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永斌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教授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 秘書長 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理事長 2006年8月8日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 楊永斌教授 國立臺灣大學土木工程學系 教授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 秘書長 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 理事長 2006年8月8日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大綱 工程教育背景 IEET成立背景 與國際接軌--Washington Accord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之理念 認證精神與基本要求 認證執行現況 認證作業流程 認證結果 資料保密原則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ions with Four-Year Engineering Programs Total of 97 institutions with engineering programs This is 62% of 159 total institutions About twice the number of private U. than public U. 34 63 Source: Ministry of Education, 2005.
Numbers of Students in Engineering, 1990-2005
Numbers of Graduates in Engineering, 1990-2004
IEET成立背景
中華工程教育學會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Education Taiwan (IEET) 2003年6月21日成立 近年來國內教育環境經歷重大改變,然而教育品質並無具體的提昇,且施行多年的「大學評鑑」工作並未達成教育品質控管的目的,因此期待透過「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的系統工作來協助進行教育品質提昇與監控。 國際間「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皆由非官方、非營利機構辦理,亦即由獨立客觀的第三機構來對「工程及科技教育」單位進行同儕間自發的檢討。
IEET 認證組織架構 Washington Accord Provisional Signatory Since 2005 Accreditation Council (AC) 認證委員會 Engineering Accreditation Commission (EAC) 認證執行委員會 Appeal and Review Committee (ARC) 申訴委員會 Office of the Executive Director (OED) 執行長室 International Affairs Department (IAD) 國際關係處 General Affairs Department (GAD) 一般事務處 Criteria and Procedures Committee (CPC) 認證規範與程序委員會
IEET 的公信力 受教育部與國科會共同委請擔任我國推動「國際工程教育認證」之國際聯絡窗口 華盛頓協定 (Washington Accord)準會員(provisional Signatory) APEC Engineer Chinese Taipei 認可 教育部認可之認證結果:通過認證學系可申請免受系所評鑑。
Recent Events June 2005—IEET Retreat June 2005—Orientation for Institutional Representatives Sept 2005—Orientation for Institutional Representatives Sept 2005—Program Evaluators Training Nov 2005— Best Practice of Accreditation Dec 2005— Program Evaluators Training Jan 2006— Program Evaluators Training Feb. 2006—Team Chairs Meeting Feb. 2006—Orientation for Institutional Representatives March/April—2005-2006 Accreditation Visits June 2006—2005-2006 Accreditation Actions Released
與國際接軌-- Washington Accord
Pioneer of Accreditation on Engineering Ed: ABET (USA),1932 ~ Washington Accord (1989~ ) USA, Canada, UK, Ireland, Australia, New Zealand, Hong Kong, S. Africa, Japan Pioneer of Accreditation on Engineering Ed: ABET (USA),1932 ~ WA 宗旨:「實質相當」(substantially equivalent) 之前提下,互相承認彼此的認證標準與程 序。凡通過認證的大學院系畢業生,即被認 可其完成工程專業所需之基礎教育,且為會 員國(signatory)間所承認。
