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年次役男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Q&A簡介
83年次役男徵服4個月軍事訓練Q&A簡介
一、 何謂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下簡稱為 軍事訓練)? 一、 何謂常備兵役軍事訓練(以下簡稱為 軍事訓練)?
1、因應募兵制,配合兵役法及徵兵規則修正,凡83年次以後出生之役男,自102年起,經判定為常備役體位者,改徵服4個月之軍事訓練。
2、4個月軍事訓練之施訓內容,區分為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訓練期間各為8週,合計役期為4個月。
二 二、83年次役男何時接受軍事訓?
1、高中(職)以下教育程度,目前未在學亦無升學意願者,預計102年上半年徵集,連續接受4個月之軍事訓練。
2、高中(職)在學學生,於102年6月應屆畢業而無升學意願者,於102年6月底畢業以後,再徵服4個月之軍事訓練。
3、目前正就讀大學第一學年(或五專第三學年)在學役男,得依其志願,申請於大一、大二(或五專第三、四)暑假期間,分別接受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
4、未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於緩徵原因消滅後(如畢業、休學、退學或開除學籍等)再接受連續4個月之軍事訓練。
5、內政部同意就讀大學第二學年(或五專第四學年)在學役男,得依其志願,申請於大二、大三(或五專第四、五)暑假期間,分別接受第一階段入伍訓練及第二階段專長訓練。
三、 三、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 對象為何?明: 三、 三、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 對象為何?明:
1、83年次役男目前就讀國內、國外或大陸地區之大學第一、二學年(或五專第三、四學年)在學學生。
2、84年次接近役齡男子符合上揭條件者(渠等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即視為志願提前接受徵兵處理),亦可提出申請。
四、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如何 提出申請? 四、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如何 提出申請?
1、申請時間、地點及受理單位:於101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期間,由役男或家長(或成年家屬)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時須檢附證件:(1)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 影本(或傳真)【國外或大陸地區須經驗證】。 (2)役男及家長印章。 (3)委託成年家屬申請時,須備妥受委託人相關證明文件。
五、已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 生,徵兵處理程序為何? 五、已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 生,徵兵處理程序為何?
1、兵役單位完成兵籍調查後,將安排接受徵兵檢查,如判定常備役體位者,接續辦理軍種兵科抽籤【預定102年5月底前完成】。
2、預定102年6月中旬可接獲二階段軍事訓練徵集令【徵集令分別載明102年第一階段及103年第二階段暑假期間指定入營時地】。
六、已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倘無法如期接受訓練時,應如何處理?
1、未接獲徵集令前,得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切結放棄原申請案,於緩徵原因消滅後,再接受4個月之軍事訓練。
2、如已接獲二階段軍事訓練徵集令,須符合「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原因,始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兵役單位申辦延期徵集;有關上揭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可至役政署網站-業務資訊-役政法規查詢-徵兵規則附件「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查詢。
3、接獲徵集令役男,未經核准延期徵集者,仍應依徵集令指定時地入營,無故未入營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
簡介完畢
F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