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教學活動正常化 落實課綱精神 柯武宏 105.11.18.
為何必須教學正常化? 教育的目的是什麼? 教學正常化的目的? 發展每位學生特色,成就每位孩子。 求學階段我們能帶給學生什麼? 學生又能帶走什麼? 我們希望教育出什麼樣的孩子? 教學正常化的目的? 發展每位學生特色,成就每位孩子。
如果沒有教學正常化… 你在校成績不錯耶! 不過請問你有什麼專業技能及特色? 讓我們 一定要錄取你。 學生帶走的能力 ? 我很會考試
國中教學正常化視導流程 上午(第3-4節間) 【學校視導】 資料檢視、校園巡訪、師生訪談 下午(第5-6節間) 與委員、學校人員交流 【學校視導】 資料檢視、校園巡訪、師生訪談 下午(第5-6節間) 【地方政府視導】地方政府說明及 與委員、學校人員交流 綜合座談
簡報大綱 編班正常化 壹 課程規劃與實施正常化 貳 教學活動正常化 參 評量正常化 肆 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
壹 一、學生編班作業流程 二、導師編排作業 三、分組學習辦理情形 編班正常化
編班正常化 學生之編班及導師編派除《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與協助辦法》或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之規定辦理。
一、學生編班作業流程 二、導師編排作業 學校三年內編班、導師編排~抽籤相關資料(含會議主持人、參與名單、簽到表、各年各班抽籤結果、編班測驗成績表、班級名條、定期考試各班成績統計表、轉出轉入學生資料)。 學校教職員工及家長委員其子女編班資料。 學校網站首頁公布編班相關資訊。
學生編班及導師編排作業常見缺失 教職員工與家長委員子女非屬《特殊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身分之學生,未參加編班作業逕予安排指定班級。 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未由 原辦理單位採公開抽籤方式分配就讀 班級,逕自編入指定之班級。
於學生編班入學後,再重新以能力編班,致當年度學生入學編班名單與實際之班級名單有所落差。 特殊班級(資優班、藝才班、體育班) 招生鑑定安置作業以學科成績為錄取 標準,不符特殊藝才性向鑑定程序。
三、分組學習辦理情形 學校分組學習辦理相關文件資料 實施分組學習之計畫(訂定程序) 運作情形(實施方式) 分組學生名條 報府備查文件
分組學習相關規定 國中之分組學習,以班級內實施為原則。但國 二得就英語、數學領域,分別實施分組學習。 國三得就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分別實施分組學習,其中數學及自然與生活科 技領域得合併為同一組。以二班或三班為一組 群,依學生學習特性,實施年級內之分組學習。 前項年級內分組學習之實施,應由學校邀請該 校教師會代表、學生家長會代表及學校行政人 員共同訂定計畫,報直轄市、縣(市)政府備查。
未依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辦理 國二(八年級)採取英語和數學兩科 總成績作為分組依據,成為變相能 力分班,不符合規定。 國三(九年級)分組以英語、數學和自然三科總成績作為分組依據,成為變相能力分班,不符合規定。
一、課程計畫與教學進度表編擬 二、落實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教學研究會 之辦理 三、依課綱之規定排課與專業授課 課程規劃與實施正常化
課程規劃與實施正常化 依課綱規定編擬課程計畫 (包含學習領域和彈性學習領域)與 教學進度表。 落實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教學研究會 之辦理。 依課綱之規定排課與專業授課。
一、課程計畫與教學進度表編擬 學校依據課綱之規定編擬課程計畫 (含彈性課程計畫)與教學進度表相關檔案。 學校學年度課程計畫發展過程相關資料 課程計畫與教學進度表送府備查回覆函 在學校網站首頁公告學校學年度課程計畫, 方便學校家長、師生參閱查詢。
課程計畫與教學進度表編擬常見缺失 學校課程計畫之「教學計劃及進度表」為教 科書商提供版本,未經領域教學研究會討論 修訂,與學校行事及實際教學規劃不吻合。 未提出彈性課程計畫。 未提出特教班、藝才班、體育班課程計畫。 自然與生活科技課程僅安排自然課程。 藝才班、體育班專長課程6-10節部分,錯誤 取代九年一貫課程領域節數。
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基準 (中華民國101年04月10日發布) 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課程基準 (中華民國101年04月10日發布) 藝術才能班課程應由學校課程發展委員 會依設班目標及理念規劃之,並審查教 師自編教材及實施課程評鑑,各校應於 學年度開學前,將藝術才能班課程送所 屬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備之。
