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工作報告1060118
報告大綱 一、公教人員異動情形 二、最新法令周知 三、人事宣導事項 四、各項申請事項
公教人員異動情形-1 一、105學年度下學期教師異動情形: 1.106.02.01退休教師:古玉里 2.育嬰留職停薪教師: 106.02.01-106.07.31 江佳珍 二、105學年度下學期新進代理教師: 1.新聘代理教師: 彭翊凰(國文) 古屏蓉(資源班數學)
最新法令周知 -1 1.凡新竹縣政府員工(含所屬單位)自今(105)年起參加 「客語能力數位化初級認證」及「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 認證」,核予補休半天,請查照。 請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到考證明、合格證書等)。 另,通過客語認證獎勵方式,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 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通過客語初級認證,嘉獎一 次、客語中級認證,嘉獎二次、客語中高級認證,記功一 次。
最新法令周知 -2 2.「公教人員保險網路作業 e 系統」 (105)年8月30日開始提供所有公保被保險人網路作業服 務功能: 服務項目--個人保險資料查詢、現金給付請領案件查詢 及各項給付試算等。 例如--年資紀錄表、查詢個人公保年資明細、基本及異 動資料查詢、查詢育嬰留職停薪遞延保費等,試算各項 公保現金給付金額、查詢近6個月現金給付案件辦理進 度,以及近2年現金給付案件已領紀錄。 本作業系統服務時間為每日7:00–24:00,請至臺灣銀 行全球資訊網http://www.bot.com.tw,點選左側「公 保服務」項下之「公保e系統被保險人登入」,或直接 連結網址https://gnweb.bot.com.tw/GNWeb/pen登入首 頁。
最新法令周知 -3 3.有關「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11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 1050142366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教師在服務學校以外之機關(構)兼職,依本原則規定辦 理。但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其經營商業或投資營利事業 、兼職範圍及許可程序,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辦理,不適 用第二點之一、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 ※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4條規定:「專任教育人員,除法 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在外兼課或兼職。」;本府所屬學校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4點規定略以:「... 長期代理教師應專任,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 職。」
最新法令周知 -4 4.有關公立中小學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委辦計畫行政助理一案。 4.有關公立中小學專任教師得否兼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委辦計畫行政助理一案。 公立學校兼任編制內行政職務專任教師,其兼職範圍及許 可程序,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辦理;至未兼任編制 內行政職務專任教師之兼職,則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 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以下簡稱教師兼職處 理原則)及相關函釋據以規範。 委辦計畫行政助理係辦理行政作業、各項庶務工作及交辦 事項,並非從事研究工作,爰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專 任教師尚不得兼任該署委辦計畫之行政助理。 考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公立中小學執行學科中 心工作計畫係常態且有其必要性,爰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 政職務專任教師得依教師兼職處理原則規定兼任該署委辦 學科中心工作計畫之行政助理。
最新法令周知 -5 5.為維護政府形象及貫徹政府杜絕酒駕之決心,請務必謹記 「酒後不開車」!!!! 在飲宴中戒除勸酒習慣 酒後請選擇「指定駕駛」或「搭乘計程車返家」,以避免 酒後開(騎)車之危險行為。 另公務人員如酒後開(騎)車及酒後開(騎)車肇事,觸 犯刑事法令者,除依各該法令處罰外,其行政責任之檢討 ,請各機關本權責查證後,依公務員懲戒法、公務人員考 績法及其施行細則、各類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或各機關職 員獎懲規定等所訂標準,衡酌事實發生之原因、動機或對 政府形象之影響程度予以最嚴厲處罰。
最新法令周知 -6 6.有關教師待遇條例施行後,導師及特殊教育職務加給疑義 案,請查照。 國教署105年9月6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01917號函說明 三後段:「兼任導師之專任教師除請喪假期間得免予停發 導師費外,其他給假期間尚無法發給導師費;另導師費由 執行該職務之代理人在不重領、不兼領原則下,自實際代 理之日起支給」。 本府教育處105年12月15日府教學字第1050186256號函。 導師費除喪假外,其他給假期間不發給導師費;至代導師 費仍由各校人事費用項下支應。
人事宣導事項 -1 公務員服務法 第十三條(經商之禁止) 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 公務員非依法不得兼公營事業機關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監察人。 第十四條(兼職之限制) 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其依法令兼職 者,不得兼薪及兼領公費。依法令或經指派兼職者,於離去本職時 ,其兼職亦應同時免兼。 第十四條之一(離職後兼職之限制)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 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
