意志 全體人民就是一個單一的主權 一個國家多個主權不就是分裂的國家了 圖片來源:翼報
主權不可讓渡 主權交由別人,就變成了奴隸 圖片來源:google
直接民主 全體公投 主權不可被代表 必須是全體人民,而不是將權力交由代 表。 反對代議制、政黨 政黨無法避免,政黨就必須越多越好, 才能涵蓋到越多的意見 直接民主 全體公投
五、人物思想對當世與後世之影響 報告者: 吳秀玲
主要影響 法律政治 當世: 法國大革命 美國《美國獨立宣言》 法國《人權宣言》 後世: 我國憲法之立國精神以及人權保護。
前言-自由的奠基者 法國大革命與美國獨立都受到<<社會 契約論>>的影響 盧梭之主張被寫入《美國獨立宣言》和 《法國人權宣言》中,日後成為世界各 民主國家憲法與憲法中保護人權之重要 篇章 ,其「人民主權論」更是民主政治 的重要基礎理論
法國大革命 拿破崙說: 沒有他就不會有法國大革命 以盧梭之名和他的學說,而展開的法國 大革命。 法國先賢祠前盧梭銅像的介紹詞─「自 由的奠基者」,被認為是法國大革命的 象徵。 拿破崙說: 沒有他就不會有法國大革命
美國 《美國獨立宣言》 《美國獨立宣言》闡明: 我們認為下面這些真理是顛撲不 破的,人人生而平等,並享有生 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等天賦 不可剝奪的權利。為了保障這些 權利,乃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 當權力,是經被統治者的同意而 產生的。當任何一種政治體制如 有損害其目的的行為時(如剝削 人民財產),人民便有權力改變 或推翻它,以建立一個新的政府。
由上述得知《美國獨立宣言》接受盧梭的主 權在民及社會契約的原則。 這些原則影響了之後的《人權宣言》與各國 的憲法與政治制度。 《美國獨立宣言》,1776年7月4日,本宣 言由第二次大陸會議於費城批准,當日成 為美國獨立紀念日。宣言之原件永久展示 於美國華盛頓特區之美國國家檔案館。此 宣言為美國最重要的立國文書之一。
法國《人權宣言》 《人權和公民權宣言》(簡稱《人權宣言》,於1789年8月26日頒布)是在法國大革命時期頒布的綱領性文件。
人權宣言以美國的《獨立宣言》為藍本,採 用18世紀的啟蒙學說和自然權論,宣布自由、 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人 權,言論、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闡明了 三權分立的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 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1793年6月24日,雅各賓派通過的新憲法前 面所附的《人權宣言》又作了進一步的修改, 宣布「社會的目的就是共同的幸福」,提出 「主權在民」的原則,並且表示如果政府壓 迫或侵犯人民的權利,人民就有反抗和革命 的權利。
《人權宣言》條文 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Homme et du Citoyen 第一條:人們生來是自由平等的。除了依據公共 利益而出現的社會差別外,其他社會差別,一概 不能成立。(說明人們之間權利是平等的,反對特 權與封建等級制) →合乎盧梭的「人與人之間本來都是平等的」 第二條:任何政治結合的目的都在於保存人的自 然的和不可動搖的權利。這些權利就是自由、財 產、安全和反抗壓迫。(說明人民所擁有的權利) →盧梭的「政府功能」
第三條:主權的本源主要是來自國民的託付。任何團 體及個人都不得行使主權所未明白授予的權力。 (說明主權在民) 第四條:自由就是指有權從事一切無害於他人的行為。 因此,各人的自然權利的行使,只以保證社會上其他 成員能享有同樣權利為限制。此等限制僅得由法律規 定之。 (說明自由的權利與限制)
第五條 法律僅有權禁止有害於社會的行為。凡未經法 律禁止的行為即不得受到妨礙,而且任何人都不得被 迫從事法律所未規定的行為。 (說明法律的權力與限制) 第六條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現。全國公民都有權親身 或經由其代表去參與法律的制定。法律對於所有的人, 無論是施行保護或處罰都是一樣的。在法律面前,所 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故他們都能平等地按其能力擔 任一切官職、公共職位和職務,除德行和才能上的差 別外不得有其他差別。 (說明法律是平等的) →盧梭全意志的實踐與平等、主權在民
第七條:除非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並按照法律所 指示的手續,不得控告、逮捕或拘留任何人。凡動 議、發布、執行或令人執行專斷命令者應受處罰; 但根據法律而被傳喚或被扣押的公民應當立即服從; 抗拒則構成犯罪。(說明人身保護和罪刑法定) 第八條:法律只應規定確實需要和顯然不可少的刑 罰,而且除非根據在犯法前已經制定和公布的且系 依法施行的法律以外,不得處罰任何人。(罪刑法 定)
第九條: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為犯罪以前應被推 定為無罪,即使認為必須予以逮捕,但為扣留其 人身所不需要的各種殘酷行為都應受到法律的嚴 厲制裁。 (無罪推定) 第十條:意見的發表只要不擾亂法律所規定的公 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見、甚至信教的意 見而遭受干涉。 (說明言論、宗教、人身等自由的權力與義務)
第十一條 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 利之一;因此,各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 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況下,應對濫用此 項自由負擔責任。 (說明言論、宗教、人身等自由的權利) 第十二條 人權的保障需要有武裝的力量;因此, 除了為了全體的利益不得濫用此種力量。 (說明國家需武力原因及國家武力的限制)