體育班之課程與教學規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第八條)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發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第八條)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發布) 體育班之課程與教學規劃 學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 集人,各相關行政主管、家長與體育教 師代表及教練擔任委員;單一性別委員 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 體育班課程與教學規劃為體育班發展委 員會之任務之一。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依課程綱要附則: 體育班之課程實施,仍依相關法令辦理。體育班之課程與教學規劃,為學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之任務,學校課程計畫含括體育班之課程計畫。
二、落實課程發展委員會及 教學研究會之辦理 二、落實課程發展委員會及 教學研究會之辦理 確實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及教學研究會, 並要求全體教師(含配課教師)全程參加。 落實學校課發會及領域教學研究會功能, 除了行政事項討論分工之外,同時針對 學校領域課程、彈性課程之課程計畫及 教材研發等事項具體討論,引導教師專 業對話,形塑校內專業社群發展氛圍, 更能發展出學校特色。
各類教學研究會議及教學社群相關資料: 應包括討論之議題與決議內容,以及簽 到表等紀錄。 各學習領域之課程實施及學習節數等, 應依課程綱要之規定辦理。 依據課綱之規定編擬課程計畫(含彈性課 程計畫)與教學進度表,彼此連貫且確實 執行。
三、依課綱之規定排課與專業授課 學校排配課能落實專長授課原則。 全校班級課表及教師課表之排課符合課 綱規定。 全校各班學習領域(或分科)教師配置表 (全校教師配排課總表)依課綱規定編排。 全校各班教室日誌紀錄與課表、課程計 畫及課綱規定吻合。
教師應以專長授課為原則,督導教師依 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 教學內容與實施應落實課程綱要之精神 與內涵。 規劃會考後至畢業前課程,融入學校課 程計畫。 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規定 辦理。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第六條實施要點 2.學習節數)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第六條實施要點 2.學習節數)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應於每學年開學前,依下列規定之百分比範圍內,合理適當分配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 A.語文學習領域佔領域學習節數之20%-30%。 B.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 活科技、數學、綜合活動等六個學習領域, 各佔領域學習節數之10%-15%。
C.學校應依前揭比例計算各學習領域之全學年 或全學期節數,並配合實際教學需要,安排 各週之學習節數。 D.學校應配合各領域課程綱要之內容及進度, 安排適當節數進行資訊及家政實習。 「彈性學習節數」由全校性和全年級活動、 執行依學校特色所學校自行規劃辦理設計的 課程或活動、安排學習領域選修節數、實施 補救教學、進行班級輔導或學生自我學習等 活動。
學習領域節數案例-國民小學 節數範圍 學習領域 比例 語文 小計 彈性學習節數 合計 授課節數分配 一、二年級 三、四年級 五、六年級 英語 20%-30% 4-6 5-7 5-8 2 3 國語 11 5 6 自然與生活科技 10%-15% 2-3 2-4 生活 社會 藝術與人文 健康與體育 數學 4 綜合活動 小計 20 25 27 彈性學習節數 3-6 合計 22-24 28-31 30-33
學習領域節數案例-國民中學 學習領域 比例 節數範圍 語文 小計 彈性學習節數 合計 授課節數分配 七、八年級 九年級 國文 5-8 6-9 20%-30% 5-8 6-9 5 英語 3 4 自然與生活科技 10%-15% 3-4 社會 藝術與人文 健康與體育 數學 綜合活動 小計 28 30 彈性學習節數 4-6 3-5 6 合計 34 35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規劃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教育部 中華民國103年11月)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課程規劃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 教育部 中華民國103年11月) 「部定課程」: 由國家統一規劃,以養成學生的基本學力,並奠定適性發展的基礎。 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培養學生基本知能與均衡發展的「領域學習課程」。以及讓學生獲得職業性向發展的「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
「校訂課程」: 由學校安排,以形塑學校教育願景及強化學生適性發展。 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彈性學習課程」,包含跨領域統整性主題/專題/議題探究課程,社團活動與技藝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以及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服務學習、戶外教育、班際或校際交流、自治活動、班級輔導、學生自主學習、領域補救教學等其他類課程。
