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 ― 第一、二、三誡
什麼是十誡 「十誡」(Decalogue)一詞,其字面的意義是「十句話」(出34:28;申4:13; 10:4)。在聖山上,天主給自己的子民啟示了這「十句話」。 「十句話」不論採取何種形式:消極的規範、禁令,或積極的命令(如「應孝敬你的父母」),都在指出,擺脫了罪惡的奴役之後,度自由生活的條件。十誡是一條生命的道路
十誡的由來 「上主在西乃山上向梅瑟說完了話,交給他兩塊約版,即天主用手指所寫的石版。」 (出 31:18)
十誡的由來 約版 約櫃
十誡的內容 請朗讀:出20:1-17 四、孝敬父母 一、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五、毋殺人 六、毋行邪淫 二、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七、毋偷盜 三、守瞻禮主日 四、孝敬父母 五、毋殺人 六、毋行邪淫 七、毋偷盜 八、毋妄證 九、毋願他人妻 十、毋貪他人財物
新的誡命 「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我來不是為廢除,而是為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即使天地過去了,一撇或一劃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必待一切完成。」 (瑪 5:17-18)
新的誡命 耶穌對他說:「『你應全心,全靈,全意,愛上主你的天主。』這是最大也是第一條誡命。 第二條與此相似:你應當愛近人如你自己。 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繫於這兩條誡命。」 (瑪 22:37-40)
聖教四規 凡主日及規定之瞻禮之日該望全彌撒。 遵守聖教會所定大小齋期。 該妥當告解,並善領聖體,至少每年一次。 當盡力幫助聖教會經費。
分組討論 有沒有一些惡行是觸犯了其中一條誡命時同時違反其他誡命的? 以下的行為有否違反誡命: 去泰國旅社進入當地廟宇參觀 在家擺放先人照片 3) 拜山 4) 上香給祖先 5) 燒金銀衣紙 6) 睇蘇民峰羊年運程 7) 占卜 8) 戴蜜蠟/水晶飾物 9) 睇風水
分組討論 天主教教理2069: 十誡組成一個不能分割的整體。每一句「話」都涉及其他每一句話和所有的話…觸犯一條誡命,就是違反其他一切誡命…人若不讚美他們的造物主天主,就不能尊敬他人。人若不愛天主所造的人,就不能崇拜天主。十誡把人的敬神生活與其社會生活結合為一。 雅2:10: 誰若遵守全部法律,但只觸犯了一條,就算是全犯了。
一、欽崇一天主在萬有之上 第一誡召喚人信天主,寄望於祂並愛祂在萬有之上。
一、第一誡禁止迷信和不信 迷信可以說是一種對宗教的過分歪曲. 迷信是宗教情緒和當行敬禮的偏差,只附於其外在儀式上,而無視乎其所要求的內心的準備,便是陷於迷信. 不信正好相反,是由於欠缺,是對虔敬之德的缺陷.
第一誡禁止迷信和不信 迷信可以說是一種對宗教的過分歪曲. 迷信是宗教情緒和當行敬禮的偏差,只附於其外在儀式上,而無視乎其所要求的內心的準備,便是陷於迷信. 不信正好相反,是由於欠缺,是對虔敬之德的缺陷.
迷信 拜偶像是把原非天主的一切,予以神化 偶像可以是權勢、娛樂、種族、國家、錢財等
占卜 人應把自身交付於天主的眷顧,放棄一切對此不健康的好奇. 觀察星座、行占星術、手相術、求助靈媒,都是有意希望為自己贏得神秘力量的支持. 佩帶護身符的人,也應受到責備.
二、毋呼天主聖名,以發虛誓 第二誡禁止妄用天主的名字,就是不相宜地運用天主、耶穌基督、童貞瑪利亞及眾聖人的名字。
第二誡規定我們要尊重上主的名 人應以敬愛朝拜的靜默,把上主的名保守在心中.不應該在自己說話時輕易提起上主的名,除非為了祝福、讚美、光榮祂. 禁止發虛誓,若非本於真理、不要指著造物主,或受造物宣誓.
三、守瞻禮主日 十誡的第三誡提醒人記得安息的神聖性:「第七日應完全安息,因為是獻於上主的聖日」(出31:15)。
三、守瞻禮主日 -在主日及當守的法定節日裡,信徒有責任參與彌撒。我們得從彌撒中吸取生活的原動力,成為生活中的力量,使自己在基督內一日日地成長,同時也幫助別人歸向主。 除了祈禱、參與彌撒之外,還要求人停止工作,以一個優閒的身心來恭敬天主。 主日的建立是為了使所有人都有機會「享有足夠的休息和餘暇,以培養其家庭、文化、社會及宗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