Recent Contacts with WA July 2005—ASIIN (met with Iring Wasser in Vienna) Sep. 2005—CEAB (attended CEAB Commission Mtg) Oct. 2005—ABET (attended ABET annual meeting) Dec. 2005—JABEE (attended JABEE workshop & signed MOU) Dec. 2005—EA (Andrew Downing visited Taiwan) Feb. 2006—JABEE (Executive Director visited Taiwan) March 2006—EA (visit Prof. Bradley in Melbourne) March 2006—IPENZ (visit Mr. Wakelin in Wellington) Apr 2006—EA & IPENZ (observed on-site visits in Taiwan) June 2006—JABEE & ASIIN (CEOs visited Taiwan) July 2006—ABET (attended EAC Commission Meeting)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之理念
認證之核心概念 目標導向(Outcomes Based) 容許各學系具有獨立特色 目標的達成遠較投入的努力重要 與評鑑最大的不同 目標的達成遠較投入的努力重要 如何證明目標的達成 教育目標(Objectives)與教學成效(Outcomes)的差別
Objectives vs. Outcomes 英文名詞 Objectives Outcomes 中文名詞 教育目標 核心能力 時間點 學生畢業後 三~五年之成就 學生畢業時 之核心能力 定義 學系課程目的之 廣泛敘述 明確且特定的知識、技術及態度 舉例 學生具備職場新鮮人或接受研究所教育的能力 學生具有設計、實驗及分析與闡釋資料的能力
Department - Objective Basic Concept … 問卷 各種評量 Constituency 企業雇主 學生-系友 學生家長 Department - Vision 學系-願景 College - Vision 學院-願景 University - Vision 學校-願景 Department - Objective 學系-教育目標 Education – Outcome 教育-核心能力 課程規劃
Continuous Improvement 持續檢討與改進 … 問卷 各種評量 Constituency 企業雇主 學生-系友 學生家長 Department - Vision 學系-願景 College - Vision 學院-願景 University - Vision 學校-願景 Department - Objective 學系-教育目標 Education – Outcome 教育-核心能力 課程規劃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之對象 係針對教育部認可之國內校院、科技大 學以及技術學院,對學生修習四年或四 年以上授予學士學位之工程及科技相關 學系進行認證。
通過IEET認證之學系: 可與國際接軌,吸引外籍生來台就讀 可申請免接受教育部系所評鑑 畢業生為技師者可申請為亞太工程師 (APEC Engineer),促國際人才流動 可提升整體競爭力,吸引更多優秀學生入學 促進產學人才交流與合作 增加畢業生就業發展之機會
「認證」之特色: 是自願的,不是政府強制要求的 鼓勵學系建立具自我特色之教育目標 以畢業生成果為導向 (outcomes-based) 驗證是否達成教育目標,而非互相評比與排名 目的在於強調自我檢視與持續改善之機制 可協助建立自我管理的文化
認證之 基本要求
認證之基本要求 (I) 學系須滿足教育部規定 學系須明訂其「教育目標」 學系須有常設性的諮詢或顧問委員會 建立與實踐「持續改善」機制 受認證學系必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系,且必須滿足教育部之各項規定。 學系須明訂其「教育目標」 各學系在訂定教育目標時,除須遵循一定的程序,讓所有的教師參加外,也須邀業界、校友、甚至是家長與學生共同諮商。 學系須有常設性的諮詢或顧問委員會 學系須設顧問或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業界和校友中之傑出人士,定期就其教育目標、課程規劃、及教學事項提出建言,以維持學校與產業界間的互動。 建立與實踐「持續改善」機制 建立持續自我檢視機制,與自我管理的文化。
認證之基本要求 (II) AC2004規範僅為最低要求 須自行建構評量方法與表格 受認證學系須發揮獨特的創意和想像力,不受制式表格的約束,配合本身的持續改善機制,建立自己最適用之評量方法。 依循AC2004認證規範建立具特色的課程內容 受認證學系須依成果導向的精神,突顯各學系自有的特色,並強調工程倫理和人文關懷。
認證之基本要求 (III) 強調課程的完整性與系統性 須提供各課程基本資料(syllabus) 鼓勵學系發展實作課程 各個課程不是獨立的、而需有其銜接性 須提供各課程基本資料(syllabus) 如課程目標、課程大綱、課程要求、試題、學生答案卷等,以印證教學之效果。 鼓勵學系發展實作課程 須提供學生學習成果之樣本,如實作成品、競賽成果、專題報告等。
認證之基本要求 (IV) 以校友表現作為反饋的參考 重視產學合作 學系須藉持續追蹤校友表現,以修訂學系教學內容與方式,以調整學系之教學方向 藉由產業專家的參與認證,將業界聲音反映到教學過程中,積極促成產學互動
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 現況
通過IEET認證學系 (共17校47系) 航太 : 2 醫工 : 1 土木(包括水利) *:8 工工*:4 化工*:5 交通:1 資工*:4 電子*:4 電機*:4 材料 : 1 機械*:10 營建:1 環工*:2 * 為有國立大學之學系.
