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讲解 张光辉 61900859 大学生活动中心221室 2013.4.15 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详解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 feature 发放对象 前提条件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是:我校正常学制内在读的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具体是指: 1.烈属子女、孤儿等享受政府特困补助的家庭子女; 2.经济困难的单亲子女或离异家庭子女; 3.父母中有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子女; 4.月生活费在国家规定的所属市县最低生活水平以下者; 5.因家庭发生天灾人祸而难以支付学费的学生。 feature 发放对象 前提条件 申请者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国家助学贷款的放贷制度 目前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贷多年制。学生个人每学年办理贷款一次,每次贷款总额最高6000元。如申请的学费贷款总额超过学生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则多余金额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划入学生借记卡账户内,放款后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查询到账情况。 一贷多年 A B D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本人申请 院级审核 校级审核 银行放贷 收取审核材料 整理归档材料 指导网上审核 上交校级审核 统一审核材料 复核网上申请 进行贷款签约 分批发放贷款 本人申请 院级审核 校级审核 银行放贷 准备书面材料 民政部门盖章 提出贷款申请 进行网上申请 审核书面材料 进行网上复核 交接银行办理 协助签约放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 首次贷款材料准备 《国家助学贷款用款申请审批表》 1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 3 《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 4 户口本、入学通知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非首次贷款材料准备 《国家助学贷款用款申请审批表》 个人借款凭证 一式七份,在第二联上签名。 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书 与首次贷款时填写的表格一样,不需要到民政部门盖章。 个人借款凭证 一式七份,在第二联上签名。 国家助学贷款划款委托书 合同编号 学校账号 本人银行卡号 本人签名
贷款材料填写说明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1)正确填写申请人、家庭情况、贷款事项,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 (2)出生年月以身份证为准。 (3)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请标明大小写。 (4)院系:经济管理学院。学制:4年。 毕业日期统一为___年7月1日(毕业当年); (5)通讯地址请填写现在的家庭地址或其他能收到信件的地址。 (6)最高额借款合同编号不用填写,合同金额为四年期间贷款总金额。 (7)贷款期限为:大一(10年),大二(9年);大三(8年);大四(7年)。 (8)借款申请人亲笔签名,日期为2012.9.1。
贷款材料填写说明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调查表》 (1)家庭户籍地址请填写户口本上的地址。 (2)“宿舍电话”没有的话请填写本人手机,不能为空。 (3)无家庭电话的请提供手机、单位、亲属或邻居的电话。 (4)学生和家长签名请不要遗漏。 (5)贷款原因统一写: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学费。 (6)民政部门盖章:必须由家庭户口所属乡镇街道以上的民政部门出具(包括社会保障章、社会救助章、民政局章、民政办公室的章、社会事务办公室的章等),居民委员会、街道、村委会、单位公章一律无效;贫困证明当年有效,隔年无效;大型矿区、油田、建设兵团等地区部分未设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的,可由暂代政府行使乡镇街道民政管理职能的机构盖章,同时在需要说明事项中作具体说明,并经学校见证盖章。 (7)学生家长或亲属的实际居住地址、电话,务必如实填写,以便学校和银行调查核实;孤儿家长签字应由监护人签字,并在造成经济困难原因一栏具体说明。 (8)“与学生的关系”一律填写“父子、母子、祖孙、叔侄等。
贷款材料填写说明 3.《国家助学贷款借款申请表》 (1)家庭地址,请填写户口簿上的地址,通讯地址请填写现在的家庭地址或其他能收到信件的地址。 (2)“院系及专业”为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写全称),“学制”为四年。 (3)“申请人家庭情况”请尽量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的信息一致; (4)“申请人借款情况”中生活费一栏不填。“申请借款期限”:大一(10年),大二(9年);大三(8年);大四(7年)。 (5)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不用填写。 (6)申请人申明栏最后:申请人签字为本人亲笔签名,日期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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