階段 國民小學 領域/科目 年級 一、二 三、四 五、六 部 定 課 程 領 域 學 習 彈性學習課程 學習總節數 22-24 節 語文 國語文(6) 國語文(5) 本土語文/新住民語文(1) 英語文(1) 英語文(2) 數學 數學(4) 社會 生活 課程 (6) 社會(3)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3) 藝術 藝術(3)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2)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3) 領域學習節數 20節 25節 26節 校訂 彈性學習課程 2-4 節 3-6 節 4-7 節 學習總節數 22-24 節 28-31 節 30-33 節
階段 國民中學 領域/科目 年級 七、八、九 部 定 課 程 領 域 學 習 彈性學習課程 3-6 節 學習總節數 32-35 節 語文 國語文(5) 英語文(3) 數學 數學(4) 社會 社會(3) (歷史、地理、公民與社會) 自然科學 自然科學(3) (理化、生物、地球科學) 藝術 藝術(3) (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 綜合活動 綜合活動(3) (家政、童軍、輔導) 科技 科技(2) (資訊科技、生活科技) 健康與體育 健康與體育(3) (健康教育、體育) 領域學習節數 29 節 校訂 課程 彈性學習課程 3-6 節 學習總節數 32-35 節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十一條) (中華民國99年2月25日修正)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第十一條) (中華民國99年2月25日修正) 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之藝術與人文領域學習節數,每週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得由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列之領域節數中調整,並得以其他適當時間補足之。時,並得自各該主管機關所定國民中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之非學習節數或例假日等適當時間實施。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第十四條)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發布)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 (第十四條) (中華民國102年4月24日發布) 國民中學體育班課程之實施,應符合下列規定: 體育班課程,應依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實施。 專項術科課程,每週以六節至十節為原則,得自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列之彈性學習節數中調整,於上課日之第六節課起實施;必要時,並得自各該主管機關所定國民中學學生在校時間實施原則之非學習節數或例假日等適當時間實施。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總綱 (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 依課程綱要附則: 體育班之課程實施,仍依相關法令辦理。體育班之課程與教學規劃,為學校體育班發展委員會之任務,學校課程計畫含括體育班之課程計畫。
參 一、師資結構與整體班級數配置合理性 二、師資人力結構依專長授課 三、校內師資員額開缺與聘任 四、依照課綱規定及課表授課 教學活動正常化
教學活動正常化 師資結構合乎課綱及課程計畫授課需求。 教師應以專長授課為原則,依課程綱要編定計畫、課表,並依課表授課。 教學內容與實施應落實課程綱要之精神與內涵。 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一、師資結構與整體班級數配置合理性 依課綱編擬之學校課程計畫,計算全校班級所需授課節數,訂定學校領域(科目)教師員額編制表。 依教師專長安排全校教師授課一覽表。 依學校領域(科目)教師員額編制表,辦理師資員額開缺與聘任。 依照課綱規定及課表授課。
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 (中華民國101年01月20日修正) 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準 (中華民國101年01月20日修正)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使各領域專任教師之授課節 數一致,並達總量管制之要求,特訂定本基準。 二、國民中小學專任教師之授課節數,依授課領域、科 目及學校需求,每週安排十六節至二十節為原則, 且不得超過二十節之上限。專任教師授課節數應以 固定節數為原則,不宜因學校規模大小而不同。 三、專任教師兼任導師者,其授課節數與專任教師之差 距以四節至六節為原則。 四、專任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其減授節數之基準由各該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之。
