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 tppald@yahoo.com.tw 誰把我的聰明藏起來 郭馨美 常務理事 台北市學習障礙者家長協會 Tel:02-2736-4062 Fax:02-2736-3694 E-mail: tppald@yahoo.com.tw
特殊教育法 第三條 一、智能障礙 七、嚴重情緒障礙 二、視覺障礙 八、學習障礙 三、聽覺障礙 九、多重障礙 四、語言障礙 十、自閉症 特殊教育法 第三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係指因生理或心理之顯著障礙,致需特殊教育和相關特殊教育服務措施之協助者。 一、智能障礙 二、視覺障礙 三、聽覺障礙 四、語言障礙 五、肢體障礙 六、身體病弱 七、嚴重情緒障礙 八、學習障礙 九、多重障礙 十、自閉症 十一、發展遲緩 十二、其他顯著障礙 前項各款鑑定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
學習障礙定義 依『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十條:「本法(特殊教育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八款所稱學習障礙,係統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記憶、理解、推理、表達、知覺或知覺動作協調等能力有顯著問題,以致在聽、說、讀、寫、算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有幾點值得我們注意: 1. 學習障礙不是智能不足,孩子的學習困難不是因為智力低下導致學習能力不足; 1. 學習障礙不是智能不足,孩子的學習困難不是因為智力低下導致學習能力不足; 2. 學習障礙是個異質性大的群體,它並不是一種單一的障礙類型,換言之,不是只有學科學習有問題才是學習障礙,它也可能包括非語文方面的障礙; 3. 學習障礙者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學習障礙要符合「排除條款」和「特殊教育需求」,即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這些問題會導致學業低成就,且持續到各個年齡。 學習障礙的人口大約佔3%到5%,粗略估計,全國約有近二、三十萬名學障學齡兒童。
社會大眾對學障的認知普遍不足 學習障礙因牽涉到語言、文字的困難,因此對國外英文語系的研究並不能照單全收,亟需專家學者根據學習障礙者所出現的中文障礙特質來研發教學策略,但國內目前醫學界、心理界、教育界對學習障礙尚未能做跨領域的整合,使得鑑定、安置、輔導的措施一直無法落實。
天賦潛能未被開發 學習障礙者是個矛盾的學習者,內在能力的差異很大,其天賦有待發掘培養,而障礙又亟需特殊設計的教學策略來引導他們學習,只要經過適當的教學,還是可以成為很有成就的人。
忽視學障對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 根據美國對學習障礙者所做的研究,在自殺兒童、輟學兒童、不良少年、監獄囚犯、遊民這些社會邊緣人中,學障者比例都特別高,造成嚴重社會問題,且其與失業率偏高及犯罪事件有顯著的相關性,我們相信在這些中輟生中必有很高比例的學障兒,因為學障兒在目前學校、家庭中遭受長期挫敗及誤解,只有選擇中途輟學一途,而成為社會上的一顆不定時炸彈。這也是當局忽視學障兒的鑑定、安置、輔導所必須付出的代價。
學習障礙的“事實” 學習障礙的孩子並不是因為笨或懶或不認真而導致學習困難,而是因為腦神經結構和功能的不同使得他們無法用一般人的學習方式學習,而必需使用不同的學習方式。 學習障礙的孩子和其他的孩子一樣聰明,他們只是某一部份的認知能力有缺陷。
學習障礙的“事實” 學習障礙並不是因為智力低下、自閉症或聽力、視力、人格上的缺陷所造成的。 學習障礙者的差異性很大,幾乎沒有兩個學習障礙者的學習困難現象是一模一樣的。 如果得到適當的幫助發揮天賦潛能,學習障礙者也可以獲得成功,如 :
作家:安徒生 發明家:愛迪生
英國首相:邱吉爾 達文西
