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 證所稅案重點 林文晟 老師
2013~2014年 設算所得與核實課徵雙軌制 2015年後採核實課徵:分離課稅,稅率 15%
指數8500-9499點:賣出金額千分之0.2 指數9500-10499點:0.4 指數10500以上 0.6 設算所得制(2013-2014年) 指數8500-9499點:賣出金額千分之0.2 指數9500-10499點:0.4 指數10500以上 0.6
核實課徵 即分離課程15% 下列情形只可選擇核實課徵: (1)出售未上市、未上櫃股票 (2)出售興櫃股票100張以上 (3)IPO後初次交易股票(承銷10張以上) (4)非居住者(未滿183天) 優惠:持有1年以上7.5%;IPO股票持 有3年3.75%
即分離課程15% 僅下列對象須課徵 (1)出售未上市、未上櫃股票 (2)出售興櫃股票100張以上 2015年後全面核實課徵 即分離課程15% 僅下列對象須課徵 (1)出售未上市、未上櫃股票 (2)出售興櫃股票100張以上 (3)IPO後初次交易股票(承銷10張以上) (4)非居住者(未滿183天) (5)當年度賣出金額10億元以上 優惠:持有1年以上7.5%;IPO股票持 有3年3.75%
設算公式為:證券交易所得額=收入-成 本-必要費用 應納稅額=證券交易所得額x15% 例子 設算公式為:證券交易所得額=收入-成 本-必要費用 應納稅額=證券交易所得額x15% 舉例假如賣10張未上市櫃股票,當初取 得成本為2張10元,2張13元、3張15元、 3張16元, 成本為何: (2X10+2X13+3X15+3X16)/10=13.9
假設持股未滿1年(滿的話可享7.5%)以 20元賣出,證交稅600元、手續費483 元。 則證券交易所得為=20元x1000股x10張 -13.9元x1000股x10張- (600+483)=59,917 59,917x15%=8,988元 若當年度低於平均成本13.9元,可扣抵 損失,但必須在同一年度不得後延。
Q & A 證所稅何時生效實施 長期投資,可享稅率減免優惠嗎? 如果投資虧損,會少收一點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