95學年度申請認證學系 (共21校48系) 建築: 1 航太 : 2 醫工 : 2 土木及水利 : 2 工工:1 化工:6 資工 : 7 電子:4 電機:9 材料 : 1 機械:9 營建:1 環工:3 建築: 1 航太 : 2 醫工 : 2 土木及水利 : 2 工工:1 化工:6 資工 : 7
Projected Growth of Programs Seeking Accreditation Will take approx Projected Growth of Programs Seeking Accreditation Will take approx. 5 years to accredit all 450 programs 100~ 200 60~ 100 40~ 60 35 12 Note: IEET estimates based on the interest of participants at the Orientation for Institutional Representatives held on Feb. 28, 2005.
認證作業流程
認證作業流程 (I) 實地訪評 自評報告書審查 實地訪評 提出申請認證、繳交自評報告書 與認證申請費 繳交「審查與實地訪評費」及準備實地訪評 受認證學系工作 實地訪評前一週 自評報告書審查 認證委員提交自評報告書審查意見予認證團主席 遴選 認證團主席、認證委員 IEET /認證委員 實地訪評
認證作業流程 (II) EAC 決議 「認證結果報告書」 實地訪評 提出 「認證報告書初稿回覆說明」 繳交「認證證書年費」或 向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 受認證學系工作 EAC 決議 2 wk after 實地訪評 實地訪評 提交「認證 結果建議書」 「認證報告書初稿」 予學系 頒發 認證證書 「認證報告書」 予學系 「認證結果報告書」 予學校 實地訪評 (委員填寫認證作業記錄表與離校報告書) IEET/ 認證委員
實地訪評目的 實地評量學系無法在自評報告書中闡明的認證規範執行成效 提供學系初步的認證意見 認證委員的工作: 詳細查閱學系所提供之各項佐證文件 進行交叉比對訪談(Triangulation)
認證結果
認證結果 通過認證:有效期限為六年。 有條件通過認證(無需再實地訪評):有效期限由認證執行委員會決定,並不得長於兩年。受認證學系得在有效期限內依據該委員會之要求提出補件說明,經審查後決定是否將有效期限延長為六年。 有條件通過認證(需再實地訪評):有效期限由認證執行委員會決定,並不得長於兩年。受認證學系得在有效期限內依據該委員會之要求提出補件說明,經審查後決定是否將有效期限延長為六年。 補件再審:所提供文件不足以決定認證結果,須再依工程及科技教育認證執行委員會決議要求,於期限內補件送審或重新安排實地訪評。 不通過認證:本會僅通知受認證學系,不對外公佈。未通過認證學系可於一年後重新提出認證申請。
認證結果及申訴 認證結果報告書中將具體呈現認證團之各項意見,以及認證有效期限 認證有效期限之計算以學年度為基準 有條件通過認證者,本會將依據EAC決議,於規定時間內重新安排實地訪評或審查學系書面文件 學系之認證結果為「不通過認證」方得以提出申訴,且申訴理由須為「違反程序」或「不符事實」 申訴委員會另訂有「申訴辦法與作業細則」 通過認證學系須每年繳交「認證證書年費」,本會將認證結果公布於各項公開文件或網站
資料保密原則( Confidentiality) 受認證學系提供之資料僅做認證之用,除非得到學系正式授權,否則不得公開發布;認證團主席和認證委員所填寫之認證表格以及認證程序中各會議記錄及討論項目亦為機密資料,不得公開發布。 認證程序中各文件的審查人員必須恪守保密原則,不得公開討論文件內容;參與認證結果決策過程之人員亦不得公開討論相關事宜。
Questions and Answers 感謝聆聽!