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稅規劃及稅務查核的應對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詹誠一 會計師
一. 合法節稅的規劃 二. 避稅態樣及逃漏稅陷阱介紹 三. 近期租稅變化及因應之道 四. 稅務查核應對
詹誠一簡 歷 姓 名:詹誠一 專業資格及經歷: 中華民國會計師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稅務員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稽核科稅務員 姓 名:詹誠一 專業資格及經歷: 中華民國會計師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稅務員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稽核科稅務員 德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學 歷: 台北商專財政稅務科畢業 輔仁大學會計系畢業 政治大學法律碩士學分班 專長: 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營業稅及財產稅等之研究及申報、節稅規劃及行政救濟、輔導公司兩帳合一、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制度、公開發行暨上市上櫃、工商登記、外人投資、股權調解等
合法節稅規劃
107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教育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及 課稅級距之金額 項目 107年 免稅額 一般: 88,000 超過70 歲:132,000 標準扣除額 單身: 120,000 有配偶: 240,000 薪資特別扣除額 200,000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每人 25,000
如何選擇適合自己的申報方式 儘量降低家戶課稅所得,不相干的人不要填在一張稅單內申報 扶養親屬有額外所得,我們沒掌握,事後被國稅局發現,那怎麼辦(此部份課本沒教,法令沒規定) 3. 用電腦算---假如都不懂夫妻怎樣合併或分開申報,用綜所稅網路申報軟體申報,此軟體會主動試算出最省稅的申報方式。
綜所稅合法的節稅方式 1. 能晚拿就晚拿(延緩所得實現時點) 2. 有報有機會,有申報才可能有退稅。 (何時會退稅?) 3. 夫妻合併申報或是分開申報大不同, 哪個有利選哪個。(以上已提到) 4. 扶養親屬愈多節稅愈多(最近查很嚴)
綜所稅合法的節稅方式 5. 計算看看年度列舉扣除額是否大於標準扣除額 6. 特別扣除額是節稅好幫手 財產交易損失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
綜所稅合法的節稅方式 7. 捐贈金額不要超限 8. 所得轉化:(房地所得轉成證交所得;薪資所得 轉成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其他所得) 9. 其他所得可以主張成本費用 10. 房屋租賃所得可以主張43%之成本扣除。 11.扶養其他親屬, 不受與納稅義務人同居為要件。
不當的逃漏稅方式及重點查稅族群—綜所稅 [常見逃漏稅態樣] 1. 夫妻分開申報綜合所得稅 2. 夫妻分居分別單獨申報,未載明配偶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 3. 納稅義務人漏報受扶養親屬所得 4. 納稅義務人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後,又收到扣繳單位更正 後之扣繳憑單而未補辦申報 (假若有未列在國稅局所得清單的所得要不要申報) 5. 納稅義務人漏報軍、公、教退休(伍)金優惠存款之利息所得 6. 納稅義務人以偽造、變造證明文件虛報列舉扣除額
不當的逃漏稅方式及重點查稅族群—綜所稅 [常見逃漏稅態樣] 7. 誤將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坐月子支出等非醫療性質 7. 誤將美容整型支出、看護支出、坐月子支出等非醫療性質 的費用申報醫療費用;另醫藥費有保險給付部分應該先予 減除,不足的部分才能申報。 誤以有對價關係的收據列報捐贈扣除額(如:會費、寺廟 光明燈)。 漏報房地出租給個人的租賃所得、私人間借貸利息所得等 無扣繳憑單的所得。 (報稅季節,在國稅局各單位的報稅服務義工假設指導報稅發 生錯誤,納稅義務人可否主張免補稅或免罰?)