新竹縣國民中學專任教師及導師 每週授課節數表(課稅前後對照) 課稅前 課稅後 學習 教師 領域 職稱 語文領域 數學 自然 與 生活科技 社會 健康 體育 綜合 活動 藝術 人文 國文 英語 專任教師 18 20 22 導 師 14 16 課稅後 [課稅前 授課 減2-4節] 學習 教師 領域 職稱 語文領域 數學 自然 與 生活科技 社會 健康 體育 綜合 活動 藝術 人文 國文 英語 專任教師 16 18 20 導 師 12 14 全校教師(含教師兼行政人員)任課時數均依規定排至最高限時,所超出之鐘點始得支領超支鐘點費。
新竹縣國民中學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每週授課節數表(課稅前後對照) 新竹縣國民中學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 每週授課節數表(課稅前後對照) 四、 課稅前 班級數 職別 17班 以下 18-26 27-35 36-44 45班以上 主任 6-8 4-8 2-6 2-4 2 組長 10-12 8-10 6-10 4-6 課稅後 [課稅前 授課 減2-4節] 班級數 職別 17班 以下 18-26 27-35 36-44 45-53 61班以上 主任 4 2 1 1(0) 組長 8 6 副組長 班級數計算包含普通班、體育班、特教班、藝才班、分校。
以國中普通班26班為例- 課稅後每人減授兩節,四週所需兼任鐘點費: 增加教師編制員額,所需薪資: 普通班26班,教師編制員額為54人: 每週鐘點數:2節*54=108節 四週兼任鐘點費:360元*108*4=155,520元 增加教師編制員額,所需薪資: 以每週授課兼任108節(18節*6)計算,合理員額應為 6人,若增加6位員額編制老師,增加經費為代理教 師每月薪資*6。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 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第三條)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 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三、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除文書、出納及事務三 組組長得由職員專任或相當職級人員兼任外,其 餘由教師兼任。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1.5人,101學年度提高至 每班1.55人,102學年度提高至每班1.6人,103學 年度提高至每班1.65人。全校未達九班而學生人 數達五十一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一人。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 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第四條) 國民中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 二、主任:各處、室及分校置主任一人,除輔導室主 任得由教師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任。 三、組長、副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除文書、出納 及事務三組組長得由職員專任外,其餘由教師兼 任。六十一班以上者,學生事務處及輔導室得共 置副組長一人至三人,均由教師兼任。 四、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二人,每九班得增置教師 一人;全校未達九班者,得另增置教師一人。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二條)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 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 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 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
代理及代課教師甄選 經學校教評會決議成立甄選委員會,辦理 正式教師甄選後仍不足之員額,以及育嬰 假、事親假等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教 師缺甄選。 兼任教師聘任 兼任教師由校長就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聘任之。
國民中學領域(科目)教師員額編制表(共19科) 案例一:全校6班普通班 2╳6+1=13人 國民中學領域(科目)教師員額編制表(共19科) 案例一:全校6班普通班 2╳6+1=13人 領域 語文 自然與 生活科技 社會 藝術與 人文 健康與體育 數學 綜合活動 小 計 科目 國文 英語 生物 理化 地球科學 歷史 地理 公民 音樂 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健康 教育 體育 童軍活動 輔導活動 家政 資訊 編制 3 2 1 13 現有 1+1 10 缺額 實缺 代理 備註 事親 育 嬰
案例二:全校19班普通班 2╳19+2=40人 領域 語文 小 計 科目 自然與 生活科技 社會 藝術與 人文 健康與體育 數學 綜合活動 國文 英語 生物 理化 地球科學 歷史 地理 公民 音樂 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健康 教育 體育 童軍活動 輔導活動 家政 資訊 基本 編制 7 4 1 2 5 33 8 6 40 現有 4+1 1+1 36 缺額 實缺 代理 事親 育嬰 3
