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營運、行銷與法律 預備階段:開店前的準備工作 建置階段:如何架構電子商店 選擇公司名稱及辦理公司登記-經濟部 第十六章 營運、行銷與法律 預備階段:開店前的準備工作 選擇公司名稱及辦理公司登記-經濟部 選擇網域名稱及辦理網域名稱登記-TWNIC 建置階段:如何架構電子商店 店面要開在那?考量硬體、軟體、和連線 -自有或承租(成本較低但客製化空間有限) 共享伺服器代管公司選擇考量因素 電子系統:不斷電? 環境系統:恆溫恆濕? 連線頻寬 安全系統:防火牆? 24小時監控? 應用程式:支援 CGI? ASP? 電子郵件
第十六章 營運、行銷與法律 營運階段:電子商務的物流與金流規劃 物流服務 中華郵政的郵局系統 民間宅配 (價格較高服務較好/可到府收貨) 第十六章 營運、行銷與法律 營運階段:電子商務的物流與金流規劃 物流服務 中華郵政的郵局系統 民間宅配 (價格較高服務較好/可到府收貨) 到店取貨 (需與便利商店業者之資訊系統平台做整合) 傳統的物流流程圖
第十六章 營運、行銷與法律 營運階段:金流服務 電子商務的付款機制 當下付款 轉帳與匯款 購買匯票 第十六章 營運、行銷與法律 營運階段:金流服務 電子商務的付款機制 當下付款 轉帳與匯款 購買匯票 ATM轉帳 (依訂單編號產生獨一繳款帳號) 事後付款 信用卡系統付款 (資料需加密) (電信)業者帳單之代收付款 事先付款(儲值卡) 其它:公信第三者(Trust Third Party, TTP)安全付款
第十六章 營運、行銷與法律 營運階段:金流服務 PayPal的服務架構 Escrow.com的服務架構
第四節 獲利模式:誰付錢? 企業的獲利模式
第四節 獲利模式:誰付錢? 企業的獲利模式 願者上鉤:使用者付費(考量競爭者的價格) 劫富濟貧:消費者使用,企業買單 銷售利潤(Sales) 第四節 獲利模式:誰付錢? 企業的獲利模式 願者上鉤:使用者付費(考量競爭者的價格) 銷售利潤(Sales) 租賃使用權(Subscription)Ex:月費 每次使用付費(Pay-per-use) 預付費用(Pre-paid) 劫富濟貧:消費者使用,企業買單 廣告贊助(Advertising,賺取廣告費) 連結費用(Affiliate or Retail Alliances,Connecting Fees,賺取介紹費) 銷售佣金(Transaction Commissions,賺取交易抽成) 贊助內容者(Content Sponsorship)Ex:電子報
第四節 獲利模式:誰付錢? 獲利模式
第五節 網路行銷:三經驗(EEE)模式 網路行銷的三個步驟 步驟一:讓人知道你-Experience Staging(經驗創造) 使用傳統媒體(radio、TV、print ad.) 使用線上媒體(on-line ad.) 聯合策略夥伴(strategic partnership) 使用口碑(word of mouth) 免費連結(free links) 使用公關(PR) 步驟二:讓人喜歡你-Experience Learning(經驗學習) 發掘老客戶 運用經驗學習,記憶網友的需求,以提高轉換成本的方法
第五節 網路行銷:三經驗(EEE)模式 網路行銷的三個步驟 步驟三:讓人與你交易-Experience Securing(經驗鎖定) 資訊安全科技(security technology) 廠商正統性(merchant legitimacy)Ex: 品牌知名度 訂單滿足的方便性(robust order fulfillment)Ex: 流程的效率與便利性 語氣與氣氛(tone and ambiance)Ex: 說明淺顯易懂 網友控制程度(customer control) 社群的互動(collaboration)
第六節 法律問題:最後的提醒 議題一:網域名稱的爭議 -「先到先選」的原則;網域名稱為消費者所普遍認知 Ex: Sony 第六節 法律問題:最後的提醒 議題一:網域名稱的爭議 -「先到先選」的原則;網域名稱為消費者所普遍認知 Ex: Sony 議題二:網頁製作與著作權 -避免使用來歷不明的圖片;最好自行拍攝及撰寫 -職務上的著作,其著作人格權未特別約定時屬於員工,但著作財產權屬於公司 -視框連結(令使用者對網頁著作人產生誤認)與深層連結(喪失廣告機會) 議題三:網站經營技術與專利權 -商業方法之專利保護 議題四:網路廣告的法律問題 -對消費者提供的義務不得低於廣告的承諾
第六節 法律問題:最後的提醒 議題四:網路廣告的法律問題 第六節 法律問題:最後的提醒 議題四:網路廣告的法律問題 若在明知或可得知的情況下,刊登他人不實廣告於自己的網站上,仍應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議題五:電子郵件廣告的法律問題 最好採「許可行銷」 議題六:交易契約的法律效力 按下「同意」鍵後視同簽訂交易契約;視同定型化契約,受消保法約束 議題七:網路購物的法律效果等同於郵購買賣 消費者擁有「七天猶豫期」
第六節 法律問題:最後的提醒 議題八:網站必須告知消費者的交易資訊 主動告知消費者商品的詳細資料;公司的名稱、負責人、地址 第六節 法律問題:最後的提醒 議題八:網站必須告知消費者的交易資訊 主動告知消費者商品的詳細資料;公司的名稱、負責人、地址 議題九:如何蒐集顧客資料 使用者自行登記;解讀 log file (應事先告知); 運用網站追蹤科技 (cookies) 議題十:如何管理客戶資料 制定隱私權保護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