不當的逃漏稅方式及重點查稅族群—綜所稅 [重點查稅族群] 申報扶養親屬人數過多。 賣了土地,產生了一大筆免稅土地盈餘。
合法節稅的規劃 綜合所得稅 A. (a) 公司產生盈餘,假若分配給大股東,則股東最高稅 率可能為40%,107年起,最高稅率為40%。 (b) 假若不分配,則有效稅率為24% (20%本稅+ 80%剩餘之盈餘 *5%未分配盈餘加 徵=24% ;暫不考慮法定公積)
合法節稅的規劃 綜合所得稅 B. 利用推計課稅(所得額標準與同業利潤標準)與實質課稅 的差異: (a) 專利權入股作價投資 (30%必要費用˙70%計入課稅) (b) 執業醫師 (72%必要費用˙28%計入所得) (c) 執業律師會計師及代書 (必要費用35%,同業利潤標準 65%˙但所得額標準僅有25%) 但推計課稅只是在課稅證明不明確時面對大量稽徵工作 的簡便做法,並不能取代實質課稅。
合法節稅的規劃 贈與稅 每年免稅額度內分年贈與(目前為每年220萬) 贈送土地持分。(土地公告現值和市價仍有差異,唯出售之成 本轉換為土地公告現值)(另考量土地增值稅金額) 夫妻贈與免稅。(土地贈與同上) 子女婚嫁當年可多100萬之贈與額 贈送公司股權,未上市股權會用贈與當日之公司淨值為贈 與價值計算依據。(帳面有投資或土地要重估淨值) 不管有無贈與稅,建議要申報贈與,並取得國稅局證明書。
各種稅目租稅減免介紹 一、所得稅的租稅減免 證券交易所得稅免稅:在民國105年1月1日停徵之後,是所得稅最大的租稅減免。 所得稅法第25條: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適用公式型所得計算,如提供技術服務業 10,000,000*15%*20%=300,000 盈虧互抵:虧損後抵10年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12條之1、之2、19條之1、23條之1、之2,,促進產業創新之租稅減免。 使用租稅減免附冊中的租稅優惠,幾乎都會碰到營所稅查稅
各種稅目租稅減免介紹 二、營業稅的租稅減免 營業稅法第7條,外銷免稅。 營業稅法第39條:因取得固定資產而溢付之營業稅可以退稅。(建廠期間的固定資產建廠後也可退稅) 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 三、財產稅的租稅減免 1. 土地增值稅 2. 地價稅 3. 房屋稅
避稅態樣及逃漏稅陷阱介紹
避稅的實例--補稅而不罰在實務上的濫用 公司將款項借給股東,假若未計收利息,或是所收利息偏低者。國稅局在查核時可用台灣銀行基準利率設算利息收入對公司課稅。申報時不主動設算利息,國稅局查到後推計補稅但不罰。
2.兩人間彼此匯款,國稅局查到時,有人主張是 借貸,國稅局採信則頂多設算一點利息補稅。 避稅的實例--補稅而不罰在實務上的濫用 2.兩人間彼此匯款,國稅局查到時,有人主張是 借貸,國稅局採信則頂多設算一點利息補稅。 假若不採信,則主張為視同贈與(補稅而不罰), 贈與稅率為20%,假設主張為其他所得,則最 高稅率為40%,最為不利。
避稅的實例--補稅而不罰在實務上的濫用 3. 視同贈與(遺產贈與稅法第5條) 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A.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 B.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 C.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例如:用自己的錢幫小孩買房子;房地合一後有利嗎?) 或幫小孩出錢投資, 好嗎?) D.因顯著不相當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出資與代價之差額部分。
避稅的實例--補稅而不罰在實務上的濫用 E.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F.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4.財政部760506台財稅第7571716號函 以贈與論課稅案件稽徵機關應先通知納稅人於十日內申報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規定,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之案件,稽徵機關應先通知當事人於收到通知後十日內申報,如逾限仍未申報,依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處罰。 解析:視同贈與的行為發生,國稅局抓到會先要求補報,此時補報則不罰。
避稅的實例--營所稅推計課稅的漏洞 1.所得稅法 第80條規定:公式型所得 稽徵機關接到結算申報書後,應派員調查,核定其所得額及應納稅額。 前項調查,稽徵機關得視當地納稅義務人之多寡採分業抽樣調查方法,核定各該業所得額之標準。 納稅義務人申報之所得額如在前項規定標準以上,即以其原申報額為準(編註:用所得額標準申報的法源依據)。但如經稽徵機關發現申報異常或涉有匿報、短報或漏報所得額之情事,或申報之所得額不及前項規定標準者,得再個別調查核定之。
避稅的實例--營所稅推計課稅的漏洞 2.利用行業別不同的純益率。 3. 國稅局假若掌握到實際獲利較營利事業申 報的推計值為高,則會補稅。國稅局如何 掌握到呢? A.離職會計或下堂妻密報國稅局內帳資料 B.國稅局調帳時,公司將全部帳冊提示而被發現。
避稅的實例--營所稅推計課稅的漏洞 4. 還有部份公司有辦法在銷貨時不開發票,此時 通常會要求廠商將貨款匯到非公司戶頭(通常為 負責人內帳帳戶;防制洗錢法的實施,可能被銀行通報) 5. 很多中小企業主,由於此項推計課稅制度,使公司走向 兩本帳的宿命,同時企業主竟然繳稅金額較上班族少。
1.未印股票,買賣所產生的利得為財產交易所得,稅率可能會高達40%。有印股票,產生之利得為證券交易所得,稅率為0% 應該要注意的稅務措施 1.未印股票,買賣所產生的利得為財產交易所得,稅率可能會高達40%。有印股票,產生之利得為證券交易所得,稅率為0% A. 工商登記便是租稅規劃的第一步。 B.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記得印股票。
2. 海外賺一堆所得未申報,直接匯回台灣,銀行會通知央行,央行會通報國稅局查核是否有漏報海外所得。(涉及洗錢嫌疑者通報調查局) 應該要注意的稅務措施 2. 海外賺一堆所得未申報,直接匯回台灣,銀行會通知央行,央行會通報國稅局查核是否有漏報海外所得。(涉及洗錢嫌疑者通報調查局) A.海外所得一年度大於670萬以上便需申報納稅。 B.假如未申報海外所得,要匯回台灣,要怎處理?
