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岗申请 审核发布 岗位申请 助教培训 津贴发放 工作考核 授课教师 岗位要求 工作内容 开课单位 确定课程、岗位 发布需求 研究生 填报申请 打印表格 导师、学院签字 交开课单位 助教培训 至少一次 根据教师发展中心通知执行 津贴发放 每月 报财经处 工作考核 授课教师、开课单位 系统填报
教师设岗申请流程: 通过左侧菜单栏“任课教师申请助教”进入填报页面,点击“新建”,在弹出窗口中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保存。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院系审核。 2 3 1
教师查看申请进度: 提交后,可通过“所有状态→勾选选中行→界面左上角开始按钮→查看选中行→处理意见”查看 教师查看申请进度: 提交后,可通过“所有状态→勾选选中行→界面左上角开始按钮→查看选中行→处理意见”查看
学生申请流程: 通过左侧菜单栏“学生申请助教”进入填报页面,点击新建,在弹出窗口中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后保存。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至开课院系审核。 2 1 3
学生查看申请进度: 提交后,可通过“所有状态→勾选选中行→界面左上角开始按钮→查看选中行→处理意见”查看申请进度。 学生查看申请进度: 提交后,可通过“所有状态→勾选选中行→界面左上角开始按钮→查看选中行→处理意见”查看申请进度。
申请提交后,可从系统中下载打印报名表,核对信息无误后,按要 求依次请本人导师、所在院系、任课教师和开课单位签字盖章,最 终由开课单位完成系统审核,即被录用。 每位同学只能承担一门课的助教任务,如果已被一门课程录用为助 教,则不能再申请其他助教岗位。
2 1 4 3 津贴发放: 注意:提交后不可撤销,请务必认真核对后再提交。 勾选需要发放劳务的月份,点击“选择学生”按钮,选择要发放劳务的所有学生,可通过“添加”或“移除”来调整发放劳务的名单。 注意:您只能选择承担了您所在院系的助教工作的学生,学生不允许有重复 1 秘书老师通过左侧菜单栏“助教费管理”进入填报页面,点击新建,在弹出窗口中按要求选择院系、填写发放劳务的月度后保存 (注意一定是在填写信息状态下新建,选对学期,eg: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选择秋季学期;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选择春季学期)确认财务部门号非空,核实无误后点保存。) 完成填报且确认无误后,可在系统中进行提交,提交后可下载打印该月度的酬金表,学生签字后交至财经处。 注意:提交后不可撤销,请务必认真核对后再提交。 4 3 勾选需要发放劳务的月份,点击“填报劳务”按钮,填报发放劳务的金额,填报完成后请记得保存。填完后关闭,刷新界面,核实“本月金额”与填报信息是否相符,无误后提交,一旦提交后不允许更改,提交需谨慎!
助教考核: 课程结束后,助教需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提交助教工作总结,授课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服务系统”对已提交工作总结的课程填写考核意见。 学生: 教师: 填写完成后保存,点击提交至“任课教师审核”状态 填写完成后保存,点击提交至“学院审核”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