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2 家庭經濟與消費 貳、家庭經濟之管理
一、家庭經濟管理的原則 1.配合生活目標。(p2-15表2-8) 2.量入為出。 3.開源節流。 4.建立合理價值觀。
二、家庭經濟管理的方法 直接支出法 1.由一人(丈夫或妻子)全部控制所得。負責財務者控制所得,直接支出。 2.不是理想之家庭理財法。 3.A表示總所得,箭頭代表支出。 缺點:無家人共商,易考慮不周。 直接支出法
分配法 1.由丈夫交給妻子或由妻子 交給丈夫一份定額。 2.常用於無固定收入家庭。 A代表由一人控制之所得 定額作為生活費。 B代表其他:投資、教育 費等。 分配法
平均薪資法 1.將全部所得扣除家用,剩餘的平均分給丈夫及 妻子自由使用。 2.用於收入較高者。 1.將全部所得扣除家用,剩餘的平均分給丈夫及 妻子自由使用。 2.用於收入較高者。 3.A代表用於家庭生活支出之部份,B和C代表餘額,由丈夫及妻子各自自由使用。 平均薪資法
平均法 1. 將全部收入,分為二部份,夫妻各管理一部份之金錢,由兩人各負責同額之支出。 2.適合有固定收入且夫妻雙方皆有工作,尚無小孩之家庭,適用頂客族。 3.A、B各代表所得之一半,分配於二人,且各負責同額之支出。 平均法
家庭財產計畫法 1.依家庭成員共同擬定之預算 計劃,而妥善運用收入。 2.最能配合家庭生活週期發展、 滿足成員需求的理財方式。 家庭財產計劃法 1.依家庭成員共同擬定之預算 計劃,而妥善運用收入。 2.最能配合家庭生活週期發展、 滿足成員需求的理財方式。 3.圖形代表家庭總所得。1~7 代表計劃中之食、衣、住、 行、育、樂、儲蓄等各項支 出之分配比例。
三、家庭的儲蓄與保險 家庭儲蓄 保險 1.儲蓄的意義 1.保險的意義 2.儲蓄的動機 2.保險的功能 3.儲蓄的條件 3.保險的種類 安全可靠 有利 易於管理 容易處理 三、家庭的儲蓄與保險 家庭儲蓄 1.儲蓄的意義 2.儲蓄的動機 3.儲蓄的條件 4.儲蓄的方式 保險 1.保險的意義 2.保險的功能 3.保險的種類 4.保險之關係人 保險人、要保人 被保險人、受益人
(一)家庭儲蓄 1. 儲蓄的意義: (1)一種對有價值物品的儲存,有利於家庭經濟 的安定。 (2)將生產物或所得儲存起來,以便將來使用。 (3)對目前慾望的節制。 (4)可孳生利息,可轉為投資。
2.儲蓄的動機: (1)爲未來之需預作準備。 (2)爲購置土地房屋及高價 物品。 (3)爲休閒活動。 (4)無特定目標。
3.儲蓄的條件: (1)安全可靠。 (2)有利。 (3)易於管理。 (4)容易處理。 3.儲蓄的條件: (1)安全可靠。 (2)有利。 (3)易於管理。 (4)容易處理。 4.儲蓄的方式: 銀行存款:最常用簡便、穩當安全的方式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儲蓄存款 民間合會(私人互助會) (3)投資: ①有價證券。 ②信託投資。 ③房地產投資。 ④其他投資。 衡量經濟能力 承擔風險的限度
(二)保險 1.保險的意義: 對特定偶然事件(保險事故),根據 合理的經濟制度,必需按期繳納保險 費,方可申請理賠。 對特定偶然事件(保險事故),根據 合理的經濟制度,必需按期繳納保險 費,方可申請理賠。 保險事故發生後,不論已繳保險費多 寡,保險受益人均可領取應得的保險 金,若中途停止繳交,則保險無效。
2.保險的功能:人生的意外.wmv 對個人而言: 對家庭而言: ①保全家庭,保障生活。②緊急需要,應急基金。 ①無後顧之憂,晚景可期。 ②積少成多,儲蓄致富。 ③享受優惠,減免稅捐。(扣除額24000元/人,年) 對家庭而言: ①保全家庭,保障生活。②緊急需要,應急基金。 對社會而言:永達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①互助共濟,安寧社會。②鼓勵儲蓄,平均財富。 ③促進教育,提高素質。
3.保險的種類 人身保險、財產保險(產物保險) 保費支出: 約佔總支出的10%~15% 避免影響正常的家庭運作 火災、汽車、海上、工程、航空、地震、竊盜等 http://www.mingtai.com.tw/ 人壽、意外、 住院醫療、防癌、 豁免保費、年金 http://www.inglife.com.tw/Page/ContentPage.aspx?item=17
4.保險之關係人 保險人:即承保人,一般指保險公司,有義務給付保險金。 要保人:即投保人,有義務須按時繳納保費者。 被保險人:即保險事故在其人身或財產上所能發生之人。 受益人:具有領取保險金額資格者。
三明治族群的理財規劃【補充】 「三明治族群」:上有年邁父母下有幼子待教養者,約30~50歲。 退休與小孩成年時間點相近,理財需更謹慎。 建議: 購置可重複使用物品。 建立適宜之保險規劃。 進修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