學習障礙是特教法中規範的身心障礙類別之一,其與一般身心障礙學生一樣,在特教法中有明文保障,其接受特殊教育的權利相關的鑑定、安置、輔導等措施也有法令上的規定。 學習障礙是終身的障礙,並無法透過某種治療法而痊癒,但是他們的困難可以因為特殊教育的協助,以及他人的瞭解和環境的配合與接納,而不致於妨礙他們的潛能開發。
學習障礙的特徵~學齡前 動作協調差 口語表達差 不易聽懂別人的話 視或聽覺區辦能力差 活動過多 挫折容忍低 不易專心、衝動、學習意願不高……等
學習障礙的特徵~學齡階段 閱讀出現困難,常無法區辨容易混淆的字詞 閱讀時容易有跳行漏字的現象 無法區辨或正確模仿老師的發音 寫字容易犯上下、左右、顛倒或字體比例方面的錯誤 寫作業或抄寫黑板時,要花很長的時間或有明顯的困難 無法了解數字及概念 無法心算,需要用手指或實物操作才能計算 對數學應用問題的理解很差 無法正確描述或簡述教師的授課或活動內容 動作笨拙,生活秩序的管理能力很差 注意力不集中 容易挫折,可能伴隨有行為問題 交友有困難,不受同學的歡迎
政府可以做什麼 組成學障鑑安輔小組、讓疑似學障的學童都能得以接受檢測,且獲得適合的安置與輔導。 訓練校長、行政人員及教師等教育工作者對學障的正確認知,以便發掘、接納並有效教導學障生。 選出重點學校設置學障實驗班,結合學界理論與第一線教學實務,發展出有效教學的模式。 以公辦民營方式設立學障特教學校。 以公辦民營方式設立社區學障資源中心,提供學障資訊、舉辦研習、親職教育、諮詢檢測、轉介、輔導……等服務。
學校可以做什麼 減少作業量、以口試代替筆試。 不影響教學狀況下,允許學障兒在教室內適度活動。 提供正面肯定的機會、試圖了解並接納學障兒的特殊需要。 以培養「人」為目標,降低對課業成績的期待。 不要體罰或羞辱孩子,他不是不肯專心,而是做不到;體罰或羞辱只會加強他的反社會心態。
學校可以做什麼 教導學習策略、生活策略。 發展個人興趣與特長。 利用電腦教學。 鼓勵大量閱讀、大量運動。 提供豐富的文化刺激。 小班教學。 個別化教學方法、個別化進度。 視情況鼓勵家長進一步了解什麼是學習障礙,並向輔導室特教組申請檢測。
教師可以做什麼 協助學生克服其困難或提供變通方式: 包容與接納其特殊性: 改善其注意力的問題: 簡化指令說明: 瞭解學生的優缺點: 注意學生的個別差異: 收拾書包或抄寫黑板或聯絡簿常令學習障礙學生感到無比的困難,教師可以給予較充裕的時間,或提供變通的替代方式讓學生達到相同功能,或是請家長或同學幫忙,以免學生因過大的困難而產生太高的挫折。 學障學生因其特殊困難而在某些學習需花上比一般人更多的精力,因此學障學生容易太疲勞而無法持續注意力,尤其是放學後的家庭作業常令家長與孩子精疲力竭,因此,教師應接納學生的困難,給予酌量減少作業,或改變作業方式。 學障學生多易出現注意力不能集中的問題,教師應瞭解其注意力問題的起因,是否來自學生學習上的困難,除了利用上述建議協助克服其困難外,對其注意力不集中的問題可安排學生坐前排位置,或給予必要的注意力訓練。 學障學生大多有語言理解困難,不易瞭解複雜的多項指令,因此,教師應盡量簡化說明或指令,一次一個指令,或提供記憶力訓練。 學障學生常會因不同的項目或表現方式,而出現非常不一致的表現,教師不要懷疑他、或指責他,應該藉由學生不一致的表現發現學生的優缺點,根據學生的優缺點提供其學習的變通方式。 給予成功的機會:學障學生容易因自己的困難或特殊性,而感自卑,甚至因過多的失敗失去自信心,教師應多給予成功學習的機會,多讚美學生的優點,以建立學生的信心。 不是每一個學障學生都有相同的特徵,教師不應以某一位學障學生的特質去期待其他學障學生,教師可以多與家長或專家聯繫,瞭解學生的個別差異和特殊性。
家長可以做什麼 有信心 有毅力 有耐心 平常心 和老師之間要有良好的溝通 注意手足之間問題 夫妻要協調一致 爭取權益
一個孩子說 也許今天的我看起來 像麻煩製造者 但給我好的教育 給我包容的心 我會是明天的天使
還有一個孩子說 我是一個活在競爭激烈的社會 卻全無競爭武器的人 別人說話的真義 我常聽不懂 別人寫的字 我常會錯義 別人說話的真義 我常聽不懂 別人寫的字 我常會錯義 我想表達的意思 常遭別人誤解 我寫的字 別人看不懂 我是個被剝奪武器 卻活在競爭激烈社會的人 而我必須這樣過一輩子
又有一個孩子說 不管別人如何嘲笑 都影響不了我努力向前走的決心, 雖然路途顛簸坎坷, 但我堅信只要走下去成功就在眼前!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