應該要注意的稅務措施 3. 個人購入及出售房地時,要分別標明土地和房屋價格。 隱名合夥的隱名人取得的所得是其他所得。 4. 使用人頭,由人頭取得的所得未報稅。 隱名合夥的隱名人取得的所得是其他所得。 5. 一年出售房屋達六戶以上必須設籍課稅,另外連續好幾年都 買賣未達六戶亦同,不設籍被國稅局查獲需補稅加罰(1倍)。 6. 出租房屋之收入達一般生活所需以上者,亦須設籍課稅(60 年 判 字第 644 號),實務上是出租達三戶以上者便需設籍。 7. 使用境外公司隱匿中華民國境內產生之所得: A. 會判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100年度上訴字第960號)(判四年) B.稅務上會補稅加罰
實際管理處所(PEM)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公司,要依法申報納稅. 應該要注意的稅務措施 新增所得稅法第43條之4 實際管理處所(PEM)在中華民國境內之公司,要依法申報納稅. A.依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計算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財政部107.07.30台財稅字第10700521981號令) B.依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辦理當期決算申報、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之時限。(財政部107.07.30台財稅字第10700521980號令)
近期租稅變化及因應之道
反避稅條款立法現況 a. 受控國外企業適用辦法 b. 實際管理處所適用辦法 c.國際版肥咖(共同申報及應行注意標準,CRS)落實稅務帳戶資訊自動交換
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調整 一、遺產稅調整稅率結構: 結構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3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15%及20%,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修正條文第13條) 修正後之遺產稅率及課稅級距: 5,0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者,課徵500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15%。 超過1億元者,課徵1,250萬元,加超過1億元部分之20%。
遺產及贈與稅稅率調整 (二)贈與稅調整稅率結構: 贈與稅為遺產稅之輔助稅,現行贈與稅單一稅率結構調整為三級累進稅率,分別為10%、 15%及20%,增設各稅率之課稅級距金額。(修正條文第19條) 更正後之遺產稅率及課稅級距: 2,500萬元以下者,課徵10%。 超過2,500萬元至5,000萬元者,課徵250萬元,加超過2,500萬元部分之15%。 超過5,000萬元者,課徵625萬元,加超過5,000萬元部分之20%。
境外電商課稅 1.營業稅設籍課稅 2.所得稅:公式型課稅
稅務查核應對介紹
政府高度網路化及電腦化之後產生的查稅天羅地網介紹 應注意到的趨勢 民國80年代中期,國稅局開始建立網路報稅制度。 民國90年代,可以開始查調自己的所得及財產資料。 民國100年代,可以查到部份的扣除額資訊。 許多的政府機構的相關服務網路化,並開始強調”多用網路,少走馬路”(公部門間或公私部門間資訊交換)
政府高度網路化及電腦化之後產生的查稅天羅地網介紹 國稅局運用各種資料庫交叉比對查稅: 財政部有個資料收集單位,叫做財政資訊中心 1. 各種資料庫建制 個人財產總歸戶:個人名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銀行存款、上市櫃股票、掛董監事者之未上市櫃股票、汽機車、保單等財產。個人財產變動異常之資料。 央行外匯局:個人匯出入海外款項之總歸戶 金融機構資料:個人存貸款資料、利息收入、分離課稅資料、每個人銀行帳戶資金流動資料(重要)、提領現金超過新台幣50萬元之身份登記通報紀錄等。(防制洗錢強力實施後,存款流動被通報)
