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會計室業務宣導 主辦單位:會計室 97.10.17
大綱 前言 校務基金組織運作管理制度 校務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 會計、出納與財產管理運作 行政服務滿意度問卷調查意見回覆處理 各項經費請購核銷規範及注意事項 財務內部控管及落實會計審核 審計部等單位查核缺失事項 常見單據核銷退件原因 會計業務問答彙編
前 言 (一) 本校自86年度起配合教育部實施「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制度。 實施校務基金之目標「落實大學自主、增加預算編製及執行彈行預算、紓解政府財政壓力、教育資源分配合理化」
前 言 (二) 基金收入規模由85年度公務預算決算2.75億元,增加至96年度校務基金決算39.03億元,扣除教育部學校教學研究補助收入11.12億元後,校務基金收入為27.91億元,成長幅度高達9倍多。 支出規模由85年度公務預算決算14.48億元,增加至96年度校務基金決算39.02億元,扣除折舊、攤銷5.02億元後,校務基金實際支出為34億元,成長幅度高達134% 。 校務基金扣除已指定用途支出,截至目前現金賸餘約2.5億元,財務健全 。
前 言 (三) 辦理會計業務宣導及教育訓練之目的,除了提供經費支用相關規定,協助財務使用符合計畫目標外,也希望藉由充分溝通,讓財務行政管理推動無障礙並使其發揮最大綜效,促進同仁對校務基金運作之梗概有更深入的了解。
校務基金組織運作管理制度 配合校務基金運作 校內訂定完備之相關法規 管理制度面 推動實施校務基金 制度校內採取之具體計劃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由校長任召集人) -校務基金之管理 組織運作面 經費稽核委員會 (向校務會議負責) -校務基金之監督體系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運作情形 組織及任務 執行情形 具體績效 召開會議: 審議本校校務基金5項自籌收支管理規定。 規劃「學人宿舍」、「人文社會科學大樓」、「客家學院大樓」、「教學研究綜合大樓」、「國鼎光電大樓」等新建工程所需之財源。 核定國立中央大學發展一流大學經費支用、預算編列及補辦事宜。 透過每年審議校務基金年度概算 ,落實預算管理與績效管理相結合的績效控管系統。 根據決算相關資料,檢討年度編列之業務計畫是否達成年度計畫目標,以控管預算執行績效。 設置依據:依據「國立中央大學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成立。 委員成員:委員十三至十五人,由校長任召集人,委員由會計主任及校長指定之代表組成之,其中不兼行政職務之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必要時得聘請校外人士參與。 召開會議: 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 ,每次召開會議均有完備會議紀錄 任務: 學校教學、研究與推廣計畫所需財源之規劃。 校區建築及工程興建所需財源之規劃。 校務基金年度概算擬編之審議。 校務基金開源措施之審議。 校務基金經濟有效節流措施之審議。 校務基金經費收支及運用之績效考核。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七條第一項收支管理規定之審議。 其他關於校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事項之審議 。 成立「國立中央大學資金運作小組」辦理校務基金之財務投資規劃構想 擬訂「國立中央大學財務投資管理注意事項」經92.11.25九十二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通過,並提出規劃構想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討論
經費稽核委員會運作情形 組織及任務 執行情形 具體績效 設置依據:依據「國立中央大學校務會議常設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成立。 召開會議: 每學期至少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每次召開會議均有完備會議紀錄。 召開會議時,視稽核事項之需要,邀請管理委員會或校內相關單位人員派員列席。 經委員會之決議,請管理委員會或校內相關單位提供必要之資料以供查核。 訂定「國立中央大學經費稽核委員會內部稽核制度與施行細則」,以健全內部控制。 