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的起源与发展
Europa 我们现在所说的西方文化,如果从荷马史诗时代算起,只有三千二百年的历史,比起埃及文化、美索不达米亚文化、印度文化、西方文化来还很年青。这甚至可以从“Europa”的一个词源意义上看出,她指地中海东岸古国腓尼基的一位公主,宙斯把她放在公牛的背上驮向克里特岛。
地中海 西方人喜欢把他们的历史追溯到古希腊,而古希腊的文化是地中海文化的一部分。当时地中海沿岸的人民认为地中海是世界的中心(这可从“地中海”这个名称上看出),地中海沿岸的国家是文明的国家,在这之外是未开化的地区。这大概跟当时的中国人差不多,视自己为文明的中心,视四周为鄙夷的边缘。古希腊人喜欢航海和从事商贸活动。这有助於他们吸收地中海沿岸各国的优秀文化。
Hellenism 希腊是一个欧洲国家,而地中海连接欧、亚、非三大陆。古希腊的文化并不悠久,但是它吸收了具有悠久传统的非洲的埃及文化和亚洲的两河流域的文化。从这一意义上说,古希腊文化的根子比中国古代文化的根子还要深。另一方面,所谓西方的文化的根子并不在西欧,而在地中海沿岸地区,是那里的非洲、欧洲和亚洲的人民共同创造的。亚立山大的远征,罗马帝国的版图扩张,加速了地中海沿岸地区的文化融合。“Hellenism”这个词不仅标志着地中海沿岸地区的希腊化,而且标志着希腊人、罗马人融合地中海沿岸各国的文化。
西方的科学、法律、伦理的源头 如果要对西方文化的传统作一个最简洁的概括的话,我愿意把它说成是希腊的哲学、罗马的法律和基督教的道德的结合。西方人常说,希腊的哲学告诉他们如何区分真与假,罗马的法律告诉他们如何区分合法与非法,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告诉他们如何区分善与恶,他们的总的是非标准是这三者的结合。这一说法并非过分,因为当代西方的科学、法律、伦理的源头都可以追溯到这三者之上。
西方科学的源头之一:古希腊的哲学 西方科学的源头是古希腊的哲学。古希腊哲学的元祖是泰勒斯(Thales)(约公元前624-546)、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约公元前610-546)和阿那克西美尼( Anaximenes )(约公元前586-525)。他们形成古希腊哲学的第一个学派--米利多学派。米利多学派的哲学家也被称为物理学家,因为他们的几乎全部兴趣在於物理学,更确切协说,哲学意义上的宇宙论。他们为自己提出了确定宇宙的最终实体的性质的任务,即研究整个宇宙由之构成的那些基本元素的性质,说明宇宙的起源,并展示在人的经验中显现的现象事实是如何起源於宇宙的最终实体的。古希腊哲学的这一起步对於西方科学的发展是很有助益的,因为这首先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向物理世界的知识,引向说明自然界的起源和发展
科学:数学与经验的结合 西方科学的最大特点是数学与经验的结合。谁为自然现象发现了一个公式,谁就为自然科学作出贡献。康德曾下过这样的一个断语:“对於每一种专门的自然科学来讲,如果数学还没有进入到那里,那么那里还不是真正的科学。”[1] 用数学的公式来表述自然的规律,借助数学公式从一些自然现象推论出另一些自然现象,从而作出预言,为实现人的目的服务。这个道理现在看起来很简单,但对於古代人来说是一种非常了不起的发现。 [1] 康德:《对於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开端性的奠基》(1786),《康德全集》,学术出版社,德文版,第4卷,第470页。
欧洲的大陆法系 西方的法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系统: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大陆法系的特点是具有法典的形式,法典的内容包括法律的各个领域,并规定了人们在一般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强调重法律的条文而不必严格遵守司法的先例;法哲学的思想对法律本身的制订和执行有较大的影响。
大陆法起源於罗马法 大陆法起源於罗马法,大陆法所使用的术语、概念、原则一般都能从罗马法中找到其渊源。罗马法起始於公元前四百五十年罗马《十二铜表法》颁布的时候,以后日趋完备。在西方世界所有的法律文化中,第一部综合性的法律汇编被认为是公元五百三十三年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在君士坦丁堡颁布的《国法大全》。这部法典为罗马-日尔曼法系的所有法律制度奠定了基础。包括《拿破仑法典》在内的欧洲大陆的近代法典或多或少都可看作在此基础上的修改和更新。