政府高度網路化及電腦化之後產生的查稅天羅地網介紹 保險公司:保險給付資料(有保險給付沒報稅) 勞健保局:投保薪資和扣繳憑單薪資作比對、投保健保人數和薪資投保人數相核對(查是否有虛報薪資、或是漏投保健保)。 戶政機關:個人婚姻紀錄、戶籍遷徙紀錄等、親等系統表(辨認誰有可能成為人頭)、死亡通報資料。 境管局:個人出入境資料(個人在台停留天數、簽重要合約時人不在台灣) 法院及民間公證人:訴訟案件或是已公證之合約(國稅局有調過)。 經濟部投審會:外人來台投資以及台灣人投資大陸之核准資料。
政府高度網路化及電腦化之後產生的查稅天羅地網介紹 經濟部商業司:公司股東及董監事資料、上市櫃股份異動資料。 (107年11月1日起修正之公司法規定,定期申報實質受益人) 金管會:上市櫃之公開資訊觀測站(可看到上市櫃財報、法人董監事及大股東的背後最終受益人) 聯合信用卡中心:消費者刷卡資料、刷卡公司資料等。 地政機關:不動產移轉及權利設定等登記資料。 調查局移送國稅局之案件:例如檢舉案、金融機構因應洗錢機制通報或是掛線監聽得到的資訊。
政府高度網路化及電腦化之後產生的查稅天羅地網介紹 2.資料庫以外的公開資訊: 報章媒體所登載的新聞:例如 運動員(棒球、高爾夫球…),海外所得甚高但卻未報最低稅負。 個人(藝人)在大陸或海外賺大錢,但卻沒報所得稅。 公開聲稱給女友鑽石珠寶、豪宅或名車,但卻沒報贈與稅。 電商、交易平台…。 職業檢舉人、官員去消費,店家卻沒開發票。
容易被查稅的情形 營業稅: A. 跳出異常者。 B. 長期留抵稅額或大額留抵稅額。 C. 鉅額退稅(購入固定資產或是外銷退稅) D. 遭檢舉者。 E. 不定期針對特定行業作查核。
容易被查稅的情形 2. 營利事業所得稅 一、一般案件 (一)課稅年度及課稅年度之前2年度內經查獲逃漏所得稅情節重大者。 (二)已連續4年書面審核核定,尚未經抽查者。 (三)使用虛設行號或偽造、變造之統一發票申報扣抵營業稅者。 (四)經書面審核發現申報異常或涉嫌違章情節重大者。 (五)涉有所得稅法第43條之1或第66條之8、金融控股公司法第50條、企業併購法第42條規定情事者。 (六)其他經財政部或稽徵機關首長指定應予抽查者。
容易被查稅的情形 二、擴大書審申報:下列案件得優先列入抽查 (一)進項異常或涉嫌漏進、漏銷案件。 (二)財稅資料中心電腦退查發現重大異常或涉嫌違章情節重大者。 (三)其他稽徵機關通報重大違章案件。 (四)其餘不足案件以隨機抽樣方式選出。
容易被查稅的情形 3. 綜合所得稅 A. 扶養親屬過多 B. 偽造捐贈收據,或是假捐贈真逃稅。 C. 申報資料和財稅資料庫掌握的資料不同者。 4. 個人稅:個案調查(總局審二科執行) A. 未滿35歲,一整年淨資產鉅額增加。 B. 超過60歲,一整年淨資產鉅額減少。 通常被查到贈與稅、綜合所得稅
被查稅的時候怎麼辦? 請專業會計師處理。 了解發文公務員的電話分機,攸關查核方向。 運用稅法以及其他法律來進行攻防。(一定要有”攻擊”和”防禦”觀念) 碰到不確定的稅務事件,申報時”充分揭露”,未來國稅局核課態度和納稅人看法不同時,可補稅而免罰。 寫稅務回覆公文和給國稅局文件時要極為小心。引用對自己有利的法律依據來為自己辯護。
被查稅的時候怎麼辦? 6. 國稅局官員要不到查核的資料,可能的動作 A. 威脅(部份稅務員會這樣作) B. 把你的資訊洩漏給案外人 C. 拿到查核的資料不滿意,以道德裁決者的姿態訓斥納稅人 碰到以上狀況,納稅人要怎處理。 7. 被檢舉時,如何知道被檢舉的事證,以免啞巴吃黃蓮。 8. 法院提告可以撤回(公訴罪例外),檢舉實務上很難撤回。 9.找民意代表的效果。
假設查核結果令人不服,要怎樣救濟? 1. 稅務行政救濟程序(以國稅為例) a.復查:由國稅局總局法務科當裁決者,先不用預繳稅款。 b.訴願:由財政部訴願委員會當裁決者,要先預繳半數稅捐。 c. 行政訴訟:由行政法院法官來當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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