人事宣導事項 -2 道 德 倫 理 公務倫理與廉政倫理規範 公務人員於處理公務時,遵循道德倫理規範,並建立正確及適當的行政責任之行為即為 請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規定處理民眾餽贈之財務及邀宴應酬,並落實登錄程序。
人事宣導事項 -3 請託關說登錄作業獎懲處理原則 請託關說事件,應由被請託關說者於三日內向所屬 機關政風機構登錄。 請託關說事件未予登錄,經查證屬實者,應嚴予懲 處。 另遇有請託關說時,應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 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相關宣導 資料建置於新竹縣政府政風處網站「請託關說登錄 查察」專區,請下載運用。
人事宣導事項 -4 公務人員核心價值 核心 價值 廉正 忠誠 專業 效能 關懷 廉正:廉潔、公正,具有高尚人格。清廉自持,潔身自好,不收受不當利益,並主動利益迴避;誠信公平執行公務,以顧各方利益之均衡,營造全民良善之生存發展環境。 專業:以謙虛的態度,終身學習,積極充實職務所需之知識技能並熟悉主管法令及相關政策措施,以提供全民第一流的公共服務。 效能:運用有效方法,簡化行政程序;研修相關法令、措施應符合成本效益要求;發揮執行力,以提高行政效率與工作績效,達成政策目標。 關懷:時時以民眾福祉為念,親切提供服務;對人民之需要及所遭遇之困難與問題,能以同理心設身處地著想,並提供必要之協助與照護,以增進其利益。 忠誠:忠於憲法及法律,忠於國家及全民;重視榮譽、誠信、誠實並應具道德感與責任感。
人事宣導事項 -5 在職期間,應盡忠職守、盡心盡力,推動政府政策,造福社會大眾 行政中立 在職期間,應盡忠職守、盡心盡力,推動政府政策,造福社會大眾 處理公務上,其立場應超然、客觀、公正一視同仁,既無偏愛也無偏惡 執行職務之態度,應採取同一標準,公平對待任何個人、團體或黨派 日常活動中,遵循政治活動或行為應有之分際,不介入地方派系或政治紛爭
人事宣導事項 -6 七大核心議題 三大基本理念 七大核心議題 性別主流化宣導 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 「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於100年12月19日頒布,為我國未來性別平等政策施政藍圖。 性別平等是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核心價值 婦女權益的提升是促進性別平等的首要任務 性別主流化是實現施政以人為本的有效途徑 三大基本理念 七大核心議題 七大核心議題 權力、決策與影響力 環境、能源與科技 人口、婚姻與家庭 健康、醫療與照顧 人身安全與司法 教育、文化與媒體 就業、經濟與福利
人事宣導事項 -7 7.新竹縣立新湖國民中學教職員出勤管理要點 經本校主管會報通過,並於105.05.26公告本校網頁周知。 提醒同仁,請務必依公務人員及教師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 依教師請假規則第12條規定略以,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 應填具假單,經學校核准後(公、差假請檢附奉准公 文以為依據),始得離開。 但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 手續。 請假簿請同仁自行至人事室領取,填寫請注意:休假須半 日計;事假、病假及補休等可以小時計;因公出外辦理事 務需登記,返校後請於外出登記簿簽名併註計時間,以上 請同仁配合。 請假本請於1/19前交回人事室
人事宣導事項 -8 員工協助方案~各項給付與請領時效 ●生育津貼
人事宣導事項 -9 員工協助方案~~公教團保
人事宣導事項 -10 員工協助方案~~築巢優利貸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5年11月29日總處給字第10500 606562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有適當貸款管道 ,以解決購置房屋資金之需求,自95年起規劃辦理本貸款 ,原由中信銀依約承作至105年12月31日止,經重行辦理 公開徵選金融機構承作後,由中信銀獲選接續為公教同仁 提供服務,辦理期間自106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為期2年。 三、本貸款相關規定請參閱旨揭說明資料(已公告於本校網站) ,另辦理方式請逕洽中信銀各分行辦理,查詢網址: http://ctbc-mortgage.com/gov;洽詢電話:0809-066- 666按3。
各項申請事項 -1 子女教育補助費 105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預計將於106 年2月13日至22日受理申請,同仁若有子女新入學或異動者, 請同仁重新填寫申請表,高中以上需檢附繳費收據(影本請 簽章並註記與正本相符) 。 申請表係依105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資料產生,請逐一校對, 若有遺漏或依規不得請者,請與人事室聯繫。 第一次申請者,須繳驗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以確認親子關 係,爾後除申請人之親子關係變更外,無須繳驗。
各項申請事項 -2 員工文康活動 目的:為凝聚向心力,紓解平時教學及工作壓力 辦理方式:自行組隊辦理校外聯誼休閒活動 辦理期限:106年1月1日起自106年5月15日止填具報名 表送交人事室轉陳校長同意及出發前至人事室確認完 成保險後即可辦理文康活動。 辦理時間及假別:利用休閒及國定例假日為原則,不 得影響課務及學生受教權益(休閒意指下班時段或寒假 期間)。 辦理方式:由本校未申請補助之教職同仁自行組隊, 每隊人數須10(含)人 以上,於活動期限內擇一地點辦 理戶外健行、旅遊踏青活動,各隊自行推派領隊1 人, 負責統籌該隊活動等事宜。(如有需要,請逕洽會計 室辦理費用預借事宜)
各項申請事項 -3 106年資深優良教師 年資計算至106年7月31日止,經查人事資料符合請頒資格 者計下列人員: 服務屆滿20年者:朱淑芬、劉靜怡、盧莉閔。 服務屆滿10年者:羅信枝、余月甄、王昱茹。 請符合請頒資格之同仁檢附通知單上所需文件,並於106 年2月16日(星期四)上午12時前交至人事室 本案相關電子文件公告於本校網站/人事室/106年各級學 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或參閱縣府教育處網站最新公告( 編號66628))。 以上如有漏列人員,請提相關資料至人事室辦理資料改正 。
各項申請事項 -4 特約商店 請同仁協助推薦優質店家,本室會與店家聯繫辦理 特約事宜。
貼心小叮嚀 1.人事室不定期會於網頁更新相關訊息,提醒大家多加留意!! 2.若有任何疑問,歡迎逕洽人事室辦理,或撥打分機31洽詢。 下學期調整上班時間 2/18(六)正常上班 2/27(ㄧ)調整放假 (2/25~2/28連休4日)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