英美的普通法系 英美的普通法系有着不同於大陆法系的一些特点,如法律的条文不很细致,比较注重案例等。虽然普通法系虽跟罗马法没有直接的渊源关系,但考虑到它大致发轫於公元十一世纪欧洲大陆的诺曼底人征服英格兰的年代,有不少条文是从欧洲大陆带过去的,应承认它与欧洲的大陆法系有一定的联系。所以总的来说,西方法律传统的源头是古罗马的法律。
基督教起源於公元一世纪初 西方的基督教起源於公元一世纪初,是犹太人带入欧洲,并在当时的希腊-罗马的整个文化区域内传播开来的。当时的罗马帝国可谓强盛之极,罗马的军团可谓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罗马的执政官和总督在庞大的帝国疆域的各地执行法治和维护秩序。但是人们生活在这样的国家里仍然感到不幸,不幸的原因是缺少了道德和信仰。
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罗马的军事上的胜利加剧了内部矛盾的激化:贵族和平民的矛盾,奴隶主和奴隶的矛盾,征服者和被征服者的矛盾,越演越厉。罗马帝国象是坐在火山口上。单靠武力和法律是不能维持一个国家的稳定的。当公道丧失,道德沉沦,善恶不分的时候,武力和法律只能加剧不幸。基督教引导人们去恶从善,保护弱者,帮助穷人,以天国的公正的最终审判弥补和纠正尘世的不公正的审判。所以基督教首先在罗马帝国的下层人民中间传播开来,然后也影响到上层,最终成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西方文化的三大基本成分 希腊的哲学、罗马的法律和基督教的信仰是构成西方文化的三大基本成分。如果要对西方文化的历史进行分期的话,我们可以从这三个要素的发展和新的组合的关系来考察。据此我们把希腊和罗马的时期称为西方文化的奠基时期,因为在这一时期这三个要素在历史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完成它们的第一次结合。其后是中世纪、现代。
中世纪:信仰至上 在欧洲的中世纪,基督教的信仰起了主导的作用。希腊的哲学和科学的精神有所减弱,罗马的法治精神也有所消弱。那时神学高於哲学,神权高於法权。从现世到来世,从天堂到地狱,都根据信仰的原则规定得清清楚楚。人们不用担心善行得不到善报,恶行得不到恶报。上帝操着最高的权柄,根据圣经的启示真理主宰一切。
文艺复兴:恢复古希腊的科学精神 但是在中世纪,由於神学高於哲学,导致信仰压抑理性;由於神权高於法权,导致在的神的名义下对人性的压抑。於是自文艺复兴起,希腊的哲学、罗马的法律和基督教的信仰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新的一轮的组合。这种新的组合构成欧洲的现代文化。我们可以把欧洲现代的哲学和科学看作是古希腊哲学的继续,把欧洲现代的法制体系看作是古罗马的法制的继续,把欧洲现代的基督教神学看作是古代基督教神学思想的继续。
现代:理性的时代 有些思想史家把欧洲的现代称为理性的时代,而把欧洲的中世纪称为信仰的时代。这一对照说明了理性在现代欧洲的突出作用。对於什么是理性,不同的哲学家有不同的说明。就其主导性的看法而论,理性可概括为经验和逻辑的结合:只有那些能被经验证明或被逻辑证明的命题才是真的命题,而且这种证明必须具有主体际的有效性。
理性:经验、操作、逻辑、语义的主体际性 从主体际的有效性的角度考察,理性也可看作是经验的主体际性、操作的主体际性、逻辑的主体际性、语义的主体际性的结合。这也就是说,科学所接受的事实应是大家都能观察到的经验事实,科学的实验应是能被大家重复操作的实验,逻辑推论的原则应是对於大家来说都自明的原则,科学的命题应是定义清楚、不引起人们在理解上的歧义的命题。现代科学在这种理性精神的指导下取得长足进步。现代科学的成功从根本上说应归因於复兴了古希腊哲学所固有的理性精神。
神权——人权 欧洲现代的人权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於中世纪的神权观念提出的。在中世纪屡屡发生迫害异教徒、宗教战争等丑恶现象,所以现代思想家提出了信仰自由的人权观念;在中世纪屡屡发生压制学术研究、焚烧科学书籍等丑恶现象,所以现代思想家提出了学术自由的人权观念;在中世纪屡屡发生压制社会舆论的批评、查封报纸等丑恶现象,所以现代思想家提出舆论自由的人权观念。
