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數位學習交換分享子計畫二 數位教學資源開放授權機制應用之相關政策與法律問題諮詢與支援 創用CC的理論與概念 教育部數位學習交換分享子計畫二 數位教學資源開放授權機制應用之相關政策與法律問題諮詢與支援
大綱 為什麼要採用創用CC? 什麼是創用CC 創用CC的核心授權要素 創用CC的核心授權條款 創用CC的表現型態 採取創用CC的注意事項
為什麼要採用創用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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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創用CC?
創用CC的緣起 現行著作權制度的困擾:創作時難用亦難 Creative Commons: 一套簡便、彈性的開放性著作權授權契約 利用人動輒得咎,著作人未蒙其利 Creative Commons: 一套簡便、彈性的開放性著作權授權契約 2002年由美國的非營利組織Creative Commons提出。目前由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負責翻譯與在地化的工作,以便與我國法律接軌。 開放公眾討論,版本持續更新
創用CC的目的 促進著作的流通 任何利用都必須取得著作權人同意,費時費力。 採用創用CC,減少個別取得同意的麻煩與成本。 隨著網路與數位科技的發達,使著作能快速而且便宜地流通。 著作權法規定過嚴,合理使用範圍不明確。 任何利用都必須取得著作權人同意,費時費力。 採用創用CC,減少個別取得同意的麻煩與成本。 使用創用CC授權作品,不擔心侵權被訴。
創用CC授權的特色 對不特定人授權 一套對不特定人授權的開放性授權契約。 任何人均無須一一取得著作人的授權,除非是要做超過授權條件的使用。 任何人只要遵循著作人所設的條件,即可自由利用,不再擔心觸法。 任何人均無須一一取得著作人的授權,除非是要做超過授權條件的使用。 例如:想要將設定「非商業性」使用的作品商品化,可另外跟著作權人洽談授權金等事宜。
創用CC授權的特色 保留部份權利(Some Rights Reserved) 而非「保留所有權利」(All Rights Reserved) 著作人設定授權條件,保留自己真正需要的部份權利(例如商業化使用),其餘釋出給公眾使用。 著作人並未喪失著作權。 若利用人違反授權條款,視同契約不存在,仍然以侵害著作權論之。
創用CC的核心授權要素
四種核心授權要素 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 禁止改作 相同方式分享
四種核心授權要素(1) 姓名標示(Attribution)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利用人必須按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表彰其姓名,且不得藉以暗示利用人與著作人有任何關係。 所有的創用CC授權條款,都必須包含「姓名標示」此授權要素。
四種核心授權要素 (2) 非商業性(Noncommercial)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不得為商 業目的使用該著作。利用人若希望對著作為商業利用,需另外取得著作人之授權。
四種核心授權要素 (3) 禁止改作(No Derivatives)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利用人不得改作其著作。如果要散佈依據原著作創作的衍生著作, 必須另外取得著作人的同意。
四種核心授權要素 (4) 相同方式分享(Share Alike) 「相同方式分享」與「禁止改作」,無法並存於同一個創用CC授權條款。 著作人允許他人利用其著作,但改作其著作而成的衍生著作,必須採用與其著作相同的創用CC授權條款,或經創用CC組織認證相似、相容的授權方式。 「相同方式分享」與「禁止改作」,無法並存於同一個創用CC授權條款。
創用CC的核心授權條款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姓名標示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1) 「姓名標示」 著作人選擇此種授權條款時,利用人只要依照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就可以自由利用、分享著作。 這是對利用人而言,最自由的授權條款。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2) 「姓名標示-禁止改作」 著作人選擇此種授權條款時,利用人只要依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就可以自由利用、分享該著作。但利用人不可以將原著作改作成另一衍生著作。 例:創作小說,供大眾自由下載刊印。但若要將之翻譯或改編成電影,須另得著作權人同意。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3) 「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 著作人選擇此授權條款時,利用人只要依著 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就可以自由利用該著作。若您將他人著作轉變或改作成衍生著作,必須採用與原著作相同或相容的創用CC授權條款,始得散布該衍生著作。如果不想受到上述限制,必須與原著作人另外取得授權。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4)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 著作人選擇此授權條款時,利用人只要依 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且在非商業 性用途下,就能自由使用、分享或改作原 著作。利用人若將該著作用於商業性用途,必須另外取得授權。 如欲商業性使用,須另取得著作權人授權。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5)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著作人選擇此授權條款時,利用人只要標示其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且在非商業性用途的情況下,就能自由使用、分享著作,但不可以改作。 如欲改作或商業性使用,須另取得著作權人授權。
六種核心授權條款 (6)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著作人選擇此種授權條款時,利用人只要 依著作人指定的方式標示姓名,且在非商 業性用途的情況下,就能夠自由利用與改 作。因「相同方式分享」的限制,衍生著 作也必須採用與原著相同的授權條款,才 能散布衍生著作。 如欲為商業性使用,或想將衍生著作採用其他授權方式,須另取得著作權人授權。
創用CC的表現型態
三種表現型態(1) ◎授權標章 針對「一般使用者」設計,將授權條款做簡明摘要,並搭配相關要素的圖示。標示在作品授權頁面上,任何人都可以藉此瞭解作品所採用的授權方式。 可點選法律條款、觀看詳細之說明
三種表現型態(2) ◎法律條款 針對「法律專業人員」設計的正式授權契約,呈現是最完整的授權條款。
三種表現型態(3) ◎數位標籤 數位標籤將授權條款以機器可判讀的形式呈現,將圖中的程式碼貼到網頁上,搜尋引擎就能知道您的網頁以創用CC授權,方便其他利用人找到您的作品。
採取創用CC的注意事項
有權利者始可宣告 有權利者始可宣告 對著作未享有著作權之人,或未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無權將該著作以創用CC授權釋出。例如老師要取得學生和家長的同意後,才能將其圖畫等作業以創用CC授權釋出。
採取創用CC的注意事項 不可撤回性 可重複授權 一個著作可以設定數種不同的創用CC授權條款,每種條款均有效力,利用人可以擇一遵守。
採取創用CC的注意事項 舊版的創用CC依舊有效 ‧著作人可自由選擇新舊版條款。但設定後即不可撤回,只能重複授權。 ‧不論是哪一個版本的授權條款,都沒有新版取代舊版的問題。 ‧著作人可自由選擇新舊版條款。但設定後即不可撤回,只能重複授權。 ‧若著作人已選擇使用舊版的授權條款,就算將來出了新版本,利用人仍應遵守原先的舊版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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