第十三條:為了武裝力量的維持和行政管理的支 出,公共賦稅就成為必不可少的;賦稅應在全體 公民之間按其能力作平等的分攤。 (徵稅的必要性;累進稅率) 第十四條:所有公民都有權親身或由其代表來確 定賦稅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認可注意其用途, 決定稅額、稅率、客體、徵收方式和時期。 (由其代表管理和確定)
第十五條:社會有權要求機關公務人員報告其工作。 (說明人民對政府有知的權力) →應用盧梭“成立議會質詢政府,要政府對人民負責” 第十六條:凡權利無保障和分權未確立的社會,就沒 有憲法。(孟德斯鳩「三權分立」) 第十七條:財產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非經法律明 白確認為公共利益所顯然必需時,且在公平而預先賠 償的條件下,任何人的財產不得受到剝奪。(說明政 府對財產的保障)
《中華民國憲法》
主權在民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呼應《人權宣言》第三條) 第六十二條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 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平等 第五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一條) 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 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一律平等。 第一百五十九條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自由 第八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 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 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 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 審問,處罰,得拒絕之。(第七條、第九條) 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 由。(第十、十一條)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 予保障。(第十七條)
公共利益 第十九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第十三條)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 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四 條)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 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 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一百三十九條 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 量為政爭之工具。(第十二條)
《人權宣言》成為我國和各民主國家憲法與 憲政中保護人權的藍本。而盧梭的主張被寫 入《人權宣言》中,可說是一脈相承。 盧梭的《人民主權論》更是民主政治的重要 理論基礎。 綜上所述,盧梭對全世界憲法之立國精神與 及人權保護影響深遠。
批評與檢討 報告者:王玟
思想缺失與檢討 私有財產是罪惡的? 遠古時代為先圏地的聰明人,因 事先霸佔,而導致較晚圈地的笨蛋成為 弱勢,需要依靠圈地的聰明人卑微過活, 圈地此行為為一種私有的霸佔,土地本 應是大家共有的,所以盧梭認為私有財 產是罪惡的,導致人類不平等起源的原 因。
→雖然從遠古到現在,當時聰明人所占 有的財產可能因世襲而影響我們的財產 分配,但對於現今來說財產的觀念,不 只是土地和資源那樣實質的東西,智慧 財產權等,例如微軟、APP等,也算是 財產的一種,所以現在並不能說私有財 產是罪惡的。
全意志 所謂「全意志」為大眾所共同同 意的,即為符合公共利益。
→但是誰才是真正決定公共利益的人呢?
多數決?真實的公共利益? 因全意志為所謂的全民皆同意, 幾乎不可能達到,盧梭也認為沒有甚麼 事情是大家都有利益的,所以盧梭同意 利用多數決的結果來判定公共利益,而 少數被剝奪利益的人,則利用補償來使 多數決更接近全意志。
蘭嶼核廢料問題 http://www.youtube.com/watch?v=wO8ke FESd3Q 因核廢料存放,台電給蘭嶼鄉民回 饋和補助,水電費、健保費全免,蘭嶼 小孩從幼稚園到大學也有補助,另外每 年給蘭嶼鄉兩千萬的回饋金。 但是,今天換做是我們,我們願意嗎? 而且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台電與蘭嶼補助相關資料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sear ch/search.aspx?keyword=%E8%98%AD%E 5%B6%BC%E8%A3%9C%E5%8A%A9
盧梭的矛盾 但之後盧梭又說若是為了公共利益, 就算是少數人同意甚至一個人同意的都 可以算是公共利益,這樣的理論最後淪 為獨裁者的藉口。
獨裁者-一切都是為了公共利益? 大部分的獨裁者,都說自己所為, 是為了國家,為了人民,為了公共利益, 但是他們所為的所說的所追求的,真正 是人民所需要的嗎?這種由少數人剝奪 多數人利益,也算是全意志嗎?