在權責範圍內請相關單位提供必要資料以供查核,歷次來提供查核資料單位計有會計室、研發處、總務處、教務處、學務處、祕書室等單位,經由各單位提供之資料,經費稽核委員會向學校提出諸多改革及建議。 組成方式:由委員九人組成。 委員由全體校務會議代表互選產生,惟各級行政主管及總務、會計人員不能為候選人。 委員不得與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重疊。 職掌: 學校教學、研究與推廣計畫財務運用之事後稽核。 校區建築與工程興建計畫、發包及執行等經費運用之事後稽核。 各項經費收支及現金出納處理情形之事後稽核。 校務基金年度決算之稽核。 學校資產增置、擴充及改良等事項之事後稽核。 校務基金經濟有效利用及開源節流措施之事後稽核。 其他經費之事後稽核事項。 每學期於校務會議中提出有關校務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稽核報告。
校務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 計畫 覈實編列預算與分配 彈性有效預算執行 預決算差異檢討追蹤 執行 考核
校務基金預決算管理作業流程 預算編製與分配 預算執行與檢討 各單位依分配預算及「中央大學校務基金經費動支申請及核銷之審核作業」等有關規定切實執行。 各單位依據中程發展計畫,配合主客觀環境與施政重點之變遷,調整擬編年度需求概算。 營建工程等重要投資由主管單位初步評估或審查。 未及編列(足)預算,因業務實際需要,依規定辦理調整容納或補辦預算事項。 會計室衡酌各項收入、財務概況、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產生問題及立法院之意見等,綜整彙編。 倘發現執行上有落後或異常情形,擬定相關因應措施,及時改善。 財務小組會議 調整容納 年度終了擬具預決算差異分析等相關資料及增進財務效能建議。 概算籌編會議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議 補辦預算 教育部轉行政院核定 教育部、行政院主計處審核彙編後送立法院審議,依審議情形整編法定預算。 經費稽核委員會議 依「中央大學校務基金經費運用分配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覈實辦理預算分配。 涉及預算編列事宜,即納入新年度預算調整辦理。
資本支出預算編審作業流程 需求單位提出需求 營繕工程 一般性資本支出 營繕組就可行性辦 理初步評估 相關業務主管單位審核 校園規劃委員會審查 是否符合本校空間運 用之規劃;校務發展 委員會審查是否符合 本校發展趨勢 儀器設備、電腦等先行送審項目 其他 財務小組 5,000萬元以上工程 報教育部轉行政院核定 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 校務會議 納編年度預算
會計、出納與財產管理運作 內控機制 財物需求 財物供給 請購、需求規格 依法招商 政府採購 監辦 預算 會計審核 監辦 交貨 傳 票 出納、會計事務查核 驗收合格 現金出納 付款 財產管理作業 折舊報表 財產資料 (各單位) (廠商) 財產管理 帳務處理 產生財報
各項經費請購核銷規範 碩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旅費報支作業規範 委辦計畫專任人員薪資報支作業規範 兼任人員工作酬勞報支作業規範 臨時工工資報支作業規範 導師輔導費報支作業規範 其他項目將陸續建置公告 公告網址:會計室網頁/常見連結/教育訓練項下
各項經費請購核銷注意事項 統一發票及收據填寫注意事項 支出機關分攤表填寫注意事項 各類領具、印領清冊填寫注意事項 國內、外出差旅費報告表填寫注意事項 「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經費使用規範
財務內部控管及落實會計審核(一) 國立中央大學健全財務秩序與強化內部控制工作小組作業要點 國立中央大學資本門預算執行管控作業原則 加強財務控管及落實會計審核方案
財務內部控管及落實會計審核(二) 自93年度起校務基金五項自籌收支,不適用預算法、會計法、審計法等規定;仍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採購作業。 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15條規定五項自籌收入之收支情形,其相關主管人員、經費執行人員、使用及保管資產人員,應負其執行預算、保管及使用資產之相關責任,並由會計人員負責帳務處理及彙編財務報表。
查核缺失事項 審計部查核相關缺失事項 國科會查核計畫缺失事項 教育部補助計畫(含邁向頂尖大學)常見缺失事項
常見單據核銷退件原因 會計業務問答彙編
簡 報 完 畢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