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實習說明會 主持人:曹文琴 主任 108/03/14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另擇期辦理實習成果發表會。未依前項規定實習者,由本委員會專案處理。 為培養學生務實致用之能力,促使學生及早體驗職場工作,提昇學生就業競爭力,特別開立校外實習課程以增進學生之實務能力。 學生校外實習為選修課程,原則於暑假或四上、四下實施(亦可以學年為單位實施)。校外實習單位可視實際需求自行調整。學生必須於實習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實習報告,成績由實習單位主管與本系實習輔導教師共同評分,合格者始授予學分及實習證明。 另擇期辦理實習成果發表會。未依前項規定實習者,由本委員會專案處理。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學期型之之校外實習共計兩門,分別為:校外實習(一)、校外實習(二)。 實習課程老師於學生實習期間以電話或實地訪視瞭解學生實習情形,每月不少於一次為原則。 實習輔導教師於學生實習期間實地訪視至少累積兩次,實習輔導教師的定期輔導(如以電話或其他各式形式的溝通輔導) 一學期至少累計二次,以協助學生處理實習相關及生活適應問題。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各實習科目必需須繳交實習報告成績合格者授予學分。學生依規定次數返校輔導及報告實習近況,由實習輔導老師指導,其餘時間由實習公司指派專人加以輔導,實習時數至少需符合教育部學時規定。 本系學生實習成績由實習課程老師和企業輔導老師共同打分數,各占50%。 本系學生實習期間,如違反實習單位規章,經本委員會與業界代表查證屬實,以致於無法繼續實習時,成績得依情節輕重酌以扣減。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暑假實習課程(總時數須滿320小時以上): 學期實習課程(總時數須滿720小時以上) : 1.於暑期開設3學分之校外實習課程,且須在同一機構連續實習8週,並不得低於320小時為原則,包含由各系自訂之定期返校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 學期實習課程(總時數須滿720小時以上) : 大學部開設9學分之校外實習課程,至少為期4.5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修讀實習課程期間,除依各系自訂之定期返校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外,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 學年實習課程(總時數須滿1440小時以上) : 大學部開設18學分以上、碩士班開設3學分以上之校外實習課程,至少為期9個月之校外實習課程,修讀實習課程期間, 除依各系自訂之定期返校座談會或研習活動等外,學生應全職於實習機構實習。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學生校外實習行前工作內容包括: (1) 各系(所)單位主管、實習輔導教師須向學生作行前輔導,針對實習規定及相關安全等事項詳細說明,俾讓學生瞭解遵循。 (2) 實習輔導教師應對所屬學生說明實習報告內容規定及學生實習成績評定之標準。 (3) 確定實習名單後於學生報到前,各系(所)應與實習廠商完成合約之簽立(附件一、二),契約範本內容可依各系(所)實際需求經系級校外實習委員會修訂。 (4) 各系(所)應於簽約確定後將合約書影本及實習名冊(附件三)送交研究發展處備查。 (5) 學生於實習報到前,各系(所)應確認學生家長已簽立同意書(附件四)並完成學生平安保險及意外保險之投保。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學生於校外實習期間輔導方式如下: (1) 由實習輔導教師及實習廠商主管共同執行。 (2) 各系(所)之實習輔導教師應依排定時間赴校外實習地點訪視學生實習狀況,暑期實地訪視學生至少1次、學期實地訪視學生至少2次、學年實地訪視學生至少4次,海外實地訪視學生至少1次,訪視後填寫「校外實習訪談記錄」(附件五)送交各系(所)辦公室存查。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學生校外實習遇有下列情事,並經實習輔導教師提報系級校外實習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始得終止實習: (1) 學生之身心狀況經醫師診斷不適合繼續實習者。 (2) 經實習單位主管或實習輔導教師評估無法勝任實習工作者。 (3) 發生重大事件或其他無法續任實習工作者。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1.欲自行找廠商者,於5/15(三)(下班前)將廠商基本資料表繳回,逾時不受理。 2.廠商須符合以下資格: i.須有知名連鎖品牌,若無則必須符合下述兩點: (1)資本額須達到新台幣20萬元以上。 (2)工作性質需與管理專業相符。 ii.經濟部核准設立證明(海外實習不適用)。 iii.消防安全檢查證明文件(需有檢查項目及檢查人蓋章頁面) (海外實習不適用)。
108學年度暑期&學期&學年型實習說明會 目前系上所找的廠商名冊如下: 1.楓康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服務業) 2.爭鮮股份有限公司(餐飲服務業) 3.台中商業銀行(金融業) 4.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服務業) 5.富邦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保險業) 6.台灣高鐵(運輸服務業) 7.PC Home(網路客服) 8.富信大飯店(旅宿業) 9.漢江保全(行政) 10.千附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製造業) 11.中華航空(運輸服務業) 其他廠商仍在洽談中
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