金正恩 金正恩(김정은,1982年、1983 年或1984年1月8日-) 北韓長期發展國防武力,卻 忽略民生問題,導致近20年來, 有成千上萬的北韓人因饑荒而喪 生,就有軍事專家統計,北韓如 果發射飛彈,可能要花費約21億 台幣,若將此經費用來買玉米的 話,大概可以買23萬噸,可以讓 北韓人民吃7個月左右。
一名14歲就從北韓逃往大陸,從小認為 北韓就是「世界上最棒的國家」,然而 90年代一場大饑荒,完全顛覆她的看法。 脫北者李炫秀:「超過1百萬的北韓人 民,因為那場饑荒而死亡,而許多倖存 者,靠著吃草抓蟲嚼樹根,才活了下 來。」 http://tw.news.yahoo.com/%E5%8C%97%E9%9F%93%E7%99%BC%E5%B0%84%E9%A3%9B%E5%BD%88-%E6%81%90%E8%8A%B121%E5%84%84%E5%8F%B0%E5%B9%A3-114447925.html
結論 報告者:王玟
我國憲政狀況 我國憲政採用盧梭所認同的「代 議民主」,也就是利用公民個人意志所 做的投票來選出我們的執政者和為我們 發聲的民意代表。
陳水扁貪汙案 盧梭主張「主權在 民」,政府存在的意義 即為保障人民的基本權 利,陳前總統為了自身 利益而貪汙,而且完全 沒有悔改之意,還說他 這是為了籌備台灣獨立 基金,甚至說他這樣的 行為都是為了台灣人民!
馬英九加碼老農年金 大選前,馬英九公開表示,民進 黨放話說國民黨執政後,會取消國民年 金與老農年金,這是不正確的說法;國 民黨將來執政後,不僅不會取消年金, 如果財政充裕,還會增加。 但實際上,執政之後,因老農年 今的龐大支出,使得基本的水利建設經 費短缺,這樣的政策看似為全意志,但 實質為為了自身利益而用公共利益糖衣 包裹了的重意志啊! http://money.chinatimes.com/100rp/2011top10/1-4-6.htm
立法院成天亂哄哄 立法院的會期為每年二月至五月底及 九月至十二月底是法定集會期間,必要時 得依法延長會期,但有超過半數的案子經 常為最後的幾天才審查完畢, 我們印象中的立法院總是吵吵鬧鬧一 堆花招,時常針對個人或政黨發問一些與 議題幾乎無關的無聊問題,但我們到底是 要一群會造勢的政客小丑,還是真正為人 民發聲的政治家呢?
審案沒效率 立院代表字喊"廢"! 剛結束的立法院會期,可謂一事無 成!三百八十五個法案全部擺爛,包 括爭議數月的美牛案,民進黨以超乎 比例原則的抗爭方式,從夜宿議場到 五花大綁議長席,各界批評多矣!然 而,做為過半數的執政黨,國民黨的 議事策略更值得檢討,如果少數黨抗 爭都能鬧到法案全數卡住,此例一開 形同「少數執政」,將使馬政府寸步 難行,令不出府院,台灣還有何前景 可言? (2012-06-22 02:05 中國時報)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62200506.html
也許哪天你可能是國家的領導人,那麼 請你記得盧梭的「主權在民」和「全意 志」,不要換個位置換個腦袋,請將台 灣人民的公共利益視為你的最高理想。 如果不是,那也會是台灣的人民之一, 那麼請你使用那有理性判斷的腦,將選 票投給那個最適當的人,並且冷靜的反 省思考台灣政治的問題,而別被政客造 勢或媒體胡言亂語所操弄。 記得,主權在民,國家是我們人民共有的 不是路人甲的,請理性且認真看待!!!
如果, 再不認真讀法政你和國家就都會…
跟這隻豬一樣!!!!!!!!!!!!!!!!
參考文獻 Jean-Jacques Rousseau;社約論;台灣商 務;2000年02月29日 羅素;西方哲學史 第十九章 盧梭;左 岸文化;2005年01月03日 邵維慶;當代法政思潮講義;2013年2 月16日 盧梭與反叛精神威廉•H.布蘭查德著, 王英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12年7月1 日
參考文獻 台灣電力公司; http://www.taipower.com.tw/content/search/search.aspx?key word=%E8%98%AD%E5%B6%BC%E8%A3%9C%E5%8A%A9; 2013年5月8日 中央通訊社 北韓發射飛彈 恐花21億台幣 http://tw.news.yahoo.com/%E5%8C%97%E9%9F%93%E7%99%BC%E 5%B0%84%E9%A3%9B%E5%BD%88- %E6%81%90%E8%8A%B121%E5%84%84%E5%8F%B0%E5%B9%A3- 114447925.html ;2013年5月8日 中時電子報 馬宣布最新版 每4年隨物價調整 老農津貼加碼 http://money.chinatimes.com/100rp/2011top10/1-4-6.htm ;2013 年5月8日 中時電子報社論-再擺爛,國民黨立委還想執政?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62200506.ht ml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