案例三:全校28班普通班 2╳28+3=59人 領域 語文 小 計 科目 自然與 生活科技 社會 藝術與 人文 健康與體育 數學 綜合活動 國文 英語 生物 理化 地球科學 歷史 地理 公民 音樂 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健康 教育 體育 童軍活動 輔導活動 家政 資訊 編制 12 8 1 6 2 3 10 59 現有 5 1+1 2+1 8+1 56 缺額 實缺 代理 備註 育嬰 藝文18節 事親
案例四:全校36班普通班 2╳36+4=76人 領域 語文 小 計 科目 自然與 生活科技 社會 藝術與 人文 健康與體育 數學 綜合活動 國文 英語 生物 理化 地球科學 歷史 地理 公民 音樂 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健康 教育 體育 童軍活動 輔導活動 家政 資訊 編制 15 10 2 6 1 3 5 11 76 現有 14 9+1 1+1 73 缺額 實缺 代理 4 備註 育嬰 事親
案例五:全校47班普通班 2╳47+5=99人 領域 語文 小 計 科目 自然與 生活科技 社會 藝術與 人文 健康與體育 數學 綜合活動 國文 英語 生物 理化 地球科學 歷史 地理 公民 音樂 視覺藝術 表演藝術 健康 教育 體育 童軍活動 輔導活動 家政 資訊 編制 20 12 3 8 1 4 2 6 14 99 現有 15+3 11 2+1 3+1 5+1 11+1 82 +10 缺額 7 實缺 代理 1+2 10 備註 事育 親嬰 育嬰 事親
二、師資人力結構依專長授課 三年內新進教師基本資料 學校班級數應有各領域(科目)之教師 員額與現有專長教師員額編制對照表 教師配課資料 教師校內與校外進修統計資料
師資人力結構及未依專長授課常見缺失 未能提供學校師資結構與編制配置表、 遴聘開缺資料。 學校師資結構嚴重失衡,藝能或活動課 程未能專長授課,甚至未能正常教學。 規劃有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課程,但 「生活科技」未授課。
三、校內師資員額開缺與聘任 近3年師資開缺與聘任情形(含開正式 甄選缺、代理缺之簡章)-優先聘用配 課節數較多的領域(科目)之專業師資。 新聘教師領域(科目)專長證明文件-教 師應專長授課。
推估往後三個新學年度新生班級數(國小) 依學區戶籍分別列出四五六年級鄰里報到率。 列出學區鄰里未來三年戶籍學齡新生數。 以近三個學年學區鄰里平均報到率,推估往 後三個學年度學區鄰里入學新生報到人數。 計算往後三個學年度-鄰里新生報到推估總 人數,換算成新學年度新生班級數。
推估往後三個新學年度新生班級數(國中) 依學區國小分別列出七八九年級學生報到率。 列出學區國小四五六年級學生數。 以近三個學年學區各國小平均報到率,推估 往後三個學年度學區國小入學報到人數。 計算往後三個學年度-學區國小報到推估總 人數,換算成新學年度新生班級數。
預估未來學校增減班(國小)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增班。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減班。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增班。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減班。 106學年度:106學年度新生←→六年級。 107學年度:107學年度新生←→五年級。 108學年度:108學年度新生←→四年級。 預估新學年度增減班、增減教師員額編制數。
預估未來學校增減班(國中)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增班。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減班。 106學年度:六年級←→九年級。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增班。 推估將入學新生班級數﹤畢業班數→減班。 106學年度:六年級←→九年級。 107學年度:五年級←→八年級。 108學年度:四年級←→七年級。 預估新學年度增減班、增減教師員額編制數。
控管教師員額及調整師資結構 依新學年度課程計畫,核算各科教師員額, 辦理新進教師甄選。 現職教師介聘-縣市內、縣市外教師介聘。 公開甄選-經學校教評會決議成立甄選委員 會、聯合數校或委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代理及代課教師甄選。 兼任教師聘任。
四、依課綱之規定排課與專業授課 學校排配課能落實專長授課原則。 全校班級課表及教師課表之排課符合課 綱規定。 全校各班學習領域(或分科)教師配置表 (全校教師配排課總表)依課綱規定編排。 全校各班教室日誌紀錄與課表、課程計 畫及課綱規定吻合。
教師應以專長授課為原則,督導教師依 課程計畫及課表等規定授課。 如有配課需要,同一位教師應長期配同 一領域或科目,且每位教師之配課以不 超過二門為原則,且應避免同班考科任 課教師配課藝能及活動課程。 教學內容與實施應落實課程綱要之精神 與內涵。 落實會考後至畢業前課程,融入學校課 程計畫。
員額開缺與聘任、 未依照課綱規定及課表授課常見缺失 員額開缺與聘任、 未依照課綱規定及課表授課常見缺失 師資開缺未能優先遴聘專長不足之領域 (科目)教師,而以會考科目為優先,造 成配課情形嚴重。 未依課綱、課程計畫內容及課表授課。 藝能與活動領域(科目)配給同一班會考 科目任課教師,造成被挪用而未依課表 上課或借用為考試。