人权——民主 为了确保这些人权观念的实现,必须要建立民主的政体,以民主的方式选举国家的领袖和立法的议员,以民主的方式监督政府的行政工作和法院的司法工作。这种现代的民主政体是现代的政治革命的结果,但如果从历史延续性的角度来考察,也可被看作是古罗马法治精神演变的结果。
法、德、智:市场、福利、教育 现代西方人逐步学会怎样通过法制的方式调整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市场经济有利於发挥每一个经济活动的主体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加速经济的发展。然而,市场经济的竞争也会引起经济危机、扩大贫富差距等问题。为此要通过银行的利率、政府的税收、社会福利和教育制度的完善来引导经济健康地发展和防止贫富两极分化。西方的民主是建立在中产阶级占人口多数的基础之上。当社会分化为赤贫和巨富两个极端的时候,暴力会取代民主,社会可能会在阶级冲突中走向毁灭。西方现代的福利国家和社会的市场经济的体制正是有鉴於此而建立起来的。
财富与道德 西方的现代文化是随着反抗宗教信仰对科学理性的压抑开始的,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在似乎又走到另一个极端。大多数现代人相信凭借科学和法律可以解决有关人生幸福的一切问题,与此同时把宗教信仰当作得不到科学证实的东西而加以排斥。然而事实表明,物质财富的丰富并不一定带来人生的幸福。当道德沉沦的时候,占有欲驱使人们漫无休止地追求物质财富,这引起争夺、仇恨、尔诈我虞、互相残杀,虽有严密的法律体制而不能制止犯罪现象泛滥。在一个没有友谊、信任、仁爱和安全的社会中生活,人是不会感到真正幸福的。
人生意义与信仰 人生不能没有目的意义。人做每一件具体的事情时总抱有一定的目的,人在买东西的时候要问问价值。人却时常因忙於琐事人而忘记反思人生根本的目的意义。但是这个问题迟早会提出来的。人生越接近死亡,这个问题越加迫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而宇宙的发展是无限的。怎样在有限的人生中完成最有意义的事情?怎样使每个人自己的有限人生融合到无限的宇宙的发展过程中去?当人认定目标努力去完善自己和完善世界时,人才会感到充实和幸福。如果一切都是偶然的或无意义的循环的话,对自己为什么要活在世界上的问题就难以正面回答。只有相信人生和世界最终将会更加美好,人才会有存在的勇气和信心。这里涉及信仰的问题,而科学的理性在其现代的实证主义的框架之内是不能解答这个问题的。
实证主义的局限 现代的所谓科学的理性往往被限制在实证主义的框架之内,即被限制在以上提到的经验的主体际性、操作的主体际性、语义的主体际性和逻辑的主体际性的范围之内,人生的目的、意义、价值和信仰的问题被认为缺乏主体际的有效性,被排斥在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这样的科学理性太狭隘了,它只承认了人的外在的操作活动、具有外在的支撑点的感性经验、以及语言分析和逻辑推论的普遍有效性,它忽视了人的内在体验,内在的情感、意志和信念的普遍有效性。
内在价值 人的内在的意识生活虽然不象外在的活动那样具有一目了然的主体际的有效性,但是经过对意识生活的反省直观和结合实践活动的来回解释,还是可以去除遮蔽,达到它们的澄明状态的。在这里我们也可以发现它们的主体际的有效性。如果说实证主义的理性方法对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的问题既不能证明也不能否证的话,那么一种广义上哲学理性方法(这包括西方当代的现象学和解释学等哲学方法)对此还是有用武之地的。
二十一世纪:西方文化的新组合 当二十一世纪即将来临的时候,西方人越来越认识到实证主义的科学理性的局限性,开始重新反思和调整科学技术、民主法制、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由於认识到伦理道德的重要性,又再度重视宗教信仰的作用。宗教信仰不能压抑科学理性,而必须更科学理性协调起来。这是当代西方的基督教神学家为自己提出的任务。另一方面,世界的经济正在走向一体化,生态环境成了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人类到了从全球的角度考察科学技术、民主法制、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的时候了。由於这些新特征的出现表明二十一世纪很可能是一个西方文化的一个新的组合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