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国家与社会:非国家的政治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列存在的二元架构 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并列存在的二元架构 是现代国家的基本特征。 哈贝马斯:国家——经济——公民 第3章 第4节
(一)非国家——政府的政治 1、非国家的政治 传统对政治的理解,政治仅仅是国家的政治,即政治生活就是围绕国家权力的运行展开。 现代社会对政治的理解,从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角度,即政治是国家与社会共同作用的结果。 第3章 第4节
各个国家通过建立宪政(constitution)体制,将公 民权利纳入宪法结构中,以限制政府的权力。 从国家与社会关系角度理解政治,关键问题是如何确 保公共权力(public power)的正确行使,防止国家 对个人权利(personal right)和社会的侵害 各个国家通过建立宪政(constitution)体制,将公 民权利纳入宪法结构中,以限制政府的权力。 第3章 第4节
限制公权 宪政 保障私权 第3章 第4节
(二)国家与社会关系:市民社会的视野 1、什么是市民社会? 当代政治学中,将社会所有活动分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 域。公共领域指的是国家或政府,而私人领域则由个人 活动和个人之间交往形成的市民社会。 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 )包括个人之间的分工和贸易等经 济关系,也包括言论、结社、等社会交往关系,即区别 与国家的社会生活领域。 第3章 第4节
私人领域即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领域; 志愿性社团即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结成的非政府、非营利 的社团组织; 市民社会的结构性内容 私人领域即私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经济活动领域; 志愿性社团即基于共同利益或信仰而自愿结成的非政府、非营利 的社团组织; 公共领域即公众聚会的场所; 社会运动 social movement SACOM (Students & Scholars Against Corporate Misbehavior)大学师 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 第3章 第4节
市民社会的意义,一方面是保护个人合法权利不受 国家的侵犯,另一方面为国家的活动确定边界,什 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2、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 市民社会的意义,一方面是保护个人合法权利不受 国家的侵犯,另一方面为国家的活动确定边界,什 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当代市民社会的主要问题,一是如何在确认公民合 法、正当权利同时,公民应当行使自己的社会义 务;二是构建自治领域,实现自主的管理。 第3章 第4节
构建市民社会的自治领域,目前主要内容有: 建立自治性的非政府组织(NGO 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 在社区建立自治性机构等 第3章 第4节
(三)现代民主立宪国家的社会基础 1、三种解释模式 自由主义模式: 国家应当是有限国家,以宪法规定界定国家权力,反对国家权力和 政府职能的扩张,反对国家对经济事务的过度干预。主张社会应当 有效制约国家。 多元主义模式 第3章 第4节
任何社会均存在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作为少数人的统治者垄 断了政治权力,被统治者很少具有影响政策的可能性,因而国 家实际上操纵在职业官僚手中。 认为国家是社会中众多团体之一,政治权力在政党、利益集团 和政治机构之间分配。利益集团是政治权力的核心,国家的多 数决策是在利益集团协商下决定的,因此,现代民主是多元力 量作用的结果。 精英主义模式 任何社会均存在着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作为少数人的统治者垄 断了政治权力,被统治者很少具有影响政策的可能性,因而国 家实际上操纵在职业官僚手中。 第3章 第4节
社会力量的自主发展迅速,包括社会中介组织、 自治性组织、利益集团等; 2、当代立宪国家的社会基础 社会力量的自主发展迅速,包括社会中介组织、 自治性组织、利益集团等; 知识阶层和管理阶层凭借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控 制了政策过程; 社会舆论的作用日益强大,公民借此发挥重要的 评价、监督政府作用。 第3章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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