假日及第九節留校自習,違反規定收 費或上課考試。 配課教師未參加該配課領域教學研究 會。 班會、聯課活動未確實實施,被挪為 其他科目上課或考試。 教室日誌檢核實施未確實,巡堂紀錄 流於形式等等。
合理的學校師資結構 依課綱規定計算各領域(科目)之授課節數 →依教師員額編制準則訂定各領域(科目) 之教師員額編制表 →教師甄選與聘任 優先遴聘專長不足之領域(科目)教師、 優先聘用配課節數較多的領域(科目)之專業師資 1、現職教師介聘與正式教師甄選 2、代理及代課教師甄選 3、兼任教師聘任
肆 評量正常化 一、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教學與評量目標 設計多元評量方式 二、遵守定期紙筆評量與模擬考之相關規定 一、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教學與評量目標 設計多元評量方式 二、遵守定期紙筆評量與模擬考之相關規定 三、評量之命題與審題機制及遵守迴避原則 評量正常化
評量正常化 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辦理學生成績評量應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國民中學辦理升學模擬考試處理原則 之規定辦理 提供學校實施評量之相關規範、落實評量審題機制與迴避原則之相關佐證資料。
一、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 教學與評量目標設計多元評量方式 一、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 教學與評量目標設計多元評量方式 學校召開學生成績評量委員會、課程發 展委員會與領域教學研究會之相關會議 記錄。 學校成績評量之相關規定。 103~105學年度全校段考成績。
各學習領域(科目)定期紙筆評量試卷 (抽樣)。 多元評量(含評量狀況、學生作品、評 量內容等)-查閱班級教室日誌、領域 之課程計畫或教學進度、各領域會議 討論評量的部份。 避免學科考試過多,且都是紙筆測驗, 缺乏多元化與目標性,難檢核評量與 教學之關聯性。
二、遵守定期紙筆評量 與模擬考之相關規定 學校行事曆(標示定期評量、模擬考舉辦時間)。 學校得以組距方式說明學生分數之分布, 提供學生與家長瞭解其學習概況,但不 得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九年級模擬考每學期不得超過兩次(全學 年不得超過4次)。
教師依據課程計畫之教學目標與進度 命題,不得採用出版商之試卷實施學 生成績評量,若參考其他資料命題, 應進行轉化,不宜原文照錄。 建立學習領域評量結果的預警機制。 面對成績評量基準第11條規定有積極 的警覺性,針對可能未達畢業條件的 學生,提供輔導及補救扶助因應措施。
三、評量之命題與 審題機制及遵守迴避原則 建立完備的學校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 (含迴避原則)之相關規定,以掌握評 量品質。 三、評量之命題與 審題機制及遵守迴避原則 建立完備的學校評量命題與審題機制 (含迴避原則)之相關規定,以掌握評 量品質。 提供各領域(科目)之命題與審題教師 及子女名單,確實遵守迴避原則,教 師迴避其子女就讀年級之評量命題。
伍 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 一、行政領導理念與策略 二、未具專長專任教師能優先進修研習 三、自辦配課教師增能進修 四、校內外資源連結與運用 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
配套及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措施 能訂定教學正常化相關規定,宣導並 具體落實課程與教學之查核管理。 未具專長專任教師能有優先進修之機 會並實際參與研習。 能自辦配課教師之增能進修。 能連接與運用國教輔導團等校外資源, 自我促進教學正常化。
一、行政領導理念與策略 學校落實教學正常化之相關規定。 宣導教學正常化之相關會議記錄及 簽到表。 巡堂制度與紀錄資料。 抽查班級教室日誌制度與紀錄資料。
行政領導教學正常化理念,在策略上仍需透過課發會、領域教學研究會、校務會議、家長日和親職講座等正式會議中,加強宣導教學正常化理念與作法,供校內教師及社區家長知悉,逐步改變親師生觀念。
二、未具專長專任教師能優先進修研習 鼓勵教師在職進修,對於未具專長之教 師,並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優先進 修之機會。 鼓勵教師在職進修,對於未具專長之教 師,並應依其專業成長需求提供優先進 修之機會。 推動領域共同備課機制,以協助非專長 授課教師的教學知能。
三、自辦配課教師增能進修 因師資結構原因,導致需配課時,除 固定配課,讓教師熟悉教材之外,應 可運用校內領域教學研究會或專業社 群等機會,辦理教師增能進修,以提 升教師專業,增進教學效能,更符應 專長授課目標。
四、建立學校本位及增能進修機制 領域教師參加校外研習或專任輔導員公 開授課觀課,返校後需於學年、領域教 學研究會或學習社群中分享,帶領校內 教師專業成長及協助其增能。
善用國民教育輔導團輔導機制 國教輔導團分區輔導〜 藉由教師與輔導團員經驗交流,透過 專業對談,形成教師學習社群、精進 教學。 國教輔導團到校輔導〜 領域教師提出於教學過程中所面臨的 困境,由輔導團員提供建設性且實用 之教學策略,精進領域教師能力。
感恩您的熱誠與理念 帶動 教學活動正常化 專長授課 ● 優質教學 提升新竹縣孩子學習力 感恩您的熱誠與理念 帶動 教學活動正常化 專長授課 ● 優質教學 提升新竹縣孩子學習力 簡報結束,感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