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選擇權契約調整方式介紹 臺灣期貨交易所 104年6月
大綱 股票選擇權應作契約調整之情事 股票選擇權契約調整方式 股票選擇權契約調整案例說明
股票選擇權何種情況下,會進行契約調整? 依據股票選擇權契約交易規則第22條規定,標的證券之發行公司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期交所將進行該契約之調整,並於調整生效日前公告調整內容: (一)分派現金股利。 (二)以資本公積或盈餘轉作資本。 (三)現金增資。但股東無優先認購普通股權利者,不在此限(例如以 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 (四)合併後為消滅公司。 (五)減資。但依規定買回股份或股東拋棄股份辦理股份註銷者,不 在此限(例如庫藏股減資)。 (六)股份轉換為他公司之子公司。 (七)其他致使股東所持股份名稱、種類或數量變更, 或受分配 其他利益之情事。
股票選擇權契約調整方式 (一)依標的證券公司事件及股東受配發之利益,決定股票選擇權契約調整方式 公司事件 股東受配發之利益 契約調整方式 契約調整 生效日 除息 現金股利 調整約定標的物 →納入現金股利 除息日 除權 股票股利 →納入股票股利 (每口表彰股數增加 ) 除權日 現金增資 現金增資認購權 →納入現金增資相當價值 合併後為消滅公司或股份轉換為他公司之子公司 單一公司股票,且該股票已為或將為本公司股票期貨之標的證券註 →調整為受配發之股票 新設合併或股份轉換予新設公司者為新設公司上市日;其餘為停止交易起始日 其他利益 終止上市 註:同時受配發現金者,準用現金股利之調整方式,納入約定標的物
股票選擇權契約調整方式 (續) 公司事件 股東受配發之利益 契約調整方式 契約調整 生效日 彌補虧損減資 股東原持有股數 減少 調整約定標的物 →每口表彰股數減少 恢復交易日 現金減資 股東受配發現金,原持有股數減少 →納入受配發之現金 分割減資後存續 以現金以外財產退還股款減資 股東受配發非現金利益 調整最後交易日 →提前到期結算
股票選擇權契約調整案例說明
除息契約調整 假設台積電7/8除息,每股配發現金股利4.5元 台積電選擇權契約調整生效日為7/8(即除息日) 比較項目 調整後契約 新掛標準型契約 契約代號 CDO→CDA CDO 約定標的物 2,000股除息後股票 及9,000元(=4.5*2,000) 履約價格 不調整(以還原息值後的現股股價與履約價格相比,判斷價內外) 同CDA 契約乘數 2,000 (不調整) 2,000 權利金價值 CDA權利金 x 2,000 CDO權利金 x 2,000 買權到期履約價值=Max[約定標的物價值-履約價款,0] =Max[(台積電最後結算價*2,000+9,000-履約價格*2,000),0] 賣權到期履約價值=Max(履約價款-約定標的物價值,0) =Max[履約價格*2,000-(台積電最後結算價*2,000+9,000),0]
除權契約調整 假設中信金8/31除權,每股配發股票股利0.05股 中信金選擇權契約調整生效日為8/31(即除權日) 比較項目 調整後契約 新掛標準型契約 契約代號 CNO→CNA CNO 約定標的物 2,100股除權後股票 2,000股除權後股票 履約價格 不調整(以還原權值後的現股股價與履約價格相比,判斷價內外) 同CNA 契約乘數 2,000 (不調整) 2,000 權利金價值 CNA權利金 x 2,000 CNO權利金 x 2,000 買權到期履約價值=Max[約定標的物價值-履約價款,0] =Max[(中信金最後結算價*2,100-履約價格*2,000),0] 賣權到期履約價值=Max(履約價款-約定標的物價值,0) =Max[(履約價格*2,000-中信金最後結算價*2,100),0]
現金增資契約調整 假設中信金2/10現金增資除權,每2,000股普通股可認購100股, 每股現增認購價16.3元,繳款截止日4/3。 中信金選擇權契約調整生效日為2/10 (即現金增資除權日) 比較項目 調整後契約 新掛標準型契約 契約代號 CNO→CNA CNO 約定標的物 2,000股普通股 + 2,000股普通股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 2,000股普通股 履約價格 不調整 同CNA 契約乘數 2,000 (不調整) 2,000 權利金價值 CNA權利金 x 2,000 CNO權利金 x 2,000
