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研究計畫請購及經費核銷 講習會 研究發展處 研究與產學服務組
科技部部分: 各項計畫之申辦及執行依據 (一)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二)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三)其他請參考科技部網站 http://www.most.gov.tw/np.aspx?ctNode=33 8&mp=1
科技部研究計畫本校配合 行政執行單位一覽表 申請案 ●—為主辦單位 ○—為協辦、會辦、陳核單位 申請 申覆 提出計畫 ● ○ 彙整申請案 項目 ●—為主辦單位 ○—為協辦、會辦、陳核單位 申請人 系所 研究發展處研究與產學服務組 人事室 會計室 總務處文書組 總務處出納組 總務處事務及保管組 秘書室 科技部網路作業 申請 申覆 提出計畫 ● ○ 彙整申請案 申請名冊造冊 申請、申覆案發文 核定 通知老師或學校 簽署同意書 簽陳提出開立請款收據 製作合約書 請款案發文 科技部款項撥入 執行 簽陳研究助理人員之聘任、支薪及勞健保、離職儲金 助理人員辦理勞健保事項 研究主持費、助理費、人事相關薪資請領 採購相關設備、器材 出差、出國(請假)申請 差旅費、預借款、庶務相關支出 變更 變更單位、計畫名稱、職稱 變更經費支出項目 延長執行時間 結案 繳交報告 申請核銷及支出憑證、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 彙整經費結報資料、印製核銷確認表 剩餘款繳回作業 提供經費傳匯明細表 結報通知科技部發文
科技部專題研究之申請作業流程
專題研究計畫 之 經費結報作業流程
多年期收支報告表填寫說明 --報告表與線上填寫內容須一致 多年期收支報告表填寫說明 --報告表與線上填寫內容須一致
報告繳交 1、多年期計畫請於期中各年計畫執行期滿前 二個月於線上繳交進度報告, 2、結案報告及出國心得報告請於計畫執行期 滿三個月內於線上繳交。 3、請依規定繳交報告,避免被科技部扣除行 政管理費。
變更相關說明---經費變更問題 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規定: 1、原未核給之補助項目(業務費、研究設備費、國外 差旅費),於計畫執行期間經檢討確為研究計畫需要 者,執行機構應事先報經科技部同意增列,所需經費 由其他補助項目流用。 2、但增列研究設備費項目,其經費額度在新臺幣五萬 元以下者,執行機構得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免報科 技部。 3、同一補助項目內之支出用途於計畫執行期間經檢討 確為研究計畫需要,執行機構得逕依其內部行政程序 辦理變更,所需經費於該補助項目項下調整。
變更相關說明---經費變更問題 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規定: 4、任一補助項目經費如因研究計畫需要,須與其他 補助項目互相流用時,如累計流出及流入均未超過 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百分之五十者,執行機 構得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如任一項累計流出或流 入超過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百分之五十者, 執行機構應事先報經科技部部同意,始得流用。 5、但研究設備費流入後總額在新臺幣五萬元以下者, 執行機構得依內部行政程序辦理,免報科技部。
變更相關說明---經費變更問題 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規定: 6、管理費不得自其他補助項目流入。 7、經費流用以同一研究計畫為限,不同研究計 畫間,不得相互流用。
變更彙報表 如業務費項下助理人員類別變更、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學者來臺費用項目新增或刪除等支出用途變更、研究設備購置項目變更、國外差旅費出國種類變更等 自101年度計畫開始,如在經費使用上變更並送科技 部核定者,於經費結報時必須填寫「經費用途變更 彙報表」,併同經費收支明細報告表函送科技部。
變更相關說明---延長報告期限 依據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變更延長研究期限需上網申請。(需於計畫截止日 前一個月申請) 申請表核章後請列印一份送至本組
變更相關說明 基本原則如下: (1)變更延長研究期限需上網申請。 (2)經費項目的流出與流入(項目和項目之間的 變更)是否超過科技部設定百分比,超過則須上 網申請。 如無法確定變更申請是否校內審核或送科技部審核,可進科技部網站做變更申請的動作,科技部系統就會自動判定是要學校內部審核(簽陳校長核定)或必須由網路送科技部申請。
業務費下彈性支用額度說明 1、需於核定清單中有彈性支用額度計畫案方得使用 2、放寬額度之支出用途僅限下列項目: (1)交通費(計程車資、自行駕車之油料、過路(橋) 及停車費,不受行政院規範限制) (2)接待國外訪賓之餐敘及饋贈、國際交流 (3)出席費、稿費或審查費(機構內人員(不含計畫內 相關人員)認定為外聘學者專家,不受行政院規範限 制)
業務費下彈性支用額度說明 2、放寬額度之支出用途僅限下列項目: (4)因問卷調查所需郵政禮券(不受行政院限文康 活動規定之限制) (5)鐘點費(機構內人員(不含計畫內相關人員)認定 為外聘學者專家,不受行政院規範限制) (6)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臺工作酬勞(標 準待教育部訂定)
以下情形請注意: 簡言之,若未依相關規定辦理,將有可能被追繳管理費或計畫補助經費。 依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 若有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經費結報或繳交研究 成果報告,經科技部催告仍未完成結案者, 科技部得追繳該計畫一定比率管理費或於申 請機構下期計畫撥款項內將未結案之補助經 費扣除,並得視情形暫停對申請機構之全部 或一部補助。 簡言之,若未依相關規定辦理,將有可能被追繳管理費或計畫補助經費。
非科技部部分 各項專案計畫之申請 1.所謂非科技部部分,泛指教師接受校外其他單位 補助或代為執行、行政協助、招標案、委辦案之 各種專案,如計畫、調查、報告、研究、測量、 評估、合作……等非科技部之研究計畫均屬之。 2.計畫包含政府行政單位及民間公司企業等單位。 3.所有案件均須以學校名義提案並承攬,教師個人 承攬須依人事室相關規定辦理。
專案一覽表填畢完成後,請檢附機關核定函(或合約影本)、核定經費表送至研發處供參。 如爾後核定經費等相關資訊有所變更,也煩請再次補送相關資料。
行政管理費填表說明
表格下載及SOP等相關資料查詢 1、進用申請表請於人事室網頁下載 2、有關科技部等相關法規與表格及SOP,請於研 發處網頁下載: 首頁 > 關於本處 > 研究與產學服務組 3、科技部網頁相關問題查詢 首頁 > 學術研究 > 專題研究計畫專區 >專題研究 計畫Q&A問答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