現金增資契約調整(續) 理論上,CNA因約定標的物納入現金增資相當價值,其價格應≧CNO 2,000股普通股優先參與現金增資之相當價值 到期日於現增 繳款截止日之前 Max [(最後結算日現貨收盤價-現增認購價),0] *每2,000股可認購股數 例:(20.3-16.3)*100=400 到期日於現增繳 款截止日之後 Max[(繳款截止日現貨收盤價-現增認購價),0] 例:(18.3-16.3)*100=200 註:到期日或繳款截止日之前,可以當時現貨收盤價作為到期日或繳款截止日現貨收盤價之預估值 買權到期履約價值=Max[約定標的物價值-履約價款,0] =Max[(中信金最後結算價*2,000+現金增資相當價值-履約價格*2,000),0] 賣權到期履約價值=Max(履約價款-約定標的物價值,0) =Max[(履約價格*2,000-中信金最後結算價*2,000-現金增資相當價值),0]
彌補虧損減資契約調整 假設台新金彌補虧損減資,減資換股率為0.9 (即2,000股換發新股票1,800股),1/19~2/2停止交易,2/3恢復交易 台新金選擇權1/19~2/2同步停止交易,2/3恢復交易, 契約調整生效日為2/3。 比較項目 調整後契約 新掛標準型契約 契約代號 CMO→CMA CMO 約定標的物 1,800股除權後股票 2,000股除權後股票 履約價格 不調整 同CMA 契約乘數 2,000 (不調整) 2,000 買權到期履約價值=Max[約定標的物價值-履約價款,0] =Max[(台新金最後結算價*1,800-履約價格*2,000),0] 賣權到期履約價值=Max(履約價款-約定標的物價值,0) =Max[(履約價格*2,000-台新金最後結算價*1,800),0]
現金減資契約調整 假設中華電信現金減資,減資換股率為0.8(即2,000股換發新股票1,600股) ,每股退還股款2元,1/7~1/24停止交易,1/25恢復交易 中華電選擇權1/7~1/24同步停止交易,1/25恢復交易, 契約調整生效日為1/25 比較項目 調整後契約 新掛標準型契約 契約代號 DLO→DLA DLO 約定標的物 1,600股除權後股票及4000元 2,000股除權後股票 履約價格 不調整 同DLA 契約乘數 2,000 (不調整) 2,000 買權到期履約價值=Max[約定標的物價值-履約價款,0] =Max[(中華電最後結算價*1,600+4,000-履約價格*2,000),0] 賣權到期履約價值=Max(履約價款-約定標的物價值,0) =Max[(履約價格*2,000-中華電最後結算價*1,600+4,000),0]
分割減資契約調整 假設華碩進行分割減資,每1股華碩換發新華碩0.15股及和 碩0.40股,5/18~6/23停止買賣,6/24恢復交易。 因原華碩股東將同時持有新華碩及和碩股票,即一檔股票 選擇權將對應二種標的股票,評價較困難,故採提前到期 結算,華碩選擇權各到期月份契約之最後交易日調整為 5/17。 另配合現貨,華碩選擇權於5/18~6/23同步停止交易,6/24 起恢復交易並推出標準型契約(即表彰2,000股新華碩普通 股之股票選擇權契約)。
股份轉換為既存公司之子公司 契約調整 假設寶來證股份轉換為元大金之子公司,每1股寶來證換發0.55股元大金 ,並配發現金11.55元,9/21起停止買賣,10/3起終止上市。 寶來證選擇權貨契約調整生效日為9/21 比較項目 調整後契約 契約代號 DMO→DOA 約定標的物 1,100股元大金股票及23,100元 履約價格 不調整 契約乘數 2,000 (不調整) 買權到期履約價值=Max[約定標的物價值-履約價款,0] =Max[(元大金最後結算價*1,100+23,100-履約價格*2,000),0] 賣權到期履約價值=Max(履約價款-約定標的物價值,0) =Max[(履約價格*2,000-元大金最後結算價*1,100+23,100),0]
股份轉換為新設公司之子公司 契約調整 假設合庫銀行股份轉換為合庫金控之子公司,每1股合庫銀行換發1股合庫金控,合庫銀行11/21~11/30停止買賣,並自股份轉換基準日(12/1)終止上市,由合庫金控於當日上市 合庫金選擇權上市日為12/1,選擇權契約代號為LOO 合庫銀行選擇權契約調整生效日為12/1 比較項目 調整後契約 契約代號 DRO→LOA 約定標的物 2,000股合庫金股票 履約價格 不調整 契約乘數 2,000 (不調整) 買權到期履約價值=Max[約定標的物價值-履約價款,0] =Max[(合庫金最後結算價*2,000-履約價格*2,000),0] 賣權到期履約價值=Max(履約價款-約定標的物價值,0) =Max[(履約價格*2,000-合庫金最後結算價*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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